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工作制度汇编201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工作制度汇编2019.docx(9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工作制度汇编(2019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检查、总结学校 安全生产工作;(4)组织制定学校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发生 重大生产事故,根据“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必要查处。5.学院、部门、处室、中心的负责人为二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院有关生产要求;(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平时主动向 本单位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3)定期召开单位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布置、检查、 总结安
2、全生产工作;(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操 作规程,并督促贯彻落实;(5)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 高师生“安全第一”思想;(6)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时无法整改要及时采取有关防范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汇报;(7)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配合 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基层单位由二级单位确定一位负责人为院三级安全生产 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负责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
3、患,并认真整改,及 时汇报无法解决的事故隐患;(4)负责对本部门教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安全 第一”的思想。7 .基层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程序落实;(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素质;(3)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协助落实整改措 施。8 .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掌握安 全操作技能,不断增强自我和相互保护意识;(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操 作规程,不违章、不冒险,发现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及时予以劝 阻、制止。并向上级报告;(3)操作中发现设备异声、安全防护装置和电线、电
4、开关 破坏等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并向上级报告,有权拒绝违章生产指挥;(4)做好设备、工作台维护和保养,保持作业场所整洁。9 .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上级安全生产要求;(2)制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3)不断健全和完善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督促制度落实、查处规章情况;(4)定期组织全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督 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安全。(5)年终开展安全生产总结评比表彰工作。(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1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 断提高各级安
5、全生产责任人、安全员管理水平,以及校师生员工 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2 .建立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教育卡,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 制度,新进人员以及职务调动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 能上岗。(1)校级安全生产教育:由职能部门负责,对新生人员进 行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以及本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宣传教育:(2)学院、部门、处室、中心安全生产教育:由学院、部门、处室、中心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要结合本部门生产特点、设备性能、安全制度、劳动纪律 以及事故教育进行安全教育;(3)基层(现场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由基层安全生产责 任人负责,要结合该工作的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6、生产 规章制度,以及易发生事故预防方法和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进行安全教育。3 .电工、起重工、炉锅工、压力容器工、焊工、电梯工、危 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员工,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和安全 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 L-U 冈。(三)奖励和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给予奖励和 表扬:(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成绩显著的:(2)发现安全生产事故苗子,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 生。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因过失而引发的事故,具备下列条 件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
7、挪用或损坏安全生产设备、 设施和零部件,并引起生产事故责任人:(2)无证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3)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和整改而造成灾害性事故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师生员工人 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组织机构和职责1 .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 安全责任制。2 .校防火安全实行三级管理,同时实行三级防火安全责任 制,形成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校为一级防火安全管理,院长 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保卫工作,校领导为校一级防 火安全责任人,
8、全权负责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学院、部门、处室、 中心为二级防火安全管理,各单位分别由一位领导为二级防火安 全责任人。基层单位为三级防火安全管理,各基层单位由一位领 导为三级防火安全责任人。3 .校安全防火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1)领导全校安全防火工作;(2)审定校防火安全工作计划。4 .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为防火安全校一级责任人,全面 负责校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2)负责制定校全年消防工作的计划,实行目标管理;(3)定期召开二级防火安全责任人会议,布置、检查和总 结防火安全工作;(4)负责制定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组 织防火安
9、全宣传教育;(5)组织全校防火安全检查,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6)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5 .学院、部门、处室、中心确定一位责任人为二级防火安全 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规和校有关防火安全工作要求;(2)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 单位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3)定期召开三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工作会议,及时布置、 检查、总结防火安全工作;(4)组织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并认真贯彻落实;(5)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不断提 高师生防火意识;(6)定
10、期组织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要 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汇 报,在未整改前,要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7)落实消防器材管理办法,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做到防 患未然。6 .基层组织确定一位负责人,为院三级防火安全责任人,全 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落实有关防火安全工作要求和各项防火安全管理 制度;(2)负责检查本单位防火安全隐患,并认真整改,及时上 报无力解决的火险隐患;(3)负责对本部门教职工防火安全教育;(4)申报消防器材添置,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7 .职能部门的防火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
11、和掌握全校防 火安全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2)制定校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健全、完善校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3)负责全校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查处违 章行为;(4)负责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5)具体组织实施校消防宣传,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 灭火技能和火灾逃生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师生防火意识;(6)制定灭火预案,开展必要的灭火演练,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火灾调查处理;(7)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业务训练,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 力;(8)年终开展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工作;(9)负责与公安消防机关联系。(二)消防安全管理1 .校实行三级防火安
12、全责任制,做到岗位明确,责任明确, 形成分组管理,一级抓一级管理机制;2 .防火安全实行依法管理,依章管理,做到有章可依,违章 必究管理方法。师生员工必须学习必要消防知识,懂得安全用电、 用气、用火,懂得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3 .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是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紧急 照明装置、安全疏散指标,配置必须的消防设施,制定防火措施, 实行严格管理。4 .防火安全具体规定(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装插座、私自增设大功率电 器设备,增大保险丝容量,超负荷用电等一切违反安全规定的行 为;(2)严禁在学生、教工、民工宿舍内使用火炉、热得快、 煤油炉、石油液化气钢瓶以及床头夹
13、灯、蜡烛等一切电加热器具 和明火照明;(3)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及吸烟;(4)严禁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无 证上岗,违章作业;(5)严禁子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充放氢气球,校园内 禁止焚烧垃圾屋;(6)严禁擅自挪用拆除消防水带、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 非火警开启消防龙头,圈占消防栓、占用防火间距、堵塞防火通 道;(7)所有新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将消防器材的经费列 入工程预算,并由安保室统一购置、编号、登记和指定专人管理。(三)消防安全培训1 .每年九月新生入学,以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为内容,做 好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新生的消防安全知识;2 .凡新近学校的教师员工,以消
14、防安全知识及灭火常识为内 容,组织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3 . 一年两次对微型消防站消防队员和安全员开展灭火常识 教育和演习,做好消防队业务知识培训;4 .对各处室防火负责人进行消防知识的考核,每年11.9 消防安全日组织一次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培训工作的登记,验证复证登记;5 .抓好特殊工种的工作审证复证登记。1 .治安安全管理规定1.安全生产管理规定62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2.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193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3.食品卫生管理规定274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30.校内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405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4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4n.技防设
15、施管理规定50.外来人员管理规定5412 .维护稳定信息报送工作规定56.校内设摊管理规定5813 .改建、扩建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申报规定59.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6014 .校内动火审批规定62.学生宿舍管理规定637.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1)防火安全各级责任人(2)特殊工种人员(四)日常消防安全检查1 .消防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由消防专职人员负责日常检查、 登记、维护、保养;2 .除根据日常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检查维护外,应对消防设备 进行定期的全面的进行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3 .根据季节、气温对设备重点的抽查,防止老化和霉变而引 起火灾;4 .在每次检查过程中,必须对消防栓、应急疏
16、散标志、烟管 报警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5 .保卫处领导不定期检查各种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整改意见,切实把防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6 .每年的“11.9”是对学校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的 安全0 O(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1 .消防器材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校内 公共部位由安保义务消防人员实行管理;2 .消防器材由学校保卫部门统一负责配置,分布情况应记录 清楚;3 .保卫部门人员每月对学校所有灭火器的数量进行清点,并 检查是否有溢漏现象;.消防栓内灭火器必须保持清洁(由楼面清洁人员负责);4 .灭火器须按品种分别编号登记,对到期和使用过的灭火器 必
17、须及时更换和填充,并做好记录;5 .消防器材应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放置,并防止位 移。一旦因施工而临时位移,到施工结束应立即复位;.室外消火栓每年进行二次开启放水,标志鲜明;6 .室内消火栓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阀门开启灵活,水带完好, 射枪良好,箱门玻璃及锁完好。(六)奖励和处罚1 .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个人,给予奖励和 表扬:(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各项活动,成绩显 著的:(2)发现火警及时扑救,避免火灾事故发生。2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或因过失而引发火灾事故给予行政处 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擅自移动、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的:(2)因过失造成火警
18、、火灾的:(3)发现火警隐患未及时整改,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治安秩序,创造一个良好教育环境,根据 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我 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1 .师生进入学校,须主动向保安出示工作证、学生证或学校 颁发的其他有效证件。2 .外来人员进校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须主动向保安说明情 况,出示有效本人证件,经联系校方人员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进 校。3 .中外记者来校采访时,必须持有记者证或采访介绍信,保 安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校。4 .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5 .严禁个人在校内策划和组织非法集合游行、示威
19、活动;不 得参加各种校外未获批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6 .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组织讲座、报告等活动,组织者 必须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举办。7 .校园内不准张贴大小字报和散发传单,不得在网上平台散 布转发不实言论,不准捏造事实或散布扰乱学校秩序。8 .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张贴内容必须经有关 部门审定,并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许可地点。9 .学生成立社团组织,应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10 .校园内禁止法轮功等一切邪教活动,严禁宣扬和组织封 建迷信活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宗教宣传和活动。11 .学生不得成立同乡会等帮派团体
20、色彩组织,严禁一切帮 派团体活动。12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网络中心关 于网络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13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学校广播设备,校广播室禁止 无关人员进入。14 .校园内严禁非法传销,经营各类商品、设摊等必须经有 关部门批准,并到保卫处备案。15 .校内严紧酗酒和酒后滋事,严禁斗殴和持械行凶。16 .校内不准搓麻将,严禁一切形式赌博。17 .禁止私人在校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18 .公共教学楼、办公楼、宿舍不准举办舞会、音乐会、烛 光会。严禁使用音量过大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工作、 休息。19 .校园道路和非体育活动场所
21、不准轮滑、溜冰,以及开展 各种可能伤人、妨害交通的活动。20 .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在校园内行驶禁止鸣号,电瓶 车不得在校内开启有声防盗设备,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21 .机动车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地下车库或标志区域内,摩托 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车棚或规定标志区域内, 要排列整齐,严禁乱停乱放。22 .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一切形式的明火行为, 有特殊需要需经安全保卫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23 .爱护公共财物,遗失、损坏公物要规定赔偿。24 .爱护绿化,不得攀摘花木,不得树上挂物、口晒衣,不得 在绿化原地堆放杂物。25 .校内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禁止非火警原因私自动用 和挪
22、用。消防通道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堆放杂物,须确保通道变 通。26 .学校严禁吸毒,在校园内禁止吸烟。27 .校园内禁止携带猎枪、士枪、气枪、弹弓以及公安部门 规定的管制刀具等,禁止校内捕捉鸟类等动物。28 .校园内禁止养犬、猫和其他宠物,禁止携犬和其他宠物 入校。29 .禁止在课桌上、墙上、公共厕所等场所乱涂乱画。30 .学生要注意自身形象,着装整齐,不穿背心、拖鞋进入 教室,不准在教室吃饮料和零食。31 .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学校有关部门可 根据学生手册给予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处理。对学校处理不服,可向学生
23、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有关机关提 出申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为维护校园育人环境、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 身安全,依照有关法规条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本规定所称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要包括:1 .学校区域内的进出口、道路、车辆停放场所及学校其他与 交通安全有关的场所;2 .在学校区域内进出、行驶、停放的各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 车辆;.学校区域内通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行为。(二)校园道路、交通、车辆管理的原则和部门校内道路、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实行管理、教育、处罚相结 合的原则:校安全保卫办为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三)校园出入管
24、理1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校园周边开辟出入口,确有必 要的必须事先报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并经校领导批准后向政府有 关部门办理手续;.校园出入口设置门卫,负责管理,保持出入口畅通;2 .凡从校园出入口通行的车辆、行人,必须听从门卫的管理, 严禁阻塞出入口交通,扰乱交通秩序;(四)校园道路管理严禁破坏校区道路,对无故破坏校区道路者,由校保卫部门予以追究。1 .严禁擅自在校区道路上设置障碍阻塞交通;2 .不准擅自占用校区道路,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人行 道上堆放物品、设摊经商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秩序的行为;3 .在校区道路上破路施工应事先经校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同 时必须在施工现场树立明显的指示标
25、志,施工结束后及时修复路 面;4 .禁止在校区道路上进行驾驶机动车培训、教练或试车,不 准在校区主干道上学习骑车、溜旱冰、玩踏板车、滑板等。(五)机动车管理1 .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在校内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5公 里;.禁止拖拉机(除特殊情况外)在校内行驶。2 .学校车辆、教职工自备车、各院(系)教学科研合作单位 的车辆、承租学校房屋的外来单位、公司等车辆,可办理“上海 震旦职业学院机动车通行证”,凭证进出校园,“机动车通行证” 统一由校保卫部门办理;3 .机动车辆在校区内必须按指定泊位停放,不得随意乱停影 响交通,主要干道、教学楼道路上禁止停放机动车辆;4 .车辆停放校内时,司机应自觉锁好车
26、门车窗,不在车内摆 放贵重物品,学校只提供停车场(点)地停放,不负责保管车辆 及车内物品;5 .故意或过失损坏停车场标志、设施等一集碰损他人车辆 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6 .凡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 线的规定行驶,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必须主动避让行人和非 机动车,严禁超速、鸣号;7 .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由校保卫部门负责指定临时停放地 点。各院(系)、各单位举行讲座、报告会、文娱、体育等活动, 或对外出借礼堂、会场及体育场等,举办单位必须落实专人负责 活动安全及保证交通车畅通,需要校保卫部门协助的,必须以书 面形式告知校保卫部门并事先
27、协商,校保卫部门予以协助。(六)非机动车管理.共享单车等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部;1 .不准逆向行驶、不准骑车带人;.不准撑雨伞、塞耳机骑车;2 .文明骑车,严禁互相追逐,强行穿越;.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3 .非机动车必须停放车棚或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4 .学生使用的电瓶车须符合国家法律规范,且严禁在校园内 各楼宇及学生宿舍内充电。(七)违章处罚及交通事故处理1 .对违反校园道路、交通、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及 校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均为校保卫部门上报有关部门处理;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予以批 评教育、赔偿损失、校纪处分等处罚。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 由校保
28、卫部门报有关公安部门追究行为人或相关部门的法律责 任;3 .在学校内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停 车,保护现场,同时报安全保卫部门;在学校内道路上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标记并立即抢救伤员,同 时迅速报告公安部门;4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拖延不报、伪造现场、逃离、不及时 救治受伤人员的,加重处罚。19 .场所环境清洗消毒管理制度67.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与维护保养管理制度6820 .工作人员健康与培训管理制度69.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7021 .原料采购管理制度7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7322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75.粗加工及切配管理制度7623 .厨房加工
29、安全管理制度78.餐饮具洗消管理制度8024 .专间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2.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8425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85.备餐及供餐管理制度8626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87.留样制度8927 .问题食品召回管理制度9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9128 .处理食物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案93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相关法律 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师生身 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规定如下: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 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
30、方可经营。2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3 .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 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 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 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 的食品。4 .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5 .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 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6 .食品的营养要
31、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7 .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 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 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8 .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9 .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 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 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 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 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10 .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 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11
32、.学校内各类营业性食品销售单位必须取得相应卫生许 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12 .学校内各食品、饮料销售单位营业前须进行必要的申报 手续,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报安全保卫部门备案。13 .学校内各食品、饮料销售单位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 取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 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销售直 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14 .学校内各食品、饮料销售单位要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 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解决 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15 .学校内各食品、饮料销售单位要做好
33、日常食品及其相关 物品的保管工作,杜绝非本单位人员进出销售场所,完善防蝇、 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 护学校集体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各类活动顺利进行,根据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05号)、上 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及其他上级有关文 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2 .本规定适用于在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校园内举办大型群众 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所属师生在校外举办的 大型群众性活动,也应参照本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审批审查程 序。3 .
34、本规定所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 是指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学校场所、场地,面向 师生或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庆典活动、体育比赛等群众性 活动。符合下列条件的群体性活动属于大型活动:(1)由学校、校内各单位、学生团体组织在校内举办的参 加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活动。(2) (2)由学校、校内各单位、学生团体组织在校内举办 的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有校外重要来宾参加的活动。(3)校外人员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活动。(4)进校机动车在30辆以上的活动。(5)跨校举办的活动。(6)其他有必要进行严格管理或危险性较大的群众性活 动。4 .对学校内单场次参加人数1000以
35、上的大型活动须实行安 全许可,公安机关是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5 .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学校 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校内有关 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沟通信息, 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大型活动组织单位(或校方联络者、出租联系者)负直接管 理责任,安全保卫办公室对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校内有关其他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学校确定 的工作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大型
36、活动安全有 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有关单位、个人及师生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大型活动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 责人为大型活动的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 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安全职责。(二)安全职责1 .大型活动主办者(或校方联络者、出租联系者)应当履行 下列安全职责:(1)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安全工作 人员,配备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及器材;(3)落实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 位职责;(4)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
37、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 妨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安全保 卫办公室及公安机关报告;(5)接受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消 除安全隐患。2 .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1)不得将大型活动转让他人举办;(2)按照安全许可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举办大型活动;(3)按照核准的安全容量印制、发放票证;(4)公开售票的,采取票证防伪、现场验票等安全措施;(5)根据安全需要在场所入口设置安全、有效的验票程序、 设备和安保工作人员。大型活动由主办者直接承办的,主办者履 行上述规定。3 .大型活动场地提供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1)保证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
38、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 全规范,并向主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 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2)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3)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4)对停车设施不得挤占、挪用,并维护安全秩序;(5)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4 .安全保卫办公室履行下列安全职责:(1)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 患及时整改;(2)在大型活动举办期间,督促举办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根据大型活动需要,配备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可以申 请公安部门协助;(3)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
39、施,确保 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4)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并向全校通报;(5)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6)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 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7)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协调,对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向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5 .承担大型活动安全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标 准提供规范的服务,并按照保安服务合同的规定履行大型活动安 全服务职责。(三)安全许可1 .学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承办者在举办大型活 动的十个工作日前向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申报,由学校安全保卫 办公室向公安机关申请
40、安全许可:(1)拟印制、发售票证一千张以上的;(2)组织参加人数一千以上的;(3)其他预计参加人数一千以上的。2 .校外单位在校内举办本规定第十条范围以外大型活动的, 由校内接洽单位向学校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 批准后,主办单位在举办大型活动的七个工作日前填写相关安全 审批表,交安全保卫办公室审查、备案。3 .校内各单位、学生团体组织在校内举办本规定第十条范围 以外大型活动,经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学校主管领导提 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主办单位在举办大型活动 的七个工作日前填写相关安全审批表,交安全保卫办公室安全审 查、备案。4 .校内各单位、学生团体组织在校内举
41、办本规定第三条范围以外的群众性活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在举办活动的三个工作 日前填写相关安全审批表,交安全保卫办公室安全审查、备案。5 .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在向安全保卫办公室申 请安全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属于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大型活动除办理审批手续外, 还需要填写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备案表;(2)大型活动应提供活动整体方案及时间表;(3)大型活动应提供向学校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批准的复印件;(4)大型活动应提供安全风险预测报告、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应提供参加活动校外人员的 基本情况及进校车辆情况;(6)使用证件、门
42、票或进校凭证的大型活动应提交证件、门票或进校凭证的样本;(7)举办日期、时间需要变更的,提交变更方案;(8)有承办单位的,提交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之间签订的 安全协议书;(9)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10)校外单位在校内举办活动的,校内接洽单位还应提供 校外单位的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与其签订的合同书及安全协议书;(11)其他与举办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6.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举办日期、时间、地点、人数和内容;(2)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机构;(3)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及联系方式;(4)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5)车辆
43、停放、疏导措施;(6)票证的印制、查验等措施;(7)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8)其他与安全工作有关内容。7.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批:(1)危害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2)侵害少数民族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3)宣传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渲染暴力,有害群众身 心健康的;(4)违背社会公德或侮辱、诽谤他人的;(5)活动场地不符合安全条件,以及举办的活动可能严重 影响生活秩序、严重妨碍治安或影响交通秩序的;(6)举办者无法维护活动安全秩序的。8.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安全保卫办公室有权令其停治安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防范,积极推进治安综
44、合治理工 作,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切实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海市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高等院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1 .校内治安安全管理是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它的 主要任务是: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 序,同一切扰乱学校治安秩序、危害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各种灾害 事故作斗争,确保校园稳定和安全。2 .校园治安安全管理各种本着既确保安全,又便利教学、科 研及其他各种工作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依靠群众,预防为 主,管理从严,及时打击,确保安全”的方针。3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综
45、合治理领导 责任制,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教育全校师生员工,自己遵守法 规和校纪。4 .治安综合治理应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各级领导议事日 程。各学院、部门、中心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治安责任 人,综合治理工作与教学、科研、生产等工作同计划、同布置、 同检查、同评比。5 .经常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 “四防”(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防爆)教育。止活动:(1)未经批准,擅自举行活动的;(2)超出场地核定容量的85%发售入场券的或者参加活动 人员超过核准人数的;(3)现场秩序混乱,对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的;(4)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5)严重影响师生正常生活、学习、工
46、作秩序的;(6)发生其他可能导致治安事故的紧急情况的。9 .对于不属于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办公 室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 行审查,并对大型活动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做出许可或者 不予许可的决定。10 .为保障公共利益,做出审批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的,安全保卫办公室有权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变更 或者撤回大型活动审批许可并及时告知主办者。变更、取消已公 布的大型活动的,主办者应当予以公告,并做好善后工作。n.已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 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确需变更或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
47、举办时间的五个工作日 前书面报告学校安全保卫办公室,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安全保 卫办公室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或取消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或取消的,承办者应及时办理变更可取消手 续。12.已公布的大型活动发生变更或取消的,承办者应当予以 公告,并做好善后工作。(四)安全规范1 .大型活动承办者搭建临时设施、建筑物应当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设计、施工,并与场所管理者、施工单位签订搭建临时设施、 建筑物的安全协议。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设 计、搭建和拆除临时设施、建筑物,确保临时设施、建筑物的施 工安全和使用安全;必要时承办者应当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验、 检测,相关专业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 任。2 .承办者在大型活动举办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 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在人员相对聚集时,承办者应 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 范围内。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 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3 .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 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