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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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纪律,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和服务质量,推进全镇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切实加强用制度管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 适应新时期干部管理的新常态,为高质量建成新时代全域旅 游示范小城镇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根据公务员法、 XX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一、考勤制度(一)周一至周五按时上下班,不得有早退和迟到现象;(二)每日实行签到制,镇级在镇指纹机上签到,村级 在村签到;(三)签到时间:上午8:008:30分,下午17:45分 以后;(四)凡未按时签到签退者一律视按迟到、旷工处理。

2、(五)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婚、丧、产假按有关政 策规定执行);(六)因有事不能参会者,须向出席会议的主持人请假, 否则视为旷会,按旷工处理;(七)周一至周四下午下班后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范围, 若因有事需离开,应向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请假后方可离开(该请假不计算在月请假时限内);(A)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通常情况正常放假,若因 上级工作需要,按正常上下班进行;(九)凡因公事出差的,在镇党政办填写公差单由镇分 管领导签字后,报镇纪委备案;(十)周末或节假日值班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 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请假,按正常上下班开展工作。(十一)周末逢赶场天,窗口部门(如:合医站、民政 办、社保所)不

3、得放假,按正常上下班。二、请假制度(一)第一书记有事需请假,在征得联系领导同意后, 向书记或镇长请假;(二)驻村干部1天以内向联系领导请假,2天以上在 征得联系领导同意后向书记或镇长请假;(三)部门干部2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2天以上在 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向书记或镇长请假;(四)凡请假者,在征求领导同意后须将请假条交纪委 办备案后,请假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论处;三、惩处措施(一)迟到10-30分钟1次处罚现金50元,开会迟到 5T5分钟,按迟到一次论处,扣效能分1分;旷工1天处罚 现金200元,旷会15分钟以上按旷工1天论处,扣效能分3分;月请假超过2天的,超过的天数按每天100元进行处罚,

4、扣效能分2分;(二)一个月内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作 待岗处理,发基本工资,当年考核不能评先选优;一个月连 续旷工5天以上15天以内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 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作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三)周末或节假日遇到特殊紧急事情或意外事故和上 级部门检查工作,涉及到的分管领导和部门干部必须无条件 按要求到岗到位,并认真履行好职责。若不服从安排和调度 的,按旷工论处。(四)因工作需要,实行特殊岗位纪律,按镇文件要求 或镇党政综合办通知执行。(五)为了确保工作连续性,全体干部手机务必24小 时保持开机状态(包括周末)并

5、确保通讯畅通,若无故不接 电话者,经调查核实后报镇纪委作党纪政纪处理。四、监督方式上级部门、镇级领导、镇纪委督查发现,村(社区)级 汇总。村级签到情况由资料员每周五进行统计汇总报联系领 导签字后交镇纪委办汇总;镇级签到情况由镇纪委办从镇指 纹机导出汇总,在汇总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经镇纪 委调查属实后,加重处罚汇总人员以及当事人,并对其追责 问责。五、缴纳方式凡迟到或旷工者,应在迟到或者旷工的本周内到镇财政 分局缴纳处罚金,违者从本年度的绩效奖中加倍处罚,若不 配合,报镇党委研究处理。六、效能分及扣除方式效能分总分实行100分制,凡迟到者或旷工者从效能总 分中减除,直到减完为止。凡效能分低于60分者,年终考 核为不合格。七、通报方式岗位纪律执行情况实行一周一公示、一月一通报制,镇 纪委办根据每位干部的签到情况和请假情况进行汇总,于每 周周一在镇乡村振兴群和镇张贴栏进行公示,若对通报情况 有质疑的,于每周周二下午下班前到镇纪委办进行核对,超 过时间的视为认可,不得再进行核对。八、附则(一)凡周末因事离开XX境内的,一律实行报告制度 (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报告)。(二)本办法从2月28日起施行,原考核办法作废。(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四)本办法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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