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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水卫生管理制度(最新6篇)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 根据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精神,为将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办法。 一、 饮水机为公共财物,员工使用时应备加爱惜; 二、 严禁用桶装水洗手、洗杯;严禁向饮水机倾倒杂物。杜绝一切不正常用水现象出现。 三、饮水机出现问题,各部门、车间发动员工自行修理,处理不了的通知总务部,由总务部委托外部人员修理。 四、饮水机实行编号管理。各片区饮水机、桶装水管理人员:自行确定 ,如不确定的各部主管负责; 五、饮水机如人为破坏、丢失的,由破坏者进行赔偿,找不到破坏者的,现场主管负责。 六、严禁员工将空桶带出公司,如发现此类情况,按员工手册处理当事
2、人。 七、下班后要关掉饮水机电源,无水加热造成饮水机损坏、烧坏电源等由各部室自己负责。 八、各部门工作区域如需增加饮水机的,需要提出总务部申请。 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单位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饮用水由本单位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
3、方可饮用。 四、应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七、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整洁,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八、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九、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十、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
4、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一、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二、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三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境内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一、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职责范围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的统一监管工作;农村饮水工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饮水工程
5、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由所在行政村负责日常管理。 (一)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宣传节约用水知识; 2、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 3、依法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供水设施安全; 4、落实专门人员,建立健全供水工程生产、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维护,定期对机井、供水构筑物、管道等设施进行养护及更新改造,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正常安全运行,满足当地用水需求; 5、按照村镇供水技术规范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保证供水质量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6、定期向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6、报送水质检测报告和运行报告,真实反映供水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供水管理单位与用水户签订供水协议,按协议规定供水。由于工程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 供水管理单位将提前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供水工程发生不可预测事故而不能提前通知用户的, 供水管理单位在积极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用户。 (三)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相关人员须接受专业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如果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治疗或调离岗位。 (五)保证供水工程在运行中操作无误,管理安全,无事故; (六)维护供水工程
7、周边环境清洁卫生美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二、供水工程工程设施保护制度 (一)在供水构筑物、管道、单个水池和泵房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影响供水的其它建筑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破坏和侵占供水设施。在供水管线3米以内严禁取土、堆放物料、垃圾、植树和建设永久性建筑等。 (二)供水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 (三)供生活饮用水的配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和自备供水系统相连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 (四)工程受益村组和各用水户在冬季对村级管
8、网、进户管道和水表要采取保暖措施,防止冻裂损坏。因管理不善,配水管网破裂,造成房屋、道路、农田等水损失以及人身安全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五)工程水泵房设备等由专职管理员负责监控、操作、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管理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 (六)水池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七)水池每年按规定至少清洗一次,并有清洗记录和清洗后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单。 (八)供水设施周围环境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
9、污物堆积和杂草丛生,排水必须通畅。 (九)供、管水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卫生知识及预防措施。如出现饮用水污染隐患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得造成污染所导致的疾病发生。 (十)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供水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供水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三、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制度 为保证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除分散供水工程外,所有的供水工程都应当安装水表,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计收水费和季节浮动水价等原则,其水价由县级物价、水利、财政部门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四号
10、令,20xx年)等文件制定。 (一)农村饮水工程的水价原则上由成本和合理利润构成。供水成本包括以下六部分 1、供水工程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 2、提水及加压等机械所耗用的。燃料及动力费; 3、日常维修管理及净化处理所用的材料费用; 4、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 5、供水生产运行管理中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管理用房维修费、水质检测费等; 6、按规定应列入供水成本开支的其它费用。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供水成本包括管护人员工资福利、管理费用、提水及加压所耗的燃料及动力费、水净化处理材料费用、折旧费和大修理费。 (二)水价核定中,计费水量要按工程实际用水量计算。水价
11、按水的用途分类核算,最低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水价。 (三)水价要以公示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供水工程水费的计收和管理制度 (一)农村饮水工程实行计量收费。严格执行抄表计量收费制度。用水户均要安装经质量监督部门校准的水表,按量付费。原则上每月抄表收费。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在每月抄表、管线巡查正常的前提下,两个月收缴水费一次。 1、各村、企事业单位、学校安装的总表与分表抄收数字不相等时,分摊水损。供水进户的户户安装水表,以表计量。 2、用户在接到供水收费通知单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清水费。逾期未交的,可加收滞纳金甚至停止供水。 3、供水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用户按最低用
12、水标准核定基本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基本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不达基本水量的,按基本用水量征收水费。 4、供水管理单位应对所有用户按平均日用水定额核定最高用水量,用户实际用水量未超过最高用水量的,按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费;用户实际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超出水量要加价,实行阶梯水价。 (二)管理单位每月按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因水表发生故障致使计量不准或不计量等非人为情况时,可采用下列方法计算收费。 1、参照上月水量计费。 2、按前几个月的平均数计费。 3、按实际人口、牲畜用水定额计费。 4、按基本用量计费。 (三)管理单位或用水户认为计量设施不准,可随时进行校验,对既不
13、校表、又不按规定缴纳水费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四)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费收入主要用于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集中供水工程的折旧费、大修费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专户、按工程列专账管理;小型提引水工程的折旧费、大修费由村委会、饮水户协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摊派、截留和挪用水费。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定期公示水费收缴情况。 (五)确定的水费标准,可随着物价指数、供水量及其供水成本的变化由县级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整。 五、供水工程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供水管理单位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改进,并可处以停止供水、罚
14、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村级管网或进户工程漏水,多次督促不修复者; 2、私自接水、窃水者; 3、拒不交纳水费者; 4、私自拆迁供水设施者; 5、擅自提高供水水价者; 6、毁坏供水设备设施者; 7、切断电源、水源,影响供水工程运行者; 8、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者。 (二)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者,视其情节,由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者; 2、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3、贪污挪用水费,或以权谋私者; 4、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恶果者。 5、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外,供水工
15、程停水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者,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 附则 (一) 本制度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一、食品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
16、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9、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10、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1、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
17、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2、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13、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14、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饮用水 1、
18、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2、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3、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4、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5、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
19、员必须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不外流,造成浪费。 7、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节约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五 (一)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
20、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要进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
21、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
2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 2、教育幼儿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习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幼儿园、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幼儿不喝生水。 4、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幼儿园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8、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9、幼儿园幼儿生活饮用水及其自备水源,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