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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中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 4适用范围2呼中区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1.1 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1.2 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1.3 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1.4 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5 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工作组1.6 应急管理局应急职责3应急准备3.1 信息监测和预防预警行动3.2 预案体系建设3.3 救援队伍建设3.4 指挥平台建设3.5 应急物资与资金准备3.6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3.7 宣传、培训与演练4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及地震应急响应分级4. 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泥石流、堰塞湖、地面塌陷等险情,及
2、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 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饮用水源安全。对 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 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 境污染危害。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水务局、气象局、 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 局等参加。(6)社会治安组。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 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 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 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 要害部门、金融单位
3、、储备仓库、看守所等重要场所的警戒,积极 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由公安局牵头,司法局、森林消防大队等参加。(7)应急通讯、交通保障组。负责组织系统应急通信资源, 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通讯联络畅通,确保灾情报送与应急指挥 的通信畅通。交通管理部门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采取必要的交通管 制措施,保障和满足抗震救灾人员、伤员运送和物资的运输需求。由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 动公司等参加。(8)救灾捐赠与涉外。负责接受和安排省地外捐赠,处理其 他涉外事务。由外事侨务办牵头,民政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等参加。(9)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
4、负责开展地震烈度、 发震构造、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 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 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由民政局、应急管理局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等参加。(10)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 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 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 等参加。2.6应急管理局应急职责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汇集报送地震灾情, 管理地震灾害救济救援工作,协助行署地震局开展地震现场灾
5、害调 查与损失评估工作。3应急准备3.1 信息监测和预防预警行动呼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各类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处理和震情 跟踪,并根据行署地震局的意见提出地震趋势预测,并将灾情、震 情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地区、行署地震局。根据行署地震局短期地震预测区通报,区及时通报所在林场、 镇及时做好防震减灾准备,应急管理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根据行署地震局发布的临震预报,区委、区政府宣布预报区进 入临震应急期。预报镇、林场应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以下工作:(1)地震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报告震情变化;(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 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6、(3)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 措施;(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5)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3.2 预案体系建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包括区政府组成部门、镇政府、企事 业单位、社区、以及石油、液化气等易成次生灾害的能源管理部门 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交通、水务、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幼儿 园、医院、大型商贸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 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 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抗灾工作预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3.3 救援队伍建设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卫生健
7、康局、应急管 理局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医疗救护、支援者、各专业、半专业 森林消防队等队伍应进行合理配置,并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护 培训演练,提高队伍参加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的能力。应急管理局要 加强研究,提高全面、科学、准确评估地震灾害损失的能力。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 修队伍建设。各镇、林场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 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依托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建立社会团体成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 会动员机制。3.4 指挥平台建设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具备震情监视、灾情速报、数据处理、信 息传递、辅助决策等功能
8、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完善与地震应 急相关的应急指挥平台功能,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互联互 通、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反应灵敏、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 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和单位根据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建设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3.5 应急物资与资金准备区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物资公司、民政局、财政局、粮 食贸易公司、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物 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建立应急保障数据库,协调包括医药、油料 等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储 存充足的相关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常备储存物资。财政局、财务科做好筹集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
9、款的准备;民政 局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呼吁社会各界募捐。3.6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区政府、林业局要规划和设立紧急避难场所,积极提倡公共场 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 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与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学校等公 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逐步建成一批设施完备、布局合理, 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需要的避难基础设施场所。3.7 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应急管理局要积极组织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相 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切实开 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使公众树立科学的 灾害观。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
10、灾活动。宣传和解释地震应 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意识, 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应急管理局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 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防震减灾知识要进入各类学校课堂和成 人培训内容。区政府、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 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 模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4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及地震应急响应分级4.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4. 1.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区内发生7.0级以上破坏性地 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的地震灾害事件。5. 1. 2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1、,区内发生6.0以上,7.0级以下破坏 性地震,或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事件。6. 1.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区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破 坏性地震,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事件。7. 1.4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区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破 坏性地震,或造成1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事件。4.2 响应分级区地震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IVoI级响应对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II级响应对应重大地震灾害事件。III级响应对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IV级响应对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5地震应急I级响应应对5.1 启动条件当区内各镇常住人口居住地以外地
12、区发生超强有感地震并产生 大的社会影响时,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灾情监测组收集震情与社情, 并立即报告地区行署地震局、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和了解的初 步灾情。并提出启动区地震应急I级响应应对的建议。5.2 指挥体系在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下,组织 开展全区抗震救灾地震应急工作。5.3 应急措施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震情、灾情及时报告上 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辖区内的 救援力量开展自救互救;启动区地震应急I级响应应对后,区抗震 救灾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照“6.4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策部 署”的内容进行部署,同时启动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迅
13、速实施应 急救援工作,各司其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 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参照“6.5现场协调”开展工作, 上级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进驻灾区现场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开展抗 震救灾现场的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6地震应急II级响应6.1 启动条件当各镇内发生强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镇政府 要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 区委、区政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地委、行署及地区行署地震局,报 告震情和了解的初步灾情,并提出启动地区地震应急n级响应的建 议。区启动地震应急n级响应。6.2 指挥体系实施区地震应急II级响应时,区抗震
14、救灾指挥体系由区抗震救 灾指挥部负责。当区启动地震应急n级响应时,体系中增加区抗震救灾总指挥 部。6. 3运行程序6.1 依据震情、灾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启动区地震应 急n级响应。区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6.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将震情报告区抗震救灾指 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6.3 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所有成员到区指定地点集结,并派 联络员参加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6.4 区、镇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区、镇抗震 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启动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实施应 急响应。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工作组进驻灾区,对口支援、综 合协调开展地震
15、应急救援工作。6.5 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策部署(1)依据地震灾害的破坏程度,确定抢险救灾的力量和规模。 调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危化品救护队、医疗救护队伍等各类专 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协调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调集 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当灾害为重大时,向地委建议启动地震应急n 级响应。(2)组织实施跨地区转移救治伤员,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 疫、心理援助工作,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3)在灾区建立物资接收转运站,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 品和抢险救援产品等抗震救灾物资,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 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
16、救援 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5)组织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 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损毁的,要组织力 量快速开展抢险救援,避免事态扩大。(6)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 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7)组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 进行紧急支援。(8)在灾区设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协助和支持灾区抗震救 灾工作。(9)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 制措施。必要时,向地委、行署提出跨区的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 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10)组织权威信息
17、发布与媒体新闻报道。6.6 现场协调呼中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协调、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1)全面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向行 署地震局报告。(2)指导受灾区林场、镇抗震救灾工作;协调灾区抗震救灾 跨县区的重大事务。(3)根据灾区林场各镇抗震救灾的实际需求,协调落实现场 应急资源调配方案;协调指导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非灾区政府、 社会等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协助灾区所在人民政府设置抗 震救灾物资接收转运站,安排支援灾区的抗震救灾物资;协调安排 灾区伤员后送工作。(4)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后勤保障和交通运输。(5)必要时,直接组织指挥灾区重大次生灾害处置。(6)应急信息传递共享
18、。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 抗震救灾期间,共享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上报信息时 要抄报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对其他相关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请求应 予以满足;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要互联互通。(7)指挥协调各类救援队伍灾区救援工作。各类救援队向区 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报到,按照部署到达指定地区后领受任务,并 派联络员与灾区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工作联系。任务完成后, 经灾区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或转场。6.7 抗震救灾阶段与进程(1)抢险救援阶段地震发生后,第一周之内,抗震救灾的中心任务主要是抢险救 援。此阶段全力调集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对被压埋的幸存者开 展搜索、
19、营救和医疗救护,最大限度地抢救生命。围绕这一中心任 务,开展必需的抢修保通和运输。大规模抢救生命行动至第7天结束。其后,继续做好医疗救护和尸体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同时逐步 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灾民安置方面。(2)灾民安置阶段地震发生后,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紧急向灾区调运救 灾帐篷和生活必需品,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初步解决受灾群众的吃、 穿、住问题,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大规模灾民安置 工作一般在地震发生的第二周之后开始,主要任务是救治伤病员, 安排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开展卫生防疫和重大次生灾害处置,以及 遇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灾民过渡性安置工作。(3)应急恢复阶段地震发
20、生后,在开展抢救生命、抢修保通、医疗救护、过渡性 安置、重大次生灾害处置工作的同时,紧急恢复通信、电力、交通、 供排水系统,保障抢救生命和灾民基本安置工作的开展。全面开展 应急恢复工作一般在地震发生的第三周之后开始,主要任务是加快 基础设施恢复,抓好农业和工业生产恢复,做好灾区商贸流通和服 务业恢复工作,逐步恢复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4)应急期结束当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 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以及交通、电 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区 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宣布灾区应急期结束。6.8 后期处置6. 7. 1善后处
21、置(1)震区所在镇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必要时,区 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灾后处置工作。4. 2响应分级5地震应急I级响应应对5. 1启动条件5.2 指挥体系5.3 应急措施6地震应急II级响应6. 1启动条件6.2指挥体系6. 3运行程序6.4区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策部署6. 5现场协调6.6 抗震救灾阶段与进程6.7 后期处置6.8 应急HI级响应7. 1启动条件7.6 指挥体系7.7 区级指挥机构职责7.8 应急部署8地震应急IV响应8. 1启动条件8.6 指挥体系8.7 指挥机构职责8.8 应急部署8.9 现场工作组9应急保障(2)震区所在镇、林场依法对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
22、 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事后应当及时归还临时征用的房屋、 运输工具、通信等设备;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 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3)震区所在镇、林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由于地震造成的污 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4)震区所在镇、林场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 划并实施恢复重建工作。(5)有关部门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6. 7.2社会救助(1)各林场、镇应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 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2)地震灾所在的镇、林场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接收、管理、 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并加强监督。(3)震区所在
23、镇、林场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 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其他地区的救灾捐赠。(4)震区所在镇、林场相关部门以及群众组织应组织社会力 量,参与地震援助活动。(5)民政局负责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接受、分配国内外捐赠 的救灾款物。6. 7.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1)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区委、区政府、应急 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报 地区和行署地震局。(2)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地震应急的各镇、林场在应急 工作结束后的3周内,向上级政府司提交地震应急处置情况总结报 告。报告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 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
24、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7地震应急川级响应7.1 启动条件当区内镇常住人口居住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灾情监测组收集震情与社情,并立即报告地区行署地震局,报告震 情和了解的初步灾情。应急管理局局提出启动地震应急III级响应的 建议;区委、区政府启动地震应急HI级响应。7.2 指挥体系实施地震应急HI级响应时,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 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7.3 区级指挥机构职责III级应急响应由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并组织 实施,区委、区政府视情况启动区地震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局了解 和掌握灾区情况,及时向地区和有关部门通报震情灾情情况,指挥 部负责做好组织
25、地震应急工作。7.4 应急部署应急管理局迅速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震情灾 情。视震情和灾情,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参照“64区抗 震救灾总指挥部决策部署”的内容进行部署。同时启动本部门地震 应急预案,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司其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 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参照“6.5现场协调”开展工作, 上级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进驻灾区现场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开展抗 震救灾现场的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8地震应急IV响应8.1 启动条件当区内各镇常住人口居住地以外地区发生微感地震,区抗震救 灾指挥部灾情监测组收集震情与社情,并立即报告
26、地区行署地震局, 报告震情和了解的初步灾情。应急管理局提出启动地区地震应急IV 级响应的建议;区委、区政府启动地震应急IV级响应。8.2 指挥体系实施地震应急W级响应时,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 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灾区区委、区政府抗 震救灾指挥部组成。8.3 指挥机构职责W级应急响应由灾区区委、区政府统一指挥并组织实施,区委、 区政府视情况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区委、区政府了解和掌握灾区情 况,及时向地区和有关部门通报震情灾情情况,负责做好组织、协 调全区地震应急工作。8.4 应急部署应急管理局迅速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震情灾 情。视震情和灾情,区委、区政府
27、抗震救灾指挥部参照“64区抗 震救灾总指挥部决策部署”的内容进行部署。同时启动本部门地震 应急预案,迅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司其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 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参照“6.5现场协调”开展工作, 上级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进驻灾区现场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开展抗 震救灾现场的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8.5 现场工作组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可视灾情在主要受灾区设立现场工作组。 负责人为应急管理局局长。主要任务是:(1) 了解灾区的需求,帮助灾区开展工作。(2)对支援队伍的行动进行协调。(3)向地区和有关部门报告现场工作进展情况。9应急保障1.1 通
28、信与信息保障通信企业和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系统、部门受破坏 的通信设施和线路,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1.2 应急队伍保障各镇、林场建立应急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迅速启动各 类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抗震救灾工作。人员抢救队伍: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 援大队、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社区应急救援 志愿者组织。工程抢险队伍:电力抢险、桥梁抢险、防洪抢险、建筑工程抢 险、特种结构抢险等队伍。医疗救护队伍:部队和地方的医疗救护队伍。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应急管理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区级有 关部门现场应急工作队伍。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建设部门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29、1.3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局根据地震应急需要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 高效、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 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重要干线公路运输工程设施逐步进行除险加 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 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公路、铁路、桥涵等设施受损时,所在的镇、林场和有关部门 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 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1.4 电力保障电力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 保障灾区电力供应。1.5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健康局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 预防和控制
30、;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并协调 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 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 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方面的帮助。1.6 治安保障公安局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 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 灾工作顺利进行。1.7 物资保障区政府办公室、物资公司、民政局、财政局、粮贸局、卫生健 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药品储备,协调组织生产要素和工业 品应急生产以及紧急调运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 查,建立应急
31、保障数据库,协调包括医药、油料等应急物资的储存、 调拨和紧急供应。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储存充足的相关应急物 资,及时补充和更新常备储存物资。民政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 储备,负责接受的地区社会和省非灾区提供的紧急救援物资;对口 部门接受的其他慈善机构提供的紧急救援物品,由抗震救灾指挥部 研究后统一安排使用。1.8 社会动员保障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镇、林场 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与 互救;灾区所在的镇、林场要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邻近的县、区政府、林业局应当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 对灾区提供救助;地区视情况开展为
32、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政府应 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 互救;灾区所在的政府要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 近灾区的县、区政府、林业局应当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 对灾区提供救助;地区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1.9 9技术储备保障完善区委、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强化抗震救灾 信息系统管理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更新。有效实现地震现场信息的传输、接收处理及应急指挥通信与视 频传输。服务于应急快速响应、灾情动态跟踪、数据分析、对策生 成、辅助决策、应急指挥。9.10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
33、护保障当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 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当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 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 拆。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 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接到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余震警报,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 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 发出撤离警告。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 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 取防范措施。监视救援现
34、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监视相邻区域 损毁高大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 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监视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 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9.11 群众安全防护保障震区所在镇、林场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 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 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10附则10.1 预案编修与管理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区地震应急预案, 报区批准实施。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地震应 急预案,各镇、林场、社区、学校制订本区域地震应急预案,
35、并于 2022年12月20日前报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10.2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预案同时废止。10.3工作流程图抢险救灾灾民安置善后处置社会救助应急救援工作总结9.1 通信与信息保障9.2 应急队伍保障9.3 交通运输保障9.4 电力保障9.5 医疗卫生保障9.6 治安保障9.7 物资保障9.8 社会动员保障9.9 技术储备保障9. 10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9.11群众安全防护保障10附则10.1 预案编修与管理10.2 实施时间10.3 工作流程图10.4 应急资源及救援力量一览表10.5 .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图2.大兴安岭抗震
36、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解表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科学规范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迅 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10.4应急资源及救援力量一览表(1)救援物资棉帐篷折叠床床垫毛毯棉大衣棉裤2个8个8个6条14件12条棉被单帐篷救灾帐篷1床10个9个(2)呼中区救援力量兵力布防表内包含武装部所辖民兵30人项目单位合计大兴安岭呼 中森林消防 大队专业森林 消防队半专业森林 消防队后备森林 消防队呼中区消防 救援大队南部战区呼源林场2851502550旌关林场30呼源镇30合计15025
37、110中部战区宏伟林场11472530呼中林场752550永青林场呼中直属专 业森林消防 一大队120(含通讯小 分队17人) 直属专业森 林消防二大 队1302530大西沟林场2530林业局机关工委5030森调队2530筑路公司20宏伟镇30呼中镇2530供暖公司5025教育局2540公安局30自来水公司28外驻单位58区机关工委5020医院和疾控16合计325325497北部战区碧水林场2851252550提阳山林场2530碧水镇30合计12550110呼中国家级自 然保护区战区注:呼中区全部 扑火力量605010大兴安岭呼中森林消防大队9797呼中区消防救援大队2323合计1897976
38、5040072723(3)呼中林业局大型机械设备统计表设备名称数量所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所在位置推土机(8台)2防火办刘勋防火办院内1宏伟管护区王利辉宏伟管护区1呼源管护区张铁金呼源管护区1呼中管护区王勇呼中管护区1碧水管护区宫润波碧水管护区2筑路公司闫立新筑路公司装载机(5台)1呼源管护区张铁金呼源管护区2呼中管护区王勇呼中管护区1筑路公司闫立新筑路公司1防火办刘勋防火办院内挖掘机(2台)2防火办文1勋防火办院内翻斗车1碧水管护区宫润波碧水管护区城镇消防车(5 台)1宏伟管护区王利辉宏伟管护区2呼源管护区张铁金呼源管护区2碧水管护区宫润波碧水管护区履带式森林消 防车(2台)2防火办刘勋防火办
39、院内附件:1.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图2.大兴安岭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解表附件1: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图总指挥区 长总政委书 记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4名副区长担任)指挥部工作组(由下列11个工作组组成)抢险救灾组群众生活保牌医疗救治和卫扬辘基础设施 保障和生 产蚊组地震监测 和次生灾 害防范与 粽且社会治安组应急通讯、交通保律组救灾捐赠与涉外地震灾害调 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信息发 布及宣 传报道 组办公室序号指挥部成员单位名称职责1森林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部队参加抗震救灾。2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火灾扑灭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协调部队参加抗震救灾。3农业农村局负责
40、组织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参加抗震救灾。4团区委负责管理与调配志愿者队伍参加抗宸救灾。5财玫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管理,做好财政救灾资金、政府间捐赠资金及其他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6公安局负责调动地震紧急救援队实施重点部位抢险救灾;灾区及周边道路、商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通往抗震救 灾指挥都的应急便捷通道,维护交通秩序;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机关、金融、仓储、救灾物 品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制定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遇难人员尸体处置。7住房和城乡楚设局负责组织捧水、热力等设施的抢、排险,组织灾区民用爱筑物安全鉴定工作。8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供水设施的抢修
41、、排险。9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震后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苏调有关部门保障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供应,设立救护场所,组织医疗 救治,转送安置伤员;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毒,预防控制传染病的黑发流行;向灾民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遇 难人员尸体处置。10市场监督管理局(药监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和食品安全风险施测、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 布,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11民政局负责进行灾区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灾民的转移、安置、救济,并调拨灾区简易安置物品。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接 收、发放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购的物资。处理对口社会援助事宜。遇旌
42、人员尸体处置。12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宣传教育。13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重大文化活动和重点文化场所的地震应急。14农业农村局负责控制灾区动物疫情,对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进行生产自救。15司法局负责司法系统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16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17交通运输局负责开辟救灾嫁色通道,调集、征用救灾车辆,组织道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18水务局负责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排险。19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商贸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工商业者进行生产自救。20审计局负
43、责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的审计。21区纪委监察委负贲监察抗凄救灾职责棱行情况,监督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调查、核实、处理救灾违纪、违规事件。22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灾区次生环境污染情况的监测和处置指导。23外事侨务办负责疏散、安置国外来访人员,处理对口社会援助事宜。24市场越督管理局负责救灾物品的质量监管。25电视台配合应急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突发事件的全面、真实和客观信息。负责派出记者及时报道 灾情和救灾动态,发布地震信息和指挥费公告。26宣传部负责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协调新闻部门.统一宣传口径,会同地笈等有关部门拟定应急宣传资料。27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受灾企业次生灾害的抢
44、、排险;对社会工矿、加工企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企业和群众进行 生产自救。28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疏散安置灾区游客。29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预测颈报。30板盒贸易公司负责解决与调运救灾粮食。31物资公司负责救灾物资装备储备,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物资和后勤保障的需要。32电信、联通、移动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曳通信设备,保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畅通。33保险公司(财险、寿 险)负责开展震后快速理赔。34供电局负责组织区内电网的抢、排险,并组织协调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用电。35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志愿工作者参加伤员救治;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36应急管理局负责
45、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地震预警和地震应急规模建议;协调专家协助各类救援队实现救援;震 情监测放报、宸情趋努判定、灾情速报和通报;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灾区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 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和大兴安岭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工作原则遵循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部门协作、军地联动,快速高效的原则。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及对我区产生重大影响的邻区发生一般、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地震灾害的应急行动。2呼中区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呼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总 政 委:王显志 总指挥:关敬军 常务副总指挥:王旭东 副总指挥:周丽杰 孙剑波总 政 委:王显志 总指挥:关敬军 常务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