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模板】.docx(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 “联合体”)的认定和监测工作,加强对联合体培育发展的指导、 服务和扶持,实现多主体全要素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助力 乡村振兴。根据国家和我省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相关意 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联合体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 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通过股份 合作、订单生产等利益联结形式,形成的关联紧密、分工明确、 链条完整、利益共享的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第三条 联合体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负 责具体组织实
2、施。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优胜劣汰,每两年组织实施一次。第二章联合体基本条件与认定标准第四条申报联合体应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一)联合体内成员原则上应由1家省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 龙头企业牵头,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家以上新 型经营主体共同组成,并应具备符合规定的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三、联合体内部成员生产经营情况序号主体类别名称级别属业 所希主导产品营业收入 (万元)带动农 户 (户)法人代 表签字1农业企业2合计1农民专业 合作社2合计1家庭农场2合计1其他(如: 服务类大 户、供销社 为农服务中 心等)2合计四、推荐意见县 (市、 区
3、)农 业农村 部门推 荐意见盖 章年 月日济范省县农门意 M、示、管市业部荐见 错市源区直农村推盖 章年 月日主办:产业处。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1年10月26日印发(二)联合体内牵头的重点龙头企业应联合各成员共同制定 联合体章程和围绕主导产业的建设方案。各成员间通过专业化分 工、多元化联合、紧密型衔接、标准化生产,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成员之间有技术服务、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商贸流通、品牌建 设、利益联结机制和信贷担保等实质性合作内容,形成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保障各成员分享全产业链 利益。(三)联合体牵头的重点龙头企业上年度需盈利;联合体内 其余各成员上年度总营
4、业收入应超过对应类型省重点龙头企业 认定标准的20%以上。(四)联合体带动农户数量,应超过对应类型省重点龙头企 业带动农户数量标准的20%以上。(五)联合体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原则上有“三品一标” 认证,数量和面积逐年增加。(六)联合体内各成员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科技成果、商标、专利、出口等方面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第三章联合体申报与认定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的省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可牵头申报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书(见附件)。(二)联合体章程复印件。(三)联合体建设方案。(四)联合体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五)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的生
5、产经营合同复印件。(六)联合体内重点龙头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七)其他各经营主体提供符合规定的注册登记手续复印件。(八)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 度资产和效益情况(财务会计报表)。(九)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带动农户、近两年未发 生安全事故证明。第六条申报及认定程序:(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经省辖市人民政府、济 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 厅。(二)省农业农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核,提出初步 意见。(三)联合体认定工作采用评审制,组成专家组对各地推荐 的联合体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四)拟认定联合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
6、由省农业农村厅发 文公布。(五)联合体内各成员优先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联合体、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相应的扶持优惠政策。第四章运行监测第七条运行监测程序:(一)材料报送。在认定监测年份,被监测的联合体按照第 五条要求报送联合体运行情况,作为监测评估的重要依据。(二)材料汇总与核查。按照属地管理、逐级上报的原贝I,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所辖联合体所报材料进行汇总、核查。经当 地政府同意后,监测意见正式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三)监测结果审定。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上报监测材料和各 地监测意见,对联合体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监测结果与当年认 定情况一并发文公布。第五章附则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提
7、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 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联合体取消其 联合体资格;未经认定的联合体取消其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 再行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 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第九条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级的联 合体认定管理办法,开展市(县)级联合体的认定工作。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第H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公布的河南 省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豫高粮组2018) 2号)同时废止。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书联合体名称: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制一、申报联合体的基本情况联合体名称地名+企
8、业简称+主导产品带动行业+产业化联合体(如:临颍中大恒源辣椒产业联合体)所属行业主导产品牵头企业原料需求情况原料需求总量内部成员订单原料量外部采购原料量联合体带动农户情况带动内部成员农户情况(户)带动关联农户情况(户)利益联结方式(如: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订单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研发机构数量人数农技推广机构数量人数其他服务组织人数“三品一标”认证情况有无联合体章程有无主导产业建设方案二、牵头龙头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龙头企业级别主导产品企业详细地址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收入(亿元)科技研发投入(亿元)年度内对联合体成员培训次数(次)联合体总营业 收入(亿元)科技研发人数(人)年度内对联合体成员培训人 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