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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竣工验收组2016年12月根据水利部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水保20134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2015 10号)的规定,在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自验和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单坝竣工验收的基 础上,2016年12月20-21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主持召开了黄土高 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合同 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
2、的有内蒙古自治 区水土保持工作站、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鄂尔多斯市水土 保持淤地坝工程项目办公室、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等单位的 代表共18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2016年12月20 日,验收组实地勘察了淤地坝建设情况,查阅了内业档案资料, 听取了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一)工程名称、位置及流域基本情况1、工程名称: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2、工程位置:工程位于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和阿镇境内3、小流域基本情况:合同庙川小流域主沟是黄河一级支流 窟野河流域的二级支沟,流域总面积146. 6平方公里
3、,水土流失面积130. 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雨量358. 2毫米,多年平均径流量513.3万立方米,土壤侵蚀模数为13000吨/平方公 里年,多年平均输沙量169. 65万吨。(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小流域坝系工程建成达到淤积年限后,淤积库容为1378. 02 万立方米,可淤坝地336. 39公顷。(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1) 200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会以“内发 改农字2007) 342号”文,对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可研报 告进行了批复。(2) 2007年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保 200772号”文,对合同庙川H座骨干坝单坝扩大初步
4、设计 进行了批复。2009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保 200977号”文,对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2座骨干坝的扩 大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3) 2007年4月29日,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以“鄂水保 发(2007) 39号”文对12座中型坝和2座小型坝初步设计进行批 复。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坝系设计标准为:坝系13座骨干坝总库容均在百万立 米以上,设计洪水重现期30年、校核洪水重现期300年,淤积年 限20年;12座中型淤地坝设计洪水重现期20年、校核洪水重现 期50年,淤积年限10年;2座小型淤地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 遇洪水,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洪
5、水,淤积年限为5年。(2)设计规模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建设规模为建设淤地坝27座,其中骨 干坝13座,中型坝12座,小型坝2座。(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骨干坝、中型坝均由坝体和放水工程两大件组成.其中,大 速贝5#骨干坝由三大件组成。坝系总库容为2586. 31万立方米,其中滞洪库容1208. 3万立 方米、淤积库容1378. 01万立方米。3、建设工期建设总工期为4年。4、工程投资及来源设计坝系总投资22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455万元,地方 配套投资801万元。(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建设单位: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设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施工单位:内蒙古济禹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内蒙
6、古中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磴口灌区兴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茂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单位: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项目办公室运行管理单位:苏布尔嘎镇人民政府(五)工程施工过程1、工程开工、完工时间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2013年4 月8日完工。(六)工程完成情况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完成新建淤地坝27座(骨干坝13座、 中型坝12座、小型坝2座);完成总投资1714. 17万元,结余40. 83 万元上缴国库(审计时完成项目支出17n. 7万元,在审计时支 出2. 47万元未办理结算业务,审计结束后财政将2. 47万元按存
7、量资金回拨伊金霍洛旗水保局用于项目支出)。二、工程实施、验收情况工程全面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 制定了淤地坝工程防洪应急预案。在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每座淤地 坝隐蔽工程进行了验收。2010年9月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对哈 拉哈图坝系进行自查自验。2007年8月、2009年10月和2011年4 月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对每座淤地坝进行了单坝验收,并出 具了单坝验收单。坝系工程现已移交苏布尔嘎和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运行及管护。三、工程质量评定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完成建设任务,质量评定为合格。四、投资计划下达及到位情况1、哈拉哈图坝系工程投资计划分两批下达,第
8、一批投资建 设计划任务于2005年8月7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 以“内发改投字20071597号”文,下达投资333万元,中 央投资161万元,地方配套172万元;第二批投资建设计划任 务于2008年4月1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以“内发改投字 2008) 771号”文下达,下达投资939万元,中央投资610 万元,地方配套329万元;第三批投资建设计划任务于2009年4 月1日、8月2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分别以“内发 改投字2009) 601、1619号”文分两次下达,下达投资765 万元,中央投资509万元,地方配套256万元;第四批投资建设 计划任务于2011年10月1
9、1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 以“内发改投字(2011) 2700号”文下达,下达投资219万元, 中央投资175万元,地方配套44万元。四批计划中央投资1455 万元全部到位,配套资金到位300万元。2、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和伊金霍洛旗审计局分别出具了 工程财务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审计评价意见“鄂尔多斯市水 土保持淤地坝工程项目办公室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意见为 赛乌素、哈拉哈图、活尼兔、尔林兔、束会川和合同庙川六条小流域坝系淤地坝项目施工工艺和质量水平符合设计和规范要 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主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但通过 本次审计发现,伊旗水土保持局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 挤占专
10、项资金等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和纠正。鉴于上述淤地坝 工程于2004年开始实施,追溯和整改的难度较大,对此审计对 部分无法整改的问题仅做披露和警告,责令伊旗水土保持局在 今后工作中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审计报告提出问题有:一是 挤占专项资金;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三是工程承包给无资质 的个人施工;四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五、遗留问题及处理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对个别单坝边坡冲沟及损坏 的放水建筑物尽快修复。2、强化汛期防汛工作,完善防洪预案,将防洪度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保证坝系安全。3、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尽快整改。六、验收结论合同庙川小流域坝系工程按计划完成了建设任务;落实了防汛安全责任制,制定了防汛应急预案;档案资料基本完整;工程运用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合格,完成审计整改后, 同意通过竣工验收。组长:副组长: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