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盘锦市流通领域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盘锦市流通领域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盘锦市流通领域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盘锦市流通领域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市级监 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抽查、区县级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 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抽查范围为盘锦市内电线电缆销售单 位。本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 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及附则。2产品分类2. 1产品分类见表lo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产品编码及名称属性编码及名称分类代码07090301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线及电缆电线电缆控制电缆分类代码07090302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线及电缆电线电缆橡皮绝
2、缘电缆分类代码07090303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线及电缆电线电缆电线分类代码07090305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线及电缆电线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 电缆分类代码07090306分类名称电工及材料电线及电缆电线电缆塑料绝缘控制电 缆2. 2产品种类本细则涉及产品种类:电线电缆2. 3术语和定义本细则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3企业规模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企业规模。4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细则。GB/T 5023. 1-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
3、乙烯绝缘电 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23. 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GB/T 5023. 4-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GB/T 5023. 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JB/T 8734. 1-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电线和软线第1部分:一般规定JB/T 8734. 2-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电线和软线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JB/T
4、8734. 3-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电线和软线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JB/T 8735. 1-2016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 软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013. 1-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9330-2020塑料绝缘控制电缆GB/T 12706. 1-2020额定电压1 kV (Um=l. 2 kV)到35 kV(Um=40. 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l. 2 kV)和 3 kV (Um=3. 6 kV)电缆GB/T 1
5、2706. 2-2020 额定电压 1 kV (Um=1.2 kV)到 35 kV(Um=40. 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m=7. 2 kV)到 30 kV (Um=36 kV)电缆GB/T 12706. 3-2020 额定电压 1 kV (Um=l. 2 kV)到 35 kV(Um=40. 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3部分:额定电压35 kV(Um=40. 5 kV)电缆GB/T 12527-2008额定电压I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T 14049-2008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地方
6、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5抽样5.1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抽取企业的 主导产品。5. 2抽样基数及数量5. 2. 1非阻燃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0米, 其中20米作为检验样品,20米作为备用样品。非阻燃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0米,其 中20米作为检验样品,20米作为备用样品。非阻燃挤包绝缘中压电力电缆: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0米,其 中15米作为检验样品,15米作为备用样品。非阻燃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每批 次产品抽取样品50米,其中30米作为检验样品,20米作为备用样 口口口 O非阻燃额定电压
7、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每批次产品抽 取样品50米,其中30米作为检验样品,20米作为备用样品架空绝缘电缆: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0米,其中20米作为检验 样品,20米作为备用样品。在市场上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5. 3样品处置5. 3.1对抽取的样品,在封条上分别注明“检验样品”与“备用 样品“,当场对样品密封,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 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封条上至少要有产品名称 和型号、抽样日期、抽样人签字、被抽查企业代表签字及抽样单位公 章等相关信息。5. 3.2抽取的样品应按运输条件包装好,由抽样人员通过合适的 途径运送至样品检验机构。
8、采用邮寄方式运送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对 样品做好防破损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运送。运输时严防雨淋、日 晒、受潮。装卸时轻搬轻放,严禁掷抛。备用样品及检验结束后的样品应该贮存在阴凉、干燥、避 免阳光直射的安全处。应保证备用样品在整个保存期间签封完整无损。5. 4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需要被抽企业提供的其他样品信息应注明,并经企业确认。5. 5其他要求可对抽样的关键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在进入企业、取样、双方签字确认等环节时,影像资料要能清晰记录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名称、被抽样的产品、抽样状态、抽样人员和企业陪同人员等。5. 6样品获取方式监督抽查所需的检验样品要
9、在受检单位以购买方式获取,受检单 位开具发票。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先行无偿提供。5. 7抽样注意事项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认真核实营业执照等被抽查企业的相关信 息,确认受检单位不存在不得抽样的情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且能提 供有效证明的,不得抽样:(1)被抽查企业无监督抽查通知书或者相关文件复印件所列产 品的;(2)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是不用于销售的;(3)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 工生产,且未执行任何标准的;(4)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为企业用于出口,并且出口 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的;(5)产品或者标签、包装、说明书标有“试制”、“处理”或者 “样品”等字样的
10、;(6)企业提供上级市场监管部门6个月内该种产品的监督抽查 抽样单或者合格检验报告的。6检验要求1检验项目表2电线电缆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检验方法1绝缘平均厚度GB/T5023. 1-2008 、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判定依据GB/T5023. 3-2008 、GB/T5023. 5-2008、GB/T 12527-2008 、GB/T 14049-2008.GB/T 19666-2019、GA 306.1-2007 、JB/T 8734.1-2016 、JB/T 8734.2-2016 、JB/T 8734.3-2016 等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2绝缘最薄处厚度3护
11、套平均厚度4护套最薄处厚度5导体电阻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6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7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8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9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 率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10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11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 化率12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13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14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15护套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 率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16护套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17护套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 化率相关产品标准检验方法注:检验项目以实际样品适用项为准。6
12、.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的检验项目依据的标 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的检验项目依据的强 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 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 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检验过程中遇到有样品失效或者其它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 必须如实记
13、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当一个检验项目有多个检测方法时,出现可疑结果或不合格结果 (即在有异议)时,应以产品标准中规定方法的测定结果为准。7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 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 合格。8异议处理对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8. 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 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 明。8. 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 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复检项目如有仲裁法需用仲裁法进行复检, 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本细则编写单位: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本细则由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