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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宾区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总体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 人民政府部署要求,2021年是全区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集中攻坚年。为推动各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确保整治工 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平安生 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 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 “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经验做法等措施,紧紧 围绕强化平安责任抓攻坚、排查重大风险隐患抓攻坚、防范 遏制重特大事故抓攻坚
2、、系统治理抓攻坚、强化落实抓攻坚, 重点攻坚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 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平安隐患排查 和平安预防控制体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十四五” 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平安稳定的环境。二、重点攻坚任务(一)系统防范露天采石场事故集中攻坚(区自然资源 局、区应急局牵头)L突出问题隐患:一是不分台阶形成“一面墙式”采石场, 导致开采过程中形成高陡边坡,易发生滑坡、坍塌和浮石滑 运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监管,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资质资格、 部门协同、警示教育、约谈等措施,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 目工程质量平安工作督导。加强隧道施工作业平安监管,严 格隧道工程
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强化隧道施工现场平安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区开展和改革局、区应急局、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六)系统防范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平安隐患整治集中 攻坚(兴宾生态环境局牵头)1 .突出问题隐患:局部涉危险废物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 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危险废物管理粗放,相关法规制度执 行不严,存在危险废物漏项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纳入 环评审批内容、建设不规范,危险废物超期贮存、全程台账 不健全,危险废物应急演练与培训走过场,未按要求落实污 染源监测制度等问题。2 .工作目标:建立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环境问题清单, 用一年时间采取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全面完
4、成问题 清单所列问题的整改,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健全危 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完善危险废物相关领域监管衔接 机制,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高发态势。3 .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环境问题清 单,作为2021年危险废物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基础。二是 开展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问题督导,区生态环境局对列入危 险废物专项整治环境问题清单的企业开展现场督导,对已 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核实验收,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查 找原因,帮助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同时加强监管,防止问题 反弹。三是全面完成问题清单整改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 上报区安委会、市安委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兴宾生态 环境局、
5、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七)系统防范起重机械设备事故集中攻坚(区住房城 乡建设局牵头).突出问题隐患:一是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不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未对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单 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核实。二是起重机 械设备定期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维 修保养流于形式。三是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违法违规使 用应当淘汰的旧设备和不含标准节的主机。四是未按规定对 安装后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申报和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1 .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使 用等行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定期检测,有效防范和
6、遏制起 重机械生产平安事故。2 .主要任务:一是加强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管理。起 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时,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相关 设备进行现场核查。在日常监管中,还应对已备案的起重机 械设备进行抽查,发现外省淘汰的旧设备和不含标准节的主 机,应责令停止使用,并取消原有备案。(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化监 管措施。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单位应建立和运用企业内 部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平安检查、维修保养(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持外省(市、 自治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上岗人员实行入库管 理,对无法核验真实性的持证人员应
7、拒绝其进入我区建筑市 场作业。租赁、安装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设起重机械备平安管 理机制;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核起重机械设备各专业施工方案, 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严格执行 旁站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负责实施起重机械设备安 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并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 督,相关平安检查和维修保养应有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 位现场管理人员确实认。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 设备的平安管理和监督巡查,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检 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督 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 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
8、负责)四是加 强对起重机械检验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的行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八)系统防范水上渡运平安事故集中攻坚(来宾海事 局来宾海巡执法大队牵头)L突出问题隐患:兴宾辖区范围内局部渡口渡运基础设 施薄弱,码头硬化不达标,缺乏减速带、护栏、固定桩、地 磅(仅车渡)等防护设施,渡口标识不全,监控系统不完善。 局部渡船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经费缺乏,平安技术状况差。 渡工特别是乡村义渡、半义渡的渡工工资低、待遇差,福利 得不到有效保障,老龄化严重。局部地区渡口管理部门不明 确,管理经费和人员配备不到位,渡运秩序紊乱,渡运平安
9、 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各方平安责任落实均有待进一步 推动。2 .工作目标:强化各方平安责任落实,有效整治水上渡 运平安问题隐患,防范重特大水上事故发生。3 .主要任务:全区渡口渡运平安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综 合整治。推动将乡村渡口渡运平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把部 分具备条件的乡村渡口建设纳入农村路网建设范围统一规 划、建设和维护。统筹解决渡口建设和后续管理维护资金问 题,将渡口渡工列为政府公益性岗位,适当提高薪酬和福利 待遇。落实各方渡运平安责任,维护渡运平安秩序。加大渡 口基础建设力度,加快渡船更新改造和维护保养。(来宾海 事局来宾海巡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 文化广电和旅游
10、局、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 涉水渡口渡运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九)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平安集中攻坚(区消防救援 大队牵头)L突出问题隐患:大型商业综合体普遍存在占用消防车 通道,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人员数量缺乏,值班人员脱岗、 漏岗,综合体内商铺负责人消防平安主体责任落实不至U位、 员工消防平安意识不强等问题。2 .工作目标:强化系统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 化落实“八项措施”,围绕“管得好、查得准、灭得快”关键环 节,加强制度化、自主化、协同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 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本质平安水平。3 .主要任务:要认真学习全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平安 管理示范创立工作现场会主要
11、精神和经验做法,紧密结合商 务系统“绿色商场”等创立活动,催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管理 单位开展消防平安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活动,并将消防平安风 险和承诺情况张贴在各主要商铺门口向社会公示(区经贸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催促落实)。相 关行业部门要依据大型商业综合体风险指南检查指引 指导综合体建强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两个团队”,催促企业 将消防平安管理在日常运转工作中规范落实,并根据消防 救援局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平安管理试点示范创 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标杆单位创 建活动,在示范企业内探索推行消防平安包保责任制、专家 检查、专业团队管理、示范培训、信用评价
12、、科技赋能和群 防群治等工作模式。(区经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 局、区供电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各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要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抽查,确保各 项创立任务如期完成(区经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 局、区供电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区消防平安委 员会在9月23日前评选出不少于1家大型综合体标杆单位,经 组织综合评定后,报市消防平安委员会向社会公布,确保年 内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完成消防平安标准化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示范创立总体达标率要到达60%以上。(十)燃气平安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牵头)L突出问题隐患:一是硬件设施建设
13、不强。瓶装气供应 站点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低,应急抢险装备配备缺乏,设 施设备更新换代慢,生产工艺和平安技术装备不够先进。瓶 装气供应站平安投入欠缺、建设标准低是普遍现象,隐患多, 整改提升难度大。二是乡镇辖区燃气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目 前,乡镇辖区主要使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但由于供气企业 出于本钱考虑,持证合法合规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在 乡镇辖区设立相对较少。同时,乡镇辖区地域广阔且从事瓶 装气违法本钱低而获利空间大,很大程度上为“黑气的开展 提供了空间,也埋下了平安隐患。此外,由于执法力量难以 向乡镇地区延伸,且有时各乡镇的监管力度不一,执法不同 步、不联动,也造成乡镇地区打击惩戒非法从
14、事燃气经营行 为成效不明显。三是使用环节平安隐患较突出。以大型商业 综合体、农贸市场、餐饮业用户特别是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 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用户存在、不平安使用瓶装液化气 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未完全符合要求。2 .工作目标:深刻吸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 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来宾市、区相关工作部署, 全面分析我区城镇燃气平安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举一反 三,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提高 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消除各类燃气平安风险隐患,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提升城镇燃气平安水平,坚决 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
15、会大局稳定。3 .主要任务:(一)检查燃气经营许可。重点就硬件设 施、从业人员专业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瓶装气供应站点 发现有平安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 撤消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气 供应站点,依法关停取缔。(二)检查燃气工程工程合法性。 会同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参与对燃气工程工程的合法性进行 检查,催促参建各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 施工、验收备案。对不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专项规 划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工程,尚未实施的,不得批准;已经 实施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催促整改到位;对未取得相关审 批手续即擅自建设的城镇燃气工程工程,一律严肃查
16、处。(三) 城镇燃气重点场所设施。加强以城镇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 站为重点场所的燃气设施和雷电防护装置等平安隐患排查 整治,特别是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储罐、各种仪表的定期 检查情况。(四)检查城镇燃气器具平安。会同市场监管部 门严查报废、超期未检、旧品翻新、信息化标示损坏等液化 石油气瓶的非法流通行为。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无 证经营、无证销售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燃气器具等违法行 为。严查对气瓶信息化落实不到位的液化石油气企业、瓶装 供应站点。(五)检查城镇燃气使用平安隐患。会同市场监 管、经贸等部门,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餐饮业用 户特别是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
17、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使用平安隐患。重点排查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 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行为, 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六) 检查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发动群众举报并持续严厉 打击占压燃气管道、野蛮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燃 气、黑气点、为过期钢瓶充气、不符合危化品运输许可的车 辆运载燃气钢瓶等违法非法行为。(七)检查城镇居民用气 平安。开展居民户内燃气具平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燃气主管部门要充分整合社区基层组织和燃气 企业力量,加大力量,强化入户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结合 综治
18、、消防、卫生检查等工作,开展包括预防非职业性一氧 化碳中毒在内的燃气具平安隐患排查,重点是老旧小区、城 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特别是瓶装燃气用户、孤寡老弱 人群。对安装位置不规范、不安装排烟管道、使用不合格燃 气热水器、灶具等平安隐患的,要进行登记造册,会同市场 监管、经贸、民政等部门和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促进落实 平安隐患整改。(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十一)船舶停靠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的码头作业问题 集中攻坚(来宾海事局来宾海巡执法大队牵头)L突出问题隐患:局部码头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开展作
19、业;船舶停靠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作业,未如实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 .工作目标:对未如实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停靠码头信 息的船舶,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船舶停靠未取得港 口经营许可的码头作业行为。3 .主要任务:一是由区交通运输局向船方公布取得港口 经营许可证的码头清单,并推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 头业主尽快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 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管理(各涉水港口码头乡(镇) 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二是开展专项核查,对船 舶进出港报告与实际作业情况进行核查,禁止船舶靠泊未取 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作业(来宾海事局来宾海巡执法大 队负责)。(十二
20、)落实压力管道法定检验集中攻坚(区市场监管 局牵头)1 .突出问题隐患:局部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燃气) 管道未在安装时开展监督检验,对已埋地压力管道平安情况 不明。2 .攻坚目标: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燃气)管道按 规定开展检验。3 .攻坚措施:催促各管道企业摸清底数,建立管道台账, 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对所属的全部压力管道依规开 展定期检验;对因历史问题已安装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压 力管道,开展补充检验,确保压力管道本质平安。(十三)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区应急局牵头)1 .突出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管控风险能 力、隐患排查治理内
21、生动力缺乏。2 .攻坚目标:深刻吸取近期工贸行业事故教训,扎实开 展有限空间、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 工贸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催促已达标企业开展平安生 产标准化运行质量与效果自评估工作;推进平安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工贸行 业企业分级分类平安监管工作,全力确保我区平安生产形 势持续稳定。3 .攻坚措施: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有关部门督查相 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 结合,把自查自纠、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贯穿分 级分类平安监管工作全过程。加强重大隐患的管控和风险 问题的催促整改落实,严格精准查处违法行为
22、,加强组织协 调和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 施,层层发动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区林 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贸局、区工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十四)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平安综合治理集中攻坚。 (区应急局牵头)1 .突出问题隐患:企业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满足标准规 范要求。2,攻坚目标: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 落事故。二是采石场开采工艺和设备方面隐患问题突出,不 按设计和国家规范进行开采,开采台阶技术参数、矿山道路 不符合平安要求,易发生坍塌、车辆侧翻、高处坠落事故。2 .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未严格
23、按照开采设计 分台阶开采等造成的平安隐患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 攻坚行动,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平安隐患排查 治理,防范采石场边坡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各类事 故发生。3 .主要任务:一是“一面墙”采石场整治。对未按照平安 设施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要求自上而 下分台阶开采的矿山,催促企业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列入 整治范围矿山的平安监督检查,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责令停产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对企业下达责令限期 整改执法文书,催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治理资金、期 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对于被列为整合整 治范围的、无法按原设计进行整改的采石
24、场,要责令企业重 新履行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手续,企业依法取得新的 平安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发现采石企业不按经过 批准的整治设计方案进行整治,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 法责令改正、立案查处(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配合)。(二)系统防范农村山区公路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攻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L突出问题隐患:一是农村山区公路临水临崖无路侧护 营、废弃处置企业,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监管,全 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平安生产短板漏洞和风险隐 患,依法淘汰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4 .攻坚措施:全面开展平安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对危 险
25、化学品企业组织实施精准化平安风险排查评估,区分“红、 橙、黄、蓝”四级平安风险。强化平安风险管控,排查治理 注册为“新材料”、“新科技”,实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企业。对涉及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并构成重大危险源和有 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那么,实 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 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市 场监管局、区经贸局、兴宾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要性、 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
26、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 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 治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除积极推动市级层 面14大重点攻坚任务完成外,结合我区实际,明确2项重点 攻坚任务;县级各负有平安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 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12项重点攻坚任务。(二)强化监管考核。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要充分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将专 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纳入今年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考 核巡查内容,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综合运 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现场督查等形式,对重点问题、 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催促彻底解决,
27、持续推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深入开展。(三)强化监管执法。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要进一步加大平安生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失信 联合惩戒、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典型事故曝光等制度措施, 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有力保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 中攻坚有力有序开展。栏、平交路口及急弯陡坡标志标线缺失损坏和视距不良、路 面狭窄路肩未硬化等隐患突出。二是农村山区公路无牌无证、 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多发。三是农村交通参与者交通平安意识不高,守法自觉性 和自我防护意识薄弱。2 .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平安隐患排查治 理、道路交通平安管控和交通平安宣
28、传警示,推动全区道路 交通平安管理责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平安风险隐患防控更 加有力,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 即农村山区公路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 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农村山区 公路交通平安形势持续稳定。3 .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开展农村山区道路专项整治。加 大农村山区道路微型面包车、中短途货车、低速货车、三轮 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超员、违法载人、 无牌无证、酒驾醉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宣 传教育,以“美丽乡村行”、创立“零酒驾”乡镇(乡村)、国 省道交通平安文明示范路创立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农村 宣传阵
29、地。推行“农村交通平安微信群,依托农村“两站两员”, 强化交通平安宣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各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二是2021年开展警保合作示范劝导站试点 建设工作,强化交警业务与保险业务融化,加大交通平安劝 导、教育力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来宾银保监分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是持续深化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整治,完善超限检测站规划布局, 加快在治超站前方设置货车检测通道和交通标志、安装电子 抓拍系统(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四是深化山区公路平安生命防护工 程建设,强化公路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治理农村山区公 路
30、临水临崖无路侧护栏、平交路口及急弯陡坡标志标线缺失 损坏和视距不良、路面狭窄路肩未硬化等突出平安隐患。充 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对局部重点道路平安隐患突出路段 实行挂牌督办治理。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 建设,提升公路平安防护水平(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 警支队二三大队、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 民政府负责)。五是加强拖拉机管理。加大变型拖拉机报废 力度,严格查处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25年变型拖 拉机全部清零。推动将村级农机协管员、乡镇农机管理人员 纳入“两站两员”建设,强化对拖拉机的监督和劝导(区农业 农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 (镇
31、)人民政府负责)。六是强化事故调查追责。发生道路 交通生产平安亡人事故,要按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推动地方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 查,深入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暴露问题,依法追究相关单 位和责任人责任(区应急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 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三)系统防范涉“两客一危一重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 攻坚(区交联办牵头、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市交运局牵头)L突出问题隐患:全区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呈多发、频发 势头。二级公路路段事故占比最高,受车流量和交通事故影 响,节假日应对客流瞬增保障能力缺乏。2 .工作目标:推动全区道
32、路交通平安管理责任体制机制 更加健全,平安风险隐患防控更加有力,交通平安管理队伍 更加充实、能力更加全面,交通平安现代化管控能力持续增 强,交通平安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平安 意识显著提高,道路交通平安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努力实 现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减少,坚决 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更加平安有序 畅通。3 .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平安监管技术支撑。推进平安技 术装备应用,在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 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智能视频 监控装置安装,开展5G相关技术在运输车辆试点应用,强化 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区
33、交通运输局配合市交运局、市公安 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 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二是 把好人员和车辆平安关。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道路 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考核工作。继 续推进建设广西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继续推进建 设广西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免费网络远程教育平台,为 全区道路运输驾驶员提供免费继续教育服务。抓好营运车辆 平安技术管理,强化车辆维修保养(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区应急局、区经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是催促运输企业依法推进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引导“
34、两客一危一重货”企业申请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评价,并取得平安生产标准化评价等 级证明(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区应急 局、区经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是严格长途客运平安管理。推动道路客运结构调整,逐步 减少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对营运 线路长度在135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在经营期限届满 后不再延续经营。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加强对长途 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 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平安规范运 行(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三大队、区应急局、 区经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
35、镇)人民政府负责)。(四)自建房“小火亡人”问题治理集中攻坚(区消防救 援大队牵头)L突出问题隐患:全区自建房火灾防控基础薄弱,特别 是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三合一场所存量较大,防火分隔 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火灾隐患突出,群众火场 逃生自救技能缺乏等问题。2 .工作目标:研究制定我区自建房火灾隐患整治“治标 与治本”相结合的措施,排查摸清自建房底数,建立问题隐患、 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期限,推动相关部门履行监 管责任,提高自建房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火 灾事故的发生。3 .主要任务:一是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结合市域现代 化治理、平安广西建设等工作,组织乡(镇)
36、、街道,公安 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综治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自建房排 查,掌握自建房底数、居住人数、使用性质、电动自行车充 电停放、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及消防平安管理等情况。对排 查出的经营性自建房,在7月底前逐一建立问题隐患、整改 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期限,推动自建房主或经营使用 者按照整改进度、期限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期间,要落实违 规住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用火用电、巡查检查等管控 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应急、住建等部门要在8月底 前,全面排查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液化石油气等易 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从 严查处;对于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
37、所与居 住自建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保持平安距离的,要采取清 理、搬离措施。文旅、治安等部门要加强对自建房改建民宿 场所的监管,催促经营者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邮政部门 要加强对自建房改建的快递仓储场所的检查力度,催促落实 火灾防控措施(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兴宾分局、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 大队及邮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结合老旧 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在自建房集中区域,按要 求增设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 电场所,组织沿街商铺、出租房等经营性场所配置灭火
38、器等 消防器材,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并明确各 项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按计划、按时间推进。 消防救援、自建房监管等部门要研究自建房违规用火用电、 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预警、火灾自动报警、 初期火灾扑救等技术,推动在本辖区范围内内选择2至3个 试点,将技术转化为现实应用进行先行先试(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 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是消防宣传教育方 面,各乡(镇)、街道要广泛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排查整治 工作上门开展防火提示性、警示性宣传教育,在各类媒体上 对消防违法行为、案例进行曝光,播放消防平安提示,形成
39、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压力。乡镇街道、 村(居)民委员会要组织沿街商铺、出租房等经营性场所从 业人员及居民进行消防平安培训,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 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五)系统防范隧道工程施工事故集中攻坚(区安委会 办公室牵头)1 .突出问题隐患:隧道工程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制定针对性措施;开挖循环进尺、相邻隧道作业面纵向间距 不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掌子面未及时支护、且 与二次衬砌平安距离不满足相关要求,支护参数未根据地质 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未进行开挖面地质描述和地质超前预报; 未按监
40、测方案对拱顶下沉、隧道收敛、爆破振动影响等工程 进行监测;监测数据到达预警或报警值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 有效处理等突出问题隐患的存在导致隧道工程施工事故成 为建设领域突出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之一。2 .工作目标:提高行业企业和管理部门对隧道工程和设 施平安风险防控重视程度,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 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平安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排查整治隧道工 程施工平安隐患,持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 落实,强化现场平安生产风险防控,不断推进施工质量平安 文明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平安生产管理水平。提高隧道工 程事故的预防能力,坚持事故隐患零容忍,严肃查处质量安 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隧道
41、工程施工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可控。3 .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常态 化开展,有效防范化解隧道工程重大风险,进一步提高从业 人员平安生产意识,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事故多 发势头(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 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二 是长大隧道和特大桥梁建设等领域实现实时监测、智能感知 和风险预警(区交通运输局、来宾海事局来宾海巡执法大队 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是深化公 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平安整治。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建设,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深入开 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平安红线”专项行动。加强公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