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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营企业雇用劳务合同(三篇)私营企业雇用劳务合同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公平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其中试用期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其次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酬劳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四、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安康的
2、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根据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爱护的法规、规章,为乙供应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依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爱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开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
3、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
4、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到达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日期:_
5、 私营企业雇用劳务合同篇二 出租方: 签订地点: 合同履行地: 承租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类型、期限、租金标准及交纳方式 1.出租方将 牌汽车 辆,车辆号牌 ,从 年 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 年 月 日 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 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_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缺乏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
6、份每公里租金_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_元。 4.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商定由承租方应担当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其次条 出租方权利和责任 1. 向承租方供应的租赁车辆必需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 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
7、合同商定方式使用。 3. 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状况实施监视并在以下任一状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 4. 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帮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惩罚单的状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 承租方
8、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协作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惩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第三条 承租方权利和责任 1. 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打算性签订本合同。 2. 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 3. 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担当修理和赔偿义务。 4. 担当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 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惩罚,由承租方自行担当,同时,还应担当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在签订
9、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需担当由此引发的全部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 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担当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 8.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足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担当。 9.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担当一切责任。 第四条 租赁车辆修理、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 1.如无其他商定,出租方
10、应担当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展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展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担当。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 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状况,行驶中留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消失特别,故障应检查排解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修理,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修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担当。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
11、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需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局部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缘由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全部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担当。 5.以上状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担当车辆停驶费。 6.除不行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需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置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第五条 担保人条款
12、 1.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供应担保人的,担保人应供应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察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 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 除不行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担当自身损失局部。 2.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商定条款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
13、本合同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需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附件一: 承租方须知 1. 承租方必需是法人或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合法公民。 2. 承租方必需出示自己的身份,法人证明或相关产权证明,同时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出租方有权办理相关核查手续。 3. 承租方指定驾驶员应已把握车辆操作和驾驶技能,出租方一般不作驾驶操作介绍指导。 4. 承租方只能在云南省界内使用所租车辆,如需超出,必需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否则,承租方担当相关一切责任,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 车辆租期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租期超过6小时即以一天计
14、算,缺乏一天的按小时计算,则每小时加收租金的10%,以此类推,月租按30天一个租赁月。 6. 承租方不得将承租车辆作为教练车或进展场地、极限测试及破坏性驾驶,否则须担当相应责任并交付出租方5000元的违约金。 7. 承租方不得拆换承租车辆上的设备零件或更改车辆仪表读数与出厂标记,否则将交付出租方20xx-9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8. 承租方使用的燃料必需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需使用93#及以上标号的无铅汽油,否则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承租人负责。 9. 承租方应自己认真阅读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注: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区号+)费用结算单 出租方(签字盖章) : 承租方(签字盖章) : 担保
15、人:(签字盖章) 地址: 指定驾驶员: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托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私营企业雇用劳务合同篇三 公司:_ 雇员:_ 鉴于:雇员成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承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供应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识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给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情愿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公平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以下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6、: 1.“保密信息”:指不管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效劳、经营、保密方法和学问、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规划或猜测、财务信息、专有学问、设计权、商业隐秘、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全部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规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一样、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规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年
17、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掌握公司的、由公司掌握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掌握的任何其他法人。 其次条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全部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局部,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状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展。 第三条竞业制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全部者、许可人、被许可人、
18、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治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供应任何效劳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告、引诱、鼓舞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治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治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给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给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转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
19、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其次、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局部的无效、非法或不行执行均不影响或减弱本合同其余局部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正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其次、三条中所作商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正合理的,在此商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爱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违约救济 雇员成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缺乏以充分补偿该
20、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制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依据其进展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其规章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连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局部。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严肃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