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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25分)(案情一):1998年5月有,A县某H兽药门市部从外省一家J 药厂购进8 0万单位青霉素钾1 0万支。从外表看,药品的质量 合格,但无质量检.杳合格证。J厂的代表人表达:(略)请 问:1、在本案中有儿种法律关系?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答:本 案中有三种法律关系:H兽药门市部与A县农牧渔业局因行 政处罚所生产的行政法律关系。H兽药门市部与人民法院之 间产生的行政诉讼法律关系。H兽药门市部与J兽药厂之间 因协议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三种法律关系的重要区别有: 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法律关系依据行政法规范。行政诉讼法 律关系依据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而民事法律
2、民事关系依据民 事法律规范。主体不同。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为行政主 体,行政主体占主导地位。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为人 民法院。人民法院属监督地位。而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为平 等的民事主体。内容不同。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因行政处 罚而形成的双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行处罚是A县农 牧渔业局的权力,反之接受处罚是H兽药门市部的义务。行政 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H兽药门市部不服处罚而引起的三方主 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人民法院作为监督主体,对A县农牧渔业 局作出的处罚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就是其的权利,反之,认真听 取双方当事人的申辩、依法实行审判,就是其义务。而作为原 被告双方的H兽药门市部和
3、A县农牧渔业局双方都享有各自的 诉讼权利,同时又要履行诉讼义务,由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 双方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履行的诉讼义务不是相同的。如原告 有起诉权,被告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被告负有法院的举证责 任。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由于H兽药门市部购买J兽药厂劣 质兽药而引起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平等主体双方有各自 不同的权利和义务。2、兽药的门市部的理由能否成立?答:H兽药门市部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A县农牧渔业局对H 兽药门市部的处罚行为是由于该门市部向顾客销售不合格兽药 的行为,而不是H兽药门市部与J药厂之间批量交易兽药的协 议行为。只要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就必然要进行行政处 罚而引起行政处
4、罚的法律关系。至于该兽药是从何处买来,事 实上属于H兽药门市部与J药厂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假如兽药 不合格的过错是在J兽药厂,H兽药门市部可以在行政诉讼后, 另行担起民事诉讼,规定J兽药厂补偿损失。J兽药厂本地主 管机关也可以同样对生产不合格兽药的兽药厂进行行政处罚。(案情二):1 999年黄某之母病逝后,黄某欲将其埋葬于本村翁 某等人承包的耕地内,双方就此发生纠纷。村镇工作人员亦多次 劝阻黄某,告知他在耕地内建坟墓是违法行为(略)请问:1、 馍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有哪些?答: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即 作出一个行政处罚决定,包含以下两项内容:黄某负有将其母 坟墓迁移至公墓的义务。在前项内容无法实现
5、的情况下,镇 政府将进行强制迁移。2、先有法律中没有授予镇人民政府强 制迁移坟墓的执行权,其行为是否无效?答:该行政行为有效。由于第二项内容是第一项内容的执行。行政行为的效力很大限度取决其内容如何,由于第项内容中, 黄某的确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黄负有迁坟的义务内容是 有效的,而第二项内容,由于镇政府行使强制迁坟没有法律依 据,属于违法内容,但这项内容的违法并不影响第一项内容有 效,除去第二项内容,并不影响整个行政行为的成立。此外,无 效的行政行为是具有明显、重大违法情形,相对方具有“抵抗 权”,而此无法律依据的强制迁坟行为,相对方无法判断其是否 无效,根据行政行为的四个效力规定,该行政行为
6、仍有效。(案情三):1 9 9 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 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 9 口 ,田永在参与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 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略)请问:1 、北京科技大学作 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答:北京科技大学(案例三十五):居民王某将其所有私房中2间出租给个体铁匠 李义。因王某的私房位于一座中学的东侧.与该中学的教学楼 仅一墙之隔。问题:L 王某是否村有权规定撤消公安机关的 决定?理由是什么?答:无权请求撤梢公安机关的决定。由于:(1)公安机关的决定 是针对铁匠的打铁铺扰乱学校教学作出的;(2)其查封
7、行为所针 对的对象应当是李某的打铁铺,而不是王某的私房;(3)王某可 以规定公安机关在李某的铁匠铺已搬走后解除对其私房的杳 封。2、法院拒绝受理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答:法院拒绝的理由不能成立。由于:(D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 定,不能以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人为限;(2)王某 是受到该行政解决决定直接损害的人。3.王某规定补偿损失的规定合理吗?为什么?答:王某规定补偿损失的规定是合理的。由于:(1)公安机关 的错误的执行行为使王某的私房处在无法使用的状态;(2)公 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执行,事实上构成了一个独立的 查封的事实行为。(3)公安机关没有及时纠其违法行为的行为, 又构成了
8、新的侵权行为,根据国家补偿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补 (案例三十六):菜乡欲在其所邻的公路上修一条通往该乡鱼塘 的支路,特向县林业局申请砍伐行道树若干立方的林木采伐许 可证。问题:1. 本案人民法院能否审理行政机义的行政管理 权限争议?理由是什么?答:本案人民法院可以间接审理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限争议。 由于:(1)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及其基本原则,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的首要条件就是职权法定。(2)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行政行 为是否超越职权时,必然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歧管理职权,从而有 权审理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管理权限争议。(3)人民法院对行政 机关的行政管理权限争议的审理是通过行政诉讼间接进行的。2.假如本
9、案林业局没有行道树采伐许可证的颁发权,其在本案 中应当承担什么负任?理由是什么?答:假如本案林业局没有行 道树采伐许可证的的颁发权,则应当因其越权行为承担相应的 补偿。由于:(1)由丁行政机关之间内部权限不清而使相对人 蒙受的损失,应当由国家统一承担。(2)本案原告对于其违法 行为没有主观的过错,假如原告受到处出,而林业部门可以不负 任何责任的话,显然不公平。(3)由丁原告没有违法的故意, 其违法行为是于林业部门越权发放许可证引起的,因此县交通 局应考虑这一情节,原告因事实违法而受到的行政处罚,林业部 (案例三十七):原告某市购物中心1995年独家开办了皇宫照相 馆,照相馆的所有费产归购物中心
10、所有,L1所有,购物中心一 直行使着领导利管理职能问题:1本案中购物中心是否有权 提起行政诉讼?答:本案被告市商业局作山的兼并决定,对原告来说,是对其财 产权的剥夺:而对熙相馆来说,则是吊销营业执熙,由于其无法 人资格,因此购物中心有权提起行政诉讼。2人民法院是否有权裁定停止执行被告的行政决定?法律依 据何处?答: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具体行 政行为的执行会导致难以填补的损失,而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时,可以停止执行。(案例三十八):1994年3月某乡政府为解决乡机关干部及附 近群众饮水的困难,作出了关于筹集资金安装自来水管道的决 定。问题1 、法院是否受理蒋某的
11、起诉?偿贸任。门应当补偿原告的相应的损失。的起诉。答: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院受理行行政案件的范围的规 定,乡政府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抽象行政行为。因 此,原告蒋某是受乡政府决定约束的公民,她有权就乡政府的这 一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法院应当受理蒋某 (案例三十九):1 998年6月9日,陈某与何某未办理渔业生产 捕捞许可证,一起驾船在禁渔区进行捕捞活动,被县渔政管理 部门查扣。问:(1)地方性行政法规是否有权增长新的处罚种类?答:根据 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己经作出行政 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
12、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因此,地方性法规只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 F以具体化,不得作出超越性的规定或者增长新的处罚种类。(2)本案中县渔政部门应如何合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答:县渔 政管理部门在本案中应合用渔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不应合 用办法。(案例四十):A市文化局与公安局在一次临时联合稽查中,查 获该市东区个体户包某从外地运回一批价值1 0万元的盗版光 盘。问:(1)上述处罚决定,哪些需要通过听证程序而作出?为什 么?答:罚款2万元的决定和吊销包某营业执照的处罚应进行 听证。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13、政处罚决定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规定举行听证的权利。(2)包某若申请行政 复议,谁为复议机关?答:对市文化局和公安局罚款2万元的行 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省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对冻区工商局吊销 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对东区 公安分局委托洼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拘留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 市公安局为复议机关。(3)包某若对行政拘留不服能否直接起诉?为什么?答:包某对 行政拘留不服不能直接起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行政拘留不 服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案例四十一):某市规划局批准该市的税务机关在某居民社区 旁建造了一栋高层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
14、社区内3 0户居 民的住宅无法采光,于是该30户居民将市规划局诉至人民法 院。问:(D规划局的行为该如何认定?答:市规划局的行为是违法的,因其作出批准行为时未考虑建房 的间距问题,导致税务机关的办公楼建好后严重影响了其他居 民的采光权。(2)该30户居民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答:该30户居民有权对市规划局的批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由 于该30户居民虽然不是市规划局批准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 但其相邻权却受到了该行为的侵害,因此与市规划局批准行为 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3)假如该3 0户居民有 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答:法院应作出确认违法判决,并责令行政机
15、关采用措施对该 30户居民所受到的损失予以补救。由于市规划局的行为违法 理应撤消,但撤消将给国家利益导致重大损失,因此从维护国家 利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应确认市规划局的行为违法,同时判令作 为被告的市规划局采用相应的补救措施。(案例四十二):某市A区居民李某在BIX开办了达隆公司,经 营范围涉及移动电话和BP机。问题:(1 )本案中行政诉讼的原 告、被告分别是谁?为什么?答:本案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达隆公 司,其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条件: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到具体 行政行为影响的行政相对人。被告是市工商局,由于市工商局 改变了 B区工商局的解决
16、结果,对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2)何地何级法院对此 案享有管辖权?为什么?答:B区基层人民法院或市工商局所在 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由中 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以外的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 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本案中的行政补偿请求人和行政补偿义务机关分别是谁? 答:补偿请求人是达隆公司,补偿义务机关是B区工商局。(4)原告能否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请求行政补偿?答:可 以。(5)
17、原告可以申请行政补偿的范围有哪些?答:可以请求 补偿的范围涉及停业整顿期间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和罚 款。(案例四十三):某市工商局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卫生行 政管理机关组成联合执法队,检查市容。执法队发现个体户王某 违法占用人行道摆摊,经劝阻仍不退此便联合以三机关的名义 对其作出拘留1 0日的处罚决定。问:(1)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答:该处罚决定是不合法的。由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规定,行政拘留的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法也 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因此, 在本案中,对王某作出拘留1 0日的处罚决定只能由联合执法 队中的公安机关作出,而不能以
18、三机关的名义作出,否则就是不 合法的。(2)假如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则被 申请人和复议机关分别应当是谁?答:假如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 服,提出复议申请,则联合作出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这三个机关的 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即市人民政府为攵议机关。(3)王某可否在复议中一并提出补偿请求?假如可以,哪个机关是补偿义务机关?答:王某可以在复议中一并提出补偿请求。共同行使职权的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补偿义务 机关。(4)假如王某单独就补偿问题提出请求,则他应向哪个机关提 出?答:假如王某单独就补偿问题提出请求,则
19、他应先向补偿义务 机关提出。根据国家补偿法第10条的规定:“补偿请求人 可以向共同补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补偿义务机关规定补 偿,该补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补偿。”(案例四十四):某市某区工商局与该区消费者协会在对该区电 器市场进行的联合检查中,认为个体户某甲销售的电器不符合 质量标准,便共同署名对甲作出罚款4 0 00元、没收所有电器的 行政处罚决定。问:(D乙未经复议便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合法? 为什么?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答:乙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诉讼是合法的。由于只有法律、法规规 定应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才实行复议 倒置原则。根据本案的情况,法律、法规并不规定应先就工
20、商局 的行政处罚申请复议,因此乙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乙具有原 告资格。本案中,乙可作为原告起诉,同时我国行政诉讼法 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而乙 是甲父,属于其近亲属,因此在甲死后,乙有权起诉,具有原告 资格。人民法院将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列为被告是否对的?为什 么?若不对的,消费者协会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由应是如何? 答:人民法院将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不对的的。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和非行政主体 以共同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的,应以行政主体为被告,非行政主体不能做被告。本案中,消 费者协会是非行政主体组织,
21、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因此, 人民法院将其和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错误的。消费者协会在 诉讼过程中可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由于它与被诉具体行政行 为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规定乙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行政补 偿是否对的?为什么?答:人民法院规定乙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行政补偿是不对的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补偿法的规定,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导致损害的,有权一并或单独提出行 政补偿请求;单独就损害补偿提出请求的,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 决。而在本案中,原告是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补偿请求,而非单独提起行政补偿请求,因此不必先由行政机
22、关解决,人民法院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案例四十五):公民某甲因不服县工商局对其的处罚决定而向 获。区公安分局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对甲罚款 2023元,治安拘留6天。问:本案中,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行政行为,因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应是复议机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有1名审判员和3名 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问:本案有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 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答:本案中存在违反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地方有:第一,合议 庭组成人员不合法。合议庭应由3人或3人以上的审判员或者 3人或3人以上的审判员和陪审员的单数人员组成,而本案中 审判员和陪审员共4
23、名,不是单数。第二,违反了回避原则。 作为审判人员之一的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 能参与对本案的审判工作。第三,违反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 权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县委领导层几次规定听报告且提 出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这是干涉人民法院独 立审判的行为。第四,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不合法。一方面,县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在送达当事人15日届满而当事人未提出 上诉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判决尚未生效,人民检察院不 能对尚未生效的判决提起抗诉。另一方面,县人民检察院不能对 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e(案例四十六):外国人某甲因嫖宿暗娼被某市城区公安分局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
24、法院受理后,有1名审判员和3名 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问:本案有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 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答:本案中存在违反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地方有:第一,合议 庭组成人员不合法。合议庭应由3人或3人以上的审判员或者 3人或3人以上的审判员和陪审员的单数人员组成,而本案中 审判员和陪审员共4名,不是单数。第二,违反了回避原则。 作为审判人员之一的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 能参与对本案的审判工作。第三,违反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 权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县委领导层几次规定听报告且提 出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这是干涉人民法院独 立审判的行为。第四,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不合
25、法。一方面,县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在送达当事人15日届满而当事人未提出 上诉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判决尚未生效,人民检察院不 能对尚未生效的判决提起抗诉。另一方面,县人民检察院不能对 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e(案例四十六):外国人某甲因嫖宿暗娼被某市城区公安分局查答:木案违反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地方重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判决是不对的的。由于判决 是人民法院对行政争议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实体判决:而对 行政案件是否予以受理属于程序问题,只能用裁定,不能用判 决。第二,区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的第9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 “判决”,超越了法定的期限。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定,人
26、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 R内备案或者作出裁定不 予受理。第三,区人民法院告知甲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是不合法的。 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对裁定不予受理不服的,有权提 起上诉。第四,区人民法院认为此案属于涉外治安行政案件而应由市中 级人民法院管辖也是错误的。由于依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 的规定,涉外案件并非一定要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审理此案也是不 对的的。由于本案是通过复议的案件,目复议机关改变r原具体即市公安局。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告知,也未给田 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 某教育费等i系列行为,说明
27、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 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 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2 、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 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答:没有 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迟延履 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规定北京科 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 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3、原告田某的补偿请求与赔礼 道歉请求为什么被驳回?答:规定获得行政补偿,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补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
28、政补 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补偿 范围,所以田某的补偿请求被驳回。4、本案的被告是否适合? 为什么?答:本案的被告适合。由于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为行政 主体,涉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北京科技大学 作为高等院校,虽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行政机关,但是其对受教 育者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管理的权力是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法和学位条例授予的,并且其在教育活动中的管 理行为是单方作出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以提起行 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对原告田永的退学解决、拒颁毕 业证和未授予学位等行为是由北京科技大学一个系或内部某一 部门负责行使的,但是都是以北京科技大学的
29、名义作出,因此, 北京科技大学作为被告适合。5、被告提供的证据之(2)中的三 份材料,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答:被告提供的 证据材料之(2)三份材料,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 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6、被告提供的 证据之是否有瑕疵?能否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为什 么?答: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之(6)有瑕疵。不能作为认定本案 事实的根据。由丁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诉 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被告及诉讼代理人在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
30、自行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 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而本案中被告提供的证据(6)是在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在诉讼过程中,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情况 下,自行收集的证据,因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能采用。(案情四):19 98年,国家残疾人基金会发售福利奖券,某县 教委规定本县教师每人必须购买10张,学生每人必须购买5 张。问:对某县教委卜达的本县师生必须限量购买奖券的决定不服, 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答: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于,购买福利奖券,应当由当事人自愿 决定,而不能强制购买。某县教委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该县师 生购买奖券,属于行政机关违法规定履行义务行为,对此行为, 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
31、诉讼受案范围,因此,本案可以提起行 政诉讼。(案情五):1995年6月5日,张海将预购的100张足球票拿到 位于西城区的市体育馆门口倒买。当他出售球票时,被便衣民警 当场抓获。(注:经查,张海系北城区某街道工人)问:本案谁是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什么?答: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西城区法院、东城区法院和北城区 法院。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一般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行 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由作出原具体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 所在地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
32、起的诉讼,由被告所 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结合本案情况看,西城 区法院、东城区法院和北城区法院都有管辖权。(案情六):某工商局李某,因爱人忽然病重,便立即驾摩托车将 其爱人送往医院,路上不慎将一位老太太撞伤,受害人家属多次 找李某所在的工商局规定该局补偿。试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的理论和规定分析下列问题:1、局长的说法对的与否?为什么?答:局长的说法对的。由于李某并非因公行使职权的公务行为, 而是在解决家事过程中的事故所致。此时,李某的身份为公民 身份,其行为是个人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个人负责,行政主体不 承担责任。2、受害人能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答: 受害人不能向法院提起
33、行政诉讼。由该案不是因公务员的行 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案件,不符合行政诉讼的特点,不属行政诉 讼受理范围。3、当事人应当怎么办?答:受害人可依法提起民 事诉讼。(案例七)反复(删除)(案例八):1 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招关办事。次 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 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 4幢楼,(略)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 政上的主体资格。答: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 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可以独立对 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 体
34、资格。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 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例九):反复删除(案例十):2023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 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 抄袭。监考老师向其提醒不能抄袭。该考生仍然继续抄袭, (略)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 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 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
35、自考委申请行政复 议。(案例十一):某甲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酒副食门 市部。一天早上某甲刚开门,工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某进来, 说是要买一条高级香烟,这人拿了烟,某甲让他付款,王某却执 意不愿。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 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第1种)答:不行。甲与主之间属民事 纠纷,某甲可以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诉。工商所对甲与主的调解属行政调解行为,行政调解行为,一般不 影响相对人人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可诉性。(第2种)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 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 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
36、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 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 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 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 政诉讼。(案例十二):1998年3月,原告经乡政府批准,到市冶炼厂收 购矿物。返回途中,被县境矿产品检杳站进行联合检查的县矿 山管理局和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截住,进行检杳。请问:县人民 法院将县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否对的?能否将其列为第三人? 答: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做出同 一具体行政行为,共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 告。本案中,原告的行政处罚是由县矿山管理局和县工商局共 同
37、做出的,由于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加盖了县矿山管理局和县 工商局的公章。因此,县人民法院将县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对 的的。县人民法院不能将县工商局列为第三人。由于第三人 是指对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而参与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它必须是在 行政法律关系中处在行政相对人的地位。这一规定意味着,作 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不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不具有行政 诉讼第三人的资格。所以,县人民法院不能将县工商局列为第 三人。M案例十三):张某和王某争吵,王某将张某打伤,县公安 局在得到张某报案后,未认真调查取证,即对王某处以拘留10 H的处罚。请问:1、如何拟定本案中行
38、政复议的参与人,复议机 关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答:复议参与人:王某为申请人,县公安 局为被申请人,张某为第三人,上-级公安机关为复议机关。 行政诉讼当事人:王某为原告,该上一级公安机关为被告,张某 为第三人。2、法院的判决是否对的?并说明理由。答:第一项 判决对的,理由在于:被告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重要证据局限 性,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撤消。第二项判决错误,理由 在于:原告并未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故法院不应做出此项判决, 而应责令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案例十四):1998年2月起,甲开始从事走私活动,某省工 商局经调查取证,做出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甲不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39、局申请复议。后对狂议决定仍然 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1、假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 复议维持省工商局的决定,由谁做被告,由何地何级人民法院管 辖?为什么?答:假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复议维持省工商局 的决定,则由省.工商局作被告,由省工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 法院管辖。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夏议的案件,复议机关 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 告。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 管辖。依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此案不属于中级 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假如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复议改变原决定,那么以谁为被告,向何地何级人 民法
40、院起诉,为什么?答:假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复议改变 省工商局的决定,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被告,由北京市中 级人民法院和省工商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行 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 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和做出原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依级别管辖规定,对国务院各部 门提起诉讼,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案例十五): 原告:新兴百货大楼被告:市商业局新兴百货大楼19 8 0年独家投资开办了新兴照相馆,照相馆的 所有资产归新兴百货大楼所有,百货大楼一直行使着领导和管 理职能,照相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利润所有上交百货大楼。 请问:
41、此案中人民法院应否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为 什么?答: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断止 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因素在于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假如随着诉讼的提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必将影响行政 管理的秩序。但是,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三种例外。 其中笫二项规定:“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 政行为的执行会导致难以填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根据此规定,本案裁定停止行 政决定的执行是对的的。方面本案如不断止执行必将给原告 导致难以填补的损失。市商业局未经新兴百货大楼的批准,擅自 将原告的附属公司新兴照相馆分离出去,并将其
42、并入其他公司, 侵犯了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权,假如不断止执行,必然会带 来一定损失,如财产管理的混乱等。此外,停止执行这个行政决 定,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市商业 局的行政决定是对的的。(案例十六):原告:某贸易公司原告:某服务公司被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9 3年3月,内地某县机电公司借搞活经济之名,派员到某省 联系汽车购销业务。19 9 3年9月,当原告贸易公司和服务公司 将3辆进口汽车送至机电公司时,机电公司因紧张进口汽车准 运证有假,便将此事报告了县工商局。经审查,这3辆进口汽车 的准运证均系伪造。根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请问: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本案是否对的
43、合法?答:行政诉讼 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 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根据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 必须通过复议才干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本案原告起 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被告根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做出的。根据该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告知之日起15 bl内 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应当在收到更议申请之口起30 口内做出更议决定。被处罚人对 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告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
44、。”该条例中并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前 置程序,因此,原告有权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进行选择。 本案原告对县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案例十七):某国家机关科研处处长赵某运用外出考察的机 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小物品,受到海关罚款50()元的行政 处罚。请问: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赵某的起诉?为什么?答:人民法院应受理赵某不服海关处罚的起诉,而不应受理赵某 对其所在机关所作行政处分的起诉。理由在于:海关的行政处罚 属于行政主体对外行使职权的外部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处分 则是行政机关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内部惩戒,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根据我
45、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审查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行政处分等内部行政行为不在行政 诉讼的受案范围内。2、对本案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审 理后也许做出哪几种形式的判决?并说明其合用的条件?答:对赵某不服海关处罚的起诉,法院受理后,也许做出以下 三种形式的判决:维持判决,假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行政 处罚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合用法律、法规对 的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撤消判决,假 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重要证据局限性,合用法 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时,灯以判 决撤消或部分撤消原具体行政行为。
46、判决变更,假如人民法院 经审理后认为原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案例十八):市民李某劳教释放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准备开 办一家饮食店。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向该市商局申请营业 执照。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曾有劣迹,对其申请予以拒绝。李 某不服,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问:1、李某对工商局的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答: 能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 证和执照或不予答复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李某委托居委会干部刘某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否允许?为 什么?答:李某委托刘某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允许。根据我 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1-2人
47、作为诉讼代 理人,涉及:律师、社会团队、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 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3、法院开 庭审理,工商局通过法院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法院应如何解 决?答:(案例十九):张某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动手打伤张某。张某 请求县公安局对李某予以解决。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的规定,裁决给予李某警告和罚款2 5 0元的处罚。请问: 1、县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此案?为什么?答:县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县公 安局的罚款行为属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属f-行政诉讼的受案 范围。
48、2、该案的被告应当是谁?为什么?答:该案的被告应是县公安局。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假如 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3、张某是否可以作为第三人参 与诉讼?为什么?答:张某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参与诉 讼,因此,他与该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4、法 院对该案应当如何判决?答: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行为属于超越 职权、因此,法院应当判决撤消该行政处罚,并判令行政机关重 新做出行政行为。(案例二十):某市B区冻肉厂被处在A区的市卫生局委托的人 员组成的负责B区卫生检杳的卫生检查队现场查出5吨不符合 卫生质量标准的猪肉,卫生检查队便以市卫生局的名义对该厂 罚款1万元。请问:1、B区人民政府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 应如何解决?答:B区人民法院不能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 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案中广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是处在A区的市卫生局。据此,该案应由A区人民法院管辖。B 区人民法院应告诉冻肉厂以市卫生局为被告,并应向A区人民 法院起诉。由对受委托的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 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此案应当做出如何判决?为什么?答:A 区人民法院受案后,可以做出撤消原具体行政行为并责成被告 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由于根据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