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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委托合同7篇一、托付事项: 甲方托付乙方为其进展:天津市 配套区工程37#、38#、39#、40#楼幕墙工程进展图纸深化设计,包含石材幕墙、玻璃幕墙施工节点图以及施工技术答疑、施工技术指导和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技术联席会议等。 二、托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30000 元,(大写:叁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总设计费的30%即人民币9000元,(大写:玖千元整)。 2、设计方案经甲方及发包方认可,允许该设计图为施工图纸。乙方需向甲方供应电子版设计稿件及零号蓝图一份、一号施工图两份,甲方应当付总设计费的60%即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
2、整)。 3、乙方应协作甲方完成该工程的施工,完成设计工程中的技术交底和技术答疑以及技术指导。该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支付总设计费的余款即人民币3000 元,(大写:叁仟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5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深化稿件并交付甲方批阅; 2、乙方以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学问产权商定: 1、甲方将托付设计的全部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全部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
3、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纳的方案,学问产权仍归乙方全部; 4、设计费用支付完毕后,作品全部权归甲方全部,乙方不得该设计作品使用于其他工程及企业宣传等一切活动。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该工程的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全部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全部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商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供应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应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合同商定
4、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进展作品设计,并设计修改至甲方满足为止。 2、乙方需根据合同商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甲方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值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担当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缘由造成逾期完成或无法完成该工程的设计,应全部退回以收取的设计费用,并担当由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4、甲方同意施工的设计部位即为设计合格满足,后期修改以及撤除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及损失,乙
5、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学问产权托付合同3 一、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天内将人民币(¥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头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依据甲方供应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承受甲方
6、托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工程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准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担当。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准时转送给甲方,详细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假如被商标局局部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辩论,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打算,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
7、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学问产权托付合同4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被托付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方现托付乙方办理专利的申请加急事务,经双方协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平、自愿、公正、诚恳信用原则,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必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本合同的义务,负责为甲方供应专利申请加速授权效劳。 二
8、、乙方必需照实、准时向甲方报告托付事务的进展。托付终止时应当报告结果,转交托付成果。 三、本合同内容双方均应保密。乙方应严格保守托付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隐秘。 四、甲方托付乙方办理专利加急代理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在甲方支付费用后,乙方在专利申请日起五个月内,将专利证书交与甲方。 五、假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将专利证书交予甲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专利申请加急的全部费用退还给甲方。 六、甲方如有有关专利的法律事务向乙方询问,乙方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供应无偿的询问效劳。 七、国家学问产权局对甲方申请的专利做出通知,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八、双方消失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需向青岛即墨
9、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未规定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学问产权托付合同5 北京产权交易所制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产权交易治理规定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场内进展产权或股权收购业务的意向受让方托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产权交易时使用。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构成托付合同文本要件,供托付双方选择采纳。当事人可依据实际状况在本合同文本根底上修改、调整或
10、补充。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如为自然人的,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本合同所述“托付业务”一般包括产权经纪效劳及其他效劳。其他效劳仅供双方参考,详细效劳内容可依据双方协商自行商定。 五、产权交易效劳费:指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章的规定,在北交所内进展产权交易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办理产权交易时应支付的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效劳费治理方法的规定执行。 六、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托人完成托付产权交易相关效劳时,托付人
11、向受托人支付的双方商定的相关效劳酬劳。 八、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指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支付的费用。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以下两方当事人在北京签订: 托付人(以下简称甲方):_ 注册地址/住宅:_ 法定代表人:_ 电话:_邮编: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 注册地址/住宅:_ 法定代表人:_ 电话:_邮编:_ 学问产权托付合同6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天内将人民币(¥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头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依据甲方供
12、应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承受甲方托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工程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准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担当。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准时转送给甲方,详细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假如被商标局局部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辩论,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
13、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打算,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学问产权托付合同7 甲: 乙: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头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二、甲方应
14、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依据甲方供应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三、乙方承受甲方托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工程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准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担当。 四、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准时转送给甲方,详细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五、商标申请后,假如被商标局局部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辩论,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 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六、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打算,如商 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 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