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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基层应急队伍是我国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 件的重要力量。多年来,我国基层应急队伍不断发展,在应急工作中发挥 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各地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组织管理 不规范、任务不明确、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为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 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 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乡级政 府财力和人力,
2、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 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 层应急队伍体系。(二)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第 23 页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全面建设县
3、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 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 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 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 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 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 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 生物灾害、矿ft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 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各地要根据本行政 区域特点和需要,制订综合
4、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 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二)深入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街道、乡镇要 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 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 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 性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 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 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
5、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 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 排查整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 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三、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地要在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 面力量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加强基层防汛抗旱队伍组建工作。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 域的县、乡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 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县、乡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区域和重要 地段的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
6、防汛抗 旱队伍。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 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 有汛防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 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二)深入推进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县乡级人民政府、村委会、 国有林(农)场、森工企业、自然保护区和森林草原风景区等,要组织本 单位职工、社会相关人员建立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森林 草原扑火装备配套,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要建立基层森林草 原消防队伍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 量的联动机制,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地方政府
7、要对基层森林草原消防队 伍装备建设给予补助。(三)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县级气象部门要组织 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 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 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参与本社区、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 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 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 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
8、地质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 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基层应急 队伍工作经费,由地方政府给予保障。(四)加强矿ft、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煤矿和非煤矿ft、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 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资质认定管理。矿ft、危险化学品单位属地县、乡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队伍调运机制,组织队伍参加
9、社会化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ft、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可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五)推进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县级以下电力、供水、排水、 燃气、供热、交通、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织本 区域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 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 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 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 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六)
10、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类 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 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 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 县级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 伍作为对口支援重要内容。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配备、培训、演练和卫生 应急处置等工作费用由地方政府给予支持。(七)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由当地兽 医、卫生、公安、工商、质检和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
11、疫和野生动物 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家禽和野 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定期进行 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 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四、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一)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 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各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 加强指导,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
12、建设的督促检查。公安、国土资源、交通、 水利、林业、气象、安全监管、环境、电力、通信、建设、卫生、农业等 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要 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 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 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乡 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 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 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
13、装备 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 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 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
14、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地方政府根据情况对志愿者队伍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四)加大基层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县、乡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 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 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 伍经费渠道。(五)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应急队伍 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基层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的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鼓励社团组织和个人参加基层应急队伍,研究完善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研究制订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
15、准并配备必要装备。 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推动基层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国务院办公厅二九年十月十八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03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省基层应急队伍不断充实,在应急工作中 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各地在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 工作进展不平衡、组织管理不规范、职责任务不明确等问题。为贯彻 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16、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 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 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 县、乡级人民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 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形成规模 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二)工作目标。至 2011 年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企 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
17、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 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全面建设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 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难 等生产安全事故
18、,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 灾、生物灾害、矿ft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 核与辐射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有条件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要结合实际,以公安 消防队伍或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二)加快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 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
19、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三、建立健全基层专业应急队伍体系各地要在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组织动员社 会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应急队伍,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队伍建设:(一)防汛抗旱队伍。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的县、乡级人民政府组建有水利技术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居)民等参 加的县、乡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地段的村(居)委会组建 村(居)防汛抗旱队伍,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 展培训演练,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20、二)矿ft、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煤矿和非煤矿ft、危险 化学品单位依法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 单独建立专业队伍条件的小型企业应建立兼职队伍,并与邻近建有专 业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 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参与风险隐患排查。(三)卫生应急队伍。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 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承担传染病、食物中 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或卫生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城市与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应
21、急救援对口协作关系。(四)水上搜救队伍。县级人民政府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建 立或确定水上搜救队伍,在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人员从事水上水 下作业活动,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遇险、水域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搜 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减轻水域污染等危害。基层水上搜救队伍在 当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水上搜救活动。(五)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县级电力、通信、供水、排水、 燃气、供热、交通、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充 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专业优势,分别组建完善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六)森林消防队伍。森林防火任务重的县、乡级人民政府、林(农
22、)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风景区要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并与公安 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建立联动机 制。(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由当地农业、 渔业、卫生、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动物防 疫、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承担畜禽、野 生动物、水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八)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县、乡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志愿者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做好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本村镇(社区)应急预案制订、 应急处置和
23、应急知识科普宣传。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一)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规模。注重制度 建设,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队伍资质认定管理,保持队伍 相对稳定,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各县(市、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 况要报省辖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省辖市要将本辖区内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二)培训演练。加强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 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各省辖市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建设若干专业培训演练基地
24、。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专兼职人员培训演练工作。县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两周。易受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 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定期开展应急知识 培训。(三)装备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按标准为基层应 急队伍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严格装备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装 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大型专用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 满足应急需要。(四)经费保障。县、乡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有关专业应
25、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拓宽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矿ft、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对于矿ft、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应给 予适当经费补助。(五)示范推进。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目标 任务,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建设标准,选择若干县(市、区)开展基 层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要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 极探索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基层队伍应急能力。(六)政策支持。落实基层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保 险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
26、免交过桥过路费等政策措施。鼓励社团组织和个人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完善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调动民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性。对在应急管理、应急 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五、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推进基 层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 应急机构,密切协作配合,全面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要按照“规 划好、组织好、建设好”的总体要求,分解落实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目 标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基层应 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积极会
27、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应急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建设、环保、水利、农林、民政、卫生、 安全监管、海洋渔业、气象、电力、通信、质监、海事等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二)健全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在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 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应急处置。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和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
28、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 形成有效应急合力。(三)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群防群治应急体系。积极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的渠道,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充实应急志愿服务内容,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宣传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
29、对志愿者队伍建设给予适当支持。二一年一月四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二一年三月十二日宁政办发201024 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 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基层应急队伍不断充实发展,在应急管理工 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 发展不平衡、组织管理不规范、职责任务不明确等问题。为贯彻落实突发 事件应对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 办发200959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3 号),结合我市
30、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 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区县、街 镇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 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坚持将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包括公安、消防、武警)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一起规划、一起整 合、一起配置、一起训练来推进,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 伍体系。(二)工作目标。至 2011 年底,基本建成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
31、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街镇、企业等基层组 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应急志愿服务,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 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 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 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全面建设区县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区县人民政府要以公 安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 确定“一专多能”的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队伍召之能来、 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 工作
32、。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 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 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 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场火灾、生 物灾害、矿ft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 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二)加快建设街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街镇要充分发挥民兵、预 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人员的作 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 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
33、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 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 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 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有条件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要结合实际,以公安 消防队伍或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三、建立健全基层专业应急队伍体系各区县、各级开发区要在全面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基层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一)防汛抗旱队伍。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的区县、街镇人 民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
34、员参加, 组建区县、街镇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区域和重要地段的村(居) 委会,要组织本地居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防汛抗旱队伍。 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有关培 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二)卫生应急队伍。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 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 置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或卫生 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县、街镇医疗
35、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应急救援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伍作为 对口支援重要内容。(三)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区县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 供热、交通、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织本区域有 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和完善公用事业保障 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 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 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 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四)水上搜救队伍。区县人民政府要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建
36、立 或确定区县水上搜救队伍,配备必要的水上搜救设施、设备和物资,鼓励 社会力量组织建立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在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人员 在水上遇险,以及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 员伤亡、水域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减轻水域污 染等危害。基层水上搜救队伍要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并在市、区县水上 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水上搜救活动。(五)矿ft、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非煤矿ft、危险化学品单位 要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要与邻近建有 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
37、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 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 风险隐患排查。(六)森林消防队伍。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区县人民政府、街镇、村(居) 委会和林(农)场、自然保护区、森林风景区等,要组织有关单位职工、 社会相关人员建立森林消防队伍。要建立基层森林消防队伍与公安消防、 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满足防扑 火工作需要。(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由当农业、渔业、 卫生、公安、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 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承担畜禽、 野生动物、水生
38、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八)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区县、街镇要在现有的农村气象、民政灾情、地震灾情等信息员队伍的基础上,整合资源,组织街镇、村(居) 委会干部、应急志愿者或其他有经验的人员组建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是发现突发事件初期阶段要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本村镇、社区气象等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好台风、 强降雨、大风、寒流、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和有关应急管理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新闻单位等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
39、告。区县人 民政府应建立与新闻单位和应急职能部门的信息联络沟通机制。四、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一)统筹规划。区县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 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各街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 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要注重制度建设,明确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应 急救援队伍的资质认定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各 区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和方案要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二)培训演练。加强专业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 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充分发挥南京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南 京市民兵训练基地)作用,南
40、京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南京市民兵训练基 地)作为市本级专业应急训练基地,主要承担六城区和江宁区应急训练演 练工作。栖霞、雨花、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县充分利用现有民兵 训练基地,开展专业应急训练演练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督 促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专兼职人员培训演练工作。区县级各类应急救援队 伍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两周。易受灾害影响的街镇、村(居)委会和企业、 学校等基层单位,要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培训。(三)装备建设。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按标准为基层应急队 伍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整合现有民兵装备,配 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严
41、格装备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大型专用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应急 资源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满 足应急需要。(四)经费保障。区县、街镇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有关专业应 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 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矿ft、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ft、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应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五)示范推进。全市将选择部分区县和开发区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 设示范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
42、工作方案,细化建设 标准。要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基层应 急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全面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六)政策支持。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 实基层应急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等政策措施。鼓励社团组织和个人 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完善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鼓励民间力量 参与应急救援。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五、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推进基层应急 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健全应急机构,
43、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要按照 “规划好、组织好、建设好”的总体要求,分解落实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目 标任务,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街镇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建立群防 群治队伍体系,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各区县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基层应急队伍 建设情况的检查指导力度。特别是各区县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积极会 同相关部门,就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规划、管 理制度、运行机制等事宜,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公安、国土资源、交 通、水利、林业、气象、安全监管、
44、环境、电力、通信、建设、市政、卫 生、农业、海事等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强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其他 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二)健全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后,在各区县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立即集结到位,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县、街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
45、度、 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要组织好矿ft、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和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三)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街镇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群防群治应急体系。积极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的渠道,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 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各区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志愿者队伍建设给予适当支持,推动应急志愿者队伍能力不断提升。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 3 条:1、要接受自己行动所带来的责任而非自己成就所带来的荣耀。2、每个人都必须发展两种重要的能力适应改变与动荡的能力以及为长期 目标延缓享乐的能力。3、将一付好牌打好没有什么了不起能将一付坏牌打好的人才值得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