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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劳动合同范本填写2022标准劳动合同范本填写正文内容甲方:乙方:经济类型:性别: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职务: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注册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鉴于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其工作,经平等愤商,双方自愿 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概念第一条除非根据上下文有其他解释,否则本合同的下述用词具有其所给出的含义:“本合同”指本甲方和乙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合同 书。“乙方岗位”指本合同第七条指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根据第九条的规定进行 整后的乙方的工作岗位。“岗位”指甲方向员工提供的工作职位。“岗位整”指甲方安排乙方从
2、一个工作职位转移到另一个工作职位。“岗位聘用”指甲方确认乙方可以在某一具体岗位开展工作。“待岗”指乙方脱离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岗位,但与甲方仍存在本合同规范下的 劳动合同关系的状态。“固定工资”指乙方的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工资性收入”指乙方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技能工资”指由乙方所具有的资历和知识技能水平,包括工龄、学历和职称(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 同时,应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 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 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工作每满1 年支付1个
3、 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 年的按1 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 月:(一)双方愤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二)乙方不能胜任 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整 岗位,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辨理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 愤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1 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 年 月平均工资性收入1个 月工资性收入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 年的按1 年计算。如: 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 月的 月平均工资性收入高于甲方上年 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则按乙方的 月平均工资性收入计发
4、:(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 其他 岗位工作的;(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 乙双方愤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愤议的;(三)甲方裁减人员的。第四十九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标准。第五十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甲方依据 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上年 月人均 工资性收入 月的医疗补助费,乙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 费,患重病的增加部
5、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 补助费的100%o第五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支付赔偿金:(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甲方原因使本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三)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四)解除本合同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五)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及未成年工适 用);(六)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赔偿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幺冬止本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乙
6、方的, 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性收入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性收入的赔 偿金。第五十三条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的定的情形或甲方与乙方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下列损失的,应进行赔偿:(一)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二)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五十四条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乙方隐瞒与原用人单位尚存劳动合同的事实而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致甲方对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实际进行了赔偿的,乙方应给甲方以
7、全 额补偿。第五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章中的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章保密第五十七条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可,不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 任何人或甲方内部的无关人员透露或者公开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不复制或转 移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和资料(无论商业秘密是否基于乙方本人的行为而形成), 不在办公场所主动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进入与本人无关的保密区, 不打听其他部门的业务措施和技术措施,除非必要,在对外联系时不谈及商业秘 密,不向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或顾问性的服务或帮助。第五十八条因工作需要,乙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复制或带出办公场所)时
8、, 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归还。第五十九条本合同止,乙方应将所使用的所有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交还给甲 方,不应私自保留。在乙方解除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内,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相应 的脱密措施。第六十条 乙方承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本合同止,乙方均将在止日后 年内继续保守商业秘密。第十五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六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友好癌商或向甲方劳动争 议解委员会申言青解解决。愤商或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 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仲裁。甲方或乙 方也可以不经愤商或解,而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北京市东城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仲裁。对北京
9、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第十六章其他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现有的以下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员工职业生涯管理辩法;(二)薪酬管理辨法;(三)考核管理辨法;(四)员工考评管理辩法;(五)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细则;(六)培训管理辨法。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现有规章制度的修订及颁行的新的规章制度除与国家法 律、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相抵触者外,自动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六十三条作为本合同附件的规章制度在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留存, 乙方可于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时查阅。第六十四条乙方的人
10、事档案应交甲方或由甲方委集团公司保管。第六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 定执行。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鉴证机关存档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 月 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鉴证日期:年 月 日标准劳动合同范本填写正文内容结束。三个因素确定的乙方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指根据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岗位的劳动特点与工作价值而确定的乙 方的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指根据乙方的超额劳动成果而确定的乙方的货币收入,由季度绩 效工资和 年底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试用期及应届毕业生实习期不发放绩效工资。“总经理奖”指
1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某一 年度内的工作中或在某一项目或某一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时,由总经理提名、他人推荐或乙方本人申言青,经总经 理办公会审批,对乙方给予的奖励。“最低工资标准”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 年 月日联合颁发的 劳社资发 号文关于整 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每小时不低于 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 元人民币及将来北京市对该标准可能作出的任何修订。“集团公司”指中国 公司。“商业秘密”指以口头、书面、图形、机器可识别等为表现形式的、不为公众 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甲方秘密级别以上的文件和甲方 在管理和运作企业过程中形成的技术信息和经营管理
12、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一)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和月度各种经营计划;(二)董事会和办公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等;(三)各种流程信息;(四)财务报表、税移资料等各类财务信息;(五)规章制度、人事资料、工资结构、培训计划等各类管理信息;(六)客户信息、报价资料、原材料(产品)进货渠道、交易记录、合同、市场研 报告等;(七)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其他有关管理、营销、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商业信息。 “办公场所”指甲方的注册地址内的办公区。第二章适用法律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 市颁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明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三章保瞪第三条甲方保向乙方如实说明 岗位用人要求、工作内
13、容、工作时间、工资、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情况;乙方保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如实提供 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和身体状况等证明。第四条甲方承并保II,甲方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乙方承并保乙方有完全 行为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乙方根据本合同的受聘不违反乙方的其它合同或法 定羲务。第四章合同期限第五条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第六条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日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外),除非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被提前止。第五章工作内容第七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第
14、八条甲方依考核管理辩法和员工考评管理细则对乙方设定的季度考核 和年度考评标准对乙方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的约束力。第九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或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或年度 考评的结果,对乙方进行岗位聘用、岗位整、职务升降、轮岗、待岗、奖惩及 培训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第六章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第十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如甲方安排乙方节假日加班,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第十一条甲方执行政府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乙方有权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病假、 年假、产假等休假。乙方请示休假应根据甲方有关请假制度所规定的程序辩理。 第十二条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安全、卫生的
15、工作环境,并提供适宜乙方开展本职 工作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第十三条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工作无关 的活动。乙方认可甲方在办公场所对乙方有进行监督或检查的权利。第七章劳动报酬第十四条甲方按照统一制订的薪酬管理辨法和考核管理辩法向乙方支 付工资。乙方的劳动报酬采取组合工资制,包括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经理 奖和福利五个部分。乙方的固定工资为每月 元。第十五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一)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二)甲方代扣代缴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三)因乙方缺勤或违纪,按规定应予扣除的金额;(四)法院判决、裁
16、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代扣代缴明细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收款凭据提供给乙方。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 应超过乙方当月工资性收入的20%o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性收入部分低于 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六条甲方每月5日前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固定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 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季度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的结果,在下一季度月内平均支付;年底 绩效工资根据对乙方进行年度考评的结果,在下一 年度前 月内支付。甲方可于每年从乙方的绩效工资中扣
17、除一定的比例作为领导责任风险保金滚 存,待乙方离任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风险保金不予支付:(一)严重违反甲方公司管理规定或触犯党纪国法;(二)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三)自动离职,给甲方带来一定损失;(四)离任后,责任没有完全消除,对事故的出现仍须承担主要责任。第十七条工资应支付给乙方本人。乙方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乙方的 亲属或委代理人代领。工资以拨入乙方银行个人工资帐户的形式支付。甲方在支付工资时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乙方个人的工资清单。第十八条甲方可根据甲方效益与发展情况或乙方学历、职务、岗位、考评结果 等的变动情况对乙方的工资进行整,但
18、包括乙方待岗期间在内,甲方支付给乙 方的工资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八章保险、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第十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M责为乙方辨理 有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应由甲方缴纳的职工 养老、失业和大病等社会保险费。甲方还应按照薪酬管理辩法等甲方规章规定中对应乙方层级的费率标准为乙 方提供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给付劳动保费、报销固 定和移动费和准予带薪休假的福利待遇。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国家、北京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19、时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北京 市的规定及甲方的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二条甲方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乙 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按劳 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进行体检。乙方履行岗位责任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 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九章培训I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培训管理辨法和员工职业生涯管理辩法的规定, 对乙方进行员工职业培训、选派集团公司培训等涉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 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乙方进行专业开发及提 高核心领导能力等职业生涯教育。第二十四条接受甲方的出资进行培训时,
20、乙方除应按照培训管理辨法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费用报销等规定外,并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与甲方签订 培训愤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之后的权利和义务。培训癌 议书生效后即成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培训愤议书的内 容如与本合同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培训愤议书为准。第十章劳动纪律第二十五条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爱护甲方财产, 自觉维护甲方整体利益和形象;(二)按照甲方的企业经营目标全心全意履行自己的岗位责任,并积极配合甲方对 乙方和其他员工进
21、行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工作;(三)响应甲方的安排,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政治思想、管理、专业技术等方 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思想修养和职业技能。第二十七条甲方认为乙方违反了劳动纪律,可以在对乙方进行违纪查期间, 取消乙方岗位、暂停绩效考评和延迟支付工资。如查证明乙方的确违纪,甲方 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如查证明乙方没有违 纪,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查而延迟支付的工资并恢复乙方岗位。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以依据下列情形变更本合同:(一)甲乙双方愤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二)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 相关内
22、容;(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本合同继续有效并由继承甲方权利义务的 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甲方变更名耦的,应当相应变更本合同的用人单位名耦;(四)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 要求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 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五)乙方岗位变动、职务升降、被外单位借用、上学、脱产培训或提前退养时, 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予变更。第二十九条经甲乙双方癌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
23、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的定可以解 除本合同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五)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从事与甲方无关的牟利活动的;(六)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甲方 提供虚假承与保瞪的;(七)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访友、旅游、出差逾期不归的。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乙方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乙方岗位工作
24、,经过培训或者进行岗位整后,仍不能胜任岗 位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 方琳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愤议的;(四)乙方于解聘待岗期间,不服从甲方安排的新的岗位聘用机会累计达两次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经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 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甲方依据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在 月内录用人员的,乙方与其他被裁减人员具有同等的优先被录用权。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一)患职业
25、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未满 年的;(六)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 年的;(七)在甲方连续工作满 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内的;(A)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9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 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本合同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能依据前 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 支付乙方相应的工资并依法缴
26、纳社会保险费:(一)在适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定支付乙方工资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五)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项下,向乙方提供虚假说明或在本合同第四条项下,向 乙方提供虚假承与保的。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 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辨理有关手续。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提前通知而要求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可以不予辨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辨理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 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27、。第十二章合同的余冬止与续订第三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合同即行止:(一)本合同期限届满;(二)本合同的定的解除或止条件出现;(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五)甲方依法破产、解散;(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应当提前30日将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 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愤商辩理止或者续订本合同手续。第四十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止 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具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作为乙方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辨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甲方并应 及时将乙方的档案及
28、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乙方新的接收单位或在乙方自谋职业 的情况下,转移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乙方无接收单位且符合失业条件的,甲方 应自止、解除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乙方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限北京地区) 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日内将乙方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 乙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甲方工作,主动辩理离职手续。第四十二条经甲乙双方癌商一致,可以续订本合同。第四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本合 同的,甲方应当续订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乙方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合同期限 届满时,甲方应将本
29、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的原因未辨理止本合同手续,乙方与甲 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本合同,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本合同。续订时, 如本合同的期限少于12个 月,则续订合同期限依本合同期限;如本合同期限等于或长于12个 月,则续订合同期限至少应为12个 月。甲方也可通过与乙方愤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但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要求 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三章经济补偿与赔偿第四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或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 工资或加班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或加班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