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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煤矿生产科工程技术人员任免考核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科工程技术人员任免考核治理方法 第35条 各级技术岗位人员的任免程序 1、科级(副科级)主任工程师、技术主管根据科级干部任免程序由矿党政联席会议打算任免; 2、享受队级待遇的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由各部门依据实际需要申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签留意见后,享受相关待遇。 3、各队技术副队长、技术员的任免; 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内,由所在队党政正职讨论推举候选人,报采区技术主管和区长审批后报生产技术科技术主管对其业务力量进展审查,再由专业副总工程师把关审批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组干科下文批复。 第36条 对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治理方法 1、考核程序
2、 全矿采掘开运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工作考核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按有关程序进展,其余帮助队组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由各专业副总(或专业科室技术主管)负责进展,统一由生产技术科将考核结果和依据考核结果提出的处理意见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组干科进展备案,作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晋升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2、考核机构 矿成立考核、考评领导组: 组 长:矿总工程师 副组长:劳资科长 成 员:安全科、通风科、地测科、矿调度室、机电科及生产技术科技术主管考核、考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科技术主管。 3、考核、考评对象 采煤、开掘、机电、运输、通风、调度、地测七个专业各队组的技术副
3、队长和技术员。 4、考核、考评方法 对工程类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在矿专业技术人员治理领导组和各系列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由人力资源科、生产技术科协调组织,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进展年度考核。 (1)考核:采纳百分制考核;由队长(或专业科室)技术负责人、考核组成员联合对技术副队进步行定量考核。 (2)考评:由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对技术副队进步行定性评价。 (3)由生产技术科负责,每月进展一次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考核工作,每半年进展一次考评,奖优罚劣。 (4)依据考评的结果,对前三名的技术副队长分别嘉奖1200、1000、800元;同时对最终两名的技术副队长各罚款500、300元。 (5)依据考核、考评
4、汇总结果,对连续两次专业最终一名的技术副队长予以解聘。 5、技术人员考核、考评细则 (1)队长考核工程(10分): 技术副队长的工作业绩状况(5分)及敬业爱岗精神(5分) (2)专业科室技术负责人考核工程(20分): 技术副队长的出勤状况(5分):每月的出勤天数数必需到达矿规定的要求,有事必需向科、矿主管请假,否则扣1分/次。 职工培训状况(5分):要求职工全部持证上岗,并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学习;对于无操作证人员,扣技术副队长1分/人次;少一人承受培训或学习,扣技术副队长1分/人次。 工程竣工报告及技术革新工程(10分):未编制工程竣工报告时,扣5分:技术副队长无技术革新工程时,扣5分。 (3
5、)考核组成员考核工程(70分): 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编制(30分): a.准时性(5分):作业规程应提前两周编制完毕,并交队施工负责人把关,再报生产技术科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科组织进展会审;施工措施应提前三天审批,之后送交各有关部门。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滞后生产时,此项不得分;无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而作业时,追究技术副队长及其他有关人员责任。 b.科学性(10分):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以及由集团公司编制的相关文件要求。有一处不符或消失漏项,此项不得分。 c.图表及文字(10分):图表清晰干净无错误,否则扣2分/处;无错别字或错误名称,否则
6、扣0.5分/字;无涂改或增删,否则扣2分/处。作业规程必需打印,否则扣5分。 d.编制与审批(5分):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必需由技术副队长亲自编写、亲自报送审批;否则此项不得分。若他人代替审批,扣技术副队长1分/次。 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的贯彻、学习、考试(15分): 技术副队长每月必需组织全队职工学习作业规程,每位学习人员应盖章;对于因故未学人员,上班后由技术人员进展补充贯彻,并注明缘由、时间等;缺盖章或签字,扣0.5分/人次。新工作面投产前,必需进展作业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必需补考;发觉未考试或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扣1分/人次。 施工措施经过审批、生效后,由技术副队长组织全体人员进展学习,
7、并盖章。有1人次不学习规程扣1分。 作业规程复审(10分): 技术副队长必需积极参与作业规程复审工作,相互学习、共同促进。不参与者,扣2分/次;对于“复审意见”整改不准时的技术副队长,扣2分/次。 技术会议(5分): 技术副队长必需积极参与技术会议,对于无故不参与技术会议的技术副队长,此项不得分; 技术治理工作总结(10分): 技术副队长每月总结一次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生产技术科。该工作总结必需符合本单位实际状况。送交不准时,扣1分/天;无工作总结者,此项不得分。 每项工程完毕后,技术副队长必需写出规程、措施执行状况总结,写明本规程、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良方法,一次不写扣技术副队长2分;矿不定期组织技术负责人参与,由技术副队长依据本队规程讲课,依据讲解水平给技术副队长提出改良意见并打分计入考核,以提高技术副队长业务水平,对不合格的技术副队长建议脱产培训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