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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采购医疗设备(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项目(电子招投标)4 .特别说明4. 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5. 2关于知识产权6. 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7. 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 一切相关费用。8. 2.3系统软件、通用
2、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 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 及费用。9. 3供应商的风险10. 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 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 担任何责任。5 .询问、质疑、投诉5.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
3、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 2供应商质疑5.2.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 2.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 2.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
4、届满之日起计算。5.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 2, 2. 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5.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 2. 3. 4事实依据;5.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5. 2. 3. 6提出质疑的日期。5. 2. 3. 7对招标
5、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 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 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 函作为附件上传。5. 2
6、.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 3供应商投诉5.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1.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5.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6. 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
7、澄清、修改6 .招标文件的构成6.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7. 1. 1招标公告;8. 1. 2投标须知;9. 1.3采购需求;10. 1. 4评标办法;11. 1.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2.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3.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 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
8、招标文件 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 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 件制作投标文件。7.4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 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 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8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 .
9、投标文件的组成1. 1资格文件:9. 1.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 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10. 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1.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12. 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3. 1.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14. 商务技术文件:15. 2. 1符合性自查表;16. 2. 2投标函;17. 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8. 2.4供应商情况表;19. 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0. 2.
10、 6商务响应表;21. 2.7技术响应表;22. 2.8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3. 2. 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4. . 10其他资料(如有)。25. 3报价文件:26. 3. 1开标一览表;27. 3. 2投标报价明细表;28. 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9. 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0. 3.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31. 3.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32. . 7其他资料(如有)。10 .投标文件的编制10.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
11、供应商应自 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 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
12、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n.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1 .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
13、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 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U!、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开标14.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 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
14、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4.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 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 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 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 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 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 .信用信息查询16.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
15、网(sdf. Ikjccgp. gov. cn)渠道查询供应 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 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 .评标委员会17. 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
16、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 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 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 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 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 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 3.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 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7. 3.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
17、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17. 3.3任职单位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17. 3.4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 证和咨询服务工作;17. 3.5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 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17. 3.6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等;1.1 3.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 正进行的关系。1.4 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 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
18、专业 判断。1.5 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 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 .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19、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 .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0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 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 标通知。21.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 及明细。2
20、2.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 .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 .合同的签订22.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 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 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 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 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
21、22.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 .履约保证金无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 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
2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 接受相应的处理。25. 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 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 的履
23、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 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 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6. 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序号技术规格要求投标响应总体要求1.1适用范围:适合于临床血
24、液细胞分析及体液细胞检测分析*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2. 1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12. 1. 1检测方法及原理:血细胞分析采用半导体激光法、鞘流电阻 抗法、荧光染色法和流式细胞技术原理,CRP、SAA检测采用 胶乳增强免疫散射比浊法。2. 1.2报告参数:血液分析报告参数35个,三维散点图23个; 体液分析报告参数27个;CRP报告参数22个;SAA报告参 数21个。A2. 1. 3单机检测速度:CBC+DIFF+NRBC 2110个样本/小时;CBC + DIFF+NRBC+CRP 2100 样本/小时;CBC + DIFF+NRBC + SAA 2100样本/小时。2. 1.4进样方式及
25、用血量:静脉血和末梢全血均可自动批量进样或 手动进样;末梢全血检测CDR+CRP用血量W37U1,末梢全血 检测CDR+CRP+SAA用血量W40 4 1,预稀释模式CDR+CRP+SAA 用血量W20ul。2. 1.5标配自动进样器,自动进样器内轨标配回退功能,并可同时 选配开放进样或封闭进样装置。2. 1.6末梢血自动批量检测模式支持以下功能:自动扫码进样、自 动混匀、异常标本自动回退复检;自动混匀功能可适配主流 末梢血采血管。2. 1. 7末梢血预稀释模式能进行白细胞五分类、有核红细胞、网织 红细胞和CRP、SAA检测,有急诊插入功能。2. 1.8具有全自动体液(含胸水、腹水、脑脊液和浆
26、膜液等体液) 细胞计数和对体液中的白细胞进行分类的功能;具有通过高 荧光体液细胞参数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2. 1.9使用荧光染料和半导体激光检测WBC五分类,并具有有核红 细胞检测功能,能自动进行对白细胞计数的校正。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部分投标须知6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2三、投标12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五、评标15六、定标16七、合同授予17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7九、验收18第
27、三部分采购需求19一、技术要求19二、商务要求22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4一、评标方法26二、评标标准26三、评标程序26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27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82. 1. 10全自动网织红细胞检测,可对网织红进行分型,提供网织红 成熟度指数,网织红细胞检测无需机外染色处理。2. 1. 11具有检测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的功能,以帮助判断贫血 的类型。2. 1. 12血小板检测采用鞘流阻抗法和荧光染色法两种方法,并可转 换。2. 1. 13具有低值血小板检测功能,如遇血小板低值时通过自动增加 计数颗粒数量来保证血小板检测精度。2. 1. 14具有对EDT
28、A依赖性血小板聚集标本的“自解聚”功能,如遇 血小板聚集时可自动加测光学血小板,光学血小板对聚集血 小板的解聚率280% (提供该功能的数据证明材料)。2. 1. 15具有低值白细胞检测功能,如遇白细胞低值时自动增加计数 颗粒数量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无需二次折返检测。2. 1. 16具有高值SAA自动稀释重测功能,如遇样本SAA结果超出线 性范围,无需人工干预,可自动回退稀释重测。2. 1. 17配备原厂中文报告及数据处理系统。2. 1. 18血液分析仪主机自带210寸大屏幕彩色液晶触摸屏。2. 1. 19血液分析线性范围(静脉血):白细胞:(0-500) z 109/L, 红细胞:(0-
29、8.6) z 1012/L,血小板:(0-5000) z 109/Lo2. 1.20血液模式空白计数要求:白细胞W0.1 109/L,红细胞W 0. 02 1012/L,血红蛋白Wlg/L,阻抗法血小板W5 109/Lo2. 1.21CRP线性范围:0.2-300mg/Lo2.22SAA 线性范围:5-350mg/LoA2. 1.23全血CRP检测时可校正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体积的干扰 (提供证明文件)。2. 1.24可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升级组成血液分析流水线。2. 1.25供应商能提供原厂配套的CFDA注册的质控品和校准品,并提 供校准品溯源性文件。2. 1.26原厂免费提供实时在线网络室
30、间质量控制系统,实现实时的 仪器功能监控和远程维护功能。2.2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22.2. 1检测模式:具备同一机子同时进行血球五分类+CRP检测模式。2. 2.2CRP携带污染:WL0%2. 2. 3检测速度:血球五分类+CRP模式260个样本/小时。CRP双通道检测,CRP试剂在机冷藏保存功能2. 2. 5仪器实时调取血常规参数,综合考虑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 体积对CRP浓度的影响,修正结果更加准确(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血样模式:具有独立的静脉全血、末梢全血、预稀释血检测 模式。进样方式:全自动进样,封闭进样,具有急诊插入功能。样本用量:五分类CBC+DIFF+CRP模式W40u
31、l。预稀释模式:自动定量打出稀释液,具备五分类+CRP功能。2. 2. 10操作系统:全中文操作分析报告软件2.2. 11具有原厂配套的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并提供校准品溯源 性文件其他要求3.3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3.4免费提供操作和维护的培训计划;3.5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3.6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代理授权书、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或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3.9承担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费用,使用寿命期内免费移机一次;3. 10提供7万人份血常规耗材二、商务要求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费(如单独提供主机的,必须包 括主机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
32、、人工差旅费、运输及保险 费、安装调试及验收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培训费、税费、中标服 务费等一切费用。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 应商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40%作为预付款;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 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由 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60%;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 比例的,采购人(或非中小企业)可不适用前述规定。若供应商无需预付款的,按下述规定执行: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 格后30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90%货款,余款一年内付
33、 清。履约保证金无。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产品质量保证(一)供应商保证所供的商品必须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 的商品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 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二)在所供商品交付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 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附件。质保期质保期22年,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只收配件成本费,不收工 时费、差旅费;投标时必须在投标一栏表中标注设备使用年限。售后技术服务要 求响应时间:2小时内回复,24小时内到现场。其他要求1、投标时
34、提供质保期满后全保的每年维保费用进行报价,不包含在 投标总价中。2、投标时提供主要配件及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和最低扣率。3、验收要求:采购方履约验收完全按照中标方所投的标书中响应标 准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一)未能使合同货物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和指标的;合同终止(二)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 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三)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商务技术分 (55分)1. “采购需求”响应性(35分)(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所有指标的得35分。(2)技术参数与商务条款每负偏离或不响应一条扣2分,其中带的每
35、负偏离或不响应一条扣5分,负偏离或不响应超过10条及以上的作无效响应 处理,其中带的负偏离或不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2.设备的先进性(2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备的先进性进行评议(最高2分)。3.设备的性能稳定性(2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备的性能稳定性进行评议(最高2分)。4.所提供的耗材评审(2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所提供的耗材的品质及适用性进行评议(最高2分)。5.设备的配置合理性及其他优惠措施(2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设备的配置合理性进行评议(最高2分)。6.售后服务方案(4分)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议(最高4分)。7.业绩(4分)供应商2019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
36、所投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8.使用年限(3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设备的使用年限进行综合性评议(最高3分)。9.政府采购政策加分(1分)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介对设备报价评分(设备报价遵从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分15分基准价二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基准价报价得15分投标价得分二(基准价/投标价)*15分(投标价得分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一位)对每人份试剂(包含所涉及的所有耗材、试剂和校标校准等费用)报价评分30分基准价二所有有效投标中的最低报价基准价报价得30分投标价得分
37、二(基准价/投标价)*30分(投标价得分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一位)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 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L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无效。3.2 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
38、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 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3 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 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 报价评审。3.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 4. 1.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 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4. 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
39、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3. 4. 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 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 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 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 4. 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 4.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 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
40、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3. 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 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 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
41、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 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 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2投标无效的情形。4. 2.1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 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 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 (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 书面形式进行,并应
42、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 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 2.2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 2. 2.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 2. 2.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供应 商公章部分均须CA签章。)4. 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文件:4. 2. 3.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 2. 3. 2投标文件未
43、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第27页共58页4. 2. 3. 3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 2. 3. 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 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 外);4. 2. 3. 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 2, 3. 6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 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 2. 3.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
44、2. 3.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 2. 3. 9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或单价的。4.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 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 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 3.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 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 3.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 3.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
45、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 3.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 同2处以上的;4. 3.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 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4.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 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
46、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 4. 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 5其他无效情形:4. 5.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 (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的;5. 5.2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 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6.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 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 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 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 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