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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榆林市2021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单位:榆林市民政局项目名称:2020年市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目、 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委托单位:榆林市财政局评价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日期: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榆林市2021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榆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项目重点任务集中在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政策 体系、优化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农村居民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智慧养老、全面实施医养结合、 创新发展文化养老模式等重要方面。榆林市财政局2020年共下达市 级居
2、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资金3,000万元,用于城镇社区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医养融合、文化养老试点项 目建设。下达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资金911.42万元,用于民办养老 机构建设补助、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 补贴、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护理员岗位补 贴。本项目由榆林市民政局及各县(市或区)民政局指导、监管,各 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部门。涉及榆阳区、神木市、横山 区、府谷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定 边县、靖边县的23个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164个农 村互助幸福院建设、24个医养融合试点
3、建设、52个文化养老试点建 设。本项目现场抽查10个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8 个,运营2个;现场抽查8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已建成74个,运营 30个;全市涉及医养融合项目的24个试点已有13个已经实施;涉 及文化养老项目的52个试点已有40个已经实施。2020年下拨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社会化养老服务补助资金911.42万元。截至2020年底, 上述两笔专项资金已由榆林市财政局按时、足额下拨到各县(市或区) 财政局。截止2021年7月底,202()年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试点项目、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432.42万元,资金到
4、位率为88%,实际支出资金1,737.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0%。二、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对象为2020年度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 市级养老服务补助项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范围主要涉 及榆林市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佳县、绥德县等12个县(市或 区)。三、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在项目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现场调研以及分析评价基 础上,评价工作组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该项目综合 评价分数为79.47分,评级为“中工根据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 指标评分标准,4项指标得分为9.00分、9.40分、41.12分、19.95分, 得分占比分别为:90.00%、47%、8
5、2.00%、99.75%0具体详见下表:评价内容分值得分得分率失分原因决策10990%效益指标设置缺乏科学合理性,未能清晰体 现项目目标任务。过程209.447%1 .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2 .预算执行率较低。产出5041.1282%1 .城镇社区老年人口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 幸福院运营率不高。2 .项目实施工程中有未及时签订施工合同、验 收不及时等情况。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评价内容分值得分得分率失分原因效益2019.9599.75%1 .该项目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 养老服务需求。2 .养老护理员岗位一定程度解决了就业困难 人员就业问题。合计10079.4779.47%项目
6、总体实施情况一般,在一定程度上加快 了榆林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城镇社区老 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 率不高,未充分发挥项目效益。(一)资金投入未完全到位,项目实施难度大主要体现为:一是各县(市或区)未普遍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 制,项目实施仅依靠省、市级补助资金,资金筹措难度大;二是社会 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不足,未充分发挥市场养老活力,财政 负担重。(二)项目建设相关制度不健全,组织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为:一是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个别县(区或市)民 政局未制定有关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二是部分县(市或区) 未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职能,竣工验收时未检查项目实施主体所申报材
7、料的完整性,例如:横山区竣工验收资料中缺失工程预结算资料、发 票等重要资料,导致项目建设成本、合规性无法核实。(三)公共设施设备配套不足,试点机构运营率低主要体现为:一是项目实施前未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各县(市 或区)利用省、市级补助资金仅用于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弱化项目后 期公共设施设备配套任务,导致项目建成而无法使用,老人无法享受 相应服务;二是功能室作用无法发挥,导致房间空置率高,整体运营 率低,服务能力不足。五、有关建议(一)建立健全资金补助体系,提升项目实施质量一是结合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建立合理的资金补助政策体系,督 促资金投入不足地区及时落实项目资金,对项目后续设施配置、维护 等方面
8、给予支持;二是积极引导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在规 划建设、购买服务、土地供应、税费优惠、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和就 业等方面给予便利,坚持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以 政府为主导积极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行业。(二)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组织管理能力一是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 等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有据可依,确保项目实施过程 中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二是各县(市或区)民政部门提高责任意识, 建立起“事前决策、事中参与、事后总结”的长效项目管理机制,切实 履行项目监管职能,严把项目“验收关”,保障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 高质量产出。(三)保障公共设施设备配备,充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在项目建设前合理规划资金用途,加强设施设备经费保障力 度;二是充分发挥各功能室作用,尤其是加强娱乐室、医疗保健室等 功能室使用率,不仅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托养服务,更多的是满足老人 文化娱乐、养老护理等多样化需求,全面提升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