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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托养机构开办建设补助一、事项名称:残疾人托养机构开办建设补助二、事项内容:市、县(区)财政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 资金,建立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日间照 料服务机构及日间照料对象的资助和补助,专款专用。(一)托养机构建设补贴结合规模大小和托养人数给予托养机构一次性建设补 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建设投入额,其中小型托养机构一 次性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中型托养机构一次性建 设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大型托养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 最高不超过40万元。机构在建成且运营半年后,经验收合 格,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剩余50%在运营的第2年 给予补贴。建成之后因特殊
2、原因变更服务场所的,不再享受机构建 设补贴。(二)托养机构开办奖励对依托社会资源新开办的小型、中型和大型托养机构,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根据其初期托养残疾人数按每人2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以上补贴资金由市和县区两级财政负担,且不得与中 央、省补贴资金重复。其中,各城区托养机构补贴资金由市 与城区财政各承当50%;开发区托养机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 全部承当;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和湾里管理局 托养机构补贴资金由县、新建区和湾里管理局财政自行承 担。三、设定依据: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 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残
3、联 字(2021) 45 号四、政策有效期:长期五、服务对象:民办非企业单位六、申请条件:1、资质完备。机构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卫生保健合 格证、消防安全合格证等证照齐全、有效。2、收费合理。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实行政府指导性收 费标准。其根据机构运行本钱合理核定,报所在地物价部门 核定。3、财务公开。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严格 执行收费工程和标准,收费行为规范,开具发票,票据填写 规范,无乱收费现象,并自觉接受财政、残联组织的监督检 查。4、条件达标。机构场地面积应到达人均10平方米以上, 具备基本的日间照料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 员,规章制度健全;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
4、道路和建 筑物设计规范的建设要求。其中,托养对象在15至29人 之间的为小型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对象在30至59人之间的 为中型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对象在60人及以上的为大型日 间照料机构。托养对象在14人及以下的日间照料机构不纳 入管理范畴。七、办理流程:(一)托养机构建设补贴1、申请:托养机构正常运转半年后,经县区残联和财 政部门验收合格,按照验收时规模大小、托养人数和实际建 设投入额,由机构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填报南昌市残疾人 日间照料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附件2),同其他申报材 料一并报县区残联。2、县区补贴资金:县区残联初审盖章后,送同级财政 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并及时下达资金至
5、县区 残联,由县区残联拨付至托养机构。3、市级补贴资金:区(含城区、开发区,下同)残联、 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及区残联、财政审核表(附件 2),报市残联申请市级建设补贴资金。市残联审批并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按相应标准下 达50%的市级补贴资金至区财政部门,由区残联拨付给托养 机构。剩余的50%局部第2年按程序下达。(二)托养机构开办奖励1、申请:托养机构正常运转半年后,经县区残联和财 政部门验收合格,按照验收时接受服务的残疾人人数,由托 养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含托养机构开办、建设及托养机构残 疾人基本情况),并填报南昌市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奖励 资金申请表(附件3
6、)同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县区残联。2、县区补贴资金:县区残联5个工作日内初审盖章后, 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审核盖章确认, 并及时下达资金至县区残联,由县区残联拨付至托养机构。3、市级补贴资金:区残联、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申报 材料及区残联、财政审核表(附件3),报市残联申请市级 开办奖励。市残联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财政 部门,市财政部门按相应标准下达市级补贴资金至区财政部 门,由区残联一次性拨付给托养机构。八、申请材料:(一)日间照料机构建设补贴申报材料:(1)托养机构书面申请报告;托养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协议书;服务场所房产证书或 房屋承
7、租协议书;按比例配备的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劳动 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 业水平能力证明或接受过相应专业技能培训证明;日间照 料人员托养服务管理数据库名单;(2)南昌市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3)托养机构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托养机构实际建设投入相关凭证;以上申报材料1式5份,市、区残联及日间照料机构各 1份,市、县区财政部门各1份。(二)新建日间照料机构奖励资金申报材料:(1)日间照料机构书面申请报告(2)南昌市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奖励资金申请表(3)南昌市残疾人日间照料花名册(4)接受日间照料服务残疾人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
8、料一式五份,市残联、县(区)残联及日间照料 机构各一份,市财政局及县(区)财政局各一份。九、申请时间:每年申请时间:01/01-07/31十、申请方式:线上一通过“惠企通”平台申报线下一符合条件单位向所在市级、县区、开发区、湾里 管理局政策兑现窗口提出申请H 、事项类型:承诺兑现十二、承诺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十三、办理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政策资金兑现实施流程图验收合格后,机构书面申请,同其他材料报县区残联,县区残联受理申请材料后会同县区财政进行初审同意后,下达资金至县区残联,由县区残联拨付至托养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县区拨款后,将申报材料及区残联、区财政审核表,报市残联申请市级建设补贴资金,市残联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按相应标准下达补贴资金至区财政部门后拨付至各托养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