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料汇总(线上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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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料汇总(线上试题及答案)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组织和职权,以下选项 正确的选项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局部地区进入紧急状态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假设干派出机构D.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答案】:B|D【解析】:B项,根据宪法第89条第16项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 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局部地区进入紧急状态。D项,宪法第133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 权力机关和上级人

2、民检察院负责。据此,我国检察院是双重领导制。A项,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 原办案的司法人员不管其退休、调离抑或升职,都将依据实际职责承 担必要的行政或法律责任。此处终身应当理解为从办案之日起一直延 续终身,而不仅限于任职期间。8 .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 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 筹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答案】:A|B|C【解析】: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不

3、仅表达在社会保险法中,劳动法也有 涉及。A项,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 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 质帮助的权利。B项,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 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C项,社会保险法第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 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12条第1、2款规定,用人单 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 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

4、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 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D项,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 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 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据此,不能笼统的断定“劳动者死 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绝大多数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 由劳动者本人享有,其死亡后归于消灭。9 .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进而彼此宣布对方为敌国。 目前乙国军队已突入甲国境内,占领了甲国边境的桑诺地区。根据与 武装冲突相关的国际法规那么,以下哪些选项符合国际法?()A.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家财产,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 产,不可

5、予以没收B.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C.乙国对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D.乙国强令位于其境内的甲国公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敌侨登记【答案】:A|D【解析】:A项,从此题给定的条件是双方已经互相宣布对方为敌国,可以证明 甲乙两国间已处于法律上的战争状态。那么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 国家财产可予没收,但是属于使馆的财产档案等除外。即交战国对敌 方在其境内的国家财产除使馆财产外可以没收,也可以不予以没收。 BC两项,对于敌国国民的私产,无论是否位于其境内或占领区内, 都不得予以没收。这里特别注意,交战国对于其境内的敌国国民的私 产可予以限制,如禁止转移、冻结或征用,但

6、不得没收;而对占领区 内的敌国国民之私产仅可以对可供军事需要的财产征用,而不能以任 何方式干涉或没收。D项,战争状态对于敌国公民的影响:交战国对其境内的敌国公民可 实行各种限制,如进行敌侨登记,强制集中居住等。但就战争许可范 围内,应尽可能地减免对敌国公民人身、财产和尊严上的限制和强制。 10.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以下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 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 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 诉不

7、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 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答案】:A|B|C【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 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 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 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BC两项,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 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刑事诉 讼法第232条第2款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 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

8、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 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即检察 一体化。D项,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 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 人民法院审判。上级法院不可将自己明确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 理。11 .以下有关会审公廨的说法,错误的选项是()。A.会审公廨是西方列强在中国取得的观审制度B.会审公廨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张和延伸C.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D.观审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答案】:A【解析】:会审公廨是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 设立的特殊

9、审判机关,并不是一种制度。观审制度是西方列强在华取 得领事裁判权后,确立的强行干预中国司法审判的制度。12 .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十 恶”罪。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应作何处置?()A.可适用“八议”免于死刑B,应被判处死刑C.可以赦免D.不适用自首【答案】:B|D【解析】:“十恶”原来称为“重罪十条”,设立于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律中, 是将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伦理道德的行为归纳成十条,放在法典的第 1篇,以示为重点镇压对象。到隋唐时,定型为“十恶”:谋反、谋 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ABC三项,根据唐律的规定,凡犯“十恶”者

10、,不适用“八议” 等规定,而且为常赦所不原,应当判处死刑。如果犯了 “十恶”中任 何一条,一般是不赦免的(包括皇帝下旨赦免),但也不绝对,有的 罪名是遇到国家大赦时改变处死方式,有的那么改判流放。D项,根据唐律的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 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13 .有关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oA.孙某涉嫌盗窃被起诉,委托两名辩护律师M和N为其辩护,在庭 审过程中,孙某拒绝M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的,合 议庭应当准许,但由于仍有一名辩护人,故庭审可以继续进行B.王某、肖某、陈某三人涉嫌抢劫被起诉至法院,三人均分别委托了 一名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

11、肖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 因此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择日再行审理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蔡某拒绝法律援助机构委托的律师继续 为其辩护,并另行委托了一名律帅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自 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D.程某涉嫌诈骗被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先后两次均拒绝其委托 的辩护律师为其继续辩护并获得合议庭的准许,重新开庭后,程某再 次申请拒绝其委托的律师为其辩护,有一定理由的,合议庭仍然应当 准许其申请【答案】:A|C【解析】:A项,刑诉解释第254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 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

12、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 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 庭审可以继续进行。B项,第2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局部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 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 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C项,第4款规定,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 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刑诉解释第256条规 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 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 愿缩短时间的除外。D项,第3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 可以准许,但

13、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 师,由其自行辩护。14 .法律格言云:“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但极度确实定性反而 有损确定性”。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律中允许有内容本身不确定,而是可以援引其他相关内容规定 的规范B.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提高法律确实定性C.通过法律原那么、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性D.凡规定义务的,即属于极度确定的;凡规定权利的,即属于不确定【答案】:A|B|C【解析】:A项,任何法律都旨在设定某种行为规范,因此必然具有一定确实定 性。正是这种确定性,使法律调整机制获得了客观性和稳定性。但完 全确定的法律也会阻碍社会的开展,所以这就

14、要求法律内容本身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当法律内容本身不确定的时候,那么可以援引其他 相关内容的规定来补充法律。B项,法律推理是指法律在从一定的前提推导出法律决定的过程中所 必须遵循的推论规那么。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在 法律运用或实施过程中对表达法律的语言的意义的揭示、说明和选 择。法律的不确定性源于语言的不确定性和社会生活的变化等因素, 而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能够将这种不确定的因素进行推导、解释和说 明,所以能够提高法律确实定性。C项,法律原那么相对于法律规那么,概括条款相对于确定条款,具有较 大的灵活性和伸缩度,通过法律原那么、概括条款,可增强法律的适应 性。D项,法律确实

15、定性跟义务性规那么和权利性规那么没有必然联系。义务性规那么可能是确定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权利性规那么同样如此。15.以下哪种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A.在平安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情况,贻误 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B.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致使国家利 益遭受重大损失的C.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 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D.负有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人非法从事天然气开采、 加工等违法活动而不予查封、取缔,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答案】:D【解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

16、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客 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失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出于过失。玩忽 的实施。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监 督宪法的实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没有解释宪法的职权。C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 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 立假设干派出机关。而非“派出机构”。2.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 相抵

17、触,可以向以下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A.国务院B.国务院法制办C.甲省政府D.全国人大常委会【答案】:A|C【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 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 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 职守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本罪。 A项,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在平安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 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构成 不报、谎报平安事故罪。B项,刑法第168条第

18、1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 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国有公司人员。C项,刑法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 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环境监管失职 罪。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 汽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4项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发现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 从事石

19、油、天然气勘查、开采、加工、经营等违法活动不予查封、取 缔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玩忽职守 罪定罪处分。16.有关宋代的诉讼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在诉讼中,人犯翻供,称为“翻异”B.人犯“翻异”的,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重审,称“别勘”c.人犯“翻异”的,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 勘”D.原被告双方均有举证责任【答案】:A|B|C|D【解析】: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 由另一法官或别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两宋注重证据,原被 告均有举证责任。.以下表述中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有()。A.某人冒领

20、他人录取通知书,并以他人名义上学B.某高校以某学生身体残疾为由取消其录取资格C.某单位的招聘广告上写着要求“男性身高165公分,女性身高155 公分”D.某工人因单位要求加班,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而导致过度 疲劳死亡【答案】:A|B|C|D【解析】:A项,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重要权利,我国宪法第46 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 义务。冒领他人录取通知书,并以他人名义上学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 受教育权。B项,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重要权利,我国宪法第46 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 义务。同时,我国残疾人保

21、障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普通小学、 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 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 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C项,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异对待,要求国 家同等保护的权利。D项,休息权是劳动者有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3条第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是劳动权存 在和开展的基础。休息权是劳动者享受文化生活,自我提高的重要权 利。18 .以下有关

22、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 的?()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级人民政府编制管理机关 提出,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B.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 内对特定的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 编制的,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审批D.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答案】:A【解析】:A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提

23、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B项,该条例第17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 关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内对特定的行政机构的 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C项,该条例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 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 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 关审批。D项,该条例第15条规定,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的不同 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19 .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的隔海邻国,两国均为联合国海

24、洋 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国际法规那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均须经过甲国的许可B.甲国为连接其相距较远的两岛屿,其群岛基线可隔断乙国的专属经 济区C.甲国因已划定了群岛水域,那么不能再划定专属经济区D.甲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答案】:D【解析】:A项,所有国家的船舶均享有通过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所有国家 的船舶和飞机均享有在群岛国指定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专为在 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局部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局部之间继 续不停、迅速和无障碍的过境的目的,以正常方式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行使这种权利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

25、或武力, 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平安国际规章和航空规那么。在符合上述情况的前 提下,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无须经过甲国的事先许可。B项,群岛国可以按照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环礁的最外缘各点的 方式划定直线群岛基线,但这种基线的划定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 偏离群岛的一般轮廓。此外,直线基线不得明显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 也不得将另一国的领海与专属经济区或公海阻断。C项,群岛水域的划定不阻碍群岛国可以按照海洋法公约划定内 水,及在基线之外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D项,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国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方法划 定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是一种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海域。群岛 国是全

26、部领陆由一个或多个群岛与岛屿组成的国家。群岛国可以连接 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构成直线群岛基线。群岛基线 确实定需要满足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条件。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 基线所包围的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及其中的资源。20 .犯罪嫌疑人甲于2012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18年春 节,甲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甲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

27、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答案】:A|C|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 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可见,本案已 过追诉时效。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 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 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 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 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C项,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此题所给的案情属于不应追

28、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21 .关于侦查识别,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识别B.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识别藏匿赃物的房屋C.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识别D.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识别犯罪嫌疑人【答案】:B【解析】:AB两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9条规定,为了查 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 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识别。 据此可知,可以让犯罪嫌疑人识别与犯罪有关的场所,但不得组织犯 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识别。C项,公

29、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0条第2款的规定, 几名识别人对同一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时,应当由识别人个别进行。D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试行)第260条第2款规定,辨 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识别的人数为5到10人,照片5到10 张。刑讯逼供案是检察院侦查的案件,被识别的照片只有4张,不符 合规定。22 .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说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答案】:A【解析】:人权是有三个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是应有权利,

30、第二个层次是法律权 利,第三个层次是实有权利。通过立法,人权转化为法律权利,即人 的应有权利有机会转化为法律权利,法律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是依靠 法的实施来实现,这并非说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在现代法治 社会,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 的标准,反过来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有了法律并不能当然 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也不意味着有了法律人权必然就会得到实现和 保障,因为法律实施的效果决定着人权的实现和保障的程度。23.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开展演变,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 年真题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那么和制度,多为 后世法律

31、所继承和采用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 深远影响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 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9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 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 本原那么【答案】:D【解析】:D项,法国革命开始后,国民会议便于1789年8月26日,通过了人 权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 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那么,是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纲领性文件。 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 民政府书面提出审

32、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 理。此题中,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属于较大的市的范畴,因此某 企业认为其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或本 省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审查意见。3.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 性法规规定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 用。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以下哪种处理办 法是正确的?()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 门规章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 民

33、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答案】:D【解析】: 而独立宣言是美国独立战争后所发表。A项,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法律原那么、制度是宗法制度 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西周婚姻立法的原那么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 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局部。B项,汉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 秋冬行刑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 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皆溯源于此。C项,清政府对旧的诉讼体制和审判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清末司 法体制上出现一些重大变化,如改刑部为法部、改大理寺为大理院、 实行审检合署;实行四级三审制;初步规定了法

34、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 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24.甲、乙、丙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甲、乙都使用铁 棒,丙未使用任何凶器;尸体上除一处致命伤外,再无其他伤害;可 以肯定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但不能确定是甲造成还是乙造成的。关 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致命伤不是丙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他伤害,故丙不成立故意 伤害罪B.对甲与乙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 罪C.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丙成立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D.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那么并不矛盾【答案】:D【解析】:ABC三项,根据共同正犯理

35、论,共同犯罪人虽然只实施局部行为,但 也应当对全部结果承当刑事责任。甲、乙、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 罪,无论致命伤是甲还是乙造成,均未超出3人的共同犯罪故意,甲、 乙、丙均应对丁的死亡结果承当刑事责任。因此,甲、乙、丙均成立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D项,存疑有利于被告原那么,是指在认定事实和证据过程中存在疑问 难以正确适用法律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因无法认定丁的 致命伤具体是由甲还是乙所造成,在量刑时推定两人均未直接实施造 成丁死亡的行为,但该原那么并不影响认定甲、乙、丙均成立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罪。25 .某市政府接到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审批该市新增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工

36、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哪些情况可导 致此次暂停审批?()A.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B.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点污染物监管不力D.当地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 设备【答案】:A|B【解析】:AB两项,环境保护法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 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指标。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 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

3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CD两项,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相关规定。26 .以下关于两大法系的说法中,错误的选项是()oA.普通法法系又称英美法系,英国法系,海洋法系或判例法系B.民法法系内部有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大分支,前者凸显个人本 位,后者强调社会利益C.大陆法系的基本法律分类是公法与私法,海洋法系的基本法律分类 是普通法与衡平法D.罗马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为制定法,英法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是普 通法与衡平法【答案】:D【解析】:D项,在法律渊源上,大陆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只有一种表现方式, 即以成文法典为代表的制定法。但英

38、美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那么较为复 杂,不仅包括由普通法和衡平法组成的判例法,还包括由议会制定的 成文法(制定法)。27 .以下哪一行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A.甲与傅某相互斗殴,警察处理完毕后让各自回家。傅某当即离开, 甲认为警察的处理不公平,朝警察小腿踢一脚后逃走B.乙夜间入户盗窃时,发现户主戴某是警察,窃得财物后正要离开时被戴某发现。为摆脱抓捕,乙对戴某使用暴力致其轻微伤C.丙为使其弟逃跑,将前来实施行政拘留的警察打倒在地,其弟顺利逃走D. 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警察检查【答案】:C【解析】:刑法第277条第5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 察的,构成

39、妨害公务罪。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警 察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本钱罪。A项,甲踢警察的行为系出于报复而非阻碍警察执行公务,不构成妨 害公务罪。B项,戴某的行为并非执行公务行为,乙为抗拒抓捕伤害戴某的行为 构成转化型抢劫罪。C项,丙为帮助其弟逃走,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实施暴力,构成典 型的妨害公务罪。D项,刑法第318条第1款第5项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 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以暴力、威胁方法 抗拒检查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 财产。丁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 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0、的结果加重犯,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28.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B.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C.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 害人的意见D.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违反治安管理规 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 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答案】:A|B|C|D【解析】:AC两项,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 分那么第4章、第5章、第6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 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

41、作出附条 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 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BD两项,第283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 考验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 定,提起公诉: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 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 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 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 算。29.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 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忧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

42、乙 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以下哪 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 架罪论处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 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 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答案】:C【解析】:刑法第17条第1、2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 危

43、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AB两项,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故意犯罪。甲和乙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相互配合,共同实施了绑架并 杀害丙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239条第1、2 款的规定,乙已满16周岁,其绑架并杀害丙的行为应以绑架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条,甲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其绑架并杀害 丙的行为不能以绑架罪论处,而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CD两项,乙虽未直接实施杀害丙的行为,但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 局部行为全部责任,乙应当对共犯甲的共同犯罪行为负责,应当对其 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甲和乙在故意杀人罪的范围内成立共 同犯罪。30.甲深夜进入小超市,持

44、枪胁迫正在椅子上睡觉的店员乙交出现金, 乙说“钱在收款机里,只有购买商品才能翻开收款机”。甲掏出100 元钱给乙说“给你,随便买什么”。乙翻开收款机,交出所有现金, 甲一把抓跑。事实上,乙给甲的现金只有88元,甲“亏了”12元。 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进入的虽是小超市,但乙已在椅子上睡觉,甲属于入户抢劫B.只要持枪抢劫,即使分文未取,也构成抢劫既遂C.对于持枪抢劫,不需要区分既遂与未遂,直接依照分那么条文规定的 法定刑量刑即可D.甲虽“亏了” 12元,未能获利,但不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 逞,构成抢劫罪既遂【答案】:D【解析】:D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分那么的犯

45、罪构成要件。此题中, 甲的行为已经完整实现了刑法第263条抢劫罪规定的抢劫行为, 尽管未能获利,仍能构成抢劫罪既遂。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 释第1条规定,认定入户抢劫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户的范围需要 具备功能特征和场所特征;入户的目的具有非法性;暴力和暴力 胁迫必须发生在户内。本案中,很难看出小超市对店员乙而言具有家 庭生活的内容,条件缺乏,甲不构成入户抢劫。BC两项,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构成情形之一,而既遂和未遂是犯罪形态上的区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意见,抢劫罪以抢劫到财物或致人轻伤以上 为犯罪既遂,因此,对

46、于加重犯同样存在既遂和未遂的界限。针对犯 罪未遂的情形,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加重情节的法定刑规定,结合 总那么对未遂犯的规定量刑。故认为一律构成犯罪既遂和不区分既遂未 遂的观点不正确。31.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答案】:B【解析】:AB两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 法规草

47、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因此,行政法 规可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也可由国务院审批通过。而审议行 政法规草案时作出说明的机关既可以是国务院法制机构,也可以是起立法法(2015年修正)第9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 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以下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同一机关制定 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 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 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 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

48、规章 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 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4.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众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 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 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诿。上述公 司的以下哪些主张是错误的?()A.丙公司认为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应找丁公司解决B.乙公司称自己与产品质量问题无关,不应承当责任C. 丁公司认为产品已交丙公司包销,自己不再负责D.甲公司称展销会结束后,丙公司已撤离,自己无法负责【答案】:A|C|D 草部门。C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法制机 构应当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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