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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刷公司章程范本印刷有限公司章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武鲤、萨仁高娃共同出资,设立 酒泉金桥文化传播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酒泉金桥文化传播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住所:酒泉市新城区宝泉路11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版;包装装潢印刷品制版、印刷;图文设计、 制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 日用杂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金
2、属材料、建 筑材料、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矿产品。(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 除外)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 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出资人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吉林*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实物82580.5%*货币807.8%金道陆货币807.8%于
3、泽鉴货币201.95%蔡俊龙货币201.95%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有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着责任;
4、(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 东过半数同意;不得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 意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 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改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改
5、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空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力、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
6、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的董事,或 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上载明 的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 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主持。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 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 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 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公司执行
7、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位。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方案;(A)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十)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 定其报酬事项;)制订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 权;(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六)提请或者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状况;(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9、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主持股东会议;(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物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 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第
10、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 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三月三 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六条:公司利益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 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执照期限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
11、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公司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六)宣告破产第三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 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 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 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两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全体股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