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境外学(实)习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学生境外学(实)习管理暂行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大学学生境外学(实)习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总则为持续推动学校的国际化办学,学校鼓励学生以多种形 式赴境外学习、实习,以拓展其国际视野,提升其国际竞争 力。为规范各类在读学生赴境外学(实)习活动,保证学生 境外学(实)习质量,做好学生在境外学(实)习期间的管 理与指导工作,规范学生境外所学成绩(或学分)的转换、 认定及记载工作,参照有关文件与制度,特制定XX大学学 生境外学(实)习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赴境外大学短期学习(1年以内)且学生 的境外学习不以获取对方学位为目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及研 究生;在境外学(实)习时间超过1学年或旨在取得外方学 位的境外学(实)习,学生所获得学分的
2、认定需依照相关协 议执行。联合培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境外学习时间超过12个 月但不获得外方学位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三条管理部门学生赴境外学习需提前申请并按学校要求办理审批和 备案手续。本科生、研究生分别向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交申 请,所有拟赴境外学(实)习的学生均需在国际合作处办理 备案。第四条认定范围不以获得外方学位为目的境外学习活动中获得的成绩 (或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的院级教学委员会依据学生培 养计划和外方提供的学生所学课程资料制定学分转换方案 并填写学分认定表,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审 核后,予以转换和登录。在境外获得外方学位的学生的成绩及学分认定依据双 方签署的双学位或相
3、关协议,分别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予以 认定。本科生在境外学(实)习满一学年的,予以认定的最高 学分不超过32学分;研究生在境外学(实)习满一学年的, 予以认定的学分最高不超过专业课程总学分的1/3,不鼓励 研究生在一年级时赴境外学(实)习。第五条工作程序1 .提出申请。学生赴境外学(实)习,需填写完整的XX 大学学生境外学(实)习审批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获 准同意后,分别向国际合作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申请 备案,同时按要求签领XXX项目告知书。2 .离校手续。学生获得赴境外学(实)习的签证后、离 校赴境外学习(实)前,持XX大学学生境外学(实)习审 批表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3 .境外
4、学(实)习。赴境外学(实)习期间,应主动、 定期向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汇报学习情况。每季度不少于一 次,每半年提交一份书面总结。4 .返校注册。结束境外学(实)习返校后,持离校前办 理完毕的审批表、境外学(实)习总结、境外学习成绩单到 国际合作处报到,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到手续。5 .成绩认定。学生持境外学习成绩单原件、外方提供的 课程资料,向所在学院申请学分认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培 养计划、学生境外学习院校层次、学习课程资料和成绩单制 定学分转换方案并填写XX大学境外学(实)习学分认定表, 经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审核后方可录入教务管理 系统,计入学生在校学习总学分。6 .未提交申请、未办
5、理审批手续或审批未获准者,其境 外学(实)习行为学校不予认可,学习期间或学习结束后未 按要求提交书面总结者、在境外学(实)习期间有违纪或不 当行为者,根据其给学校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经相关 部门协商确定后,予以学分不予认定、警告、严重警告、记 过、开除学籍等相应的处分;在境外学(实)习期间,工作 努力并获得相应荣誉者,由国际处向相关部门推荐予以相应 的校内表彰,并计入学生综合评价。第六条境外学(实)习内容学生申请赴境外学校学(实)习之前,需充分了解拟申 请学校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的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 学习进程。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 划对等或相关的课程。赴境外实习单位,仅限于与我校签署有相关协议的境外 学校或机构。第七条交换生的学分转换学校承认交换生在外方所修的全部学分。根据修读课程 的内容,由交换生所在学院认定其课程名称及相应的课程属 性(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并依据实际学习内容、学生 学习成绩,进行学分转换。如果交换生在对方学校所选课程与我校课程设置差异 较大时,交换生须及时补修交流学习期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 课程。交换生成绩处理流程:对方学校成绩单一国际合作处一 学院教学委员会依据该学院学分转换方案填写XX大学境外 学(实)习学分认定表一教务处审核、录入。学校授权国际合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负责解释 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