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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榆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编制时间:2014年8月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2.1.3 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 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 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 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7)跨地市界突
2、发环境事件。2.1.4 一般(W级)突发环境事件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 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2.2突发环境事件分类2. 2. 1原发性突发环境事件原发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直接由于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或企 业排污行为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2. 2.2次发性突发环境事件次发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企业生产活动(含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品)生产、使用和贮运中发生泄漏等)、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3.1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以下简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市突发公 共事件应急救援委
3、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 对工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 市长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 委、市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领导、协调突 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 决策并进行监督指导;研究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重 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分析有关突发环境 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审议、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部门的工作;编 制、修订突发环境事
4、件应急预案;完成市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 事项。3.2应急管理部门与成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统管部门为市 环保局,应急成员单位包括: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市交 警支队。应急统管部门(市环保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市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 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做好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 预防工作,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污染情况监测和污染趋势预 测,及时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重要情况并提出建 议,为
5、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专业应急队伍,组织 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参加现场应急救 援;指导和协助县区人民政府做好环境应急工作;参加环境污染 事件以及责任的调查;监管污染残留物的清除和生态恢复工作; 参加环境污染事件影响的评估工作。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突发 环境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市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 统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3. 2.1直接突发(原发性)环境事件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直接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挥机构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 指挥部,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
6、、市公安局、市水务局、 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为成 员单位。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3. 2.2间接突发(次发性)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与成员单 位间接突发环境事件的指挥机构为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 委员会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职责确定的部门,其他部门(包括市环 保局)为成员单位。市环保局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 要求,积极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间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 作。3.3直接突发(原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构3. 3. 1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环保局分管政秘科的副局长担任,副组 长为市环保局政秘科(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 各组按照各自职责
7、开展应急工作;负责与相关成员单位和事件发 生地县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 息对外统一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 舆论;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工作。3. 3.2环境监察组环境监察组组长由市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的副局长担任,副 组长为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联系人为市环境监察支队应急科 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对所辖环境风险源进行监督性检查,对发现 的问题进行整改督查;事发后,负责现场状况报告;按照应急救 援指挥部的要求,监督指导污染控制区的警戒和防护;负责突发 环境事件的发生原因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参与环境 事件性质、等级的审定;监督指
8、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提供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现状及相关企业的有关情况,为处置突 发环境事件提供依据,并及时向市应急救援委员会或者上级环保 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环境监察组职责由市环保局环境 监察支队承担。3. 3.3环境监测组环境监测组组长由市环保局分管环境监测的副局长担任,副 组长为市环境监测总站站长,联系人为市环境监测总站站长。主 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监测,化验、分析数据以及预警建议;根据突 发环境事件情况和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求,制定现场监测方案;负 责事件现场布点监测、采样及分析化验,及时报告监测结果;通 过趋势分析性监测,分析和预测污染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事件发 展趋势;提供环
9、境损害评估及环境恢复过程中的环境监测数据; 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事件性质、等级的认定。环境监测组职 责由市环保局环境监测总站和相关县区环保局监测站共同承担。3. 3.4污染控制组污染控制组组长由市环保局分管污控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 组长为市环保局污防科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协助指挥部对环境事 件的性质和等级进行界定;协助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提出 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恢复的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突发环 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污控组职责由市环保局污防 科承担。4. 3.5应急专家组应急专家组组长由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担任。主要职责是:参 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
10、作;对 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对采取的应急措施提出建议和进行技术指 导,为市指挥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榆林市环境应急处置专家 名单见附件2。5. 3.6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环保局分管后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 组长为市环保局机关事务所所长。主要职责是协助应急救援指挥 部调配应急物资、车辆等。3.4事发单位责任发现环境事件征兆或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或 环保部门报告;按照单位内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前期处 置工作,力争在前期控制污染态势;及时通报周边可能受影响区 域内的单位和人员,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群众进行疏散和撤离; 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进行人员救治、污染物处置、现场清理、
11、后期环境恢复等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工作。四、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准备措施4.1.1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1)应当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事业单位范围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涉重重金属企业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 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 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2)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类型和内容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 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
12、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 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 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 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 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 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 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 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 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 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
13、内 容。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 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 相互衔接。4. 1.2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体系榆林市所有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事业单位应逐步实 现环境应急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具体包括环境应急组织体系建 设、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实现与市环保局的 对接,为企事业单位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有力保障。4.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4. 2. 1环境风险源管理(1)各级环保部门要开展辖区内环境风险源调查,建立健 全环境风险源档案。榆林市重点环境危险源基本情况见附件4。(2)各级环境监察及相关部门按照环境风险等级
14、对全市环 境风险源进行必要的经常性、预防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环境风 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3)各级环境监测及相关部门按照风险等级对环境风险源 进行必要的预防性监测,为环境风险源的日常监督与评估提供环 境监测信息。加强环境应急预警的科研开发工作各级环境应急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加大对环境应急预警 科研工作的投入,加强环境应急预警领域的科研开发工作。学习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处置。1.2 3预警分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 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 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
15、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 级或解除。4.4 预警发布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 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 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 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 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发布突发事件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 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4.5 解除程序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 警报的人民政府应
16、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 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继续进行事件事态跟踪,直至事态隐患完全 消除为止;有关职能部门应继续查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隐患的原 因,提出预防措施,明确落实责任,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符合预警结束的条件如下: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隐患已经消除;对污染源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事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 响。4.6 预警相应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 当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2)发布预警公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 蓝色预警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负责 发布;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红色预警
17、由事件发生地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 善安置。(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一、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事件分级分类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突发环境事件分类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 1应急指挥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3.1 应急管理部门与成员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3.2 直接突发(原发性)环
18、境事件应急工作机构错误!未定义 书签。3.3 事发单位责任错误!未定义书签。四、预防与预警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3.4 应急准备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3.5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3.6 预警分级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3.7 预警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 5解除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 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五、应急处置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突发环境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启动本预案:(1)因环境污染造
19、成非生产人员伤亡的;(2)因环境污染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3)造成跨行政区域严重影响的;(4) 1、2、3类放射源因丢失、泄露、被盗造成失控的;(5)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贮、销售、使用过程中发 生泄漏,造成突发环境污染,对环境和公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6)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可能造成较大或较大以上 突发环境污染的;(7)危险废物在处置、贮存、运输过程中因非正常排放对 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8)县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能力不能满足事件应急需要的;(9)其它原因造成较大(含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的。4.1 信息报告5. 2. 1报告程序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发现或者
20、得知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 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 件的,事件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 事件的,事件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 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发生下列情形,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级
21、或者县 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H级)或者特别 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一)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 响的;(二)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 的;(三)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四)有可能产生跨区域影响的;(五)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六)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 他突发环境事件。向环境保护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应当报告总值 班室,同时报告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 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
22、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 的建议。接到通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情况, 并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 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市环保局接到县区环保局以电话形式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 信息后,应当如实、准确做好记录,并要求县区环保局及时报告 书面信息。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市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时核 实补充信息。5. 2.2报告内容及方式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 有关基本情
23、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 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 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 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 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 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 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
24、、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 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 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 多媒体资料。5.3先期处置发生重大(H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 事发地区县(区)人民政府必须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 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 衍生事件发生。启动应急预案后,即进入应急处置阶段。政府各部门、应急 救援专业队伍,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分预案、专项预案,遵照应 急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救援行动。当事态特别严重、本市应急能
25、力难以满足需要、需报请省政 府突发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协助救援的,由市应急办报市委、市政 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报告。5. 3. 1启动预案后的主要工作(1)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2)污染源定位并明确当地的气象、水文参数;(3)预测可能的影响范围或面积;(4)确定可能危害的人群和其他财产;(5)封闭、隔离或限制有关场所;(6)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或活动。5. 3. 2现场处置应急救援的优先原则:(1)保障所有应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2)稳定和控制事件状态,尽量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3)保护国家基础设施;(4)保护公私财产和生态环境;(5)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
26、影响。5.4分级响应5. 4. 1分级响应机制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 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 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各司其 职,分别负责不同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 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 较大(III级响应)、一般(IV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 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 案。5. 4.2应急响应程序I级应急响应报环境保护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II 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
27、指挥部组织实施。III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 挥部组织实施。IV级应急响应由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县(区) 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本预案就HI级应急响应程序重点说明。5. 4. 2. 1 I、II级响应:特别重大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 生后,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向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有关应急指 挥机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带领应急工作 组成员赶赴现场,在省政府和国务院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 和指挥下,做好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务院应 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5. 4. 2. 2 HI级响应:(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较大环境 事件信息后,立
28、即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并向市应急指挥部 有关成员单位及可能涉及的地方政府通报有关情况。(2)市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的县(区)环境应急指挥 机构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向市应急 指挥部报告。(3)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事件进行评估,并 根据评估结果向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建议。(4)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建议及时启 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总指挥或者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率应 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处理,组织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 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增援。(5)及时向可能涉及的相邻市通报情况。 (6)及时向省政府、国务院
29、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7)根据事件的发展,适时向 公众通报事件处理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5. 4. 2. 3 W级响应:各县(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 应,可以参照I、II、m级响应程序,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 定w级应急响应行动。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请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制,收集有关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根据 需要组织有关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环境事件影响和危害不断 加重,蔓延扩大以致难以控制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有关 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市
30、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 级别;对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同意后, 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5.5指挥与协调5.5.1 指挥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事发单位、协作成员单位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部 统一指挥,按照各自的应急职能和专项预案,相互协同,密切配 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救援行动。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到达现场后,应实施先期救援工作,采 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 生事故发生。5. 5. 2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救援。(3)协
31、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4)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5)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6)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5.6 信息发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准确、透明、适度、科学的突发环境事 件信息发布制度。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市环保局根据市政府 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5.7 应急终止5. 7. 1应急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 能。(4)现场的各
32、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 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5. 7.2应急终止程序(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 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 止命令;(3)应急状态终止后,相关环境应急处置人员根据实际情 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 进行为止。5. 7.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 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特别重大、重 大环境事件总结报告
33、,于应急终止后上报。根据实践经验,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 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 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六、应急保障人力资源保障6. 1. 1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较大 环境风险的企业,要根据各自的应急职责和特点建立相应的应急 救援队伍;定期进行预警、监测、处置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 保证其具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定期进行演练, 提高应急队伍的熟练程度和协调性,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各种装 备的可靠性。7. 1.2环境应急处置队伍。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环境应急
34、 处置专业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8. 1.3应急专家队伍。结合我市化工行业特点,建立环境事 件应急处置专家组,为指挥决策和善后处置提供咨询服务。9. 1.4其它应急队伍。消防队伍承担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抢险 和应急救援任务,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负责各专业队伍建设。10. .5各级政府在其管辖的特定区域范围内,用跨区域、跨 行业的方式将社会上有较强专业技术能力的部门、企业等纳入到4.6 预警相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应急处置5.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5.2 信息报告.5.3 先期处置.5.4 分级响应,5.5 指挥与协调5.6 信息发
35、布.5.7 应急终止.六、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6.1人力资源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2财力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3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6.4 装备保障.,医疗卫生保障6.5 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6.6 通讯保障.6.7 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6.8 科技支撑七、后期处置.7.1善后处置.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应急救援队伍中,组成应急协作网络,提高
36、环境应急救援能力。6.2 财力保障6 . 2.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所需专项资金,要列入财政预 算,由市及县区各级财政予以保障。7 .2.2加强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跟踪监控和内部审 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6.3 物资保障6. 3. 1有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单位,应根据自身风险源的特 点贮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处置物资,具备处置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 的能力。7. 3.2市、县区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制度,保障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物资供应,经贸、民政、粮食、 商务等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筹集。榆林市环境应急物资储 备清单见附件5。8. 3.3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
37、挪用、 流散和失效,已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健 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物资启动运行 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6.4 装备保障市、县各级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 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 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相关装备(设备)的建设,增加应急处置、 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 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 和扩散。6.5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提供人员抢救器材设备及医药的物资保障,在突发 环境事件中能紧急输送受伤或中毒人员,组织医护人员实施医疗 救护
38、工作。6.6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 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 到达;公安部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 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 展。相关区县政府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6.7 治安维护公安部门是区域治安的专业队伍,负责受理社会报警信息, 并进行信息传递,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人员疏散,对重要目标 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6.8 通讯保障市电信、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制定并实施应急通信保障预 案,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各级环境应急处置人员要配备必要 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
39、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 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6.9 信息保障环保部门提供相应的污染源或污染物的有关信息支持与保 障;气象部门提供相关气象数据;水务部门提供相关水文数据;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贮量以及其它相关 信息。6.10 科技支撑6. 10. 1加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将 移动执法系统开发技术应用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系统;加强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本市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水平;加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的辅助决策系统的能力建设。7. 10. 2动态调查本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大的重点企业情 况,制订相应计划,配备自动在线监测装置
40、和信息传递处理系统, 提高本市重点污染源的自动实时监测能力建设。七、后期处置7.1善后处置8. 1. 1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后,各应急联动部门应组织相 关力量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采取合 适的方法清除和收集事故现场残留污染物,防止二次污染。对于造成生态破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事故处理后 进行生态监测,并视生态破坏的严重程度,酌情采取相应的生态 修复措施。7.2调查评估7. 2. 1调查报告环保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说明事故原因,确定责任,提出整改和防范 措施,写出事故总结。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 意见。7. 2.
41、2事故评估(1)评估内容。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 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 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 否达到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等。(2)评估程序。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进行现场调查, 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 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3)决策咨询。突发环境事件专家评估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 提供决策咨询。7.3恢复重建事发责任单位在终止应急后应尽快清理事件现场的残留物, 对残留污染物进行安全转运或无害化处理,尽量恢复
42、环境的质量 和功能;环境监察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后期处理和生态恢复进 行监管;对有放射性污染的现场后期处理以及难降解毒性的危险 废物的转运和处理,要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管理。八、监督管理应急预案演练8. 1. 1适时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 案的演练活动,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模拟演练,特别是要借助 消防救援力量开展实战演练,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检验 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应急预案得到不断地 完善和提高,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保证。9. 1.2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 战演练,应积极组织、开展本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演 练。演
43、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急救援能力。8.1 宣教培训8. 2. 1宣传教育(1)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 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明 白卡”,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 能力。(2)在突发环境事件重点防范企业中,要加强预防突发环 境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参与性和防范事故的意识。(3)企事业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 案、报警电话等。8. 2.2培训根据环境应急工作的需要,结合其所担负的任务,大力宣传 普及应急知识,建立培训制度,对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 各级组织和人员明确职责,熟悉程序,掌
44、握各类污染物和污染事 件处置的方法等。(1)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常规性培训等要求, 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要纳入市、县区环 保局干部的基本培训内容;各级环境监察和监测部门加强对干部 和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相应的环境监测业务水平和应急监测能 力保障水平。(2)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的培训材料,要 求企业将污染事故预防列入员工培训和环境教育计划之中,并组 织实施。8.3责任与奖惩8. 3. 1表彰与奖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由单位和当地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1)在应急救援、处置污染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
45、严防有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的;(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 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3)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救援、 处置事件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4)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 的;(5)有其他特殊贡献的。8. 3.2责任追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 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 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1)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污染事 件真实情况,延误救援、处置的;(2)玩忽职守,不服从
46、命令和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 脱的;(3)盗窃、贪污、挪用污染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4)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 坏活动的;(5)其他危害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9.1名词解释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 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 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 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 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 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 境事件。
47、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 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 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 序的行动。9.2预案编制和解释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报省环 保厅备案。9. 3预案修订预案要定期评估,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如果实际需要和情 势发生了变化,以及在实施中发现了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更新、 修订和补充,并报市政府审定。10.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实施。附件1:榆林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 指挥部成员名单附件2:榆林市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名单附件3:榆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附件4:榆林市重点环境危险源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5:榆林市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榆林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姓名单 位职务联系电话艾保全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主任)王建伟榆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主任)王海洋榆林市环保局局长(副主任)张明榆林市公安局局长(成员)董国祥榆林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成员)惠德存榆林市卫生局局长(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