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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考核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包村 干部和村“两委”班子(以下简称“四支队伍”)的管理, 理顺工作关系,加强相互协作,更好发挥作用,形成战斗合 力,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第一书记工作的意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方法(试行) 和贫困村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考核方法,结合我 镇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各级单位派驻我镇贫困村的驻村 工作队,第一书记以及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 村脱贫攻坚工作队(四支队伍)及临时党支部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实施 者。具体职责:1
2、.严格按程序开展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根据致贫原因, 会同贫困户、帮扶干部拟定脱贫措施,形成一户一策的帮扶 方案(计划),做好精准退出工作。2 .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扶贫工作思路、目标、计划。制定 完善产业开展规划,并组织和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开展项 目。3 .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工程管理部门指导下, 有序组织实施好基础设施、产业开展等重点工程。4 .建立本村扶贫对象资料台账,如实记好民情日记和工 作日志,做好脱贫工作的全程纪实。5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社保、就业、培 训等政策落实、组织工作。同时,履行监督职责。6 .加强对扶贫工程资金的监管,催促落实扶贫工程、资 金公告公示制度。7
3、 .抓好本村的扶贫示范点建设工作,培育、推广先进典 型。8 .积极争取帮扶单位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并争取各级各 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9 .负责做好群众的组织发开工作,通过宣传政策和思想 引导、心理疏导等有效措施,激励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实 现稳定脱贫。10 .组织开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对象识别不 准、帮扶不扎实、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着力提高精准帮 扶的水平。第四条帮扶部门驻村工作队具体职责:1 .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和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 政策,重点宣传“八办两组”成员单位出台的各项扶贫政策。2 .全面参与贫困村各项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村开展 集体经济,争取相关部门、单位和社
4、会力量的资金、工程支 持,协助村“两委”落实各类扶贫工程的计划编制、组织实 施和检查验收。3 .调查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协助村“两委” 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制定包扶村的 脱贫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4 .管理工作队员,明确任务分工,制订工作队年度工 作计划,安排,协调联络贫困户与结对干部实施帮扶工程、 完成帮扶任务;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各项到村到户政策措 施;组织开展贫困户实用技术及转移就业的相关技能培训, 联系相关企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解决就业问题。5 .按要求记录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使用全省脱贫攻坚 大数据平台,每日准确详实记录扶贫工作情况。6 .落实脱贫攻坚的
5、其他工作任务。第五条村第一书记具体职责:带着村“两委”成员开 展工作,协调指导村“两委”理清开展思路,加快产业扶贫 进程,增加群众收入。认真落实“建强一个班子、上好一堂 党课、制定一套工作计划、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形成一篇调 研报告、为群众办好一批实事好事、协调落实一批帮扶工程” 工作。培育村级后备干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 员承诺,严肃组织生活,建好管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拓展 服务功能。带着村级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等工作, 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推动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树立道德新风, 提高村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农村和
6、谐稳 定。指导村党组织抓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思 想道德素质和脱贫致富能力。第六条 镇包村干部职责:协助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 工作开展,负责对接镇上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安排与部 署,完善开展规划,帮助协调扶持工程及资金并全程参与服 务和管理。帮助村“两委”班子制定好长、中、短期脱贫工 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生活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第七条 村两委受镇党委直接管理,是村日常管理工作 的核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具 体责任人。负责组织村“两委”干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实施 村域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和广泛宣 传中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措施,调动群众
7、积极性, 集中力量解决开展难题。按照“六个精准”、“一户一策” 要求,对照“八个一批”,切实指导村民脱贫。组织实施好 扶贫政策,做好公开、公示,强化村民监督。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八条“四支队伍”由县“四支队伍”管理办公室统 筹协调,各帮扶单位协助,镇党委具体负责“四支队伍”日 常管理工作。第九条 工作纪实制度。依靠全省脱贫大数据平台,采 取每日签到和记工作日志等方法,实施驻村工作队精细化管 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每日如实填写民情日记, 认真记录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情况,有事记事、无事 记平安。镇党委将不定期审核日志,对优秀民情日志予以展 示宣传。第十条 驻村考勤制度。“四支队伍”日常考勤由
8、镇党 委负责,各村建立统一规范的考勤记录。1 .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成员每月在岗工作时间不少 于20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请假5天以内的, 由镇党委批准;请假5-10天的逐级上报由县“四支队伍” 管理办公室批准,请假10-30天的逐级上报由派出单位同级 党委组织部批准。2 .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请假考勤由镇党委 按有关权限要求批准执行。3 .贫困村“四支队伍”成员临时外出对接工作,实行书 面告知制度,原那么上坚持当天外出当天返回,必须如实填写 对接单位,对接事项、联系人以及对接结果和返村时间,没 有履行书面告知的,视为脱岗、矿工。4 .实行驻村考勤登记,每月5日之前,驻村工作
9、队、第 一书记按照村级党组织考勤登记上报上一月出勤登记表。“四支队伍”成员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按违纪论处,在全镇通报批评,并报县“四支队伍”管理办公室和选派单位。第十一条周例会制度。“四支队伍”要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第十二条督查考核制度。1 .镇党委采取集中督查、明查暗访、定期通报等措施加 强管理,每月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对抽查1次不在岗的全 镇通报;2次不在岗的上报县“四支队伍”管理办公室及派 出单位。2、注重群众评价。坚持把群众评价作为考核“四支队 伍”的重要依据。考核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走访党员、 群众、贫困户代表不少于10户,重点了解“四支队伍”驻 村工
10、作、为民办事、走访帮扶等履职情况。第十三条“四支队伍”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度 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2 .违法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 .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4 .全年驻村时间缺乏200天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 作队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的除外)。5 .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 天的。6 .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记录工作日志3次以上并拒绝整改 的。第十四条实行村干部绩效工资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制 度。按照永寿县村干部脱贫攻坚绩效考评方法规定,脱 贫攻坚期间,基本工资占20%,绩效工资占80%,村干部绩 效工资根据脱贫脱贫攻坚考核结果,
11、每季度兑现一次。第十五条镇包村干部管理考核由镇党委负责,根据在 镇工作实绩、包村任务完成及到村工作情况综合评定。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六条保证工作经费。按照第一书记每人每年1万 元、驻村工作队每队每年1万元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资金 由县财政逐级拨付到所驻村账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签字报 账。第十七条 发放生活补助。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期间,党 组织关系转至各村党支部,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奖金和福 利待遇足额发放。由镇党委根据考勤情况,做出书面证明, 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助40元,在选派单位报销。驻村工作 队员驻村工作期间的补助费,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单 位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和标准执行。驻村工作队员 由派驻村到家庭所在地往返交通费由选派单位参照差旅费 管理方法规定和标准执行。第五章组织领导第十八条日常管理考核。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四 支队伍”日常管理和考核责任,经常听取“四支队伍”工作情况汇报,加强驻村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第六章附那么第十九条本方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方法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