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申报指南202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申报指南2022.docx(3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要求,加 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 明、管理规范、带动效应突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促 进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 “示范基地”)是指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 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管理, 集聚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空间场所和支撑服务的 载体。示范基地应具有产业领域聚焦、商业模式清晰、基础设施 完善、配套服务专业、服务业绩良好、示范带动
2、作用强等特点。第三条本市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硬科技孵化器、 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产业聚集区、中 关村示范园区内面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聚集区,行业龙头企业 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创业创新空间等载体均可申报。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和绩 效评价工作。第五条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和绩效评价工作遵循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指标名称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6.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提供上一年度服务人员名单及相应的社保记录、人员学历及资质证明。7.入驻企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0%。
3、提供上一年度满意度调查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数量不少于入驻企业数的 40%,最多60家。8.为小微企业提供一定的公益性免费服务。提供上一年度为企业提供的公益性免费服务在总服务量中的占比相关文件或说 明。9.配有“企业服务工作站”。企业服务工作站相关标准要求见附件1-1,可承诺当年年底前建设完成。提供 工作站照片、服务流程及制度、服务活动等相关材料。10.示范基地必须至少包含三项服务功能。指具备的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功能 种类(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咨询、 专业咨询、产业链服务)。具备某类服务功能的界定标准以下列材料为准:上 年度4
4、次以上相关活动证明材料(通知、签到表、课件、影像资料、新闻稿 等);或为企业提供该类服务的相关合同、协议、服务产品等证明材料。每次线下活动证明材料需包含签到表、通知和其他证明材料中的一项,线上活 动证明材料需包含通知和会议软件实况的截图等。备注:门槛条件须全部符合,一项不符合即不合格。二、评分条件一级 指标 及分值二级指 标及分值三级指标分 值得分要求计算得分说明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基本要 求满分要求1.基地空间规模(平 米)7500020000计算公式见“备注1 (4) ”。指基地建筑面积。需是同一地址的单一空间、楼 宇或园区,不同地址的空间不能合并申报。材料 要求同门槛条件1。服务空 间与设
5、 施(162.公共服务区域、配套 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面积 (平米)4500三2000计算公式见“备注1 (4) ”。指为入驻企业提供的共享开放的会议室等公共空 间的面积。材料要求同门槛条件1。运营分)3.具备技术平台、实验 室、服务平台等专业服 务设施和服务条件基地内建有检验检测、实验试验、质量控制、设管理 和服 务能5备共享等各类技术平台和服务设施,得3分;基 地内具备银行、政务服务相关设施或机构、配套 公寓等服务条件的,得2分,最高得5分。提供影像资料、相关文件或说明等证明材料。力4.上年度带动服务资源 数量指通过合作等形式共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3055叁10计算公式见“备注1”。专业
6、服务机构数量,提供上一年度内有效的合作分)服务能 力(14 分)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应的协议、合同复印件。5.自主设立或联合设立 园区投资基金4符合即得分。提供相关文件或说明等证明材料。6.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 的种类53三5具备3项服务功能种类得3 分,每多1项加1分(其中, 具备产业链服务得2分),最 高得5分。材料要求同门槛条件10。服务 成效 (70 分)滚动孵 化水平 (18 分)7.上年末入驻小型微型 企业数1060叁150计算公式见“备注1 (4) ”。为高精尖领域小微企业提供生 产制造服务的基地放宽条件,最 低要求为40家,满分标准为工 80家。材料要求同门槛条件3。8.上年度新增入
7、驻企业 占入驻企业总数的比例82%工5%计算公式见“备注1”。提供上一年度新增入驻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入驻合 同。企业培 育效果 (32 分)9.入驻企业上年平均营 业收入(万元)650三1000计算公式见“备注1”。提供截至上年末在驻企业名单。申请单位承诺数 据真实有效。10.上年度入驻企业获得 投融资金额(万元)10500A1000计算公式见“备注1”。提供上一年度获得投融资入驻企业名单及相应的 投融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融资额度不包括上 市融资金额。该指标与入驻企业上市不重复计 算。11.上年度入驻企业获得 各类知识产权件数6入驻企业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得1分,获得实用新 型、软件著作权证书或集
8、成电路布图等每个得0.2 分,最高得6分。提供入驻企业上一年度取得各类知识产权的汇总 清单与证书复印件。12.上年度创新型企业培 育数量10每认定一家国高新企业加2分,市级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加3分,市级小巨人企业4分,国家级小 巨人企业5分,隐形冠军企业6分。最高得10 分。提供上一年度获得国高新、专精特新、小巨人、 隐形冠军称号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入驻合同和企 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产业集 聚度(8 分)13.入驻企业产业集聚度8工60%(80%)工90%计算公式见“备注1 (4) ”。 产业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 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智 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 等“高精尖”领域制造业的,
9、 基本要求为80%o材料要求同门槛条件4。服务收 益(6 分)14.上年度营业收入(万 元)6300呈7000计算公式见“备注1”。提供运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报表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社会认 可度(6 分)15.具有较好的品牌性, 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有 关部门授予的资质、荣 誉、特色称号等62三4计算公式见“备注1”。提供近两年度政府机构授予的资质、特色称号等 文件或截图,或拥有自主品牌相关证明材料。激励 条件(20 分)一 5项指 标可 累计得 分, 最高 得20分产业融 通发展 (5 分)1.在设计研发、生产制 造、物资采购、资源共 享、成果转化等某个或 多个方面促成大
10、型企 业、知名机构与入驻企 业达成订单交易情况5上年度为入驻企业促成交易的,每增加1家得1 分,最高得5分。提供上一年度大型企业或知名机构分别与基地运 营方、入驻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需有合同金 额)。数字化 转型(5 分)2.实现物业服务智慧化、 项目管理数字化、企业服 务智能化,或支撑入驻企 业数字化转型5基地建有智慧园区平台或园区大数据平台,能够 给入园企业提供制造、物流、管理等方面的数字 化应用得3分;具有园区数字化管理的专门机 构,拥有(模块)数字基础设施,园区实施数字 化物业管理,得2分。提供相关说明或投资、系统截图等相关证明材 料。企业纾 困(10 分)3.为资金周转出现临时 困难
11、的入驻企业提供物 业租金缓交、减免、租金 转股权等服务10上年度每为1家入驻企业提供物业租金缓交、减 免或转股权服务的,得1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上一年度服务租赁合同、租金减免证明材 料、租金转股权工商证明材料等。企业上 市挂牌 (10 分)4.入驻企业在上交所、 深交所、北交所上市或 新三版挂牌情况101 .上市激励:上年度入驻企业中,每增加1家企 业完成股改并提交辅导备案,由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通过辅导验收并取得相应证 明文件的,得2分;每增加1家企业提交首发申 请且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相应证明 文件的,得2分;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并 取得相应证明文件的,得2分
12、。同1家企业可按 不同阶段累计加分。2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激励:上年度入驻企业中, 每增加1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得2分。 最高得10分。提供上一年度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和 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入驻合同和企业 资质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升 规纳统 (10 分)5.入驻企业小升规情况10上年度基地入驻企业中每新增1家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或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得2分。提供上一年度内新增上规或限上入驻企业名单以 及企业相关纳统证明文件。备注1:(1)指标数值为0时,指标得分为0;指标数值大于或等于满分要求时,指标得分为满分;(2)指标数值处于0和基本要求之间时,指标得分按线性插值的方法计算
13、,具体计算公式为:指标得分=指标数值/基本要求X分值的60%;(3)指标数值等于基本要求时,指标得分为分值的60%;(4)指标数值处于基本要求和满分要求之间时,指标得分按线性插值的方法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指标得分二(指标数值-基本要求)/(满分要 求-基本要求)X分值的40%+分值的60%。备注2:激励条件最高不超过20分,评价指标总分最高为120分,得分数值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附件1-1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企业服务工作站实施要求一、企业服务工作站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80平米以上的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 办公和服务设备,做好基础设施保障。(二)拥有工作经
14、费保障和明确的岗位设置,企业服务 站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站长应为运营单位副总经理 (含)以上职务担任,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3人,具有较强 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三)制定完备的工作指南,做到企业入驻流程上墙、 工作制度上墙、政策支持上墙,并按照统一风格、式样设计 制作。(四)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以理论学习与实践培训相结 合的方式,组织服务人员学习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服务礼仪、 沟通技巧等,并通过实地走访优化服务流程,切实确保工作 站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相应服务。(五)引进和聚集5家(含)以上创业、科技、经济、 市场、金融、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财税、法律等领域专业 合作服务机构。(六
15、)具备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为企业提供的免费服 务在总服务量的占比应不低于50%o15(七)组织开展公益类活动,包括不限于企业服务日、 行业沙龙、专家一对一、企业文化等系列活动。年组织活动 不少于10次。二、企业服务工作站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工作站日常管理制度,指定专 人作为联系人,积极配合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企业服 务调查、调研和开展相关活动等,并做好惠企政策宣传触达 工作。(二)制定详实的服务指南和年度工作计划,为入驻企 业提供创业辅导、投融资、知识产权、市场开拓、人力资源、 法律等服务,实现服务资源统筹调配。(三)关注企业需求,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实地 走访等方式,收集
16、、汇总入驻企业诉求,及时通过企业服务 系统反馈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实现企业需求、诉求统 筹受理。(四)实行信息化管理,制定完备的服务工作台账,并 定期在企业服务系统中撰写工作记录,详细说明工作内容和 完成情况。(五)每年11月30日前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 企业服务工作总结。16附件2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系统填报内容及要求*以下内容仅在申报系统内填报提交 【一 基本情况】.单位名称:1 .注册所在区:2 .注册时间:3 .法定代表人:4 .单位性质: 口国有企业口国有控股企业口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口事业单位 口社会团体口其他.是否上市:口是 口否5 .单位从业人数
17、:6 .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人员的数量:7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数量:8 .具备专业资质、资格的服务人员数量:9 .经营地址:10 .网址:11 .主要投资方(前三名)投资比例(对:投资比例(%) : 投资比例(对:投资比例(对:投资比例(%) : 投资比例(对:投资方1: 单位性质:投资方2: 单位性质:投资方3: 单位性质:12 .基地空间情况(平米)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自有: 租用:已租赁给小微企业的面积: 公共服务场所面积:【二、经营服务情况】.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的类别:创业辅导创新支持口信息服务口投融资服务口人员培训 口管理咨询 口专业咨询 口产业链服务1
18、.是否自主设立或联哈设立园区投资基金:口是(基金规模)口否.技术平台、实验室、服务平台等专业服务设施和服务条件一一(1)基地内建有检验检测、实验试验、质量控制、设备共享等各类技术平台和服务设 施:17 口是 口否(2)基地内具备银行、政务服务相关设施或机构、配套公寓等服务条件:口是 口否.公益性免费服务在总服务量中的占比(%): 2 .上年度带动服务资源(合作服务机构)数量:3 .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资质、荣誉、特色称号数量及名称:4 .上两年度运营数据:(1) 2021年度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万元):(2) 2020年度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万元):8 .企业服务工
19、作站建设情况口已建设工作站面积(平米): 服务人员数:年组织活动次数: 免费服务在总服务量的占比(%): 口未建设,承诺本年年底前建设完成.服务对象平均满意度(%): 【三、入驻企业情况】.截至上年末入驻企业家数:,其中小微企业家数:1 .基地主导产业:2 .主营业务属于主导产业的企业数:3 .入驻企业产业集聚度(%): 4 .上年度新增入驻企业数量:5 .上年度毕业/迁出企业数量:6 .上年度入驻企业平均营业收入(万元):7 .上年度入驻企业获得各类知识产权件数:,其中发明专利证书 件,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证书或集成电路布图等 件8 .上年度入驻企业获得投融资金额(万元):9 .上年度创新型
20、企业培育数量:,其中,国高新:;市级专精特新:; 市级小巨人:;国家小巨人:;隐形冠军:O.基地内企业总计从业人数:【四、激励条件情况】.上年度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某个或多个方面 促成大型企业、知名机构与入驻企业达成订单交易数量:1 .实现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企业服务智能化,或支撑入驻企业数字化 转型一一18(1)基地建有智慧园区平台或园区大数据平台,能够给入园企业提供制造、物流、管 理等方面的数字化应用:口是口否(2)具有园区数字化管理的专门机构,拥有(模块)数字基础设施,园区实施数字化 物业管理:口是口否.上年度为资金周转出现临时困难的入驻企业提
21、供物业租金缓交、减免、租金转股权 等服务的家数:2 .上年度入驻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或新三版挂牌情况一一(1)完成股改并提交辅导备案,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通过辅导验 收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的企业数量:(2)提交首发申请且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相应证明文件的企业数量:(3)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的企业数量:(4)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数量:3 .上年度入驻企业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五 基地简介】单位简介(200字以内):基地服务特色和亮点(300字以内):【六 申请报告】上传附件。说明:按照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2-1
2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页面需提供盖章扫描件) 填写提交。【七联系方式】负责人: 职务: 座机: 手机:联系人: 职务: 座机: 手机:【八 附件材料】上传附件。说明:1 .按照示范基地认定评价标准(见申报指南附件1)每项指标的证明材料要求, 按序提供相应材料,以及评价标准中未明确的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每 项电子版材料文件或文件夹以该项材料内容命名。2 .所有附件材料压缩打包上传。单个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G,如超过规定大小,可上传 多个压缩包,并以“XX公司-1、“XX公司-2”的格式命名。3 .如附件材料过大,系统无法上传成功,则将全部附件材料以“XX公司-申报示范基 地附件材料”命名
23、,发送至邮箱zhuyubjsidic. com,申报系统的基础信息仍需填报 提交,否则不予受理。19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 示范基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本市,成立时 间两年以上,具有滚动孵化小型、微型企业成长的功能。(二)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诚信守 法,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受到刑事及严重行政处罚, 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三)基地建设立项手续完备,符合本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 划,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产业定位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四)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基地内软硬件 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公
24、共服务空间不少于500平方 米。(五)基地入驻本市小型、微型企业原则上不少于60家, 且其中两个主导产业的企业集聚度不低于60虬对聚集新一代信 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等“高 精尖”领域制造业企业的基地,入驻本市小型、微型企业原则上 不少于40家,且其中两个主导产业的企业集聚度不低于80%。(六)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运营管理规范,有明确的战 略规划、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七)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服务 台账以及明确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A)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人 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
25、少于8人。1企业集聚度指基地内属于主导产业的入驻企业家数与入驻企业总数之比。附件2-1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申请单位: (盖章)所属区:填报日期:年 月 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20基地运营情况报告一、基地基本情况基地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人员与组织机构、厂房场地、 基地发展投资等基本情况。二、入驻企业情况基地内入驻企业发展情况和服务需求情况,包括企业总体数 量、行业分布、经营时间、典型案例等。如有毕业企业,可一并 介绍相关情况。三、基地运营管理情况阐述运营管理情况,包括治理结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 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品牌建设、数字化建设等情况;详细 说明产业集聚、
26、创新创业链布局以及其他特色和优势情况。四、基地提供服务情况详细阐述为基地内入驻企业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服务规模、 服务收费情况及服务能力提升等情况;与科研院所、行业领军或 知名大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情况;具有示范性的特色服务, 以及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等情况;企业服务工作站的具体 工作内容、措施、计划等情况。五、基地主要服务成效详细阐述基地服务或孵化的效果及主要业绩,培育或服务专 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情况,对区域 或行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贡献,以及产业支撑作用等情况。六、下一步发展规划21 基地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实施方案等情况。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上述事项以外
27、的其他重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的适用优 先考虑的情况、获得政府支持、其他部门认定等。如无可不填写。22附表2-1-1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人员情况表序 号姓名职务教育情况专业资格/资质情况联系电话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资格/资质名称发证机关附表2-1-2企业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职务工作站岗位联系电话23附表2-1-3入驻企业名单序 号企业名称设立时 间所属行业职工 人数企业划 型入驻时 间租用面 积 (ID2)是否 属于 基地 主导 产业是否 在基 地内 注册是否 在基 地内 办公上年营 业收入 (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合计填表说明:企业划型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
28、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4附表2-1-4服务活动台账序 号活动名称服务类别活动时间地点参与 企业 家数参与 人数收费 情况12345合计填表说明:1.活动单次应不少于10人,按开展时间顺序填写;2若为线上活动或服务,地点填 “线上”;3.服务类别从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功能种类中选填。按表格所列顺序分类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线下活动证明材料需包含通知和签到表,以及活动现场照片、活动总结、讲师课件等其 中的一项;线上活动证明材料需包含通知和会议软件实况的截图等。25附表2-1-5服务企业台账序 号服务企业名称服务 类别时间地点服务内容收费 情况123456789 填表说明:1.此表
29、填写非活动类的、与企业一对一进行的服务,如专利申请、代理 记账、创业辅导、工商登记等;2.服务类别从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功能种类中选 填。按列表顺序提供走访记录、对接记录单、服务记录单、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26附表2-1-6合作服务机构名单序号合作服务机构名称服务类别主要服务内容签订协议时间填表说明:指上年度内有效的通过合作等形式共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27附表2-1-7创新型企业培育名单序号入驻企业名称企业资质入驻时间获得资质时 间填表说明:企业资质填写国高新、专精特新、北京小巨人、国家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28附表2-1-8入驻企业上市挂牌名单序号入驻企业名称上市时间上市挂牌
30、板块29(九)入驻小微企业用户满意度不低于90%,且为入驻企业 提供一定的公益性免费服务。(十)建有企业服务站,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服务设备、 明确岗位设置的服务工作人员、完备的工作指南和制度流程,统 筹调配服务资源,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类对接服务。第七条示范基地至少应具备以下服务功能中的三项:(一)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 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具备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的 专家辅导能力,辅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梳理、股权结构 诊断、商业计划书撰写、项目路演等。(二)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服务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 能力,能够进行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研发项目和资本
31、等多方对 接,为入驻企业提供技术、产品、服务和模式创新等服务。(三)信息服务。有信息化服务系统,能够应用互联网、物 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研发、设计、 管理、制造、营销、融资等方面的信息查询和应用服务。(四)投融资服务。联合金融机构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信息 咨询、培训、担保、租赁、投融资对接和上市辅导等金融服务; 通过自有资金或引入外部资金对入驻企业开展投资业务。(五)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 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为大学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六)管理咨询。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 场营销等管理咨询服务以及技术咨询服务。附表2-1-9入驻企
32、业升规纳统名单序号入驻企业名称入驻时间升规纳统时间纳统行业代码填表说明:纳统行业代码按照统计证信息填写求填写国民经济四位行业代码。30附表2-1-10入驻企业满意度调查表序号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满 意度 (%)平均满意度填表说明:数量不少于入驻企业数的40%,最多60家,并按序提供满意度调查问卷或其 他相关证明材料。31附件2-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本单位知悉并保证所提供的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 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后果。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32附件2-3关于建设企业服务工作站的承诺本单位就于2022年
33、底前建设北京市小型微微企业创业创新 示范基地企业服务工作站承诺如下:一、本企业对企业服务工作站的条件和主要职责等内容已全 面、清楚了解,承诺严格履行企业服务工作站相关工作,接受市 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二、本企业承诺已经达到企业服务工作站申请条件,所提交 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三、以上承诺是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实,愿意承担 一切责任。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33(七)专业咨询。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审计、 评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专业咨询服务。(A)产业链服务。为企业对接上下游资源,提供产业链协 同配套和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具有与产业方向一致的厂房
34、、实验 室、技术平台等配套设施,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概 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专业化服务。以上服务能力要求包括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第八条鼓励具备下列特征的基地发展:(一)重点培育科技型、创新型等高成长小微企业的基地。(二)与科研院所、行业领军或知名企业、创投机构合作, 为入驻企业提供技术创新、场景应用和投融资服务的基地。(三)立足首都战略功能定位,聚焦“高精尖”产业领域面 向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和产业链服务。(四)数字化水平高,基本达到物业服务智慧化、运营管理 智能化、信息收集分析数字化的基地。第三章申报认定第九条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原则。
35、第十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则上每年发布申报通知,申请 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第十一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示范基地认定评价工 作。对达到认定标准的,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对外公 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二条公示无异议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公告,授 予“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第四章绩效评价第十三条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经认定的示范基地原则 上应每年参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的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未 按要求参加的,视同为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第十四条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撤销已授予的示范基地 称号。绩效评价结果一般的,保留其示范基地称号,不予资金支 持。绩效评价结果较
36、好的,分级分档给予资金奖励,对其为提升 服务小微企业能力而发生的建设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已授予的示范基地称号, 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在申请认定和绩效评价中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二)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及严 重行政处罚;(三)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存在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失 信行为。第十六条示范基地应积极与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开展协同服务,接受其业务指导,按期报送运营管理、服务企业、 活动组织等相关数据及信息。第十七条示范基地遇有名称、地址、主营业务等重大变更 事项的,应在发生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 案
37、,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视情况作出示范基地变更或撤销的处理决 定,并向社会公示。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管理办法(京经信委发2019) 52号) 同时废止。已认定示范基地的管理按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申报指南(2022年)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布 局合理、特色鲜明、运营管理规范、带动效应突出的小型微型企 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根据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 基地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2) 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指导相关单位
38、申报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 创新示范基地,特制定此申报指南。具体如下:一、基本定义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 地”)是指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济和信息 化局”)认定,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营管理,集聚创业 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空间场所和支撑服务的载体。二、申报条件申请示范基地必须具备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和第七条 规定的条件,且达到示范基地认定评价标准(见附件1)中门槛 条件的要求。三、申报方式及流程(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须按照征集通知和申报指南的要 求,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电脑端申报入口:北京市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
39、:www. smebj. cn/)首页体化申报平台一项目申报通知标题一立即申报一北京市小型微型 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入口;手机端申报入口:北京通企服 版APP首页一一体化申报平台一项目申报通知标题一申报入口 一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入口,可复制系统分配的登录地址到电脑端网页进行填报。(二)评审公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客观、独立、公正 的原则,组织对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达到认定标准的,通 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日。(三)名单公告。对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北京市小型微型 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向社会 公告。附件
40、:1.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评价标准2.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申报系统 填报内容及要求附件1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评价标准一、门槛条件指标名称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在北京市,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基 地建设立项手续完备,符合本市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建筑面 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公共服务区域、配套空间和配套设施 的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和房屋租赁合同 复印件、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区域、配套空间和配套设施的面积说明、平面布 置图等相关文件。2.近两年内未受到刑事及严重行政处罚,
41、不存在严重失信行 为;单位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信用中国(北京)”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 图;法定代表人诚信情况出具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承诺。3.上年末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数不低于60家(产业领域属于新 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 造与装备等“高精尖”领域制造业的,不少于40家。)上年末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数是指截至上年末在基地内办公且符合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截至上 年末在驻企业名单及相应的截至上年末有效的入驻合同。4.基地某两个主导产业的企业集聚度(主营业务属于主导产业 的企业家数与入驻企业总数之比)不低于60% (产业领域属于 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 制造与装备等“高精尖”领域制造业的,不低于80%)。5.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制度健全,服务流程完备。如已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则只需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不具备管理体系认 证,则提供基地运营、企业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质 量保障措施等文件不少于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