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安全生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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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1、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2、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3、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4、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扩展资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

2、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三十六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

3、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1、提交的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2、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3、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2、急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资料,谢谢按照相百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度、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知三同时”管理道、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

4、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内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容效评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资料,最好有整套的给个邮箱,我发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哪些材料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化通用规范(AQ3013)的基础上,2011 年国家安监管总局出台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和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评审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 号),结合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局和工业信息化部安

5、监总管三2010186 号文),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要素要求的制度、及记录如下:一、法律法规和标准1、企业制定的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2、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识别到条款);3、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文本数据库;4、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更新记录;5、企业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部门的发放记录;6、企业宣传和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活动记录;a.培训记录;b.告知书;c.宣传材料。7、企业编制的安全

6、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符合性评价报告;8、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中的不符合项原因分析记录(以列表的形式);9、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中的不符合项整改记录(整改计划、整改措施);10、不符合项整改落实情况表。二、机构和职责装档资料目录1、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2、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盖公司公章);4、企业各级组织(职能处室、车间、班组)制定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根据目标分解内容);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奖惩、评审、修定);6、企业各级组织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包括各个职能部门、车间、班

7、组从上往下逐级签订);7、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记录(定期考核,建议每季度一次);8、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记录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奖惩记录);10、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a.企业制定的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委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职责分工要明确);b.企业下发的各安全职责颁布实施的文件(红头文件);11、主要负责人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记录;a.企业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红头文件,成立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包括人员、资金、设备、设施);b.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c.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

8、工作的专题会议”记录;12、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或方案;13、安全文化体系文件(企业的理念、价值观、方针、宣传口号等):14、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书;15、安委会会议记录;16、安委会会议问题跟综落实记录17 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资料;(包括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上安委会资料);18、领导干部带班制度;19、领导干部带班记录及考核记录;20、安委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文件(红头);2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证、安全管理人员证(原件或复印件);22、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或委托文件(注安证);23、企业设置管理部门的文件(红头);24、治安保卫部门设置及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文件(生产、储

9、存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单位);25、企业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委会网络图到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包含公司所有职能部门);26、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7、企业编制的安全措施费用提取计划(盖公司公章);28、企业编制的安全生产费用实施台账;29、企业为全体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台账及缴费单复印件。30、风险抵押金或安全责任保险考核记录(考核兑现);三、风险管理装档资料目录1、风险评价管理制度;2、企业下发关于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的通知文件(有从业人员参加)3、作业活动清单4、设备设施清单5、风险评价记录:a.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b.安全检查分析记录等;c.其他风险评价方法。6、风险评价

10、报告;7、风险评价有关会议记录或纪要;8、重大风险清单;9、风险控制措施记录;10、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计划11、风险管理培训教育记录;12、隐患治理制度;13、隐患治理台账;14、隐患治理通知单15、隐患治理记录;16、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实情况的记录;17、重大隐患项目档案;18、重大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和书面报告;19、隐患整改计划;20、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一级企业);21、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应包含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的内容);22、安全评价报告;23、重大危险源档案;2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报警设施台账(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25、重大危险源的定期评估报告;26、重大危

11、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记录;27、设备、设施的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28、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29、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记录;30、应急救援器材台账;31、变更管理制度;32、变更管理记录;33、变更的风险分析记录、控制措施;34、变更实施验收报告;35、作业许可证记录;36、供应商管理制度;37、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38、供应商选用、续用、评价记录;39、其他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分析;四、管理制度装档资料目录1、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签发文件3、文件发放资料4、操作规程签发文件5、岗位操作规程(包含新项目的操作规程)6、管理制度和操作

12、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7、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8、最新版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9、最新版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文件发放记录五 培训教育装档资料目录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识别记录3、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4、安全培训、教育记录5、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或资金计划;6、培训教育计划(具体实施);7、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可单放)8、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记录9、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记录10、载明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标准的文件11、员工台账12、安全资格证书a.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b.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c.特种作业操作证;d.从业人员上岗证。13、安全培训教

13、育档案a.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档案;b.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c.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d.新入厂人员的三级教育档案;e.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档案。f.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入使用前的培训记录g.转岗、脱岗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14、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档案;a.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b.特种作业操作证;c.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1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和管理台帐;16、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入使用前的培训记录(培训内

14、容、考核内容);17、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培训记录;18、厂级、车间级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19、外来施工单位入厂证;20、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21、管理部门安全活动记录22、班组全活动记录六、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装档资料目录1、“三同时”资料(单放)a.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资料(包括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及批复等;b.施工记录: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施工现场的检查记录;施工完成情况的交接记录;c.试生产方案及备案资料;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e、专家评审意见;f、

1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g、试生产前安全检查报告;h、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资料(包括变更后向负责安全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的材料);i、变更风险分析记录;2、现状安全评价报告;3、工艺设计文件;4、新工艺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报告5、安全设施管理制度6、安全设施管理台账7、设备、设施检维修计划;8、安全设施检维修记录;9、安全设施拆除、停用资料;10、监视、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账;12、监视和测量设备检验报告;13、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维护记录;1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5、特种设备台账;16、特种设备档案(可单放,包括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17、特

16、种设备维护和保养记录;18、特种设备定期校验报告、检修记录;19、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手续;20、员工的工艺安全信息的培训记录;21、生产装置开车前安全条件确认记录;22、系统气密性、置换及动设备空试记录;23、开车前隐患排查与整改记录;24、装置开、停车方案25、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方案26、停车操作记录;27、操作规程;2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29、实施企业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制度3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31、检维修管理制度32、年度综合检修计划33、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七作业安全装档资料目录1、作业许可证和存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出作业、

17、设备检修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等)2、安全标志(防火、防爆、有毒)、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标志(限速、限高、禁行)、告知牌(职业危害)、风向标一览表3、对承包商安全检查与协调记录4、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的管理规定5、机动车辆进厂手续(生产区、罐区)6、承包商管理制度7、承包商管理档案8、安全协议书9、作业现场安全交底材料、应急预案、施工方案八、职业健康装档资料1、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记录;2、职业危害申报表及批复资料(附审核状态页)网站:3、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4、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2、6 及以下内容)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系统的

18、监测记录;2)企业对工作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结果(检测报告);3)接害作业人员的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记录;4)职业健康体检人员台账5)企业对有关职业病员工的诊疗记录及转岗、休养等记录5、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23 号)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6、作业场所的划分资料;7、使用和产生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的距离;8、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监测点设置、告知牌明细;9、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设施、急

19、救器具专柜、应急撤离通道、泄险区域的台账;10、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设施、急救器具专柜、应急撤离通道、泄区的定期检查记录;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12、职业危害监测报告;13、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项整改计划;1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1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台账16、个体防护用品发放标准;17、个体防护用品台账和发放记录;18、防护器具定期检验、维护和记录;19、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帐;20、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附个体防护装备发放标准);21、职业健康培训记录(包括职业危害告知和职业卫生设施的培训);22、对个体防护用品佩戴使

20、用的处罚规定;23、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记录;24、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和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九危化品管理装档资料目录1、危险化学品普查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化学试剂);2、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原料、化学试剂);3、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名录;4、安全标签(GB15258-2009);5、鉴别分类报告(化学品分类汇总表);6、化验室化学试剂的分类清单;注:危险化学品档案包括1、2、3、4、5 项内容7、以文件形式确定的24 小时

21、应急咨询服务电话;8、24 小时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值班记录;9、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表;10、劳动合同及宣传培训教育记录;11、危险化学品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宣传栏明细;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3、专用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4、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专用仓库、罐区核查和定期检查记录);16、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7、剧毒化学品收发台账;18、剧毒化学品备案回执(公安、安监)。19、危险化学品装车前后安全检查记录;20、危险化学品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处置文件;21、处置方案的备案记录;十事 故与应急装档资料目录1、应急预案;2、应急救

22、援器材台账;3、消防设施、器材台账;4、应急救援器材及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记录;5、应急通讯网络(24 小时外部通讯联络电话、各岗位内部报警电话、应急救援人员联络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络电话)6、防护、救护器材管理台账;7、防护救护器材检查维护记录;8、应急预案培训记录;9、应急预案评审记录(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一次);10、应急预案备案回执;11、应急协作单位收到预案的回执或协议;12、事故管理台账;13、事故调查报告;14、事故或事件后对应急预案评审的报告;15、事故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责任部门、责任人);16、事故档案;十一、检查与自评装档资料目录1、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安全检查

23、计划;3、安全检查表a.综合检查表(厂级/公司级、车间级);b.专项检查表(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c.季节性检查表(针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d.日常安全检查表4、安全检查表应用培训记录;5、安全检查表评审修订记录(每年一次)6、安全检查台账;7、安全检查记录8、安全检查考核记录;9、隐患整改记录:a.隐患整改台账;b.隐患整改通知书;c.隐患整改计划;10、检查的主管部门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检查记录;11、安全标准化自管理制度;12、开展自评的相关文件记录;13、进一

24、步完善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的计划和措施。另外,186 号文对企业的制度也进行了规定: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特别是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变更管理,巡回检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干部值班,事故管理,厂区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惩等。注: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原则上要求有落实的记录,即是相应的台账和执行记录。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内

25、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办

26、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

27、则。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1-2第二章 项目考评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

28、监督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第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第十一条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十二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十三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第十四条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

29、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二)项目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进行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三)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四)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条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 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

30、放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及项目考评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第十六条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 次及以上停工整改的;(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

31、良的建筑施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辖区域内本年度拟竣工项目数量的 10%。第十八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并逐级上报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承建的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项目的考评结果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视同项目考评不合格。1-2第三章 企业考评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

32、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主要依据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第二十二条对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二十三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二十四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时同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评工作。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企业考评主体提交企业自评材料。

33、企业自评材料主要包括:(一)企业承建项目台帐及项目考评结果;(二)企业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等进行自评结果;(三)企业近三年内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四)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六条企业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20 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评定

34、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应包括企业考评年度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信息。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 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四)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标准。安

35、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数量的 10%。第二十九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对跨地区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对该企业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1-2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第三十一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第三十

36、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应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第三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三十六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一)提交的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6、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整套资料?可以发给我吗?不知道楼主是不是北京的,网络一下建设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怎么做参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来做就可以了,你可以参照当地的标准化图集施工。8、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怎么做?我们公司今年的安全生产评价中也提出了需要这一项资料!我们是这样做的:顾名思义,安全生产标准化,他所说的标准化无非就是包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我们就把文明工程的照片附在资料里!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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