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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南沙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典型案例-南沙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典型案例发表时间:2007-11-01来源:市应急办转自:中国广州从化网根据关于报送典型案例基本情况的通知(穗应急办200721号)的要求,现将南沙区成功处置的两起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较典型案例汇报如下:一、2006年6月8日虎门高速公路柴油泄漏事件消防人员用水稀释泄漏的柴油,以防意外。6月8日13时30分,在广州市虎门高速公路西行164公里处,发生普通货车和无牌无证油罐货车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虽然消防部门立即对肇事柴油运输车漏油处进行了封堵,但仍有50多
2、吨柴油泄露。由于虎门高速没有设立专门的雨水排水管,造成漏出的50多吨柴油从高速路排水孔直接喷洒至桥下,无组织排泄,对深湾村鱼塘和水井造成污染,同时,河涌流经的东井村和九王庙村附近的鱼塘也受到影响。事故发生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在区领导和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的现场指挥下,南沙区水务环保局迅速委托了两家清污公司,对油污进行围堵和清理,以最快的速度消除污染,将污染事故的影响降至最低,并进行现场拍照、采样监测和制作笔录。因村民索赔要求属于民事方面的问题,政府部门只能协助不能替代村民向责任人进行索赔。为做好该事故的善
3、后处理和索赔等工作,7月12日和26日南沙区水务环保局根据区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区信访办、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建设局(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司法局、南沙消防大队、南沙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召开了赔偿问题的协调会和通告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协助和指导村民进行索赔。二、2007年6月4日莲港公司气体污染事件广州市莲港船舶清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港公司),在广州市环保局不同意船舶污水污油深加工项目试生产的情况下,于2007年6月1日15时,擅自向设备加入消防水和自来水进行调试。由于泵体漏气,管道里的污油在高温条件下以气体的形式泄漏,从而造成气体污染。2007年6月4日晚上20时
4、20分,区总值班室接到报告,称莲港公司再次发生气体污染,导致60多名村民在该公司外聚集,要求其停止生产。区总值班室迅速向区领导报告,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区水务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和镇环保所领导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理。执法人员于20时45分到达莲港公司,现场有60多名万顷沙镇新安村和红湖村的村民,情绪激动,万顷沙边防派出所也及时派员维持秩序。随后,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到达参与事故处理。为缓和村民情绪,区政府组织村民代表与该公司负责人,在该公司召开现场协调会。会上,市环境监察支队、区政府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杜绝再发生类似污染事件的承诺。莲港公司负责人当场宣读一份承诺书,作出未得
5、市环保局同意绝不生产、发现废气排放超标立即停产整改的承诺。与会领导认真听取了村民代表的诉求。由于该公司的船舶污水污油深加工项目由广州市环保局审批,根据法律法规将由市环保局依法作出处理。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向村民代表讲解了环侏部门行政处罚的程序,解释了大气监测的情况,并表示已对该公司立案查处。村民于6月5日凌晨1时左右陆续散去。三、成功做法回顾多起公共事件的处理处置,主要成功做法:1、区政府、区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有力,果断控制事态,将人民群众和国家的生命财产损失降至最低;2、区内务职能部门尽职尽责,快速反应,分工合作,共同处理,形成合力;3、区政府注重在平时做
6、好各类应急救援技术储备,做到在突发事件面前各类救援专业队伍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四、存在困难随着我区经济的发展,各类突发事件呈上升趋势,各种监管、处置压力也越来越大。存在主要困难有:1、经费严重不足,南沙区处于发展的初期,百业待兴,方方面面的经费需求很大,仅靠区财政拨款难以满足各方需求;2、各职能部门人手不足,南沙区地域广,企业类别多、分布广,需要大量的有应急处置技能的监管人才;五、意见建议鉴于我区大量的工业项目将陆续试运行和投产,在大开发的背景下,类似的污染扰民的突发公共事件将不可避免会再次发生,南沙区将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尽最大能力加强对辖区内务类事件的处置,避免事件的恶化。同时,建议市应急办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应急管理人才的培训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指导,增强各区之间的突发事件处置经验交流,从而提高我市各级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各类损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二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