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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黔东南州推广农村居民“卫生十条”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 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深化“寨管委”工作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的指导意见(试 行)的通知和州黔东南州乡村振兴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精 神,扎实推进农村卫生清洁行动,决定推广“卫生十条”, 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州委十 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农村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按 照已构建州指导、县统筹、镇主抓、村领导、寨自治的农村 社会治理的工作格局,推进基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充分发 挥“
2、寨管委”工作职责,打通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最后一公 里”,实现乡村环境卫生大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高。二、目标任务农村居民“卫生十条”,即:勤剪指甲常刷牙,勤洗澡 来勤理发。每天手脸洗干净,常换衣裤和脸巾。有痰不要随地 吐,不丢果皮抛垃圾。房前屋后须打扫,院坝室内要整洁。锅 碗盆筷须洗净,讲究卫生促健康。通过实施推广农村居民“卫生十条”,树立“每个人是 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通过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 掌握健康素养基本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养自主自律 的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室内外环境进一步整洁卫生。到2022 年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2021年有所提升。到2023年,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
3、高到25%,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500/10 万以内。三、主要任务(一)大力推广宣传“卫生十条”。一是加强乡村2级 党政领导、发片包干人员和“寨委会”全体成员培训学习“卫 生十条”,做到基层组织人人了解,人人宣传。二是由村委 会、“寨委会”具体组织,通过乡村大喇叭、张贴(或悬挂) 健康知识标语、健康教育宣传栏、召开村民大会、入户宣传 等形式扎实开展“卫生十条”宣传。三是利用微信、抖音等 新型媒介传播“卫生十条”,营造乡村清洁卫生宣传社会氛 围。(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 卫生健康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 民政府)(二)加强健康村寨创建工作。以推进“健康黔
4、东南” 行动为指引,全面推进健康村寨建设,由“寨管委”申请, 村委员会创建,乡镇政府初审,县级组织评审,州级抽查复 核,对复核通过的健康村寨给予通报表扬。每年评审复核160 个,一点带面,逐步提高村寨卫生清洁工作。(牵头单位: 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生态环境局、州 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 政府)(三)大力推进村寨卫生整洁行动。按照黔东南州人 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行动,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塘沟、畜禽粪污等农业生 产废弃物清理,深化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的改变等为 重点的“三清一改”工作,加强以屋净、路净、厕净、沟
5、净、 水净;庭院美、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等“五净四美”为 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牵头单位: 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农 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人民 政府)(四)做好健康素养提升工作。一是开展“健康知识进 万家”、健康知识进家庭活动,在村、安置点每户家庭落实“四 个一”工作,做到一家一个健康包、一家一册健康生活方式明 白手册、一家一位明白人、一人一张健康教育处方。二是积极 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动态掌握辖区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促进全民健康和健康公平。(牵头单位: 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
6、委宣传部、州农 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五)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一是严格落实“早发现、 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强化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 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养成健 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三是规范为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在90%以上。Ui是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牵头单位: 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农业农村局、州 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六)规范开展慢病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居民和单 位职工健康档案管
7、理工作;继续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 病、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对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病情不稳定期的监管;做好肺结核疾病宣传,鼓励群众主 动参加筛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牵头单位:州卫生健 康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乡村振兴局、 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方案制 定,组织调度各县(市)制定具体措施。(二)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宣传发动乡、村、寨各级组织学习了解,并推进重点 任务落实。(三)中期评估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 1日,评估“卫生十条”
8、实施效果,对下步工作进行完善和 调整。(四)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3月2日至及以后,对“卫生十条”工作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价并完成相关政策后,全面 实施并长期坚持。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黔东南州推广农村居民“卫 生十条”领导小组,负责将卫生十条融入深化到“寨管委” 工作,提升农村卫生整治社会治理能力,分阶段、分步骤组 织实施,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二)动员各方参与。按照黔东南州“寨管委”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州推广农村居民“卫生十条”领导小 组办公室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工作落实, 营造乡村居民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 围。(四)做好实施监测。在
9、实施“卫生十条”宣传动员和 考核中,不断摸索建立新思路,新措施,适时对目标任务和 重点措施进行调整,确保政策落得下,推广快,成效显。附件:黔东南州推广农村居民“卫生十条”领导小组2022年3月6日黔东南州推广农村居民“卫生十条”领导小组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 室印发关于深化“寨管委”工作提升农村社会 治理能力 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州黔东南州乡村振兴指挥 部第一次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农村卫生清洁行动,决定决 定成立黔东南州推广农村居民“卫生十条”领导小组。一、组成人员主任:杨承进州政府副州长副主任:潘秀宇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李仁穷州卫生健康局局委 员: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州公安局州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 州乡村振兴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二、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推广农村居民“卫生十条”实施方案的组织实 施和评估等相关工作;研究“卫生十条”推广有关事宜,并 适时调整工作目标和措施;完成黔东南州“寨管委”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卫生健康 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快落 实,并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