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86537603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8.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docx(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伊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 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助力实现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 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 批示精神及对伊春的特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 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 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降碳、 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落实能源

2、消费强度和总量双 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 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 续减少,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 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 下降15.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一)认真落实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民 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办法,以及地方 性法规和省

3、政府规章。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 动。推动落实居民消费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标准和涉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经济政策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节能减排 的支持力度,充分用好用活用足国家政策,加大节能减排 重点工程专项资金对上争取力度。按照国家、省部署,逐 步规范和取消低效化石能源补贴。以中央财政扩大对北方 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支持范围为契机,加大全市对上资 金争取力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持续落实节能 节水、环境环保、资源综

4、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 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努力释放减税红 利,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强阶梯电价政策与国家高 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的衔接,落实国家和省高耗能行业 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分时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有序推 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按供热量收费。落实“谁污染、谁付费” 政策导向,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构建污水、 垃圾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并实施动态调整。积极发展绿色 金融,落实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绿 色企业项目库,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 绿色保险业务,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减排,充分用好碳 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

5、创 新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和能源高效利用领域的信贷资金 供给。支持有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 励符合条件的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 融服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税务 局、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伊春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三)稳妥完善市场化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 开展用能权交易,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 流动和集聚。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衔接协调。 稳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 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 造、托管等“

6、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积极落实以消纳可 再生能源为主的局域网、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 地位。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落实低碳 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引导企业研发生产绿色设计产品,鼓 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绿色产品标准制定。创新环境污染治 理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推广生态环境导 向的开发、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发挥碳汇资源战略价 值,统筹抓好碳汇项目谋划开发。对标国家自愿减排交易 相关政策,积极推动我市更多的碳汇项目特别是林业碳汇 项目上市交易,打造“碳汇伊春”。(市发改委、市生态 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 国网伊春供电公司、伊春森工集团等按职责

7、分工负责)(四)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电力、钢铁等行业能耗统计 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和能源计量审查。 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节能形势分 析、节能监察等提供支撑。落实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 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优化污染源统计调查 范围,调整污染物统计调查指标和排放计算方法。落实覆 盖排污许可持证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工业园 区污染源监测,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排污企业 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 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 量,确保统计数据“

8、真、准、全”。(市统计局、市发改 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建立自动化、标准化、 信息化智慧环境监测系统,推动建立生态系统观测站,按 照上下对口原则,加强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做到 常态预防、长效治理。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 位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推进专业力量建设。加大政府有关 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 落实国家节能环保领域新职业标准,引导新职业规范健康 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等按职责分工

9、负责)六、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 正确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 排的决策部署,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 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 完成全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县(市)、区 政府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 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 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 衔接,确保完成本地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重点用 能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鼓励实行更严格的

10、目标管理。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 好工作指导,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各单位落实节能 减排任务进展情况,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 解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委、市生 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严格监督考核。全力做好省对市政府“十四五” 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单位GDP能耗、碳排放降低 目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指标约 束。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应对 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 职能,综合考虑产业结构、能效现状、节能潜力等因素, 组织开展“十四五”县(市)区级政府节能

11、减排目标责任 评价考核,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 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统筹目标完 成进展、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考核频次,科学运 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强激励,对工作不 力的地区加强督促指导,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交由 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县(市)区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市发改委、市 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 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深入开展 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增强

12、全民节约意识,引导全民在衣、 食、住、行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坚决抵制和反 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推动生 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行适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 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 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绿色家庭亲子行等主 题宣传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开展 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鼓励开展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 加大相关领域科技成果推广力度。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 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 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积 极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支持节能减排公益事

13、业。 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 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市委 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 务管理局、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 701. 4 吨、95. 2 吨、1161. 6 吨、90 吨。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加快发展低能耗、高 附加值产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兴产业发 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 工厂、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 深度融合。加强绿色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开展重 点行业

14、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支持建龙西 林钢铁有限公司建设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推进工业固体 废物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能力。推进 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到 2025年,完成420万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十四五” 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以上,万元工 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3%。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 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 (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 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

15、励有条件的园区、厂区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 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省级园区实施产业循环链 接、资源高效利用、节能降碳等循环化改造。推进省级园 区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 共享,提高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全面贯彻城镇建筑绿色 低碳规划理念、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管理,落实低碳城市、 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 鼓励低碳和近零能耗建筑技术应用。推广绿色建筑,实施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2000年以前非节能建筑实现“应改 尽改”。加快推进被动式超

16、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 发展,积极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进可再生能 源建筑应用,推进铁力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推 进实施清洁燃煤、生物质、地热能、太阳能、风能、工业 余热等供暖方式。落实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升级制冷 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 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 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清洁取暖率提 高到85%。(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 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17、推动绿色铁路、绿色 公路、绿色口岸、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加快完善绿 色交通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在交通领域应用。全面落实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 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汽车。积极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提高城市公交、出租、 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鼓励重型 柴油机更新替代。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铁路、公路等 多式联运。加快铁路专用线、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持续推 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实施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建设行动, 加快发展绿色物流和绿色仓储,深入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 升行动。加大绿色认证快递包装产品推广力度,引导电商 企业

18、、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 品。到2025年,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65%,铁 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 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伊春 海事局、伊春林都机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推动风能、 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 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先进适用、节 能环保农机装备推广应用,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 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 膜使用量,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

19、膜、农药 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 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示范推广环保型高效肥 料与生物农药。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积极推进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 动,提高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农村“厕所”革 命、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美化绿化乡村。到 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达到47%,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 利用率达到85%,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8%,绿色防控覆盖 率达到62%。(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 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

20、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公共机构领域能效提升工程。贯彻落实黑龙江 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扎实推 进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绿色办公等“十大行 动”。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 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 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 推动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障设施建设。全面开展 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到2025年,力争我市80%以上的县级 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创建4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 范单位,遴选1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市机关事务管理 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重

21、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落实省“十四五”空 气质量改善规划,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减 少雾霾等灾害天气。加快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持 续推进工业、农业面源、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加大重 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广城区重点水系治理模式, 加强呼兰河、汤旺河等流域水环境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 消除劣V类水体。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 到70%左右。(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 费增长,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落实好散煤污染治理 “三重一改”攻坚行动,严格落实煤炭

22、等量或减量替代政 策,逐步减少煤炭散烧。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 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我市煤电 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煤电机组 供热改造。严控煤电新增产能,大力削减煤炭消费。推进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调节性电源 转型。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进工 业领域燃煤清洁化替代。到2025年,力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 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九)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细化推进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措施,组

23、织实 施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 理、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污水管网破损修复、 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 处置。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垃圾焚烧 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完善医 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到2025年,新建改造排水管网 270公里,新增提标污水处理能力200吨/日,县城污水处理 率达到90%

24、以上,县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无害化 处理率均达到100%。(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 责)四、完善节能减排控制制度(一)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 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根据省下达的“十四五” 及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产业结构、能效现状、节能潜 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分解各县(市)、区能耗强度降低目 标。实行基本伊政发 202212号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 管理,并分别设置年度目标。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 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 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地区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 落

25、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 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原料用能不纳入能 耗双控考核。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的县(市)、 区,其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二)严格能耗双控管理。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 对高耗能企业加强节能工作指导及约束力度。严格实施节 能审查制度,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率高的产业、 项目、产品倾斜。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强甲烷 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 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严把高耗能

26、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置换、纳入国家有关 领域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等要求,对在建、拟 建、建成的“两高”项目开展评估检查,实施“两高”项 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和用能预警,严控“两高”项目盲 目上马,严禁违规“两高”项目建设、运行,坚决拿下不 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 上的“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两高”项目融资政策,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优化资金投向、 调整信贷结构,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两高”项目不予贷 款。(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 监管局、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伊春银保监分局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 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结合各县(市)、区污染物排放强 度、总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加快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结构优化调整。根据国家核算技术指 南要求,开展总量减排核算,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 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加强总 量减排核算信息化管理,强化监测、核查、考核,健全激 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五、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