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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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X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XXXX煤矿工程质量监视治理方法 1. 总 则 1.1. 本方法规定了公司根本建立工程工程质量监视治理方面的内容。 1.2. 本方法适用于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各类建立工程。 1.3. 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对建立工程质量进展检查监视。 1.4. 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的依据是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立标准强制性条文。 1.5. 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立工程使用安全和内在质量。 1.6. 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的主要内容是监视工程建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承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1.7. 建立

2、工程质量监视的主要方式是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1.8. 各项建立工程必需严格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1.9. 各项建立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原则根据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视、用户评议、协会评优的程序进展。 2. 工程质量监视预备 2.1. 各类建立工程工程,必需严格执行根本建立程序,坚持先勘查、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2.2. 规划经营部、工程治理部应根据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招投标治理方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不得将建立工程肢解发包。 2.3. 规划经营部、工程治理部应当依法对工程建立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3、等的选购进展招标。 2.4. 在工程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规划经营部、工程治理部预备有关资料,帮助安全质量检查部办理工程质量监视登记手续,填写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申报书,确保安全质量检查部的工程质量监视顺当开展。 2.5. 在办理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登记时,安全质量检查部必需审核以下资料: 2.5.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5.2.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5.3. 经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施工图设计(抗震)审查的全套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审图纪要); 2.5.4. 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2.5.5. 施工组织设计

4、及措施; 2.5.6. 工程有特别要求时,应供应相应的资料和审查批件。 2.6. 安全质量检查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工程监视申报资料的审核,符合规定者发给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申报书。 3. 工程前期质量监视 3.1. 安全质量检查部工程质量监视主管对所负责监视的工程工程,应当依据工程建立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简单程度等,编制质量监视规划。 监视规划要明确监视的详细内容、监视方式。并将地基根底、主体构造和其它涉及构造安全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作为重点,列入质量监视规划。 3.2. 工程开工前,应进展以下监视核查: 3.2.1. 核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

5、资质和工程法人单位的人员资格、内部组织机构是否满意工程治理和技术要求; 3.2.2. 核查参加工程建立各方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详细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取样员、见证员、特别工种人员等; 3.2.3. 核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3.2.4. 核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岗位质量责任制是否建立,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符合规定。 4. 施工过程的质量监视 4.1. 建立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建立的法律、法规、标准,特殊是工程建立标准强制性条文。 4.2. 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的主要内容:

6、4.2.1. 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视 4.2.1.1. 对建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视 4.2.1.1.1. 工程工程报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4.2.1.1.2. 根本建立程序及有关要求。 4.2.1.1.2.1. 按规定进展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2.1.1.2.2. 按规定托付了监理单位;建立工程工程治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2.1.1.3. 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有无将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 4.2.1.1.4. 有无明示或示意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4.2.1.1.5. 按

7、合同规定,由建立单位选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需符合质量要求。 4.2.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视 4.2.1.2.1. 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4.2.1.2.2. 主要工程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担当任务相符; 4.2.1.2.3. 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中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印章手续齐全; 4.2.1.2.4. 设计单位有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给商的行为; 4.2.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视 4.2.1.3.1. 监理的工程工程有监理托付协议或合同,监理公司及监理人员的资质与资格证书与担当任务相符; 4.2.1.3.2. 工程工程的监理机构专业人

8、员配套,责任制落实; 4.2.1.3.3. 现场监理实行旁站、巡察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4.2.1.3.4. 制订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并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进展监理; 4.2.1.3.5.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准时进展验收签认; 4.2.1.3.6. 对现场发觉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准时组织催促、协作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4.2.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视 4.2.1.4.1. 所担当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工程经理与中标书中相全都,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4.2.1.4.2. 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治理人员配套,并具有

9、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4.2.1.4.3. 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 4.2.1.4.4. 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详细包括: 4.2.1.4.4.1. 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4.2.1.4.4.2. 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验制度; 4.2.1.4.4.3. 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展进场检验,工程用品是否符合有关质量治理文件的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使用;按规定对现场试验室、混凝土等搅拌站进展治理。 4.2.1.4.4.4. 做好分项工程、隐藏工程工程检查评定记录,记录要准时、精

10、确、真实、完整; 4.2.1.4.4.5. 按有关规定进展各种必要的技术性能检测,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4.2.1.4.4.6. 整理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要明确责任,保证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于工程建立同步,做到准时、真实、完整。 4.2.1.4.5. 对工程施工中消失的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要求,准时上报和妥当处理。 4.2.1.4.6. 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工程的行为。 4.2.2. 对建立工程实体质量监视 4.2.2.1. 实体质量监视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 4.2.2.1.1. 土建工程 4.2.2.1.1.1. 地基根底实体必需经监视检查前方可进展主体构造施

11、工;主体构造实体必需经监视检查前方可进展后续工程施工。 4.2.2.1.1.2. 工程治理部在基槽(坑)、根底、主体分部验收前,将工程技术资料送安全质量检查部审查,审查合格前方可组织验收,否则不得组织验收。 4.2.2.1.1.3. 工程治理部在基槽(坑)、根底、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2个工作日,将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及参与验收人员名单书面通知安全质量检查部,安全质量检查部派人监视验收。 4.2.2.1.2. 矿建工程,主要检查整体支护构造和各分次支护形式。 4.2.2.1.3. 安装工程,主要检查设备根底、设备主体安装、设备试运行和设备性能鉴定等。 4.2.2.2. 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 4.

12、2.2.2.1. 土建工程 4.2.2.2.1.1. 地基及根底工程抽查主要内容及根底备案 4.2.2.2.1.1.1. 质量保证资料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4.2.2.2.1.1.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4.2.2.2.1.1.3. 地基检测报告和地基验槽记录。 4.2.2.2.1.1.4. 抽查根底砌体、混凝土和防水等施工质量。 4.2.2.2.1.1.5. 根底备案。根底验收后,施工单位将填写好的根底备案表、根底原材料合格证、现场有见证取样的送检报告(包括砼、全砂浆28天试验报告)和根底分部各质量责任主体的验收意见、签字记录、地基与根底检测报告等文件,一并

13、报安全质量检查部备案。安全质量检查部准时对备案文件、资料进展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同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重新备案甚至暂停施工。 4.2.2.2.1.2. 主体构造工程检查和抽查主要内容及主体备案 4.2.2.2.1.2.1. 质量保证资料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4.2.2.2.1.2.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4.2.2.2.1.2.3. 构造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施工后质量抽查状况和检测。 4.2.2.2.1.2.4. 混凝土构件、钢构造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4.2.2.2.1.2.5. 工程主体备案。施工单位将填好的主体备案表、原材料

14、合格证、构配件合格证、建立单位对构件厂的资 质审查意见、现场有见证取样的送检报告(包括砼、砂浆28天试验报告、构配件现场检测报告)和参与主体构造验收人员的验收意见、签字记录等资料,报安全质量检查部备案。安全质量检查部对备案材料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同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责令整改后,重新备案甚至暂停施工。 4.2.2.2.1.3. 幕墙、网架等主要分部工程检查和抽查主要内容 4.2.2.2.1.3.1. 有关单位对幕墙、网架等设计和施工的审查意见。 4.2.2.2.1.3.2. 质量保证资料及见证取样检测资料。 4.2.2.2.1.3.3.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记录。 4.2.2

15、.2.1.3.4. 构造安全重点部位安装质量抽查状况。 4.2.2.2.1.3.5. 网架等钢构造局部合法单位出具的专业检测资料。 4.2.2.2.1.4. 竣工工程检查和抽查主要内容 4.2.2.2.1.4.1. 质量保证资料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4.2.2.2.1.4.2.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4.2.2.2.1.4.3. 地基根底、主体构造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4.2.2.2.1.4.4. 水、电、暖、通、闭路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4.2.2.2.1.4.5. 工程观感质量和综合评定 4.2.2.2.2.

16、 矿建工程 4.2.2.2.2.1. 对巷道的基岩掘进、支护分项以及其他分部工程进展检查和验收,主要检查巷道的成型、规格尺寸、支护状况(隐藏工程)、水沟等工程。 4.2.2.2.2.2. 核查工程技术资料。对工程治理资料进展核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班组记录、自检记录、中间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等。对工程保证资料进展核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抽检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等。 4.2.2.2.2.3. 参与工程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 4.2.2.2.2.4. 检查巷道围岩移近量观测资料和围岩应力监测资料。 4.2.2.2.3. 安装工程 4.2.2.2.3

17、.1. 建筑安装:检查给水、采暖系统的试压、排水及满水试验、卫生洁具冲洗、隐藏工程油漆保温、预留预埋工程、管路敷设及配线、灯具安装、避雷接地。 4.2.2.2.3.2. 大型电气、机械设备安装:设备根底尺寸复核、设备电气主材及零配件、各种电气检测、耐压试验、机械设备安装工艺及公差协作、隐藏部位检查、单机或联合试运转。对于大型压力设备及通风安全设备试运转,有专业检测部门进展性能鉴定。 4.3. 工程质量监视应依据监视规划,定期或不定期地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检查频率每月应不少于两次。 4.4. 技术资料监视的重点是质量保证资料的合法性、科学性、真实性、相关性、同步性;单位工程资料要按甘肃省建立工程资

18、料统一汇编方法整理,同时应核查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状况。 4.5. 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仔细监视工程质量事故、缺陷处理过程。对检查中发觉有因施工造成的构造质量隐患,应进展原位测试校准,并严厉处理。 4.6. 监视人员必需按监视规划进展工作,做好监视日志,填写监视档案。 5.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监视 5.1. 安全质量检查部对工程竣工验收监视,重点是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状况进展监视,发觉有违反建立工程质量治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视状况列为工程质量监视报告的重要内容。 5.2. 工程竣工验收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5.2.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商定的

19、各项内容。 5.2.2.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展了自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立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工程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2.3. 对于托付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展质量评价,并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2.4.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展了确认。 5.2.5.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治理资料。 5.2.6.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

20、的进场见证取样试验报告。 5.2.7.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2.8. 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5.2.9. 安全质量检查部、工程治理部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3. 工程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展: 5.3.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工程治理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必需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5.3.2. 工程治理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制定验收方案。 5.3.3. 工程治理部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人员名单通知安全质量检查部。

21、 5.3.4. 工程治理部负责召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3.4.1. 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状况和在工程建立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立强制性标准的状况。 5.3.4.2. 批阅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供应的工程档案资料。 5.3.4.3. 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5.3.4.4. 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治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并签字。 5.3.5.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全都意见时,由安全质量检查部进展协调,待意见全

22、都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4. 工程验收通过后,准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根据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细则执行。 6.工程质量监视报告 5.5. 安全质量检查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质量监视报告,监视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5.1. 质量监视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工程类别、构造类型、建筑面积、参建各单位及负责人、开工时间、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监视登记号;监视人员、监视起止时间等。 5.5.2. 有关建立工程的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状况。 5.5.3. 地基、根

23、底、主体构造及功能工程监视抽查状况,以及抽样测试状况。 5.5.4. 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意见。 5.5.5.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视意见。 5.5.6. 对工程遗留质量缺陷的处理意见。 5.6. 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报告必需经工程监视工程师签认,安全质量检查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7. 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报告应经当地或专业工程质量监视站认证或核验。 7.职 责 5.8. 安全质量检查部及质量监视人员对所监视的建立工程质量,担当检查监视责任。 5.9. 安全质量检查部及质量监视工程师,应根据“贯彻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强制性质量标准,监视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及文明施工

24、等,保障工程工程建立”原则,标准检查监视行为。 5.10. 安全质量检查部对建立工程实行质量监视,严格履行质量监视职责。安全质量检查部在进展监视工作中发觉有违反建立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和工程建立标准强制性条文,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有权实行以下措施,直至问题得到改正。 5.11. 安全质量检查部凡没有试验力量或试验力量不符合要求的环节,必需托付持证的试验机构进展试验。 5.11.1. 要求被检查单位供应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5.11.2.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展检查; 5.11.3. 发觉涉及构造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隐患,可托付质量检测机构进展检测,检测费用由质量责任方担当。 5.11.

25、4. 发觉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可实行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并依据华亭煤业XXXX煤矿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视惩罚方法赐予惩罚。 5.11.5. 被检查工程责任主体单位或个人应支持和协作检查,不得拒绝或阻碍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检查人员工作。 5.12. 安全质量检查部自觉承受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检查和社会监视。质量监视工程师在质量监视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赐予批判、警告、记过直到取消质量监视工程师资格等行政惩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档案 5.13. 安全质量检查部对建立工程按单位工程建立监视档案,监视档案应

26、准时、真实、完整。 5.14. 监视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5.14.1. 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封页应标明工程名称、建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以及档案编号等。 5.14.2. 档案名目。 5.14.3. 办理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手续的相关资料,包括监视申报书、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编号及日期等。 5.14.4.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5.14.5. 根底、主体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及影响工程构造、使用功能部位的相关资料及主要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料。 5.14.6. 历次工程质量监视记录。 5.14.7. 图纸会审纪要。 5.14.8. 建立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报告。 5.14.9. 行政惩罚打算书及相关材料。 5.14.10. 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5.14.11. 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报告。 5.15. 工程质量监视档案统一用国际标准A4号纸,按档案治理规定书写、装订、存档。 5.16. “工程质量监视报告”的保管期限同工程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 9.附 则 5.17. 本方法的执行状况由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展考核。 5.18. 本方法由公司安全质量检查部解释执行。 5.19. 本方法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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