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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2)落实市应急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 导的有关要求;(3)统一领导全市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 援、恢复运营等应急工作;(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及时向上级请示、报 告;(5)决定启动和结束相应等级的预案;(6)承当市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3.2 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 局,负责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 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
2、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1)落实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 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2)组织编制市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3)负责运营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 递、通报、报告,执行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 指令;(4)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运营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5)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信 息的收集和分析研判;(6)负责运营单位与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日常 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7)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运营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8)组织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9)承当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
3、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 作。3.3 现场指挥部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 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指派有关成员单位牵头组建现场 指挥部,可临时吸纳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为成员。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执行上级下达的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3.4运营单位运营单位是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 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建立与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 机制。运营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处置运营突发事件的企业层面专项预案;(2)负责所管辖线路运营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和 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现场乘客应急疏导;整理和保存现场应急处 置相关材料,根据事件级别组织或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5专家组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运营单位设立 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专家组,由土建、车辆和车辆基地、运营 设备、运营组织,以及气象、地质、地震灾害、恐怖袭击、 刑事案件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提供技术支持。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如下:(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 议;(2)参与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 活动及专题研究;(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
5、析运营突发事件的信 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5)参与事件调查。3.6其他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运营突发事件 的宣传报道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 权威性;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闻稿起草、接待记者、新闻发 布和舆情收集工作。(2)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城 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按照事故调查权限,负责组织事件调 查,分析原因,界定责任,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地面公交接驳及应急人 员、物资运输专项预案;指定或协调应急救援运输单位;负 责组织事件现场人员
6、和物资的运送及滞留乘客的疏运。(4)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安排重大防灾及灾后 重建工程,协调建设资金。(5)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 救援物资储藏、调拨和紧急供应;储藏应急频率资源,保障 应急无线电通信畅通,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 无线电通信设施。(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运营突发事件现场治安,实 施警戒和保护;做好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交通管制、警戒和 疏导工作。(7)市民政局: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 资,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安置工作。(8)市财政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经费的保 障工作,监督、检查应急资金的使用,保证应急资金及时到 位。(9)市自然资
7、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催促有关单位 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 协助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 与评价;加强监控,防止因运营突发事件衍生环境污染事件; 参与运营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工作。(1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城市轨道交通沿 线建设工程和附属设施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指导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周边建筑物的抢险处置;协调灾后恢复重 建规划和工程建设督导工作。(12)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催促运营单位制定地震灾 害防范对策和编制地震专项应急预案;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运 营遭遇地震灾害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
8、地震灾害调查及 损失评估。(13)市水利局:指导、协调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周边地 区水利设施险情排查、监测、治理工作和水情、汛情监测以 及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毁坏水利设 施的修复等工作。(14)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 织抢救和治疗伤员、现场防疫和消毒工作。(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权限,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件调查,分析原因,界定责任, 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16)市外办(港澳办):协调、催促、指导外国公民、 法人,港澳地区公民、法人在金华市遭遇运营突发事件的处 理工作。(17)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沿线区域 气象预报
9、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18)国网金华供电公司: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负责 组织辖区内事发现场的电力应急抢修,及时恢复城市轨道交 通运营正常供电;发生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电力中断,协 助运营单位做好电力应急抢修,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19)各相关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配合现场指 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处置工作。(20)相关客运企业:协助突发事件应急,提供人员疏散所需的运输资源。4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监测1.1.1 险防控市政府建立运营突发事件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度,制定风 险分类分级管理方法,依法对各类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建 立清单与台账,
10、加强监督检查,针对风险隐患采取平安防控 措施,建立信息共享与公开机制。有关部门要定期综合评估 和分析潜在风险,研判突发事件可能趋势,提出防范建议, 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运营单位要建立完善运营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机制,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1.1.2 运营单位监测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测体系,根 据运营突发事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对线路、轨道、结构工 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消防、特种设备、应急照明 等设施设备和环境状态以及客流情况等的监测力度;定期排 查平安隐患,加强对各类风险信息的分析研判和评估,健全 风险防控措施。当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可能受到影响时,运
11、营单位应 当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 公室。运营单位应当根据环境特点、系统特征及实际情况,建 立健全停运熔断机制,明确熔断指标、限定阈值及停运程序 等工作要求。1.1.3 管理部门监测与分析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城市 轨道交通平安运营情况的日常监测,会同市公安、自然资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应急管理、地震、气象、铁路、武 警等部门(单位)和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 机制,加强对突发大客流和洪涝、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 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平安事件等信息的收集, 对各类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将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 件的信息报告
12、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并告知运营单 位。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将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 的信息通报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4.2预警预警级别按照危害程度、开展情况和紧迫性,运营突发事件的预 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个级别。(1)红色预警(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的运营 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2)橙色预警(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及以上的运营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3)黄色预警(in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及以上的运营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4)蓝色预警(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运营突发事件。事件即将
13、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4.2.1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运营单位要及时对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 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城市轨道 交通系统内设施设备及环境状态异常可能导致运营突发事 件时,要及时向相关岗位专业人员发出预警;因突发大客流、 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要及时 报请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获得同意后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楼宇或移动电 子屏幕等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 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开展、相关措施、咨询
14、 等。 423预警启动程序红色预警(I级)预警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启动和发布, 橙色预警(II级)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启动和发布。在 接到I级、II级预警启动指令后,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 小组进入待命状态。黄色预警(III级)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1)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运营突 发事件III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2)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 否启动ni级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那么正式签发iii级预 警启动文件,并向市政府报告,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应急机构进入待命状态;(3)in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 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
15、向相关企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同时抄 送有关部门并确认;(4)根据情况需要,由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决定此次HI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如需要,在12小 时内联系此次预警相关应急协作部门联合签发;(5)已经联合签发的ni级预警文件由市委宣传部联系 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6) III级预警启动文件发布后,本预警行动自动启动;(7)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开展应 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 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市城市轨道交通 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8)各成员单位应急机构开展应急筹备、城市轨道交 通抢通、运输保障及应急物
16、资的征用准备工作。蓝色预警(IV级)启动程序由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总那么与日定乂书o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 2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工作原那么错误!未定义书签。2事件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2.1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级)错误!未定义书签。2. 2重大运营突发事件(I【级)错误!未定义书签。2. 3较大运营突发事件(III级)错误!未定义书签。2. 4一般运营突发事件(IV级)错误!未定义书签。3组织机构与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1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错误!未定义书签。3. 2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错误!未定义书签。
17、3. 3现场指挥部错误!未定义书签。3. 4运营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3. 5专家组错误!未定义书签。3. 6其他成员单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4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风险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4. 1. 1风险防控错误!未定义书签。4.1 2运营单位监测错误!未定义书签。4.1. 3管理部门监测与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4. 2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4. 2. 1预警级别错误!未定义书签。4. 2. 2预警信息发布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4. 2. 3预警启动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 2. 4预警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4. 2. 5预警终止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 3信
18、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4. 3.1报告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4. 3. 2报告程序和时限错误!未定义书签。4. 3. 3报告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小组办公室、市相关部门根据所获信息参考HI级预警启动程 序发布执行。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 警条件或本级管理和组织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预案应急 组织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4.2.4 预警行动研判可能发生运营突发事件时,运营单位视情况采取以 下措施:(1)防范措施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内设施设备及环境状态预警,要 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对相关设施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排除 故障,并做好故障排除前的各项防范工作。对于突发大客流预警,要及时
19、调整运营组织方案,加强 客流情况监测,在重点车站增派人员加强值守,做好客流疏 导,视情况采取限流、封站等控制措施,必要时申请启动地 面公共交通接驳疏运。市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协调组织运力疏 导客流。对于自然灾害预警,要加强对地面线路、设备间、车站 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巡视,加强对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检 紧固和对重点区段设施设备的值守监测,做好相关设施设备 停用和相关线路列车限速、停运准备。(2)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发动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运营突发事件应 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3)舆论引导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公布咨询 ,加强相关舆
20、情监 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 好舆论引导工作。(4)其他措施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 保护性措施。依法采取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当相应的应急义务。4.2.5 预警终止程序红色预警(I级)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降级或撤销,橙 色预警(II级)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降级或撤销,黄色 预警(III级)降级或撤销情况下,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1)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监 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运营突发事件已不满足HI级预 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 领导小组提出ni级预
21、警状态终止建议;(2)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在同意终止后,正 式签发ni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 向市政府上报预警终止文件,预警行动终止;(3)如预警降级为IV级,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小时内通知IV级预警涉及的成员单位、企业及相关部门按IV级预警处置;(4)如预警直接撤销,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在8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 送预警终止文件;(5) III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 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 序。IV级预警终止程序由预警发起机构、相关部门根据现场 实际参考IH级预警终
22、止程序进行撤销。4.3信息报告报告要求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快捷、准确、直报、连续。快捷:最先接警的部门和单位第一时间上报。紧急情况 下可越级上报。准确:报告内容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直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运营突发事件后,市突发事 件应急委员会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汇报。连续: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急处置等有关情况。432报告程序和时限运营单位及相关应急机构接到运营突发事件报告后,应 当迅速确认事件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 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1)I级和n级报告当发生I级和H级运营突发事件时,运营单位应当立即 报告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23、办公室和市城市轨道交 通应急领导小组。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 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事件情况。市突发事件应急委 员会须在2小时内报送省级相关应急机构。(2)m级报告当发生HI级运营突发事件后,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市城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 小组办公室接到m级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报市城市轨道交通 应急领导小组,并在1小时内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 事件情况。(3) IV级报告当IV级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报市城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 小组办公室应在1小时内向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报 告事件情况。(4)
24、跨区域情况报告运营突发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市城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的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部门。433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运营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 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续报内容主要包括: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事件处置 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5应急响应先期处置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 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 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1)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迅速疏散 站内、车厢内乘客,组织乘客自救,同时封闭车站,
25、劝阻乘 客进入;(2)根据情况调整线路运营,阻止在线列车进入突发 事件现场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3)及时通过电视、电台、告示牌、站内广播、站内 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发布车站封闭、运营线路调整 等事件信息;(4)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现场救援、抢修等 处置工作。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事 件开展动态,针对不同类型运营突发事件及其影响程度,采 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并将应急响应情况及时上 报。5.1 分级响应IV级应急响应(1)运营单位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情况进 行现场安抚理赔,减少乘客滞留,保证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及时向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26、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 进展情况;(2)根据情况需要,运营单位可直接联系市公安、卫 生健康等有关成员单位,同时报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 组办公室;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接到信息 后,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专业应急救援 队伍赶赴现场,开展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现场监控、抢险 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5.1.1 m级应急响应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1)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ni级以 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并提请 启动本预案;(2)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 果到达ni级以上运营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3)
27、预案启动后,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 室及时通知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启 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组织专家制定救援方案,并报市突发 事件应急委员会和省级相关应急机构;(4)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牵头成立现场 指挥部,开展现场指挥协调、救援抢险、客流疏散、交通管 制等应急处置工作;(5)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关于交通 管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 布工作。5.1.2 II级应急响应II级应急响应工作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在HI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属地原那么,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 会负责统一协调金华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省
28、级相关 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5.1.3 I级应急响应I级应急响应工作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在n 级响应的基础上,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金华 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 置工作。5.2 分类响应(1)火灾运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针对不同车站、 列车运行状态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制定具体的火灾应急响应 方案。处置火灾要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 原那么,快速反响,做到“反响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 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火灾发生后,运营单位工作人员要立即拨打 “119”、 “110”、“120”报警,并组织做好乘
29、客的疏散、救护工作, 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运营单位应急机构及成员单位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 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2)地震运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地震专项预案,地震灾害应急处 置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先救人、后救物,先抢救通信、 供电等要害部位设施,后抢救一般设施。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市城市 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震情开展和工程设施情 况,及时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要求运营单位停止运营和施 工,组织避震疏散;对在建工程和有关设施、设备采取紧急 抗震加固等保护措施;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 通报地
30、震信息。地震发生后,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 应急管理局要及时将震情和灾情报告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 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织运营单位做好乘客疏散和设施 设备保护工作。运营单位应急机构及成员单位接到地震报告 后,要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3)爆炸运营单位要针对列车、车站、主变电站、控制中心以及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防爆措施。车站内 发现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任何非 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在发生爆炸后,运营单位要立即组 织疏散乘客、排除险情;立即通报市公安、消防、卫生健康 等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运营单 位应急机构及
31、有关成员单位接到发生爆炸的报告后,要立即 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4)大面积停电运营单位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那么,做好 供电系统和应急电源系统设备维护,制定大面积停电应急预 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要做好信息发布工 作,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轨道交通 运营的治安防护工作;市供电部门要根据事件性质、特点, 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尽快恢复供电。运营 单位应急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接到停电报告后,要立即按照 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5)列车相撞、脱轨、踩踏事件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列车相撞、脱轨、踩踏事件,实5应急
32、响应5. 1先期处置5. 2分级响应5.2. 15. 2.4IV级应急响应 in级应急响应 I【级应急响应 I级应急响应5. 3分类响应5. 4扩大应急5. 5应急响应解除.5. 6信息发布6后期处置6. 1善后处置6. 2保险理赔6. 3外事协调7. 4事件调查8. 5应急评估7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7. 2资金保障7. 3装备物资保障.7. 5交通运输保障.7. 6通信与信息保障7. 7电力保障7. 8技术保障7. 9医疗卫生保障.7. 10公共平安保障9. 11联动保障.8监督管理10. 1演练综合演练8. 1. 2专项演练8. 2宣传与培训.8. 2. 1 宣传.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
33、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
34、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行“迅速反响,先救治伤员、疏散乘客,后恢复运营”的原 那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列车相撞、脱轨、踩踏事件发生后, 运营单位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 护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治安防护工作。市城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列车相撞、脱轨、踩踏 事件的报告后,要立即协调地面公交等有关单位配合运营单 位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立即通报市公安、卫生健康、 平安监管、消防等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 处理工作。运营单位应急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接报后,要立 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6)恶劣天气运营单位
35、要制定气旋、暴雨、高温、大雾、灰霾、大风 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市气象局要及早发布各项恶劣天气预 警信息,运营单位要及早做好相关应急准备措施。运营单位 收到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 急响应。(7)地质灾害运营单位要制定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后,运营单位要根据事件级别,及 时向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市城市轨 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迅速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运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沿线地质灾害巡查。(8)核、生化、毒气袭击核、生化、毒气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贯彻“统一指挥, 快速反响
36、,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 原那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核、生化、毒气袭击后,运营 单位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开展事件现场的先期处 置,组织做好乘客疏散、抢救伤员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轨 道交通运营的治安防护工作。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要立即通 报市政府、公安及消防部门,协调做好现场封锁、乘客疏散、 救护工作。必要时,按照程序向驻金部队请求支援。核、生 化、毒气事件的排除、洗消工作,由驻金部队等相关专业队 伍处置,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置。5.3 扩大应急事态难以控制或呈开展、扩大、蔓延趋势时,负责应急 处置的成员单位或机构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 一级
37、应急预案实施救援。5.4 应急响应解除I级应急响应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决定是否终止;n级 应急响应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决定是否终止。ni级应急响应 终止时,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现场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 现场抢救行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害 威胁人员平安撤离危险区,向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提出HI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2)经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m 级应急响应状态,如同意终止,由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 小组办公室报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ni级 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并在
38、24小时内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送;(3)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相 关单位向社会宣布HI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采取的措施和 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W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响应发起机构、市城市轨道交 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相关单位部门参考ni级应急终 止程序,结合现场情况,决定终止,并及时向市城市轨道交 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5.5 信息发布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委员会要及时通过政府授 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 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 径,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应用程序(APP)客户端等新媒 体
39、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运营 突发事件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权 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信息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伤亡情况、应对措施、 救援进展、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 况和临时交通措施等。未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 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 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开展或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6后期处置善后处置应急结束后,市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组织 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 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
40、应急处置工作人员, 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 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 因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6.1 保险理赔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 受理、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尽快消除运营突 发事件的影响。6.2 外事协调如运营突发事件涉及外籍人士(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 胞),应当遵照国际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相关人 员的医疗救护、经济赔偿、法律纠纷等事宜。6.3 事件调查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按照生产平安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整理和 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41、;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原 因和应急期间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1) I级、II级事件分别由国家、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牵头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2)m级事件由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或由其 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由省级相 关应急机构牵头组织调查组;(3) IV级事件由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6.5应急评估运营突发事件响应终止后,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市城市 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应急处置 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 组办公室。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
42、门和 相关专家,对运营突发事件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提出改 进措施,并向市政府提交应急处置评估报告。特别重大突发 事件的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应急保障队伍保障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人员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能力培训I,定期开展应急演 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公安、应急、武警部队等要做好 应急力量支援保障。根据需要发动和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 参与运营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本 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结合自身救援需 要,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建立并完善自身的应急救援队 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等
43、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运营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7.1 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负责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资金保障,运营突发 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级应 急指挥机构运转日常经费。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当。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用于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必须经费,由各成员单 位向市财政局申报。7.2 装备物资保障运营单位应当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应急特点,配备相关 专用救援装备与器材,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藏 信息数据库,掌握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 置等,加强对物资、装备的维护保养,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44、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 门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的特种装备保障,建立应急装备、 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储藏制度和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 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7.5 交通运输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应利用现有交通资源,明确各类交通运输 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以及使用状况等信息,制定各类交 通运输工具的应急调用及人员疏运方案,满足现场应急工作 的需要。市公安局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 通行,做好人员疏散路线的交通疏导。交通运输工程设施受 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7.6 通信与信息保障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充分整合现有 平台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
45、理、多网联动、快速响 应、处理有效”的应急体系,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等 程序,做到信息资源共享。7.7 电力保障市供电局要建立健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电力保障体系。 运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并 加强对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 应急期间电力可靠供应。7.8 技术保障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支持运营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建立城市轨道交通 应急管理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风险评 估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城市轨道交 通运营应急专家库,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工作提供技术 支持。根据
46、我市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处理运营突发事件的 经验,不断提高防范和应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技 术能力。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应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 理技术平台,整合有关部门(单位)及运营单位相关信息资 源,提升设施设备运行智能化程度,提高风险感知敏感性, 提升状态监测全面性。7.9 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委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 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不断加强完善医 疗应急救援队伍建设。7.10 公共平安保障市公安局负责运营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维护,制定不同 类别、级别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 行动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
47、平安 防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 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 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7.11 联动保障对跨区域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建立跨区域运营突 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训练基地共享与应急演练联动, 并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的责任主体。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2. 2 培训.8. 3表彰与处分.9附那么9.1术语解释.9. 2预案管理9. 3预案实施时间8监督管理演练8.1.1 综合演练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市级层 面运营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和方案,采用实战等方式开 展演练,全市综合实战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8.1.2 专项演练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特点 组织开展应对运营突发事件的专项演练。运营单位的内部实战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在演练 结束后及时开展效果评估,向市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办公室作出详细的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