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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全市市场监管 领域专项整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 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 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牢固树立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市场监管领域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 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既有力打击震 慑市场监管领
2、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 效铲除市场监管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使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 可持续。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进 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增强齐抓共管的合 力。以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突破口,以规范行业监 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认真抓好专项整治 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懒政怠政、工作不力、行 动迟缓、推诿扯皮、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 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整改到 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及时反馈,报送信息。专项
3、整治期间,要注重加 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整治行动 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行动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市场监管领域专 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四)规范管理,长效常治。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 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 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 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 化。完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 制、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发现线索及时移交机制,实 现信息共享、打早打小
4、、露头就打。管和创新社会治理为着力点,深入摸排市场监管领域黑恶违 法犯罪的问题线索,找准行业乱象的“病灶”,分类集中整 治,使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得到加强,“关系网”“保护伞” 彻底铲除,预防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从源 头上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三、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 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雄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少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夏涌波任副组长,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林业局、 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 责同志为成员。领导
5、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 场监管局党员委员、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王德一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四、整治重点1 .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 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 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等违法违规 行为。2 .防疫用品(口罩等)行业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利用 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提高价格、牟取暴利,大幅度提高价格、格、积居奇谋取不法利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3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 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4 .利用黑恶势力威胁恐
6、吓、打击报复举报人或采取“职业化”“组织化”方式,借维权之名攫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 规行为。5 .组织、参与传销或为传销提供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6 .餐馆、酒店非法进行加工、售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 行为。7 .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违法 违规行为。8 .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9 .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五、整治步骤及措施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总结三个阶段进 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22日一3月31日)。对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及时召开 会议研究,制定分类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细化
7、措施、落实 责任,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设立举报电话,并向 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15) o(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1日11月30日)。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整个年度,其中4月1日至7月10 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1 .强化排查摸底,细致深挖线索。按照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按照横向到 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方位调查摸底、拉网式滚动排查。 通过排查发现市场违法乱象,及时消除市场不良隐患。进一 步拓宽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通过电话、举报信箱、电子 邮件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举报涉黑涉恶问题
8、。(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 持).增强部门合作,提升整治合力。根据省市场监管局“6+6”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继续开 展“市霸”“行霸”、传销、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冒 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注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6类问 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价格收费、民生领域计量、强制性产 品认证、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农村假冒伪劣和“三无” 产品等6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和法治营商环境,着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1)开展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专 项整治。严厉打击“市霸”“行霸”,重点查处盘踞在商贸 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
9、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 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和 权利人利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和法治营商环境。(牵头单 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整治 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2)开展打击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用品,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提高价格、牟取暴利,大幅度提高价格、囤积居奇谋取不法 利益、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 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整治 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3)开展打
10、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专项整治。严厉 打击农(集)贸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重点经营场所非法 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餐饮单位经营使用野生动物及 其制品制作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法广 告;加强为野生动物经营提供交易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商 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牵 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林业局; 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4)开展打击组织、参与传销活动专项整治。严厉打 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 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 出租房屋、活动场所等条件的行为;严查以
11、“消费返利、虚 拟货币、投资理财”等为幌子和假借“慈善、扶贫、均富” 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重点打击商 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整治时限:7月中旬 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5)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专项整治。重 点查处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食品、保健 食品功效,农村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 康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三无食品”“两超一非”问 题,严防食品中“塑化剂”风险;加强对婴幼儿辅助食品、 食用植物油、白酒、乳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原辅料控制和全过 程质量安全监管。(牵头
12、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 市公安局;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6)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医药领域交易行 为专项整治。强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开展中药饮片专 项整治,规范中药饮片经营、使用行为;查处无证销售医疗 器械和销售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 劣药械违法行为;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 查处无证生产、违法添加、生产经营假冒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 委;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7)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巩固电站锅炉范围 内管道、气瓶充装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
13、专项整治 成果。组织开展中小游乐园大型游乐设施以及“三无”电梯 专项整治,充分调动和发挥生产使用单位主体作用,督促企 业落实主体责任。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及时化解特种 设备领域各类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 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 见成效,并长期坚持)(8)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品 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 装物、容器等产品,严把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关,突出关注涉 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指标,强化对生产、销售 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牵头单位:
14、市市场监管局;责任 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信局;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 效,并长期坚持)(9)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危害 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无证 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从事食品、医疗器械、特种 设备等生产、加工、销售,以及药品流通行业无证无照经营 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信用记录公示和联 合惩戒制度,积极推进精准监管、联动监管和信用监管,营 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 单位:市公安局;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长期 坚持)(10)开展打击“职业索偿”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 利用黑恶势力威胁恐吓、打
15、击报复举报人或采取“职业化” “组织化”方式,借维权之名攫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杜绝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违 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 安局;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长期坚持).深挖彻查根治,从严打击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 部门及时核查,法院对起诉的案件及时依法审理、定罪量刑, 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形成有效打击和震慑效应;检察院依法 做好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诉 讼程序关,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和 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中级 法院、
16、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 效,并长期坚持).强化宣传发动,增进社会共识。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宣 传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鼓励群众积极 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大市 场监管行业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打击整治成果,曝 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扩大专项整治影响力,营造良 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 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整治时限:7月中旬前初见成效,并 长期坚持)(三)巩固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日一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工作成 效。结合日常工作重点,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针对易滋生黑 恶势力的环节,找准病灶,分析原因,建立健全市场准入、 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的 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 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 全市统一部署,强化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将整治任务落 到实处。要从履行职能出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扎实 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打出声势、整出效果。(二)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 责人和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是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