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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 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撤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 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 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二、主要工作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原那么,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
2、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 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1 .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 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2 .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 程工程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 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 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3 .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 场整改的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整改,无
3、法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于次日将 检查情况反应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通知相关部门进 行督查。(五)对巡查中发现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 取挂牌督办、经济处分、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不良行为记录、 禁止其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等措施。(六)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力量, 对工作不积极,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整体整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严肃追责。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 人员管理。(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1 .施工场地。施工单
4、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 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 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 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2 .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 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 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燃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 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3 .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 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
5、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 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1 .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撤除。撤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 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2 .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铳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 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3 .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 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三、时间安排(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 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
6、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 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工程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 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立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 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 地区进行实地督查,催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 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 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7、,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四、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 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 、微信公众平台、 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 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 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8、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 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 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 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 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 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20XX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以“以人为本,科
9、学开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 为目标,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活动。下面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20XX建筑施工扬尘 治理工作方案,欢迎参考篇一:20XX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 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 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二、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 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 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
10、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三、时间安排(一)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根 据工作实际,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 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工程清单(见附件2)、台帐(见附件3),确保全覆 盖、无遗漏。(二)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 级安全文明工地、扬尘示范工地创立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 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Do(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对本地区建筑施
11、工扬尘专项治 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 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四、主要措施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 那么,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 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 .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 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2 ,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 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
12、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 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3 .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 (建筑垃圾) 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方法(市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20XX) 64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 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 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
13、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 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1 .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有关单位、在建工程工程要迅速反 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2 .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 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 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3 ,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 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 覆盖。4 ,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撤除、切割等易产 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
14、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5 ,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 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6 .新开工工程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 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 尘设备。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站在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 将工作落到实处。(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 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15、使工程建设各方 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 尘工作。(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 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 次日起,按照原处分数额按日连续处分,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 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 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 果。(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 25日前
16、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市城 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篇二:20XX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扬尘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 防治工作力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 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渣土车夜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 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XX) 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以人为本,科学开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 目标,以大
17、力推进绿色安全文明施工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 进、标本兼治的原那么,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有效控 制施工现场扬尘,为打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指导,以打好打赢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目标。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协作配合, 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整治工作,减少各类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 切实减轻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完成市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目标任务。三、领导组织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催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 工作,市住房和城乡
18、建局决定成立“开封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夜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人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俊杰兼任。四、主要整治内容一是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抑制扬尘的产 生,对所有未到达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二是严查夜间土方施工,对土方施工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三是严查渣土运输、材料运输、装卸等施工车辆冲洗情况,但凡驶出建筑施 工工地车辆必须经有效冲洗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带土上路。四是20XX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全市实施“封 土行动”,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
19、迁(撤除)施工。 经有关部门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除外,但须施 工出具防尘抑尘承诺书,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防尘抑尘措 施。五、工作要求(一)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夜查制度,严格执行 检查标准,20XX年具体巡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制定。(二)夜查原那么上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监站负责 制定路线。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增加夜查频次。(三)夜查人员每次巡查时应实时记录巡查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巡查工 作台账于夜查次日交安监站,由安监站建立夜查记录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下 达整改、整改反应要有记录。夜查记录台账每周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 组办公室向本周带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本周夜查时间,安排 本周夜查人员。(四)夜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