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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兰浩特市森林草原防扑火应急处置预案(2020 版)目录一、 总贝U31. 1编制目标31.2 编制依据31.3 工作原则31. 4适用范围41.5 森林草原火灾特点41.6 预案启动条件51.7 预案实施程序5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62.1 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62.2 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72.3 3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72. 4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三、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三、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123.1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划分123. 2信息报送134.1 设立前线指挥部144.2 应急处置15林楠 国网乌兰浩特市供电公司谢宏
2、伟 兴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谷澄联通公司总经理田野铁塔公司王晓光 兴安移动公司总经理张文刚 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市应急管理局主任:李海波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常务副主任:张文刚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火灾扑救 信息。气象局:应当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向当地人 民政府提供气象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实施人工降雨。民政局: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开 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卫健委:应当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交通局:应当优先运送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
3、林草局:负责全市日常森林草原防火的监督和野外巡护 及防扑工作,加强长官代班值班值宿和火场跟踪监督,遇有 火情报警情况及时出动,避免火势蔓延,使小火变大火的事 情发生,及时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或建议。应急管理局:协调森林消防大队扑火业务等方面工作, 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开展损失评估等。市农牧业局:负责草原野外用火管理和控制,加强对农 牧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火意识,防止引发 草原火灾。市人武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和协调驻军部队参 加边界地区和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抢险的兵力调动等工作。卫健委:做好随时应对发生事故的事前、事中、事后的 医疗救护,做好应急医疗处置工作。财政局:对森林草原防护火
4、资金及时运用,使森林草原 防扑火工作正常运行。乌兰浩特市森林消防大队和市消防救援大队:本着一切 为国、一切为民的思想,做到“招之必上、上之能战、战则 必胜“,同时确保一切防扑火工具设施的完好性,做到火灾 现场设备、设施、工具零事故。森林公安局:负责做好日常野外不定时巡护,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对突发性森林草原火灾及时到岗,对现场做好维 护,认真做好火灾发生后的案件调查及处理工作,并以书面 材料形式呈报上级相关部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对野外游客进行管理,严禁火源进 入野外景点,做好野外用火危害性的宣传教育。移动与联通公司:确俣信息畅通,二十四小时不间断, 火灾发生事故时确保信息通讯无间隔,共建防扑
5、火信息平台。兴安电力有限公司:确保野外防扑火作业用电及野外瞭 望塔、信息发射塔、监控塔和野外巡护人员休息室的用电通 畅。及时联络,共同维护,确保二十四小时内正常运营。市洗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防火期内的游客管护, 杜绝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防火期内火源进入保护区。三、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号划分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 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一)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三级工 作状态。应禁止野外用火,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野外生 产性用火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经
6、批准后,在落实 防火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而且必须做到当日 熄灭明火并有人看守。各镇、办事处、重点防火单位、斯力 很现代农业园区、各林场、呼和马场等重点防火责任单位防 火人员要加强巡查力度,各专业扑救队伍做好扑火物资准备, 确保接到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合出发。(二)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二级工 作状态。采取更加严格的火源管理措施。各级森林草原防火 办主要领导要24小时值班,护林员要加大巡视密度,地方 专业扑救队伍要进入备战状态,确保接到命令后在15分钟 内集合出发。(三)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后,预警区域内应处于一级工 作状态。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机构进入高度戒备状态,采取超 常
7、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防火指挥部要有1名 领导在防火办亲自上岗值班。各镇及重点防火单位要增加巡 查人员。嘎查村巡查人员要入户进行防火预警传达,要求每 户做到严格控制生产和生活用火,各镇、办事处、斯力很现 代农业园区、各林场、呼和马场及重点防火单位要坚持24 小时值班,地方专业扑救队伍要将灭火机具和给养装备事先 装车,人员整装集合待命,达到接到命令后在5分钟内登车 出发的临战状态。各级防火指挥部要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 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3. 2信息报送(一)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后,各镇、办事处、斯力很现 代农业园区、各林场、呼和马场等重点防火单位防火办公室 要严格按照规定在
8、15分钟内向市防火办报告,坚持有警必 报、及时报告的原则。(二)首报:各镇、办事处、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各 林场、呼和马场等重点防火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接到 森林草原火情报警后迅速核实,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 报告市防火办。(三)续报:火灾发生地的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应在最短 的时间内了解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势发展状况、火情发 生地的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随时向市防火办报 告。(四)总报:在火灾全部扑灭后,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 火部门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市防火办。(五)市防火办接到报告后,经核实,30分钟内上报市 委、市政府及防火指挥部领导,并随时将火场后续动态上报 市政府及
9、防火指挥部领导。火灾扑灭后,3日内将书面材料 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盟防灭火指挥部。4.1 设立前线指挥部(一)预案启动后,各镇、办事处、斯力很现代农业园 区、各林场、呼和马场等重点防火单位必须服从市政府、市 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成立相应火灾扑救组织机构,开展 工作。各镇、办事处、呼和马场、重点防灭火单位的防火指 挥机构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 市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到达前由本地区行政负责人担任火 场指挥。(二)“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 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 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随时向防火办报告扑 火进展
10、情况。(三)火场指挥主要职责: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 势;向“前指”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报扑救人 力、物资需求计划;组织做好火场清理工作;部署看守火场 的人员。接到扑火命令的地方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应立即出 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完成 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 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4.2 应急处置(一)战区的划分根据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和行政区域情况,将全市划 分为十三个战区,统一受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领导。市人 民政府市长、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对全市森林草原 防扑火工作负总责。第一战区:胜利林场,范围为林场
11、施业区第二战区:乌兰哈达镇,公主陵牧场第三战区:义勒力特镇,天骄天骏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第四战区:城郊办事处第五战区:成吉思汗公园管辖区域第六战区:葛根庙镇第七战区:白音花林场施业区第八战区:太本站镇第九战区:乌兰哈达林场第十战区: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第十一战区:呼和马场行政辖区内第十二战区:洗儿河国家湿地公园 管辖区域第十三战区:新城办事处(二)扑火力量调动预案启动后由市防灭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成员召开成员 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 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战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本着首先调用本区域扑火 力量的原则;根据火场发展态势的需要,就近调
12、用附近战区 的扑火力量支援扑火作战;根据火场失控的程度和其它区域 的实际情况,调用全市扑火力量支援扑火作战;根据火场火 势发展的程度和我市的实际情况,请求盟防灭火指挥部给予 扑火兵力及扑火机具的支援;根据“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的原则,将扑火力量组成三个梯队,各镇、办事处、斯力很 现代农业园区、各林场、呼和马场及重点防火单位所属地方 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第一梯队,森林消防大队为第二梯 队,本地区应急队伍和职工扑火队伍为第三梯队。(三)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 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战经验的人员到一线 指挥扑火。严禁指派缺乏扑火实战经验的人员
13、负责一线指挥, 严禁未经过专门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 头;严禁老、弱、病、残、妇、幼人员参加扑火。扑火要坚 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实行“先人后火坚持以保护火灾发 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和确保扑火人员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 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重要设施的安全, 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扑火工作要立足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三不、三应”。即: 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开设防火隔离带,选好 时机再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扑火队 扑打;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由 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的
14、同事, 切实加强扑火人员安全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4.3 应急结束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本地区应急队伍和职工扑火队伍 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外,其它扑火队伍撤离。五、火灾评估应急管理局、林草局、森林公安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 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草原面积、 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 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 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5.1火灾统计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对森林和草原火 灾情况进行统计,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 机构,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5. 2总结
15、上报在森林火灾扑灭后24小时内,火灾发生地的防火机构 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政府。市防灭火指挥部和火灾发生地的防火机构要及时总结 火灾扑救工作,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 进措施,逐级报告。火灾结束一周内应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委 市政府和盟防火指挥部。4. 3应急结束17五、火灾评估175. 1火灾统计185.2总结上报18一、总则L1编制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扑结合的森林 草原防扑火工作方针,确保各镇、办事处、斯力很现代农业 园区、各林场、呼和马场等重点防火单位及森林草原防火成 员部门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 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应
16、急处理工作,减 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 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 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兴安盟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 神,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1.3 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 称市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 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森林草原 火灾事发地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贯彻“打早、 打小、打
17、了”的扑火工作方针。(二)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镇、办事处、斯力很现 代农业园区、各林场、呼和马场、重点防火单位的防火机构 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 机制,提高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各镇、办事 处、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各林场、呼和马场、等重点防火 单位要按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认真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 急处理工作中的各项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 工作中,要把保障扑火队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 任务,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 少森林草原火灾对人员造成的
18、伤亡和对森林草原造成的危 害。(四)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镇、办事处、斯力很现代 农业园区、各林场、呼和马场、等重点防火单位要 增强忧 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 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L4适用范围发生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或周边威胁我市生态安全和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1. 5森林草原火灾特点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多是人为在野外违规违章用火,直接 或间接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根据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特点, 我市森林草原防火期定于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 15日至n月15日,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为春季森林 草原防火
19、期(也是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戒严管制期);9月 15日至n月15日为秋季防火期;如遇特殊年份,市防灭火 指挥部可视情况及时调整。1.6 预案启动条件火灾发生后,由市林草局与火灾发生地主管防灭火机构 联络,积极组织人力对初级森林火灾实行扑救。如发生较大、 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及死亡人数1人以上或者重伤人数3人 以上,造成经济损失特别严重,尚未扑灭的火灾;连续燃烧 12小时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或燃烧森林面积达10公顷、草 原面积达100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火灾;危及居民区、牧 户、重点林区或重要设施的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 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需要由市防灭火 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
20、支援扑救的火灾。1.7 预案实施程序(一)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镇防火办或农牧民的重 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市森林草原防 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火办)主任报告,并逐级上 报市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同时立即通知应急管理 部门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和兴安 盟防火指挥部报告。(二)市防火办主任、副主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防火 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做好应急准备,进入临战状态。(三)根据火灾的发展形势,市防火指挥部领导提出处 置方案,经总指挥批准后,由副总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四)发生重大以上火灾后,市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成 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做出调
21、查报告,拿出火灾 事故处理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由市委、市政府做 出处理决定。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2.1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市区域内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巡 护检查等工作,并负责处置我市辖区内或周边发生威胁我市 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组 织指挥较大火灾的扑救、协调、解决扑救火灾中的重大问题, 根据扑火前线的请求和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 物资和装备,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市防灭火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工作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和承担 全市的森林草原防扑火日常工作。市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 12119,办公室值班电话
22、:。各镇、办事处及重点防火单位要 成立防火机构,指挥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同时设立防火机构, 负责本辖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设立专职防火工作 人员。各嘎查村要有两人或两人以上防火监督员,防火监督员由嘎查村村长担任,并负责火情的报告。2. 2防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 府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负责牵头组织防火指挥部各成 员单位共同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 工作,并指导各镇、办事处、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各林场、 呼和马场及重点防火单位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研究制定应对全市森林草原火灾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全市 森林草原防火专
23、业队伍的建设工作。2. 3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落实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 员单位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事件相关工作。分析总结全市森林 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向 市政府及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出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 信息;负责本市应对森林草原火灾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收集分析防火形势,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组织开展本市森林 草原火灾扑救的应急演练;负责本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 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森林草原火 灾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本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 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涉及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其他工 作。
24、对乌兰浩特市所辖区域内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有 责任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对发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工作。2. 4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总指挥:王英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总指挥:梁彦君 市委常委副市长副指挥:何青海 市政府副市长兼公安局长T波 副市长成员:刘金波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姜万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白玉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吴宏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国锋市公安局政委李海波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秦 刚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李放市农牧和科技局局长刘 洋 乌兰浩特市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栗震宇市发改委主任金殿市财政局局长郭春风市商务局局长吕维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双文市沈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局长王海江市工信局局长王宏宇市住建局局长刘绍革市民政局局长孙迎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蔡敬东 市气象局局长张晶晶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马新伟 乌兰哈达镇镇长陈延凤义勒力特镇镇长吴宝山葛根庙镇镇长林 浩 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鞠艳卉太本站镇镇长王俊文城郊办事处主任张一波 呼和马场场长孙志强新城办事处主任屈 宁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焦德峰市森林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