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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广州军区采购文件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采购文号:GZJQYP-2011)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二零一一年四月20n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须知及前附表(一)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申报文件构成1、申报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资质证明文件一份(每页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详见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列表。2申报文件递交 地点及时间时间:2011年5月10日下午5时整截止接收,过期不再接收。(邮寄 资料不予受理)地点: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室。3申报操作培训时间:具体安
2、排见网上通知地点: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室。4网上新建与保护商品信息时间及要求时间:2011年4月22日5月5日下午5时正;要求: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资质文件,系统中没有的产品请 于5月5日下午5时前递交新增产品资料,填写新增产品汇总表 时药品的剂型与规格务必严格按照药品新药证书或者生产批件、进 药品注册证、药品质量标准中描述的剂型及规格。新增产品资料 (药品生产批件、说明书、质量标准)请准备一式两份。5网上报名的时 间及要求时间:2011年4月22日5月日日下午5时正;要求: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凡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未对品种进行网上报名而造成无法申报的
3、,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网上报名时,如网上报名品种信息与实际申报品种信息 不符合,应及时澄清。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配送方案的制 作时间及要求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信息确认止;供应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选择配送企业。7答疑与澄清时间:报价解密前;方式:咨询答疑及网上澄清。8供应商对资格 审查结果核实2、书面报告递交更正澄清的截止时间:信息确认前。3、递交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室。9远程信息确认时间:详见网上通知。10报价原则注射剂按支或者瓶报价,除此之外的所有剂型均按最小包装报价; 相同生产企业、通用名、剂型、规格,不一致包装
4、者,仅同意最小 包装的产品报价,入围后其余包装供货价按差比原则计算。大输液 捆绑品种仅对0. 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报价,入围后其余装量 供货价按相同扣率统一原则计算执行。11报价时间详见网上通知。12有效期报价解密后90日内。13报价解密时间时间:详见网上通知;方式:实行远程报价解密,逾期未上网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14网上竞价15配送要求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通常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要超过48 小时,急救药品节假日照常配送。16发放中选通知 书服务机构向中选供应商发放中选通知书;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7采购周期自签订药品购销合同起一年。18有效通知载体19药品米购方式实行网上
5、采购。20服务机构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中区2501室 邮政编码:510110联系人:梁小姐、庞小姐、魏小姐、梁小姐、刘先生电话:020-2226891K 22268915、22268916、22268936、22268922传真:02022268919 (药品项目自动传真,不接收电话)(二)总则2.1 定义本须知下列用语的含义是:(1)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指多家医疗机构使用集中招标采购方式以相同的 价格购买药品与伴随服务的行为。(2) “采购人”,是指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此文件中特指 采购人名录中所列的医疗机构。(3)
6、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国内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产品的全 国总代理。(4) “中选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经评审确定中选的供应商。(5) “配送商”,配送商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经专家遴选确定为2011年广州军区医 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提供配送与伴随服务的药品配送企业。(6) “服务机构”,是指依法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 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本采购文件特指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7) “紧缺廉价药品目录”指属于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上一年度无企业投标及 医疗机构上报的紧缺廉价的药品;”评标议价目录”指紧缺廉价药品目录以外的所有采
7、 购范围的药品。(8) “专利药品”,本文件所称的专利药品仅指发明专利,是由中华人民共与国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或者原研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授予的专利药品,包含新化合 物、化学药物组合物、天然物提取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假如药品仅为外观设计、有用新型与工艺流程等专利及中成药的专利,在此次集中招标采购中不视其为专利层次药“优质优价中成药”,是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优质优价中成药。(9) “单独定价品种”,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所指的单独定价品种是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单独定价文件所列的产品。2.2 适用范围(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2)本须知对所有参加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供应商、选
8、配送企业 与服务机构均具有约束力。2.3 3应遵循的原则(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2. 4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2)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 本,提高工作效率。(3)供应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应予以认同,并具备实施现代信息网络技术 解决方案的基本条件。(三)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3.1采购人及其资金来源(1)采购人的名称详见采购人名录。(2)采购人将履行采购文件明确的各项职责,杜绝采购文件禁止的各类不规范行 为。(3)资金来源是采购人的药品周转金或者其它自有资金。采购人对中选药品将按 照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说
9、明确的办法与供应商与配送企业结算货款。3. 2合格的供应商(1)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2)商业信誉良好;3)具有履行合同务必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活动近两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6)具有合法、可靠的药品来源;7)通过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的资格审查;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内生产企业或者(2)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让利于患者,采购人仅同意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内总代理直接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申报与报价,同时供应商应出具有效期大于本次集中招
10、标采购周期的质量及货源保证书。进口产品代理商出具质量及货源保证书的同时,还应出具国外生产企业对该代理商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或者以后的经销或者代理授权书。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在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整个采购期内有效,具有 法律效力,供应商不得随意进行修改与撤回。对有争议的授权,服务机构将拒绝其申 报。(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 的要求与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供应商在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活动近两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 药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采购人可拒绝同意其报价。(5)供应商不得与本采购活动服务机构存在产权关系。(6)供应商不得向无
11、公司资质的个人出具授权书,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3.3 中选药品的配送(2)配送企业选择方式1)供应商根据服务机构公布的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 业遴选项目中选结果,确定其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在各城市配送区域的配送企业 (含军区药材供应站)。2)供应商与配送企业协商决定配送后,须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制定配送方案。在 系统里按每个产品选择每个城市的配送企业,并向配送企业发出委托配送邀请。3)配送企业在网上确认同意配送后,等同于对供应商的配送承诺。若配送企业指 定时间内未上网确认,默认为其承诺配送。配送企业能够拒绝供应商的配送邀请,但务 必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点击拒绝。4)没有
12、确定配送企业的或者选择配送城市不齐全的,按不合格配送方案处理。5)具体操作方法与手册在网上通知。(3)供应商关于同一中选药品(细化到通用名、剂型、质量层次、含量规格),在广州军区集中招标采购划定的每一个区域内每个中选产品只能指定一个中选配送企业 配送,且不得转配送。(4)配送企业服务不及时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等情况,经采购人申请报采购办公室核准,更换其它中选配送企业(含军区药材供应站)。(5)供应商应在报送资料时递交供应/配送承诺书,保证向所有军区药材供应 站或者中选配送企业供货。(6)配送要求:配送企业对医疗机构发出配送任务后,急救药品:4小时内(含本 数)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通常药品:24小
13、时以内(含本数)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 送至医疗机构指定地点。供应商务必保证军区药材供应站及配送企业的供货。3.4 合格的药品供应商所提供的务必是合法生产或者代理的合格药品。3.5 资料的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合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料 有虚假的,一律按违规行为处理。3. 6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在集中招标采购中履行的职责:(1)公布集中招标采购公告,发售集中招标采购文件,以书面方式或者网上方式 答复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2)集中招标采购服务机构有责任与义务对供应商所投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对供应商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文件齐全;(3)组织报价公示、评审,
14、向采购人如实报告评审委员会决定的集中招标采购候 选品种;(4)公布中选通知书。(5)设常务机构解决采购执行过程的服务问题。积极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及 时反馈解决方案。(四)采购文件4.1采购文件构成(1)采购文件包含:1)邀请函;2)采购人名录;3)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需求;4)集中招标采购须知及前附表;5)通用合同条款;6)部分申报文件格式样本;(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与规范等要求。假如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 2采购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在报价截止
15、时间15日往常,以书面形 式(包含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下同)通知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将予以答复。对澄 清要求的答复是采购文件的构成部分。4. 3采购文件的修改(1)在申报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采购人可通过服务机构主动地或者在解答供应 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五)申报文件的编制4.1 申报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与供应商与服务机构就有关的所有往 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能够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务必译成中文。5. 2申报文件构成(1)申报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资格证明文件;(4)产品证明材料;(5)供应/配送承诺书;(6)采购
16、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鉴于资格证明材料也是评审过程中重要的构成部分,故资格证明材料报送人与参与 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供应商应对所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连带责任。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与申报材料由服务机构统一收取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需要供 应商做最后确认。有疑义的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逾期无效。5. 3申报承诺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完整填写采购文件所提供的申报承诺函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资格 证明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前递交。5. 4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递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目录及要求详见资料列表。(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参加本次集中招
17、标采购。(3)药品生产企业可登录此次产品网上申报系统,查看其产品是否已登录在申报 系统中。申报系统中已有且有关资质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企业不需递交资格证明文 件。申报系统中没有或者有关资质已通过期的产品,应递交资格证明文件。(4)关于药品注册证、GMP证书过期,正在申请换领新证的品种(药品注册证已 获药监部门颁发受理通知单或者GMP已通过现场检查验收的证明材料),可参加本次集 中招标采购,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但中选后仍未取得正式药品注册证(注册批件、 补充申请批件)、GMP证书的品种暂时不予采购,直至供应商提供新的证明文件为止。(5)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后,将成为评审的重要根据。
18、供应商提 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5. 5产品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产品证明文件能够证明其申报药品是合格的,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申报药品务必执行国家标准,已经换发 新的国家药品批准文号的品种,应提供换发后的国家药品批准文号。6. 6供应/配送承诺书所有供应商均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出具供应/配送承诺书。凡未按要 求递交供应/配送承诺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相应药品的报价。(六)申报文件的递交6.1 申报文件递交时间(1)供应商递交资料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2)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延长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服务机构与供
19、应商受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服务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的任何申报文件。6.2 申报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申报文件后,能够修改或者撤回其申报文件。但服务机构务必 在规定的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2)在报送资料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从资料报 送截止时间至有效期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3)供应商所报送的资料,我司原则上不同意邮寄方式;供应商如需邮寄资料, 请自行安排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我公司不接收邮寄资料。6. 3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资格审核(1)服务机构将审核申报文件是否完
20、整,有无明显的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 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的编排是否有序。(2)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 确认的,视为已对信息的确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 4基准购入价根据广州军区医疗机构2010年网上交易价格与投标最后报价、2009年广东省药品 阳光采购价及广州军区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制定此次药品基准购入价,所有参与本次集 中招标采购的产品报价不得高于基准购入价。属于全军统筹药材中选的品种,报价不高 于2009年全军统筹药材中选价格。(七)报价解密、网上竞价6.1 网上报价报价原则:注射剂按支或者瓶报价,除此之外的所有剂型均按最小包
21、装报价;同生产企业、通用名、剂型、规格,不一致包装者,仅同意最小包装报价,入围后其余包装供货价按差比原则计算执行。大输液捆绑品种仅对0. 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报价,入围后其余装量供货价按扣率统一原则计算执行。7. 2报价解密(1)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进行远程报价解密。邀请有关部队主管部门参加,对报价解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2)供应商可打印纸质报价表,并在报价解密前递交。解密成功的,报价以网上 电子报价表的内容为准;解密失败的,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纸质报价表为准进 行现场录入;解密失败但未递交纸质报价表的,视为放弃。(3)供应商应具备远程申报、远程报价及远程报价解密的互联网条件。
22、因供应商 的网络条件问题与遗失帐号密码,导致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4)服务机构应做报价解密记录。报价解密记录应包含在报价解密时宣读或者公 布的全部内容,所有报价解密结果现场打印、封存,交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5)报价解密结束后,服务机构将在网上公布报价解密结果。(6)药品供应商在网上查看所有报价解密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竞价报价。报价 不得高于上一次的报价。(7)以上报价标明的单价应为包含所有税费、配送费用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供 应商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不管同一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中的采购人的采购批量、配送 费用存在何种差别,每种药品只同意有一个
23、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同意。7. 3报价有效期采购文件应从解密公示之日起90日内有效。7. 4报价货币不管药品的来源如何,供应商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八)候选品种的确定8. 1评审专家委员会(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2)此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专家委员会是在广州军区药材采购组织、监督等委 员会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同时抽取替补专家。(3)从通知专家到专家集合报到的时间通常不得超过24小时。(4)评审专家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者不得进入评审专家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将予 以更换。评审专家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5)评审专家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
24、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专家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者其他好 处。一、 邀请函2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程序示意图 4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人名录5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需求7五、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须知及前附表9六、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4七、集中招标采购资格证明材料30八、集中招标采购文件参考格式31声明:本采购文件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与国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以经营为目的擅自使用或者节选,本公司保留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的权利。供应商序号(供应商以此序号参加本次项目)(6)评审专家委员会只对符合评审文件要求的报价品种进行评审与比较。8. 2评审
25、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原则。(2)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3)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选。(4)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使用差异,满足不一致医疗机构的临床需要。(5)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标准与方法,对通过资质审核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审与比 较。没有纳入采购文件的标准与方法,不能作为集中招标采购评审根据。8. 3评审过程的保密性(1)从报价解密到发放中选通知书,凡与审查、澄清、评审与比较申报有关的资 料与中选意见有关的事项,评审专家委员会与参与评审采购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 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它人透露。(2)采购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
26、进行。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与结果。(3)中选品种产生后,报送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封存备查。8. 4中选品种的确定.(1)紧缺廉价药品目录:供应商报价后,直接进入评审程序,由专家直接投票选 择;(2)评标议价目录:供应商竞价后,按照同质量层次、同剂型、同含量进行分类评 价;1)关于供应商小于3家的品种,直接进入评审程序,由专家直接投票选择;2)关于供应商大于等于3家,小于等于6家的品种,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采取 末位淘汰,3进2, 4进3, 5进4、6进5,进入评价程序;3)关于供应商大于6家的品种,按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取前6家品种进入评价程
27、 序。(3)评价指标体系(100分):根据评价原则提取评价要素(客观、主观、价格) 形成评分体系后,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按照百分制定量加权。1)客观(30分)产品质量可靠性(10分)以2009年(含)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为根据 进行评价。对假药取消其报价资格;对劣药区别情况进行评价。报价品种没有劣药记录的,10分;报价品种有劣药记录的,得0分。企业生产规模(20分)以2010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上的年销售额为根据,按年销售额大小排序进行评 价。最高的20分,最低的3分。10亿元(不含本数)以上,20分10亿(含本数)7亿元,15分7亿(含本数)4亿元,10分4亿(
28、含本数)1亿元,5分1亿(含本数)下列,3分未提交纳税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及新成立的企业的,1分由于进口药品的生产规模难于考证,本项统一按15分赋值。进口分装的产品按照 国内分装企业的规模赋值。2)主观分(40分)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药品的临床疗效、安全性;采购人对企业形象及品牌的认同程 度;制剂外观、包装材料质量、有用性,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以往供 货情况等指标,对报价药品进行评审。3)价格分(30分)按产品报价评价:此次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评审以规格为单位进行,进行价格比 较。计算公式:某药品价格得分二设定的最高分一 (设定的最高分-设定的最低 分)/(最高报价-最低报价)义(某药品
29、报价-最低报价)4)进入评分体系的品种,关于相同药品通用名、剂型、含量规格、质量层次的药 品将按照综合分数高低,选择3个候选产品。不足3个的,以实际入围为准,分数相同 的由专家讨论决定。5)候选产品报价高于政府规定价格的,不得中选。6)候选产品为该规格下的最小包装,其他大包装按照差比价规则核定中选价格。7)评审委员会在确认中选品种结果后,服务机构应编制书面评审报告。上报军区8)集中招标采购中选品种确定后,报送各医疗机构进行价格查核。所有中选品种 的报价不得高于任何一家医疗机构相同品牌规格近两年的最低购入价。经医疗机构查核 后,确定最终中选结果。(九)中选9. 1中选通知书(1)确定中选品种后,
30、服务机构将向中选供应商发放中选通知书。(2)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者中选供应商放弃中选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 2服务费的收取按粤价2009) 285号文件的标准优惠收取药品网上限价竞价服务费,由中选供应 商交纳。9. 3评审结果的公示(1)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确定集中招标采购结果前,服务机构将向供应商、 社会公示评审结果。(2)供应商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质疑的,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十)药品网上交易(1)供应商务必提供其合法生产或者经营的合格药品,并能确保依照合同履行义 务;所有交
31、易一律以现货成交。(2)所有产品务必通过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 上交易,双方不得进行网下交易。(3)凡不具备网上交易条件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其自身承担。(4)网上采购服务费向配送企业收取:单个生产企业单个药品品种的网上采购金 额如100万元下列(含100万元),网上采购服务费费率按0.20%收取;如100万一500万 元(含500万元)按0.12%;如500万一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0.08%;如1000万元以 上按0.04%收取。(十一)扰乱集中招标采购秩序的行为及处理11.1 供应商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指:(1)中选后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临床促
32、销,提供回扣或者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 法促销活动。(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选,扰乱市场秩序。(3)相互串通参选,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方或者者其他供应商 的合法利益。(4)以向采购方、服务机构或者者评审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中选。(5)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6)中选企业将中选获得项目向其他人转让、拆分后转让或者转包他人。(7)对集中招标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者其它行为。(9)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11. 2采购人与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确认成交人在本集中招标 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成交无效。11. 3采购
33、人在任何时候确认成交人在申报与履约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提请 监督组查处,并对情节严重者在两年内拒绝同意其申报。(十二)集中招标采购文件的解释受采购人的委托由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文件负责解释。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结算时间采购人在收到配送的产品后60日最迟不超过90日内结算 价款。2结算价格采购人以集中招标采购产品中选价格结算价款。3结算方式由采购人直接与军区药材供应站、配送企业结算价款。4采购周期12个月合同通用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是指采购人与配送企业按照集中招标采购中选品种配
34、送合同格式签署 的协议,内容包含:1)配送企业递交的所有参选文件;2)中选通知书与供应商委托其配送的配送品种汇总表;3)其他有关文件。(2) “合同价”为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药品的实际供应价。(3) “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与配送企业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与合同中规定配送企业应承担的其它义务。(4) “采购人”是指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5) “中选供应商”是指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所确定的, 为医疗机构提供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6) “中选配送企业”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经专家遴选确定为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 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提供配送与
35、伴随服务的药品配送企业(7) “药品服务机构”是指依法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 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2 .产地“产地”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3 .规格(1)应付药品的规格应与配送品种汇总表中规定的规格相一致。(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4 .有效期除非采购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配送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效期的三分之二。5 .包装(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配送企业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 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者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包装、标记与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法定的要求。6 .数量每次配送的时间与数量以采购人的
36、采购计划或者合同为准。7 .检验报告每次配送时须提供同批号药品的药检报告。8 .付款(1)本合同对产品付款的是作为采购人的医疗机构。自采购人收到本合同项下最后 一批配送产品后,在本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应付清全部价款。(2)采购人按月与军区药材供应站、配送企业结算到期价款。每次付款均应包含当 月应结算的全部产品款项。9 .价格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递交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与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集中招标采购产品的中选价格。在采购期内,假如产品发生政府性调价,由 买方与卖方协商调整价格。供应商应承担已配送药品因政府性降价而造成的缺失。10 .配送时间通常产品的配送应在24
37、小时内到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具体按照配送企业递交 的配送承诺书中承诺的时间为准。H.伴随服务(1)配送企业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者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者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者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旧、近效期产品或者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4)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者培训;5)其他应提供的有关服务项目。(2)假如配送企业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名时予以注明。 12.质量保证及检验(1)按合同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报价时承诺 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2)假如采购人确认
38、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 要求通知配送企业与供应商。假如供应商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者通过检验证明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检验在配送企业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 行。(3)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要求 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同意。配送企业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用 药。(4)采购人假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申请 其它入围品种替代中选品种。上述决定务必在7日内报军区药材采购办公室备案。13 .配送企业履约延误(1)配送企业应按照合同中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对采购人
39、进行产品配送并提供伴随 服务。(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假如配送企业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与提供伴随服务的 情况时,应于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发出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与原因通知采购人与服务机构。采购人或者服务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采购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与是否收取违约金或者终止合 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3)配送企业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进行配送,不得以量少、不成件等理由拒绝或 者延迟配送。如配送企业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下列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与/ 或者终止合同。14 .误期赔偿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的情况外
40、,假如配送企业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 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医疗机构应在不影响本合同执行下采取其它补救办法。15 .采购人履约义务1 1)采购人务必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供应商及配送企业无违约行为,采 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品种替代中选品种。2 2)采购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指定结算银行的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3 3)采购人务必要求配送企业按实际集中招标采购中选品种的价格如实开具发票, 并如实记帐。4 4)如采购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由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 室给予通报、警告等处分16 .不可抗力(1)在有效交易期内,若广
41、州军区医疗机构遇到战备需要、流行病爆发、自然灾害 等紧急情况时,按照其要求优先向广州军区各药材供应站提供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 剂。保障其紧急用药;(2)配送企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 误期赔偿或者终止合同的责任。(3)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无法操纵、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含配送 企业或者供应商的违约或者疏忽。这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 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4)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配送企业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与原因 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另行要求外,配送企业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与寻求 采取合理的
42、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 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 .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能够向有 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 者向人民法院起诉。18 .违约终止合同(1)在采购人对配送企业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 向配送企业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合同。1)假如配送企业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者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 或者全部产品。2)配送企业不能及时供货又未按照规定通知医疗机构的。3)假如
43、配送企业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4)假如采购人认定配送企业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2)假如采购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者部分合同,采购人能够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与方法从其他配送企业购买中选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服务机构并报广州军区 医疗机构药材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配送企业应对购买替代品种所超出的 那部分费用负责。(3)如采购人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配送企业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法定滞 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19 .破产终止合同假如配送企业破产或者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配送企 业,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配送企业补偿。该终止合同将
44、不损害或者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 或者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者补救措施的权利。20 .转让与分包除非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配送企业不得部分转让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21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现行法律、法规与规章进行解释。22 .合同生效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3 .主导语言本合同以中文书写。24 .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 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者修改。25 .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同样适用于参加此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各方当事人。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邀请函(采购文号:GZJQYP-2011)
45、各药品供应商:现对采购人临床使用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药品国产产品生产企 业与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参加。不同意经营企业(除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外)作为供应 商参与本次集中招标采购。不欢迎2010年中选后交易期间撤标的生产企业参加本次项 目。一、采购主体:广州军区(含广东、广西、湖南、湖北与海南五省)31家医疗机构及战区其他驻军医 疗机构。二、集中招标采购范围:除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与不 宜招标的生物制品中的疫苗、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的保健药品、中药饮片、包装 材质为pvc的大输液等品种外,各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注:全军统筹药材目录
46、纳入本次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作为备用品种,不采购则无需交 纳中选服务费与网上交易服务费。三、采购周期:共12个月。四、服务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五、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1年4月21日。六、采购文件:150元/本。七、购买方式:(1)现场:企业代表凭系统注册产生的参选企业序号至我公司现场购买(2)远程:以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无需传真汇款单,不同意个人汇款,汇款用途 务必准确填写注册时自动生成的参选企业序号;汇款企业名称与网 上注册企业名称不相同的,请在注册系统明确说明。八、资格证明文件报送截止时间1、需新增产品的企业,新增产品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5月5日下午5时 整。(
47、逾期不再接收新增产品资料)2011年广州军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资格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列表(所有提供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1)申报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供货/配送承诺书。(5)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2010 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表达出全年销售额)。(6)产品证明文件新增产品应递交新增产品汇总表、药品生产批件、2010年(含)以后市级以上药 物检测报告、药品质量标准、生物制品须提交2010年中国生物制品检验所检验报告、 说明书的复印件。新增产品资料(药品生产批件、说明书、质量标准)请准备一式两份。(7)质量与货源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