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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河北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案情:2001 年卫南县湖林乡政府将两块山林的所有权确认为甲村所有。该村村小组遂将这两块林地承包给村民种植林木。2007 年 5 月 2 日该村村民发现,某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正组织人员机械推倒山林的林木,在双方争执过程中,该村村民了解到,卫南县政府为拉动地方经济,已于 2006 年 10 月 1 日将位于该县管辖区内的约 2000 亩土地的使用权授予该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而原属甲村所有的这两块山林恰恰也在这 2000 亩土地内。甲村
2、村民认为县政府在未经本村同意的情形下,将本村的林地使用权又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县政府颁发给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县法院以该案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为由拒绝受理。甲村村民又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认为湖林乡政府颁发给甲村林地所有权在先,且该林地所有权证一直有效,卫南县政府在未告知甲村的情形下擅自将甲村所有的林地的使用权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撤销了卫南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对此复议决定不服,认为自己在获得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时,并不知道其中包含存有争议的土地,且为筹建高尔夫球场,该公司已投入千万资金,市政
3、府的复议决定使其遭受巨额损失,遂提起行政诉讼。1、本案中县法院以该案须复议前置为由,拒绝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甲村村民申请复议是否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还是必须以该村村小组的名义起诉?为什么?3、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若高尔夫球场提起诉讼,甲村村民和湖林乡政府的诉讼地位如何?4、如果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起诉,被告和管辖法院应如何确定?为什么?5、甲村村民申请复议,以及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提起诉讼的期限分别如何计算?6、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为什么?【答案】二、案情:某县城镇居民张某和李某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2005 年 4 月县自然资源局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李某使用,送
4、达双方。张某不服,要求县自然资源局重新处理。同年 7 月,县自然资源局答复张某称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张某继续上访申诉。2009 年,张某到市自然资源局申诉,后者经审查不支持张某的请求。问题:(1)县自然资源局 2005 年 4 月的行为和 7 月对张某的答复行为,以及市自然资源局的答复行为中,哪个(些)行为是可诉的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2)2005 年 7 月县自然资源局答复张某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对宅基地裁决行为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3)如果 2009 年市自然资源局撤销了县自然资源局的处理决定,该撤销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理由何在?【答案】三、2011 年 3 月 2 日,A 省某市数家企业
5、向坐落在该市 C 区的市政府递交申请,申请在本市建设一大型商业区,市政府认为需要对这几家企业递交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于是派工作人员王某审查材料。王某审阅后,觉得材料不够完备,于是,市政府在 2011 年 3 月 10 日告知这几家企业补正全部内容。2011 年 3 月 15 日,几家企业再次将材料递交,市政府综合了本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认为商业区的建设有利于本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是该商业区的建设需要占用本市 B 区一部分居住用地,市政府在 B 区发布公告,告知该规划内容和需要占有住宅用地的范围、补偿措施,并且在公告中告知利害关系人有提出行政许可听证的权利。该住宅区的部分居民在 2011 年
6、 3 月 18 日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市政府收到申请后,在 4 月 23 日发布公告:市政府将在 2011 年 4月 25 日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熟悉本区情况,参与审査商业区建设许可的副市长赵某主持。听证会当日,为了维持现场秩序,市政府禁止记者和非 B 区居民进入听证现场旁听。听证会后,市政府根据听证笔录作出了批准建设大型商业区的决定。决定作出之后,市政府参照本机关发布的关于拆迁户行政补偿的规定确定的补偿数额,并且与相关市民就搬迁问题达成协议:由市政府按每户居民现有的住房面积,发放补偿款,并且约定了补偿款的发放时间。2011 年 6 月20 日,市政府根据各户的住宅面积发放补偿款。陈某等 1
7、0 户居民认为市政府发放的补偿款过少,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些居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 B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政府举行听证的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2.若陈某等 10 户居民认为市政府发放的补偿款过少,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遂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并且申请审査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拆迁户行政补偿的规定,对于该规定的审查,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陈某等 10 户居民向 B 区法院起诉,B 区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4.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市政府的决定,陈某等人依旧不服复议决定,则被告是哪个?管辖法院是哪个?为什么?【答案】四、
8、案情:2001 年卫南县湖林乡政府将两块山林的所有权确认为甲村所有。该村村小组遂将这两块林地承包给村民种植林木。2007 年 5 月 2 日该村村民发现,某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正组织人员机械推倒山林的林木,在双方争执过程中,该村村民了解到,卫南县政府为拉动地方经济,已于 2006 年 10 月 1 日将位于该县管辖区内的约 2000 亩土地的使用权授予该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而原属甲村所有的这两块山林恰恰也在这 2000 亩土地内。甲村村民认为县政府在未经本村同意的情形下,将本村的林地使用权又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法院撤销县政府颁发给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土
9、地使用权证,县法院以该案必须首先申请行政复议为由拒绝受理。甲村村民又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认为湖林乡政府颁发给甲村林地所有权在先,且该林地所有权证一直有效,卫南县政府在未告知甲村的情形下擅自将甲村所有的林地的使用权授予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的行为违法,遂撤销了卫南县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对此复议决定不服,认为自己在获得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时,并不知道其中包含存有争议的土地,且为筹建高尔夫球场,该公司已投入千万资金,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使其遭受巨额损失,遂提起行政诉讼。1、本案中县法院以该案须复议前置为由,拒绝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甲村村民申请复议是否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还是必须以
10、该村村小组的名义起诉?为什么?3、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若高尔夫球场提起诉讼,甲村村民和湖林乡政府的诉讼地位如何?4、如果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起诉,被告和管辖法院应如何确定?为什么?5、甲村村民申请复议,以及高尔夫球场经营公司提起诉讼的期限分别如何计算?6、法院最终将如何判决?为什么?【答案】五、案情: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 200 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 40 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 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 10 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
11、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 1 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 1 万股股票。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 名董事有 4 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 3 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15 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张某持有丙公司 6 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 4 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 2万股股票
12、,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 45 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的决议。问题:(1)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2)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3)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甲企业、乙企业、朱某、丙公司在增选 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5)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答案】六、案情:美意制鞋厂位于沧河的上游,下游不远处水流平静,水质干净,十分适合冷水鱼的养殖。当地邓市
13、吴县五沟村村民举债在此设置网箱,养殖冷水鱼。2013 年 9 月,美意制鞋厂于夜间偷偷排放污水,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并直接导致 18 位村民网箱中的冷水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 350 万元,村民们血本无归,遂向邓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 18 位村民提起诉讼后,五沟村村委会向他们推荐了本村的青年张某代理诉讼。张某虽不是法律专业者,但常年研习法律,颇有心得,村民们同意委托其代理诉讼。但法院认为村民们在此事中损失惨重,情绪十分激动,且由于四处举债,牵扯利益众多,五沟村自古民风彪焊,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群体性纠纷。而张某是个“刺头”,由其代理诉讼对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不利,不许可其代理该诉讼。问题
14、:1.除了这 18名村民之外,针对美意制鞋厂偷排污水的行为,还有哪些主体可以提起诉讼?2.法院不许可张某代理诉讼的行为是否恰当?张某能否被委托为该案原告的诉讼代理师?3.邓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标的额虽然达到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标准,但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且易酿成群体性纠纷,确有必要交吴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时邓市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本案的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5.18 位村民共同推选出赵某作为诉讼代表人,赵某的诉讼行为其效力是否当然及于所代表的当事人?【答案】七、高某(女,22 岁)是某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
15、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陈某的嫉恨。陈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高某,甚至到公司对高某进行谩骂。一日,陈某故意来到高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高某外出返家时,陈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高某。高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陈某抓住高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高某当众受到巨大屈辱。高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陈某推倒在地,刚好陈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 2 万余元。高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陈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陈某的伤情作出的鉴定意见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
16、。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陈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陈某不愿再起诉,但陈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高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陈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高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高某管制 6 个月,赔偿经济损失 7000 元。高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 4 个月,赔偿经济损失 7000 元,被上诉人陈某犯侮辱罪,判
17、处管制 2 个月,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在本案中,有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答案】八、案情:李某(女,26 岁)是某县机关干部。某日,李某因有事骑自行车外出。晚上 8 点多钟还在赶回县城的路上。当她走到两个村庄之间的荒野时,一个强壮的农民(男,25 岁)拿着一把铁锨站在路旁。强壮的农民借着月光看上了李某骑的自行车,这个农民拦下了李某,要求她把自行车留下。李某看到自己孤立无援,对方身体强壮,手中还拿着铁锨,就答应将自行车给农民,同时提出:自行车上绑着的气筒是自己借别人的,想把气筒解下来还给别人。农民答应了李某的要求。李某开始解气筒,放松警惕的农民高兴地打量着将要到手的自行车,刚解下气筒的李
18、某趁农民不备,用气筒猛力向农民头上砸去,农民被砸晕,李某骑上自行车赶紧跑。当来到前边一个村庄时,李某不敢再继续赶回县城,看到村口一家农户亮着灯就拐了进去。农户家中有母女两人,李某诉说了刚才遇见的情况,母女很同情她的遭遇,母亲就劝李某住下来,明天天亮再走,李某答应。母亲拉亮屋子里间的电灯,铺好床,安排李某和自己的女儿在一个床上睡下。女孩子因为是在自己家,很快就睡着了,李某因为刚才的惊吓,一直睡不着。过了一段时问,李某听见院子里这家的母亲和一个男子正在讲话。李某听见男子问母亲院子中的自行车是谁的,母亲叙说了刚才李某来家中投奔的经过。男子说刚才拦路抢劫的就是自己。男子叫蔡某,正是这家的儿子。蔡某和母
19、亲商量要把李某杀了,否则,李某回到县城报案,自己就要坐牢,母亲最后答应了蔡某的要求。母亲告诉蔡某李某躺的位置,要求蔡某不要开灯,进去直接把李某杀了算了。李某听到蔡某和他母亲的对话后很着急,但又不敢出去,怕出去就被蔡某母子杀掉。就在蔡某找杀人工具时,李某自己和这家已经睡着的女儿调换了睡觉的位置。蔡某不敢开灯,进到屋子里间,拿刀向床上母亲所说的李某所躺的位置砍去,结果把自己的妹妹当作李某给砍死了。然后,蔡某摸黑将尸体装进麻袋,和母亲一起出去掩埋。趁蔡某母子出去掩埋尸体的时间,李某赶紧骑上自行车逃跑,连夜赶回了县城。问题:1本案中蔡某构成哪些犯罪?并分析犯罪形态。2蔡某的母亲构成哪些犯罪?3请分析李
20、某在荒野用气筒击打蔡某头部行为的性质和李某与蔡某的妹妹调换睡觉位置行为的性质。李某在这两次行为中构成犯罪吗?如果李某构成犯罪,构成何罪?【答案】九、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 18 岁,孙乙 16 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 500 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 5 日,孙氏兄弟俩不服。问题:(1)县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从程序上看是否合法?(2)如孙氏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3)孙乙可否委托其兄孙甲为诉讼代理人?(4)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
21、讼,应否公开审理?(5)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上诉?(6)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定孙氏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答案】一十、(2010 年)案情:2007 年 2 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持股比例各 20%;甲、乙各以 100 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 100 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 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 18%,从第六年
22、开始平均分配利润。至 2010 年 9 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 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 100 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 1,000 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 300 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
23、。”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戊不幸于 2008 年 5 月地震中遇难,其 13 岁的儿子幸存下来。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 200 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0 年 5 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2010 年 7 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 120 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 150 万元一直未还。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 100 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问题:1.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五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2.丙作为出资的房屋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设立产生怎样的后果?在房屋已经由公司占有和使用的情况下,丙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丁向公司借款 100 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为什么?4.北陵公司于 2010 年 8 月请求丁归还借款,其请求权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什么?5.北陵公司是否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其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为什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