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47 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生产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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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LB/T 147-2020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生产操作规程2020-08-20发布 2020-11-01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 布前 言本规程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王锋、顾丰颖、刘宏、常春林、史加宁、朱建湘、樊恒明、刘新桃、丁雅楠、许润琦。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生产操作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的生产操作的一般要求、原辅料要求、加工工艺、包装、检验、贮藏和运输、平行生产管理、生产废弃物的处理

2、以及生产档案管理等要求。本规程适用于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886.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又名己烷类溶剂)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629 植物油抽提溶剂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

3、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751 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NY/T 902 绿色食品 瓜籽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3 术语和定义葵花籽油亦称向日葵油。葵花籽制取的油,属半干性油。预榨浸出油料经预榨取出部分油脂后,再将含油较高的饼进行浸出

4、的工艺。油料剥壳利用机械方法将带壳油料的外壳剥开的过程。仁中含壳率壳仁分离后,仁中残留的壳占总量的质量百分率。清理除去油料中所含杂质的工序的总称。轧坯亦称“压片”、“轧片”。利用机械的作用,将油料由粒状压成片状的过程。蒸炒生坯经过湿润,加热、蒸坯及炒坯等处理,发生一定的物理化学变化,并使其内部的结构改变,转变成熟坯的过程。预榨为浸出提供仍含油较高残油饼料的压榨方式。通常对高含油油料宜采用预榨-浸出工艺。浸出工序亦称“萃取”,即用溶剂提取的过程。封闭绞龙出料端缺一小段旋叶,并设有重力门的水平密闭螺旋输送机。属浸出器的喂料机构。湿粕浸出后含油溶剂的粕引爆试验对脱溶后成品粕检测溶剂含量的简易方法。在

5、规定条件下进行点火试验,以不燃不爆为合格,爆或燃烧为不合格。混合油油脂与溶剂的混合液。混合油蒸发利用混合油中溶剂易挥发的特性,用加热的方法使溶剂汽化,而浓缩混合油的工序。油脂精炼清除植物油中所含固体杂质、游离脂肪酸、磷脂、胶质、蜡、色素、异味等的一系列工序的统称。毛油经压榨或浸出等工艺得到的未经处理的油。脱酸脱除毛油中所含游离脂肪酸的工序,脱酸的方法有碱炼、水蒸气蒸馏、溶剂萃取等。碱炼采用烧碱、纯碱等碱类中和油中的游离脂肪酸,使其生成皂脚从油中沉淀分离。理论碱量理论计算中和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之碱量。超碱量油脂碱炼时,实际用碱量超过理论碱量的部分。水洗在碱炼过程中,用水洗去油脂中悬浮的微量皂粒

6、的方法。脱色除去油脂中某些色素及碱炼过程中没能除去的一些残余物质,改善色泽,提高油脂品质的精炼工序。吸附剂具有强选择性吸附作用的物质,常用的有天然漂土、活性白土、活性炭等。脱臭除去油脂中臭味物质的精炼工序。脱蜡除去油脂中蜡质和少量固体脂的精炼工序。油脚毛油水化后的沉淀物。皂脚油脂碱炼后的沉淀物。4 一般要求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生产厂区选址及厂区环境、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等应符合GB 14881和GB 8955的规定;工作间应减少外来人员出入,进入车间必须着清洁工作服,戴无菌手套和口罩,定期对车间和工作服进行紫

7、外杀菌;生产设备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杂质等混入油脂中造成二次污染,影响产品品质。5 原辅料要求5.1原料葵花籽应选用绿色食品葵花籽(油葵籽),应符合NY/T 902之规定,且应来自获证绿色食品企业、合作社等主体或国家级绿色食品葵花籽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或经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认定,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方式生产,达到绿色食品葵花籽(油葵籽)标准的自建基地。5.2辅料的选择应符合绿色食品相关规定的要求。5.3加工过程中用水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5.4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用量应按照NY/T 392规定执行。5.5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植物油抽提溶剂应符合GB 1886.52和GB 16629

8、的规定。5.6原辅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等应按照GB 31621规定执行。6 加工工艺6.1剥壳筛选去除葵花籽中杂质并剥壳,剥壳后损失率1 %,剥壳葵花籽仁中含壳率15 %。 6.2清理、清洗及软化调质经检验合格的葵花籽需采用筛选清洗等方式去除瘪粒、不完善粒、霉变粒等不良籽粒。采用物理软化技术软化调制,控制软化料出料温度为40 50 。6.3轧坯、蒸炒将调质后的葵花籽轧坯,控制坯片厚度为0.3 mm0.5 mm;通过除湿风网系统除去残余湿气,然后蒸炒坯片,控制油料温度70 、入榨残余水分5 %。宜选用立式蒸炒锅蒸坯,脱水除湿宜用平板烘干机、气流干燥剂或卧式软化锅。6.4预榨破碎预榨饼,控制

9、饼块最大对角线15 mm,粉末(30目以下)5 %,筛下的细粉回机复榨。预榨温度保持在68 73 ,水分为6 %8 %,残油率12 %。预榨饼经冷却至50 55 后进入浸出工序。6.5浸出浸出溶剂应符合GB 1886.52和GB 16629的规定,物料进入浸出器时,应采取封闭绞龙将破碎的预榨饼装入浸出器,入浸料温度50 55 ,物料与溶剂的重量比为1:1.11:1.2,溶剂温度50 55 ,浸出器温度为50 ;浸出时间90 min120 min。湿粕残余溶剂量35 %。混合油过滤或离心,分离固体湿粕,泵入混合油罐。6.6湿粕脱溶烘干脱溶烘干提油后的湿粕,粕出口温度80 。入库粕温度40 。成品

10、粕应无溶剂味,引爆试验合格(溶剂残留小于500 mg/kg),水分13 %,不焦不糊。6.7混合油蒸发混合油罐中加入混合油含质量5 %的食盐水,沉降时间不低于5 min,将混合油泵入蒸发器,经二次蒸发和汽提塔汽提除去浸提溶剂。控制第一蒸发器温度70 85,混合油浓度达60 %;第二蒸发器温度115 130 ,混合油浓度达85 %95 %;汽提塔真空度0.035 MPa0.05 MPa。获得的葵花籽毛油中残留溶剂量100 mg/kg。6.8溶剂的回收冷凝器冷凝由浸出器、粕蒸机、第一蒸发器、第二蒸发器、汽提塔出来的溶剂和水汽,冷凝的水进入蒸水罐,保持温度90 98 ,蒸去微量溶剂后集中排放,冷凝的

11、溶剂进入循环溶剂罐;冷凝器未凝结气体应通过填料塔吸收回收溶剂,进入循环溶剂罐,填料塔中的吸收油应采用精炼油,含溶剂达5 %时须更换新油。排放大气的尾气中溶剂含量不超过0.1 %(体积)。6.9精炼6.9.1预处理毛油静置24 h48 h,自沉降水分与部分杂质;沉降油渣可进行二次压榨制取葵花籽毛油。6.9.2脱胶6.9.2.1酸法脱胶将毛油缓慢加热至60 80 ,按毛油质量的0.05 %0.20 %加入85 %磷酸或50 %柠檬酸水溶液,搅拌20 min,按毛油质量的1 %5 %加入等于或高于油温5 10 的热水,搅拌洗涤30 min40 min,静置沉淀并离心分离油胶质,原油进入脱胶油储罐,重

12、复该工序,控制脱胶油含磷浓度10 ppm。6.9.2.2特殊法脱胶将毛油加热至60 70 ,按毛油质量的0.05 %0.10 %加入85 %磷酸或50 %柠檬酸,转入高剪切力混合器中混合均匀,按毛油质量的0.05 %0.1 %加碱中和过量酸,加水混合反应20 min30 min,静置沉淀并离心分离油胶质,脱胶油进入脱胶油储罐,控制脱胶油含磷浓度10 ppm。6.9.3脱酸6.9.3.1化学脱酸测定脱胶油的酸价,计算理论用碱量,超碱量按理论碱量的1.05倍1.15倍计算。加碱时控制油温为85 ,控制加碱时间在5 min10 min内,搅拌速度40 r/min70 r/min,加碱完毕后调节搅拌速

13、度为30 r/min40 r/min,搅拌30 min后沉降8 h12 h。6.9.3.2物理脱酸采用高真空、水蒸汽蒸馏法物理脱酸。控制组合填料塔进油温度为90 110 、喷入蒸汽量1 %3 %,停留时间50 min70 min。6.9.4水洗、脱水脱酸后调节油温至85 90 ,离心除去部分皂脚,同时将去离子软水加热至微沸,按离心油质量的5 %8 %加入油中,搅拌水洗3 min,离心脱去油中残余皂脚和胶质物。油相在真空(0.08 MPa0.09 MPa)和加热(105 110 )条件下进行脱水,控制油品酸价0.2 mg KOH/g、水分0.1 %。6.9.5脱色真空0.08 MPa0.09 M

14、Pa下,油温加热至105 110 ,按脱色油质量的1.5 %3 %和0.03 %0.08 %分别向油品中添加活性白土和活性炭,吸附剂总添加量不超过待脱色油质量的3 %,保持20 min,过滤为脱色油。6.9.6脱臭将脱色油温控制在230 240 ,真空0.08 MPa0.09 MPa,保持60 min80 min,利用直接蒸汽汽提脱臭。可采用连续式脱臭,加热介质采用高压蒸汽或热载体。为提高脱臭时油脂的稳定性,可根据生产需要加入抗氧化剂,抗氧化剂的选择和用量参照NY/T 392标准规定执行。6.9.7脱蜡将油脂冷却至6 8 ,保持6 h8 h,待原油中的蜡质结晶析出后过滤4 h6 h,分离油、蜡

15、,控制油品中蜡含量低于5 ppm。 7 包装、检验、贮藏和运输7.1包装和标签绿色食品葵花籽油的包装应按照GB/T 17374和NY/T 658规定进行。绿色食品产品标签,除符合GB 7718的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营养标签标注应按照GB 28050规定执行。7.2产品检验经分装、包装、贴标的成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产品,依据NY/T 1055和NY/T 751的规定检验,净含量检验参照JJF 1070的规定。检验合格的产品为绿色食品葵花籽油产品。7.3贮藏和运输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的贮藏和运输严格按照GB 31621和NY/T 1056的规定执行。包装储

16、运图示标志标识应按GB/T 191的规定执行。经检验合格的绿色食品才能入库进行贮藏,入库时应详细记录生产日期、保质期、存放位置等重要信息,按照生产日期先后顺序有序存放,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清理库存,及时清理过期产品。仓库内应配有相应的消毒、通风、照明、防鼠、防蝇、防虫设施以及温湿度监控设施。运输车辆和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8 平行生产管理生产企业同时生产绿色食品和常规产品时,应全程控制原料采购、运输、生产线、包装、贮藏等环节。企业应单独记录管理绿色食品生产原辅料、设备、容器、产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相关标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确保绿色食品

17、的产品质量。企业应合理安排绿色食品生产与常规产品生产,保证两者有效隔离,防止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交叉污染。8.1加工过程管理8.1.1加工车间管理绿色食品的加工由专人管理,独立加工生产,绿色食品生产前清洗对所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洗应采用绿色食品成品冲洗管道和相关设施,以防交叉污染。8.1.2原料、配料管理绿色食品和常规产品的加工原料分开存放,明确标识。在生产过程使用的加工辅料一致时,应符合绿色食品生产管理要求。8.2包装、储运成品标识管理8.2.1原料运输管理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原料应分开装运,绿色食品原料采购后,应专车运输,装运车厢应干净。若混运,采用易于区分的容器分开存放绿色食品和常

18、规产品用原料。8.2.2原料储藏管理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葵花籽原料应分开存放,应有专用贮藏库。若与常规产品的加工原料共用同一仓库时,应划定明确区域,分区域储藏,应有明确标识区分两种生产原料,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贮藏前,库房应全面清洁,以防止交叉污染。8.2.3记录与追溯管理按照生产加工企业追溯制度要求建立产品加工记录,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应有独立记录,追溯编号信息应明确,易于区分常规产品。区分标记记录信息的时间、产品批次、包装标识等内容,应确保记录从原料、加工过程到运输销售过程的追溯查询。8.2.4成品包装、标识管理根据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编号、标识应按照绿色食品标识规定执行,并分时段

19、、分区域的存放包装成品,避免同时包装同种规格的绿色食品和常规产品。绿色食品的包装、存储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与常规产品分开存放,防止产品混淆。8.2.5销售运输管理绿色与非绿色葵花籽油应分开运输,不得混装、混运,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每次卸货后应打扫,运输前车辆应清洗和消毒。且运输及装卸时,不得损毁外包装标识及有关说明,并保留相关记录。8.3人员管理8.3.1生产操作人员从事与绿色食品生产有关的人员的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规定。应建立绿色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绿色食品生产人员以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定期培训食品安全知识、绿色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应有培训及考核记录,须考核合格

20、后方可上岗。8.3.2管理人员应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提高食品安全卫生与质量意识,应持续性教育与监督生产加工人员,培训和考核参加或从事与绿色食品生产有关的人员,定期检查绿色食品与常规产品生产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发现的问题应实施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绿色食品生产安全。9 生产废弃物的处理9.1废水的处理热水循环罐、分水箱、混合油罐内排出废水应集中收贮,经废水蒸煮罐蒸汽加热至90 后冷却,回收含溶蒸汽。其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统一净化处理,或利用或无污染排放,严禁直接排放。企业应建立废水处理程序和废水处理质量控制记录,规范废水处理程序,并详细记录每次处理的数量、时间、人员等。9.2其它副产物和废弃物的处理葵花籽脱溶粕宜作为肥料、饲料的原料出售。油脂水化和碱炼分出的副产品油脚和皂脚,宜用于生产磷脂和酸化油或作为脂肪酸和肥皂的原料集中出售;脱臭馏分宜用于提取脂肪酸、维生素E等。脱色和脱蜡工段产生的废白土渣、废活性炭渣、废蜡饼宜处理后二次加工利用。10 生产档案管理加工企业应单独建立绿色食品预榨浸出葵花籽油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并依据管理制度保存生产档案,提供生产活动溯源的证据。记录应包括油料来源、油料入库时间、油料保存环境温湿度、包装材料来源等所有相关生产记录,以及包装、销售记录和产品销售后的申诉、投诉记录等。生产档案至少保存3年,应由专人专柜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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