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22—2030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绍兴市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22—2030年).docx(1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绍兴市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222030年)丙型肝炎(以下简称丙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 大疾病。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消 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222030年)的通 知(浙卫办发函202222号)要求,有效落实消除丙型肝炎公 共卫生行动的各项任务,切实降低丙肝流行水平,保障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健康浙江”、“健康绍兴”建设服务,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部门、社会、 个人“四方责任”,坚持依法科学防治、预防为主、医
2、防融合, 注重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并举,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 联动,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充分利用数 字化改革成果,全面落实丙肝综合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加快 补齐短板弱项,巩固当前防治成果,最大限度遏制新发感染, 有效发现和治愈患者,显著减少丙肝导致的肝癌和肝硬化死亡, 切实减轻疾病负担,确保完成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各项 目标。四、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健康委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督促各 地实施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成立多部门、多领域专家 参与的市级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专家组,指导各
3、地落实 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支持破解防治重点和难点问题。各区、 县(市)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合理使用 各渠道资金,根据实际可参照设立本地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二)强化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治措施,做好防治工 作。卫生健康部门需强化医防结合,制定工作重点,指导开展 重点人群筛查、疫情监测、预防控制、病例追踪、规范治疗和 健康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行动评估和考核,推动医疗机构丙 肝抗体和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科技部门支持开展丙肝防治相关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防治工作提供相关支撑。经济和信息化 部门加强丙肝药品生产供应监测,适时开展药品储备,保障药 品可持续供给。公安和
4、司法行政部门落实注射吸毒人群丙肝筛 查工作,对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开展 丙肝筛查工作,加强丙肝防治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协助落实 监管场所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丙肝患 者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财政部门根据丙肝防治工作需要,安 排所需资金,保障防治工作开展。医保部门做好丙肝医疗保障 工作,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政策实施,保障丙肝抗病毒治疗 药品的配备与使用,做好丙肝医疗保障与国家丙肝公共卫生相 关项目的衔接,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丙肝患者的基本医保待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三)强化能力建设。市
5、及各区、县(市)要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丙肝抗体、核酸、基因分型检测服务(含 第三方检测),疾控机构具备开展丙肝抗体及核酸检测能力。加 强专业队伍能力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定点医疗机构、 疾控机构、血站、健康教育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相关专业人 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实验室检测、综合防治、宣传教育和 监督执法等能力。(四)强化医防协同明确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血站、健康教育机构、卫生监 督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融合发展,形 成防治合力。疾控机构要加强丙肝疫情监测和管理,及时开展 风险研判,做好防治宣传、咨询与抗病毒治疗转介工作,为辖 区定点医
6、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重点人群干预工作。绍兴 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市立医院)负责指导全市丙肝抗病毒治疗 工作实施、培训指导、治疗质量监督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定点 医疗机构,落实规范抗病毒治疗及医学随访服务,提高病例依 从性。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强监督执法,对侵入性器械的消 毒及使用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强化各级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丙肝既往病例的追踪、检测、转介工 作。其他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丙肝防治宣传教育,开展丙肝筛 查发现和确诊检测工作,严格做好丙肝病例疫情报告,及时为 丙肝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咨询服务,及时转介至相关定点医疗 机构治疗。(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各相关部门
7、要支持和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 者依法有序参与丙肝防治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宣传教 育、重点人群综合干预等工作,为丙肝患者及其家属等有需求 人员提供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卫生健康、财政、民政等部 门要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经费、技术支持和监 督管理。(六)强化督促落实市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评估方 案,各区、县(市)要根据方案要求强化日常评估,督促落实 重点任务,确保如期完成行动目标。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组 织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的中期和终期评估工作。附件:1.绍兴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领导小组名单2.绍兴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专
8、家组名单 附件1绍兴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王宏达副组长:邵国利徐来潮严建林 胡小君 朱永潮 徐月军 周朔东 丁玲 凌秀凤 王佳 成员:卢巧玲 沈德胜 姜增峰 王剑成 张行 蔡赞 严S 边丽萍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绍兴市疾控中心主任绍兴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绍兴市公安局副局长绍兴市民政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绍兴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绍兴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绍兴市疾控中心副主任绍兴市科技局处长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绍兴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科长绍兴市公
9、安局禁毒支队科长绍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移民处副处长 绍兴市司法局戒毒工作处处长绍兴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副处长顾卓君潘冬青 联络员:裘慧冬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处长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四级主任科员绍兴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主任由邵国利担任。附件2绍兴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专家组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张宏卫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卢巧玲 绍兴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沈华江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临床诊疗专家)孟海滨 绍兴市疾控中心主治医师(综合防控专家)冯 一 绍兴市人民医院副主任技师(实验室检测专家)马锡军越城区疾控中心主治医师(综合防控
10、专家)房英杰 绍兴市中心医院主任中医师(临床诊疗专家)冯康乐绍兴市中心医院主管技师(实验室检测专家)徐尧江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临床诊疗专家)宣杭炯 上虞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综合防控专家)周祖模诸暨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临床诊疗专家)何 均 诸暨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综合防控专家)肖招英竦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临床诊疗专家)任力波 竦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技师(实验室检测专家)何立东 新昌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临床诊疗专家)梁泽彬 新昌县疾控中心医师(综合防控专家)联络员:孟海滨绍兴市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绍兴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专家组下设项目试点办 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
11、卢巧玲担任。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5日印发二、行动目标(一)第一阶段工作目标(至2022年12月)。市及各区、 县(市)建立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机制,落实丙肝 抗病毒治疗的医疗保障政策。市及各区、县(市)至少遴选1 家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丙肝抗病毒治疗工作,二级及以上 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100%具备丙肝抗体 和核酸检测能力。全市临床用血丙肝病毒核酸检测率达100%, 医疗机构安全注射比例达100%,新报告抗体阳性者的核酸检测 率达80%以上,注射吸毒人群干预措施覆盖比例达80%以上。(二)第二阶段工作目标(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12、到2025年,在保持2022年各项工作指标的基础上,全市大众 人群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较2020年提高10%,新报告抗体阳性 者的核酸检测率达90%以上,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 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率达80%以上,既往报告且可回访到的抗体 阳性者的核酸检测率达80%以上,既往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慢 性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率达7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患者 的临床治愈率达95%以上,专业人员接受丙肝相关内容培训比 例达90%以上,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三)第三阶段工作目标(2026年1月至2030年1月)。 到2030年,在保持2025年各项工作指标的基础上,全市大众 人群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较
13、2020年提高20%,新报告抗体阳性 者的核酸检测率达95%以上,既往报告且可回访到的抗体阳性 者的核酸检测率达90%以上,所有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 者(含既往报告且可回访到的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率达85%以 上,专业人员接受丙肝相关内容培训比例达100%。三、重点任务(一)加强健康宣教,普及防治知识L提高公众防治意识。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不同人群特征, 积极组织开发丙肝防治宣传教育材料,引导公众树立“自己是 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提高自我防范、主动检测和积 极规范治疗意识。针对大众人群,应广泛宣传丙肝可防可治等 核心信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对丙肝的恐惧和对患者的 歧视;针对重点人群,
14、应根据人群特点,以减少易感染丙肝危 险行为和主动检测等为宣传重点,减少新发感染;针对患者, 以早发现早治疗、科学规范治疗为宣传重点,宣传丙肝抗病毒 治疗的医保政策,提高治疗依从性。2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 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丙肝防治宣 传教育,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结合每年“世 界肝炎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 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引导大众关注丙肝防治知识和 有关政策,促进重点人群主动检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丙肝 防治和关心关爱丙肝患者的良好氛围。(二)加强综合干预,阻断疾病传播3 .加强重点人群
15、综合干预。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和司法行 政机关要结合艾滋病、性病和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将丙肝防 治知识纳入日常宣传教育内容,落实注射吸毒人群戒毒药物维 持治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在易感染艾滋病、性病 的高危人群、重点人群中推广使用安全套。卫生监督机构依法 加强对美容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加强纹身、纹眉、修脚等行 业使用针具、修脚工具和用品的卫生消毒管理。4 .强化院内感染防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院内感染预 防控制措施和职业暴露防护意识,切实落实预防医源性传播工 作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防控血液透析、口腔诊疗及有创和侵 入性诊疗等重点科室的医源性传播,严格消毒医疗器械,严格 规范注射、静脉输
16、液、侵入性诊疗等医疗行为,严格管理医疗 废物,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自查工 作。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预防控制情况的 监督执法,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5 .强化血液安全管理。血站要进一步强化血液安全责任意 识,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动 员工作。继续巩固临床用血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加 强质量控制,降低窗口期对血液安全的影响。6 .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 协助疾控机构对新报告的丙肝确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和分析。疾控机构要充分发挥当地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 工作机制的作用,及时组织开展丙肝聚集
17、性疫情、新报告急性 丙肝病例和5岁以下儿童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感染原因 并采取措施,有效遏制进一步传播风险。卫生健康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丙肝哨点监测,包括以医院 为基础的医疗机构监测哨点和以重点人群为基础的人群监测哨 点,为掌握本地区丙肝流行特征、及时开展防控措施效果评估 提供依据。诸暨市人民医院作为丙肝医疗机构监测哨点,按照 全国丙型肝炎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试行)(中疾控艾发(2022) 8号)组织实施哨点监测。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医疗机 构监测哨点负责单位,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数据清理、数据质 量及有效性检查,按时上报哨点监测数据。如后续国家、省监 测方案有调整和补充,将根据变化情况对
18、监测点适时调整和补 充。(三)加大检测力度,提高检测发现率7 .实施医疗机构“应检尽检”策略。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 丙型病毒性肝炎筛查及管理(WS/T453-2014)的标准,对准 备接受手术、输血、内镜检查、血液透析等特殊或侵入性医疗 操作人群,肝脏生化检测不明原因异常者,有静脉药瘾吏者、 既往有偿供浆者、多性伴或男性同性性行为者等丙肝病毒感染 高风险人群,及时开展丙肝抗体检测,及时将检测数据报送给 疾控机构。疾控机构要定期对医疗机构丙肝抗体的检测情况进 行分析和评估,及时提出完善医疗机构丙肝检测策略的建议。8 .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策略。根据知情自愿原则,医 疗机构做好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
19、员、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 求询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配偶或性伴、丙肝患者配偶或 性伴的丙肝抗体检测。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监管场所被监 管人员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高风险人群的 丙肝抗体检测及核酸确诊工作,及时将检测数据汇总报送给疾 控机构。9 .实施大众人群“愿检尽检”策略。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探 索动员40岁以上人群进行检测,鼓励将丙肝抗体检测纳入健康 体检、婚前医学检查。10 .实施抗体阳性者“核酸检测全覆盖”策略。医疗机构对 检测发现的抗体阳性者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 条件的,要及时将抗体阳性者转介至定点医疗机构,或委托第 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鼓励同级医
20、疗机构互认丙肝抗体 和核酸检测结果。(四)加强转介和规范治疗,提高治疗覆盖率和治愈率11 .建立定点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 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协同参与的转诊工作机 制和归口管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要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统筹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的非专门科室、非 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新报告的丙肝病例转介至定点医疗机构 专门科室进行诊疗。疾控机构指导和督促非定点医疗机构(含 基层医疗机构)做好丙肝病例转介等工作。12 .动员患者“应治尽治”。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丙肝临床路 径和行业标准,对丙肝确诊患者进行必要的基因型检测和辅助 检查,动员符合治疗条件的患
21、者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公安机 关应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落实监管场所中丙肝确诊患者的治疗。13 .实施既往患者“尽追尽治”。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既往 患者或流行病调查发现的患者进行回访和转介,对“传染病信 息报告管理系统”中现住址为本辖区的丙肝患者进行回访摸 底,登记患者丙肝抗体、核酸检测及既往治疗史、治疗方案等, 筛选出需要进一步明确诊断和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例,及时提 供相关检测和治疗转介服务。公安部门应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查 找既往患者。14 .规范开展诊疗服务。设立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市立 医院)为市级丙肝诊疗技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全市丙肝 规范化诊疗方案制定、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包括实施、培
22、训I、 督导和考评工作。市及各区、县(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治疗 前评估,确定治疗方案,科学规范使用抗病毒治疗药物,提供 医学随访等服务,加强用药指导和病情监测,从丙肝患者人群 的特殊性和治疗后的病情转归两方面做好丙肝抗病毒治疗工 作。以早诊早治、科学规范治疗为重点,为丙肝患者及其家属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和临床治愈率。 有条件的区、县(市)可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五)落实政策措施,提高诊疗可负担性15 .推动医保谈判药品政策落地。市及各区、县(市)医疗 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 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次均费用等为由影响丙 肝抗病
23、毒治疗药品的配备与使用,不得以此作为医疗机构绩效 考核指标。16 .减轻患者诊疗经济负担。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等 部门加强协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完善按病种付费等支 付方式改革,按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 制度综合保障政策,加强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 等制度以及慈善帮扶之间的衔接,做好丙肝患者的医疗保障和 生活救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六)加强药品供给,提高治疗可及性17 ,配备抗病毒治疗药品。市及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 门会同医疗保障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和诊疗能 力,及时配备、合理使用丙肝抗病毒治疗药品。定点医疗机构 加强用药管理,确保
24、药品合理、规范使用。18 .推动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市及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 等部门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要求,推进医 疗机构处方外配,确保各区、县(市)至少有1家“双通道” 药店,国家谈判药品配备率不低于30%,患者持外配处方可在相 应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结算。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七)加强信息管理,提高监测评估科学性19 .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规范报告疫情,根据丙型肝炎诊断 (WS213-2018)标准正确分类和报告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 疾控机构及时完成报告病例的审核,加强对医疗机构丙肝病
25、例 报告的指导,定期对疫情数据进行质量核查并通报核查结果。 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疫情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 .规范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报告丙肝患者发病情 况和做出明确转归诊断的患者转归相关信息,疾控机构负责信 息汇总、分析报告,实现病例报告和疾病转归信息的闭环管理。 信息收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措 施。21 .加强数据分析与利用。疾控机构要利用全民健康信息化 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死因监测、艾滋病和丙肝哨点监测等 数据,结合个案流行病学调查、专题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等信息, 掌握本地丙肝疫情现状、流行危险因素、人群感染状况与特征、 疾病转归和死亡等情况,科学研判丙肝流行趋势并提出政策建 议。22 .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聚集性丙肝 疫情监测和预警,积极稳妥做好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和宣传引 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