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煤矿煤矿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白山市煤矿煤矿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白山市煤矿煤矿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 白山市煤矿煤矿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治理制度 为了标准白山市煤矿“一通三防”安全治理工作,防止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事故,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根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及县级煤炭治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一通三防”安全治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一通三防”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提高我市煤炭行业“一通三防”治理的科技含量和治理水平。 二、市煤炭治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展通报。县级煤炭治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2、 三、市煤炭治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治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帮助市煤炭治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治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展瓦斯抽放进展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展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治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治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展培训。 六、市煤炭治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治理、维护、监视和掌握。各县级煤炭治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准时向市煤炭治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治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治理部门的“一通三防”治理
3、工作赐予支持并催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治理部门的工作。 八、“一通三防”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转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治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治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治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治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治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治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展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治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
4、展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治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忙、指导煤炭企业解决“一通三防”治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需成立“一通三防”安全治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治理工作及从业人员“一通三防”安全学问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把握“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等状况,以便准时实行针对性措施,规定“一通三防”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由“一通三防”缘由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马上汇报县(市、区)煤炭治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抢救队,县(市、
5、区)煤炭治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准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治理部门汇报,抢救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治理部门,以便实行行动;市直属煤矿,要马上汇报市煤炭治理部门,由市煤炭治理部门会同市抢救队到现场共同进展处理。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县(市、区)煤炭治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治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如下“一通三防”治理记录,各级煤炭治理部门进展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穿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展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6、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展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标准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治理人员入井必需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需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需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状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全部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状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
7、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急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特别的采掘工作面,必需有专人常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急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特别的采、掘工作面,必需常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展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需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仔细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需“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
8、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需全都)。 (五)、有自燃发火危急的矿井,必需至少7天检查一次CO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状况。 (六)、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七)、通风瓦斯检查记录,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需批阅、签字,一矿多井的矿,井长、井技术负责人也必需签字、批阅。 (八)、放炮必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 十六、反风设施检查制度: (一)、每季度进展一次反风设施检查,由矿组织通风、机电治理人员进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主扇的运转状况,主扇的电器开关、反风道、反风门等完好状况,离心式主扇风硐闸门、提升绞车等的完好状况。 (三)、每
9、次检查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准时进展处理。 十七、巷道贯穿制度: (一)、巷道贯穿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二)、两条预贯穿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需停顿一个工作面作业,要预设好风门,做好通风系统调整的预备工作。 (三)、贯穿时,要有通风治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停顿掘进的工作面必需保持正常通风。 (四)、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需坚持检查停掘的工作面瓦斯状况,瓦斯超限,必需停顿掘进,只有贯穿巷道两侧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方可放炮贯穿。 (五)、贯穿时,由通风治理人员准时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风流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六)、巷道贯穿要有记录。 十八、井
10、下自燃火灾防治制度: (一)、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延长新水平常,必需对全部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展鉴定。 (二)、开采简单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需有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 (三)、采掘工作面回采完毕后,必需在自燃发火期内进展永久性封闭,不自燃矿井煤层也必需对完毕区进展永久性封闭,废弃巷道必需永久封闭。 (四)、开采简单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需每周对采、掘回风道、采区上隅角、矿井总回风道、采空区密闭进展一次CO检查;如发觉有CO,必需班班检查并实行措施并准时上报煤炭治理部门。 (五)、开采简单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需有自燃发火记录。 (六)、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十九、防尘制度: (一)、新建矿井或生产矿井延长新水平常,必需对矿井煤尘的爆炸性进展鉴定。 (二)、煤尘爆炸性矿井必需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三)、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四)、放炮前后,要洒水灭尘,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五)、矿井的绞车道、矿井的总排风道、矿井的主要回风道要定期清扫煤尘、并装车运走,以煤尘不积累为准。 (六)、开采有煤尘爆炸性危急的矿井,必需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必需按规定安设隔爆水袋。 (七)、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二四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