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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对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按照省委省 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 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为现代化幸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一、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按照省“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强化取用水监管, 确保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亿立方米以内。继续巩固跨县级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 分配成果,配合完成长江干流省级水量分配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 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地下水管理保护。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推进地下水管控指标落实, 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管
2、理相关台账,配合省水利厅开展地下水监测数据库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围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非常规 水利用等重点领域,推进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建成*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和*家省级 节水型工业园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回头看”。持续做好城市节水工 作,加强计划节水宣传、水平衡测试等城市节水工作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利 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和碍洪问题整治。继续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为 重点、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
3、态化规范化工作,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内疑似问题 卫片现场复核和整改。汛前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持续推进长江岸线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认真组织实施已批复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 规划、湖泊保护规划,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及用途管制,严格管控开 发利用强度和方式,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按照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 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审批项目建设方案,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信 息通报、定期巡查、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同时实施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严禁未批 先建、越权审批、
4、批建不符。对利用湖泊周边、水库库汉建设光伏、风电的,进 行科学论证,严格管控,确保项目建设不妨碍行洪通畅、不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 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管护。落实省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方案, 完成*座水库安全鉴定,实施完成*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牵头单位: 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严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落实地方政 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持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蓝盾”清江清河专项行动, 对非法采砂行
5、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三无”非法采 砂船舶发现一艘、取缔一艘,确保动态清零。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及时移交采砂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加大 部门合作和联合执法力度。鼓励各乡镇增设监控设施,保障管理“在线率”。(牵 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各乡镇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台账、整 治方案更新;建立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台账。*年年底前,完成长江干 流*%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截污治污取得阶段性成效。印发长江支流入
6、河排 污口整治方案,完成部分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 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巩固船舶含油污水以及船舶危险废物处理能力。 落实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受政策,防止二次污染。规范船舶污染物港口 接收实施和码头环保设施管理,督促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内河船舶按照有关 规定规范开展洗舱作业,做到应洗尽洗。(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 *海事处、县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进城镇污水治理。继续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完成主城区污水管 网*公里改造和*公里新建任务,加强污水排放监管。加强城镇生活垃圾清运,持 续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确
7、保生活垃圾“日常日清”。(牵头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 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以上。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五年行动计划,大 力推广“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的模 式。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高质量完成全县*户常住农户改厕任务。(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碧水攻坚战。按照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 推进“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三水共治,加强国、省控断面的水质监管,做好 水质波
8、动预警工作,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处理,保障国省考 断面水质达标。(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推进农村水污染治理。继续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整村推 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底前,完成*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 效任务。完成*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到*%。 继续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统筹乡镇、村级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村庄保洁机制, 进一步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体系,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 城市管理行
9、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环境问题“清 零行动”,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引江济 淮输水干线*段乡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专项检查, 保障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质安全。(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水 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大力治理黑臭水体。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后巡查和水质监测,发现问题 及时处置,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个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深化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效果。(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县生态环境局,
1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五、加强水生态修复*.深入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工健全并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强化“一对 一”结对帮联,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健全跨部门、 跨区域执法长效协作机制,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保持禁 捕水域良好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科学规范增 殖放流活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完成义津胡家 老屋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加
11、强生态流量管控。加强马鞍山水库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监管。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 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加强湿地保护。贯彻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 加强湿地名录管理,推进一般湿地名录发布,积极组织*年度省级重要湿地动态 监测评价。(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面实施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 建成省级幸福河湖*条(个)。探索推进我县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根据我省 河湖健康评
12、价及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的总体安排,至代年底,设立县级以上河长湖 长的河湖、列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库、列入第一次水利普查河湖名录的河湖基 本完成健康评价,*年*月*日前全面建立健康档案。(牵头单位:县河长办,责任 单位: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六、加强措施保障*.持续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及时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和县级河长专题会 议,签发落实县级总河长令,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继续深化河湖长及成员单 位履职考核,落实考核结果通报制。压实河湖长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成 员单位主体责任,定期督查河湖长履职情况,定期调度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充分 发挥河湖长牵头优势和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推动区域
13、部门协调联动。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责任单位: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大力营造管水护水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 体媒介,积极宣传市第一届“最美河湖卫士”和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建立民主党派 监督机制,推进河湖社会监督工作。推进河湖长制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 企业。探索建设县级河长制主题公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的意识。 培育河湖保护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志愿服务活动。(牵 头单位:县河长办,责任单位: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力加强河湖长制综合考核激励。强化工作考核和正向激励,落实下级河湖长 向上级河湖长述职制度,对年度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履职情况、县级成员单 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建立月工作通报机制,不断压实河长及成员单位 责任,形成河长直接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县河长办, 责任单位: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