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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本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为施工和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 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检查督 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一、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制定监理工 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 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当涉及到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 规定。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 进行调整和完善。二、认真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
2、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 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 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报项目总监批准实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项安全措 施存在满足不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的,应 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责令改正;审查施工
3、单位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 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第三条要求编制的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核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资质及起重设备安拆资质;核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 任制;检查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 备案手续;(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4、;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 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 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班组检查、项目部 检查、公司检查);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 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使用使用的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 拌机、钢筋加工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等安全设 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 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
5、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 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 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产生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有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 单位需及时向有关主要部门报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收集并建立安全监理资料:安全监理工程师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理资
6、料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工作;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全面体现安全监理工作过程。在 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以文字材料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 的凭证;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 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周审 阅并签署意见;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状 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八、工程暂停及复工(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 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
7、、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4)由于非施工单位且非(2)条中款、原因时,总 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施工 单位进行协商。(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 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 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8、,指令施工单 位继续施工。(6)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 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 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 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九、工程变更的管理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 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
9、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 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2)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 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 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4)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单 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 工
10、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 件。(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施工单位实施。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 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 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 并达成一致;(3)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 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
11、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 为依据。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 变更。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 不得予以计量。十、费用索赔的处理(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2)当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索赔事件造成了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施
12、工单位的责任发生的;施工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 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3)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 程序处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 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施工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 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2条所规定的条 件时予以受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 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
13、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 、款的程序进行。(4)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 理工程师在做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 综合做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5)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 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做出答复。十一、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1)当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 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2)当影响工
14、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施工 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 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 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 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3)项目监理机构在做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 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5)工程延期造成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
15、按 十条的规定处理。(6)当施工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 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施工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 期损害赔偿费。十二、合同争议的调解(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 解;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 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2)在总监理工程师
16、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 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 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 争议有关的证据。十三、合同的解除(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2)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 就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 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到 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
17、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费用;施工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合理的利润补偿;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 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 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作业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 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分包工程开
18、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 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 理工程师予以签认。(6)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 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现场监理负责人对施工单位 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3)由于施工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
19、项目监理机构应按 下列程序清理施工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 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 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 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4)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 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
20、宜。十 四、竣工验收(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 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 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 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 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 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 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 署竣工验收报告。十五、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21、工作(1)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 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2)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 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工 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3)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 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 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十六、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时交付给建设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档案馆存档事宜。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
22、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 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规定的格式。(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 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 程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9)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 一次工地会议。(10)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
23、、 人员及其分工;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 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1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 各方代表会签。三、工地例会(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 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2)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
24、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 其落实措施;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其他有关事宜。(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 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四、工程质量控制工作(1)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3)当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 监理工程师应要
25、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 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 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方面对施工单位的试件养护室进行 考核: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的管理制度;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 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 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
26、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 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 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7)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 量设备的技术状况。(8)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检和平行检 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 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 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
27、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应符合规定的格式。(10)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 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 合要求后予以签认。(1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 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 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 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
28、程暂停令和 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 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 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 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 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五、工程投资控制工作(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施工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 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
29、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2)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3)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 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 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5)项目监理机
30、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 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 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 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 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8)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9)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 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六、工程进度控制工作(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总监理
31、工程师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 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 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 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 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 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 单指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 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 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 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七、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