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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农村建设中资金回流问题研究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课题组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要素是资金投入。当前农村资金的持续外流已造成农村资金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势必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新农村建设进程。为此本文通过对江西农村资金外流的现状入手,在深入分析了农村资金外流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建设构想及思路,以增加农业资本投入总量,增强农村资金的洼地效应,促进新农村建设。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村资金外流 回流机制 前 言资金是经济发展的血液,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就是资金的投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
2、新农村,要增加农村投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然而当前农村资金投入不多,资本转换渠道不畅,既使在这种情况下还存在大量农村资金通过财税、金融、价格等渠道外流的现象,并有扩大的趋势,已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因此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刻不容缓,我们认为:只有通过政策、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协同配合,力促工业 文中工业泛指非农产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农村资金的稳步增长,以此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农村资金外流的现状分析农村资金外流不仅意味农村资金投入少,而且通过财税、金融、价格等渠道使农村原本保有的资金脱离农村地区,背离“三农”。目前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比较严重,外流途径和形式较多,归纳起
3、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财政途径:考察财政对农业的资金流动又可以从财政对农村资金扶持的流入与流出两方面看。从流入方面看,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总量逐年上升,但政府投入与农业在经济中的贡献不相匹配,财政支农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低于农业在GDP中的贡献,平均每年相差10个百分点左右,且该占比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12.2%降至2005年末的7.22%,类似,作为农业大省的江西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则由1982年24.3%的历史高点一路下降,期间虽有起伏,但至2005年该比重只有13.0%,较高峰下降了11.3个百分点。财政反哺机制趋于弱化。 注:数据来源于2005-2006中国统计年鉴、江西统
4、计年鉴。从流出方面看,国家财政主要通过征收农业税使资金流出农村,据统计,19912005年,国家累计实现农业各税6809.60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7.09%,高于同期全部税收16.74%的年均增幅,其总额占同期财政支农支出总额的40.56%。江西1991-2005年农业税年均增速较同期全省税收增速快2.79个百分点。 表1 历年全国及江西农业税占财政支农比例情况一览表 单位:%指标“八五”时期“九五”时期“十五”时期平均国家37.2041.6040.8140.56江西48.5141.3135.1138.50注:数据来源于20052006中国统计年鉴、江西统计年鉴。(二)金融途径:近年农村金
5、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此并存的是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金融边缘化倾向明显,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渠道外流较多,趋势加剧。金融部门的资金外流主要以三类金融机构为主:一是银行类农村分支机构吸收的资金多数通过内部系统往来上划上级行;其次是邮政储蓄的虹吸现象,邮政储蓄部门利用自身点多面广的优势大量吸收农村资金,继而通过存放中央银行或上存上级机构将资金全部转出农村地区,并呈加速之势,它已构成农村资金外流的重要金融通道;再次农信社改革加速效仿商业化运作,省级联社运作模式使得基层农村信用社资金日益向大中城市集中,形成事实上的农村资金外流。据统计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国从金融渠道净流出的农村资金年均额约占同期财政支
6、农支出的三成。 表2 江西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与系统内往来新增情况 单位:亿元指标各项存款系统内往来全部其中:国有银行全部其中:国有银行2004年206.85106.0851.5940.492005年275.34127.80130.7280.72 注: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办公室信息专报“县域新增存款一定比例投放当地可行性问题研究”;本表中系统内往来数据指联行往来的双方扎差额,多在资金运用方反映。二十一世纪以来,农村资金外流趋势加剧,欠发达地区更为严重,以江西为例,2005年县域金融机构通过系统内资金往来 系统内往来数据指联行往来的双方扎差额。上划资金较上年新增130.72亿元,占当年新增
7、存款的47.48%,较上年多增79.13亿元,是同期财政支农支出的1.78倍。其中国有商业银行通过系统内上划资金达80.72亿元,占其新增存款的63.16%,而邮储2005年年末存放中央银行和上存资金余额达326.83亿元,较上年新增62.86亿元。(三)价格途径:“剪刀差”是指工业品的价格高于价值,导致农民用等量的农产品所能换到的工业品越来越少。多年来我国采取了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为工业发展提供资本积累以此推进工业化进程。据测算,1990年以前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累计从农村取走1万多亿元 资料数据来源于翟照艳和王家传的我国农村资金存在五条外流渠道。九十年代后期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
8、状态,而工业品价格虽于1998年有所下滑,至2000年末已基本恢复到1995年的水平,相反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价格却一路走低,2000年粮食价格较1995年下降了17%,直到2004年一系列惠农政策影响粮食价格才真正走出低迷状态,呈恢复性上涨,但2005年粮食价格又出现下行趋势。江西与全国相似,2000年粮食价格较1995年下降10.22%,经过近年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的出台及实施,至2005年粮食价格较十年前上升16.85%,但增幅较同期工业品出厂价格低4.2个百分点。由于长期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使得农民农业生产的相对收益越来越少,“谷贱伤农”的事实严重影响了农民投入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表3 近
9、十年工农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情况 单位:%指标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102.999.795.997.6102.898.797.8102.3106.1104.9其中:江西103.9101.798.496.1101.098.198.5104.0109.7108.8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108.499.594.595.899.199.1100.5101.4110.6108.3其中:江西107.0100.495.593.895.999.699.8102.5110.7107.9粮食价格指数107.592.196.996.490.11
10、01.598.6102.2126.5101.4其中:江西110.391.8102.599.287.297.999.3104.0130.398.8注:数据来源于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和1996年-2006年江西统计年鉴。 注:数据来源于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 新世纪以来,以土地要素的“剪刀差”问题日益突出,低价格的向农民征用,超高价格的开发,其实就是农村资金外流的新趋势。2006年江西省仅土地租金收益就达100亿元。(四)其它途径:主要包括农村乱收费和对农业资金的挤占、挪用。本世纪初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旨在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乱收费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税费转移使农
11、民仍承担着名目繁多的乱收费项目,而这些乱收费实际上已流出了农村地区。以2005年江西农村人均各项收费为9元的水平计算,全省农村各项收费过3亿元,而当年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不到1亿元。另一方面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疏于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与管理,致使支农资金被各级政府部门挤占或挪用的现象屡见不鲜。如19941998年,国家水利部下属单位挪用水利专项资金达1.16亿元。另外还存在投资途径的资金外流,如农村个私经营者将所积累的资金购买城市企业的股票或债券而投向城市,还有一些农村劳动力整体进城,形成城市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他们不仅将原来在农村形成的资金积累带向城市,而且新创造的财富大多无从回流农村。
12、二、农村资金外流的原因分析农村资金外流既是经济规律运行的结果,也受政策体制安排的影响,还有农民自身因素的制约。有些因素互为因果,它们相互联系共同作用加剧了农村资金外流。(一)农业的弱质性是农村资金外流的根本原因。根据经济学原理,资金天生具有逐利性,但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有着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双重风险,特别是我国属于灾害频发国家,每年大量的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如“碧利斯”台风的侵袭,使浙江沿海一带农作物颗粒无收,粮食供给不足;加之我国农民小农经济思想严重,农村一直沿用传统落后的农业小作坊式生产,大规模作业仍未得到推广。2005年江西平均每百户生产性固定资产中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只
13、有0.12辆,仅与十年前的水平相当。农业自身固有的高投入与低产出决定了它具有高风险性,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是当前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下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的必然结果。(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农村资金外流的政策偏差。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城乡二元制经济结构根深蒂固,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的局面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许多政策的制订忽略了广大农村和农民的利益,由此形成了发展战略向城市偏移,制度安排偏好城市,社会资金也日益向城市集中,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导致城乡两种不同社会的运行机制形成了日益鲜明的对比,如最明显的是在城市居民日益享受完善的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的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
14、制度仍然比较欠缺。(三)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加剧了农村资金外流。金融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商业化运作必然导致资金在满足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趋利性,然而一方面农业的弱质性客观阻滞了商业银行效益最大化的实现,另一方面农村金融环境的不佳也减弱了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从而使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实行集约化管理手段,在战略调整中大幅收缩广大农村地区分支机构,层层上收信贷权限;邮政储蓄由于制度设计不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而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直接融资能力较弱,全国证券市场1400余只股票中农业板块股票不足100只,而江西只有“赣南果业”1只涉农股票;农业生
15、产性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尚未大规模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对资金的吸引和调配功能较弱,降低了金融资源在农村地区的配置效率与供给水平。(四)农村投资环境落后制约了农村资金的回流。目前中国农业的固定资产积累水平较低,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大多是上世纪中期修建的,大部分已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保障能力大大下降。2005年江西各类蓄水工程有25.27万座,较2000年减少0.4万座,较1990年减少1.33万座;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由2000年的1903.4千公顷一路降至2005年的1831.4千公顷,已低于1990年1836.8千公顷的水平。另外农村在交通运输、网络通讯、市场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也很短缺,
16、2005年全省乡镇“六通”率为80.69%,低于全国87.6%的平均水平。加之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不佳,逃废债现象时有发生,许多农村地区划为银行资产高风险管理区,资金规模实行只收不放的政策。整体来看,农村基础设施差,投资环境落后,对资金的吸收和转化能力较弱,客观上制约了农村资金的回流。(五)农民积累有限,投资欲望不高。历来我国农民收入偏低,近三分之二的收入来源用于生活消费,可供积累的资金有限。 表4 近年江西农民支出结构表 单位:元指标2003年2004年2005年1、生活消费支出1907.572126.742483.70 其中:食品支出986.071156.391220.532、家庭经营费用支出
17、568.33759.94931.693、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65.5572.07110.60 注:数据来源于20042006年江西统计年鉴。虽然2004年惠农政策的进一步释放,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但农民大部分支出仍用于满足生活消费需求,2005年农民生活消费支出较上年增长16.78%,增速同比提高5.25个百分点,相反农民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增速较上年下降11.1个百分点。另外在当前储蓄转换机制不畅、农民未来预期偏好较强的现实下,农民不多的收入剩余部分多用于储蓄,并最终通过金融部门形成资金的外流。以江西农信社为例,2005年全省农信社储蓄存款增长20.15%,较全省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增速
18、快2.85个百分点,其新增储蓄占全省的21.95%,高出全省一产对经济贡献4个多百分点。三、农村资金外流对新农村建设带来的负面效应(一)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农业生产。根据农业发展中边际成本递减的客观规律,农业的增长必然以农业投资的超前增长为前提。目前广大农村地区资金需求旺盛,迫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农村,据调查显示,江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每年约需800多亿元 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调统处2006年度重点课题“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渠道问题研究”。的巨额资金投入,但同样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许多农民或农业企业迫于资金难求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有的甚至已到了“等米下锅”的地步,许多好的项目也因资金不足
19、被迫放弃,更无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阻碍了农村资本积累,导致投入不足,劳动生产率低下,进而影响农业综合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发展缓慢。(二)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农村金融秩序。农村资金外流导致农村在内源性融资及正规金融不能更好解决资金供需矛盾的情况下,转而寻求外源性融资,而民间借贷以形式灵活、手续简便日益成为农村融资的一种次优选择。但民间借贷的无序发展一定程度扰乱了农村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农村互助会、高利贷等快速发展,有的地方甚至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另外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诱发了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银行体系,加大了资金“体外循环”,造成了金融信号失真,
20、削弱了中央对国民经济的控制能力,进而降低了社会资金分配效率。(三)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作为国民经济的两大基础产业工农业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高度发达的工业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农业支撑,现代农业则离不开工业的引导,并且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内在要求两大部门之间协调发展,两大产业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然而多年来农村为加快我国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做出了巨大的支持和贡献,农村资金的持续外流,也使农村工作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条“短腿”,工农业之间发展比例失调,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四)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资金外流,使农村缺少资金用于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设施的建设,基
21、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民生活质量不高,受教育程度低下,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障机制缺乏,农村消费市场启而不动,基尼系数已超过警戒水平,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如何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四、国外资金回流反哺农村的经验借鉴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持续加大农村投入。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一定阶段后,普遍实行了工业反哺农业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上世纪中期,美国联邦政府累计投资88亿美元,用于发展农村地区的交通运输、供电和通讯事业,惠及了680万农户。2003年法国政府列出288.3亿欧元的巨额公共财政补贴农业和农村发展,其中包括农牧产品生产直接补贴和稳定农牧产品市场补贴等在内的农业生产
22、补贴。而韩国计划从2004年到2013年的10年内将投入119万亿韩元,相当于10000亿元人民币支持农村建设与发展。实施优惠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村。法国以丰厚的“国家发展奖金”、“地方发展基金”鼓励大企业到农业地区办工厂。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近4500多家企业享受了“国家发展奖金”,金额达33.29亿法郎。韩国政府规定在“农村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可获得5亿韩元的设备资金以及2亿韩元的周转资金,并对农村工业投资准备金的损耗给予追加补偿。许多国家在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投资税上都对农业和农民实行特别的优惠政策,如美国最高税收减免额可达应税收入的48%。法国政府则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给予10%
23、税收回扣,购买农机燃料时免税,并对安置青年务农的土地,在5年中减免50%的土地税。建立多项农业保障制度。主要有:一是农产品价格补贴。这是目前发达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价格补贴支出在政府农业预算中一般都占到很大的比重。二是推行农业保险制度,形成多层次、功能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美国国会于1980年通过了农作物保险修正法案,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股金增加两倍多,承保范围几乎覆盖了所有的粮食作物,政府对农场主所交保险费的补贴比例在5080%,农场主只需交纳少量保险费就可得到全额保险。日本农业对农业保险是强制性的,稻农交纳相当于正常年景10%的保险费,而政府对农业保险以赔偿形式给予了大量补贴,
24、补贴率最高的可达80%,最低的也在50%以上。三是以立法手段加强对农业投入机制运营的有效管理。美、日、英、法、德国等都先后制定颁布了农业投资法。1952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和(自耕农维持资金融通法),以保证农业结构变革所需的资金来源。四是发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侧重于政策措施的贯彻与落实、侧重于社会责任的体现,它具有其他商业性金融的不可替代性,在广大农村地区政策性金融机构显得尤为重要,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并得到了快速发展,如美国的农民家计局、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就是专门办理农业信贷的政策性机构;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和地区农业互助信贷银行是面向农业的专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一
25、般只及优惠贷款利率的一半左右。其优惠贷款总额占到农业信贷总额的13。五、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的思路及建议凯恩斯流动性偏好理论和IS-LM模型告诉我们,利率是人们选择持有多少资金的一个决定因素,利率调节会使经济中最具流动性的资金、货币达到一个供求平衡,社会资金回报率趋于一个均衡的状态,而此均衡点的出现是以农村资金的回流为前提,实现资金在工农业间、城乡间的充分自由流动,而不仅仅是农村资金向外流出的单向运作。虽然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主要得益于工业的快速发展,但纵观工业化国家的成长经历,资金回流农村反哺农业是一个必然趋势,是利率均衡化的现实表现,当前我国已具备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农村资金回流条件
26、和能力。要实现农村资金的回流,关键是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总方针,通过政策、体制、机制上的协同配合,力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努力增加农业资金投入总量,增强农村资金洼地效应,推动农村资金回流机制的形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一)强化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策引导和资金倾斜财政支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起着重要的扶持和政策导向作用,这已成为国际惯例,美、加、英、澳等发达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都在25%以上;日本、以色列等国家更高达45%-60%;类似的巴基斯坦、泰国、印度等农业大国,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均要占到财政支出的15%左右。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仍处于较低水
27、平,迫切需要财政收入中有较大的资金比例用于农业投资。因此要切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等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保证财政支农资金增长比例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加的比例,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确保政府农业投入在总量上的稳定增加。同时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责任和支出范围,并建立起与分税制相适应的财政支农体制。地方政府农业基本建设应比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步增长,且不得低于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随着我国全面加入WTO进程的临近,政府部门要加强与世界国际金融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开放
28、型农业,进一步扩大国外资金对农业的投入力度,要充分运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扶贫资金贷款,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同时要加强支农资金的管理,监控财政资金的运转与使用方向,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二)建立资金回流农村的导向激励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构建导向激励机制,引导和促进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对新设立的涉农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在场地征用、税收减免等方面可享受外资引进的全部优惠政策;对农信社继续实行免所得税和降低营业税的措施;对涉农贷款可适当参照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模式,财政予以贴息;对资金拆向农村的拆出方实行财政贴息,而
29、对拆入的农村金融机构实行优惠利率,促其通过市场化手段增强资金实力。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将部分财政支农资金以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形式用于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农经营中的损失补贴,同时对商业性保险机构从事的生产性保险业务予以补贴,以分散和转移保险机构经营损失,增加经济补偿能力。设立“国家发展奖金”、“地方发展基金”鼓励大企业到农业地区办工厂,对进入县域工业园区的企业提供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用于企业购买设备或周转使用,对农村工业投资准备金的损耗给予追加补偿并对农村就业贡献大的企业予以优惠,适当给予补贴。建立公共财政补贴农业和农村发展,其中包括对农牧产品生产直接补贴和稳定农牧产品市场补贴等在内的农业生产
30、补贴,在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投资税上都对农业和农民实行特别的优惠政策并适当减免,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给予税收回扣,购买农机燃料时免税,并对安置青年务农的土地,在5年中减免50%的土地税。完善农产品保护价格政策,要提高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补贴支出在政府农业预算中的比重,还利于民,努力调动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投资的积极性。(三)多渠道、全方位地增强农村对金融资源的配置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农业和农村工作更离不开信贷资金的支持。首先要打破农村金融垄断格局,建立一个商业金融为主导、政策性金融为引导、以合作金融为基础的机构完备、功能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发展健全组织体系建设。其次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农业发展银行
31、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和作用,拓展支农范围;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适当下放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权限,扭转其“离农”倾向。要加快各地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使其通过发放贷款形式,加大对当地经济的资金支持;县域人民银行可将邮政储蓄上存的转存款按一定比例或全额转化成支农再贷款,重点增加对当地经济信贷投放较多的金融机构再贷款额度,或对存放农村金融机构的邮政储蓄存款实行贴息,并鼓励购买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债券。再次要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自主定价机制,真实体现贷款的风险水平,运用市场化手段合理引导资金向农村流动。最后要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发挥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要
32、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拆借市场,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分支机构的授权,鼓励基层尤其是县域分支机构参与银行间拆借市场;要加快对农村企业尤其是农村龙头企业或有稳定现金流的农村企业票据融资业务,增加票据业务品种,并孵化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其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能力。同时要加快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可以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或金融市场发展较快的地方成立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扩大农产品期货品种和期货市场的规模,稳步推进期货市场的发展。探索在城市发行农业建设债券或建立农业发展基金,筹集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建设,实行专款专用,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四)合理规范和引导民间资金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社会信用补充形式,与金
33、融部门尤其是农村金融存在此消彼长的替代效应,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金融体系的断层,增强了农村金融活力,具有内生合理性,但民间借贷由于操作的不规范,也给农村金融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应采取堵疏结合方式,趋利避害,合理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要尽快出台民间借贷管理条例,将民间借贷纳入法制化轨道,为规范民间借贷构筑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其启动闲散资金、促进民间投资的功能和作用,激发民间金融内在活力。一方面,要建立起有效的监测制度,定期采集民间借贷活动的有关数据,实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资金量、利率水平、交易对象,为有关当局制定宏观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另一方面,要打破国家垄断、部门垄断、行业垄断,向民间资金全方
34、位开放竞争性领域,拓宽民间资金投资范围。可以借鉴孟加拉乡村银行的经验,利用农村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缘、地缘、人缘,大力促进小额贷款的开展,有效缓解农村个体经济和小规模农业经营者对资金的需求。也可以在上规模的农村企业、捐赠基金或私人资本间引入各种农村基金(如农业企业基金、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等),动员各种资源,连接各个农业投资主体,构建农村多元化的新型农业投资体系,并对投资于农业和农村的风险投资基金予以税收优惠或财政贴补。(五)在优化投资环境中促进资金回流水平一是以立法手段保障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与回流。建议出台农业投资法或社区投资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县域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
35、投放当地,或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限制国有商业银行或农信社系统内上存资金比例,通过运用差额准备金制度,对上存资金比例过高的金融机构可以提高超额准备金比例实行缴存,真正体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二是构建政策性保险为基础、商业性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农村新型保险体系,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从事涉农保险业务,对开办生产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行全额再保险,以增强农村社会保障功能。三是整治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信用村、信用乡工程;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多层次担保机制,切实解决贷款担保难问题。四是加快农村创新步伐,实现体制、机制创新。针对近年以土地要素为主的农村资金外
36、流日渐突出的现状,创新农业产权制度,实行农地的有偿转让和流转,实现土地征用的市场化发展。参考文献:1、中国统计年鉴、江西统计年鉴 2000年-2006年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 中国金融出版社 3、潘再见:新农村建设资金外流与回流机制研究 金融与投资 2006年6月 4、翟照艳、王家传:我国农村资金存在五条外流渠道 经济纵横 2004年第4期 5、叶莉萍、彭岚:关于“三农”资金的问题研究 中国金融研究报告 2005年第6期6、吕滨:中国农民增收问题 江西人民出版社 7、吴晓灵: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 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中国金融 2005年第8期 8、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大策 20062003年6月9、宋乃公:人民论坛 2006年5期 10、彭岚:金融视角下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中国金融 2006年第10期11、李新生、谢元态:关于农村资金流失的实证分析及理论思考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课题组组长:高小琼课题组成员:桂又华 贾 健 彭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