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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为加强我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专 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保证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开、公平、 公正,依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 府201686号)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 府201410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 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下称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专项资 金使用和管理原则、资金申报及审批工作流程、资金监督管 理及项目验收、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六大部分 内容,还包括五个子项目实施细则,分别为中山市现代服 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中山市新能源汽车示范 应用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 建设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山市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 施细则及中山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 则。中山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 明确了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扶持标准、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绩效目标等。一、中山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定义是什么?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粮食流通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是指市 财政每年安排给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局)的专项用于扶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资金。二、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和标准是什么?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主要支持粮食仓储设施、粮食加工 生产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绿色
3、储粮技术、粮食流通 市场发展、粮食重点扶持企业等对全市粮食流通具有重大影 响、与粮食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扶持标准。资金采取定上限按比例补助或定额 补助的扶持方式,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不重复补助。资金扶 持标准如下:(一)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支持粮食流通企业投资新建 (或扩建)超过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具有完善的报建手续 的粮食流通仓储设施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按每平方米建筑 面积100元给予资金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二)粮食加工生产线项目。支持粮食流通企业投资新 建(或重建)粮食加工生产线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按加工 生产设备投资额20%给予资金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
4、 50万元。(三)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 粮食加工企业通过改造提升现有粮食流通设施建设粮食产 后服务体系项目。建成具有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 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基本功能、 年服务能力大于1万吨以上、申报为广东省粮食产后服务中 心的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按项目改建实际投资额20%给予 资金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20万元。(四)绿色储粮技术项目。支持粮食流通企业实施节粮 减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对在市内改造提升粮食储存仓容面 积达300平方米以上,实施无公害治理虫霉、气调储粮、智 能粮情监测、智能通风等绿色生态智能储粮技术的项目,每 个项目一次性按
5、设备投资额20%给予资金补助,每个项目最 高补助额为20万元。(五)粮食流通市场发展项目。鼓励镇区依托现有粮食 仓储物流资源、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等设施条件,发展粮食 流通综合物流园区项目。对建成集聚粮食批发、零售商家达 到3家以上,粮食仓容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实现市场 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的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 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给予资金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 助额为20万元。(六)粮食重点扶持企业项目。支持粮食流通企业建设 申报粮食重点扶持企业项目,对于已建成粮食加工生产线, 创立自有粮食销售品牌,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的粮食流通 企业,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销售收入
6、超2000万元的 粮食流通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销售收入超3000 万元的粮食流通企业,每个企业给予15万元扶持。三、专项资金扶持条件是什么?(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 事粮食购进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加工、运输、销售及 储备等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二)申报单位需建有完善粮食流通经营管理制度、粮 食加工管理制度、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粮食经营财务管 理制度、粮食经营库存台账,并按时向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 送粮食流通报表;(三)社会经济效益良好、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四、申报材料包括什么?资金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且须保证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和有效
7、性。(一)中山市粮食流通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食品药品 经营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SC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年度投资合同、发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 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四)质量品牌建设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年度粮食经营台账、粮食流通报表等有效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六)年度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销售收入证明(以税务 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七)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等如何执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审核流程、资金监督管理、资金 验收、绩效评价等按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扶持专项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