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XX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docx(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年XX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1总那么编制目的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县范围内的大规模聚 集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 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 和减少大规模聚集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切实维护全县公共平安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1 编制依据依据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分法突发事件 应对法信访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规 模聚集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大规模聚集事件 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大规模聚集事
2、件。本预 案所指大规模聚集事件,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平安、扰乱 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平安和公私财产平安,以及造成重 大社会影响的群众性事件,主要包括:(1)聚众冲击围堵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警卫目标的;信保障。(8)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协调县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 置工作;充分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等职能,加强相关保 障工作;参与处置因消防事故、平安生产事故引发的大规模 聚集事件。(9)县教育局:参与处置学生、教职员工参与的或教 育系统内发生的大规模聚集事件,负责指导做好参与事件学 生、教职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10)县公安: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维护大规模聚 集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
3、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 害公共平安、侵犯公民人身平安和公私财产平安的行为。做 好涉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在幕后筹划煽插手利用聚集事件 损害危及政治平安稳定的相关工作,确保政治平安。(11)县民政局:参与处置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 福利规划、政策、标准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12)县司法局:负责协调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 调解组织参与大规模聚集事件的调处工作;办理相关行政规 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法律审核、提供法律意见,为事件妥善 处置提供法律支持。(13)县财政局:参与处置因财政政策引发的大规模聚 集事件;负责大规模聚集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参与处 置所监管的县属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出
4、现的因国有资产 流失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协助处置其他市属国有 企业改制、重组、工程实施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14)县人力社保局:参与处置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15)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与处置因复员退伍军人、 军转干部因安置、待遇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1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处置因自然资源征收、 征用、规划、开发、利用和权属纠纷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 参与处置因空间规划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参与处置因城 市房屋拆迂、改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17)县建设局:参与处置因有关建设工程等引发的大 规模聚集事件。(18)县交通运
5、输局:参与处置因公路和水运交通问题 及出租车、网约车等经营管理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19)县水利局:参与处置因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旱 涝祸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水事纠纷等引发的大规模 聚集事件。(20)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处置因耕地、涉农负担、渔 业平安事故、渔业水域污染、农牧场使用权属纠纷及农垦经 营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21)县文广旅体局:参与处置因文化活动、广播影视 节目相关内容、新闻出版相关内容以及因体育活动引发的大 规模聚集事件。(22)县卫健局:参与处置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发 的大规模聚集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大规模聚集事件的医疗卫 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
6、术支持。(23)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参与处置因环境保护问 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24)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处置因工商行政管理活动, 因假冒伪劣餐饮环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害群众身体健 康以及制假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25)县信访局:参与处置因信访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 集事件;协助做好其他聚集事件的对话、疏导、化解、劝返 等工作。(26)县金融开展中心:参与处置因金融机构、网贷平 台、经济案件、金融投资受损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27)县综合执法局:参与处置因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 城市管理工作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28)县人行:参与处置、协调因金融问题引发的大规 模聚
7、集事件。(29)县银保监组:参与处置银行业、保险业以及涉及 银行、工保险作的大规模聚集事件。(30)县人武部:参与处置现役军人因安置、待遇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31)县武警中队: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32)县总工会:参与处置因职工权益问题引发的大规 模聚集事件,协助有关单位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33)电网XX分公司:参与处置因电力生产、建设、 经营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34)其他县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 参与相关处置工作。3. 2县应急指挥部大规模聚集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设立事件 处置应急指挥部,明确负责人、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其主 要职责包括
8、:统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件处置工 作;确定相关部门站所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研究、制 订事件处置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站所及单位实施,并 加强监督;研究、制订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 施,并向县和县应急总指挥部提出相关建议和请求;完成县 委、县和县应急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4. 3现场应急指挥部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现场应急指挥 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成员由乡镇(街道)和有关部 门站所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发生跨乡镇(街道)的 大规模聚集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负责人。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
9、部署,下达现场处置命令。(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协调和落实现场处 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3)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 动准备。(4)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 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开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 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 依据。(6)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 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和保护。(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4预防预制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4.1.1 各乡镇(街道)和县属有关部门要制订针对大规 模聚集事件的有效的预防、
10、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 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 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聚集事件 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 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 扩大信息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 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 得瞒报、谎报、缓报。5. 1.2预警信息(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聚集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 过程中的;(2)聚集去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 殴打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政机关工作 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3)发生在单位内
11、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集事件,尚 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 为的;(4)其他由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 由有关主管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聚集行为。4. 1.3对可能属于重大(H级)和特别重大(I级)聚 集事件的预警性信息,县级有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在 获取信息后应及时报告县,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4. 1.4各乡镇(街道)和县属有关部门应当防止决策不 当或者失误而侵害群众利益,导致聚集事件的发生。要及时 总结国内外聚集事件预防和处置的经验教训,加强对有关工 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新形势下内部矛盾的分析、研究。县 信访联席办要统筹乡镇(街道)和县属有关
12、部门及相关社会 团体,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相关咨询,提 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及时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 防止聚集事件的发生。4. 2预警行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 情况。4.2. 1情况属实的: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县属有关部 门在迅速向县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 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 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 事态开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 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 止事态扩大。4.2.2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事发地乡镇(街道
13、)及县 属有关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及时报告县。5应急响应5.1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聚集事件响应5. 1. 1响应程序(1)启动。特别重大、重大聚集事件发生后,县及时启动本预案, 统领导和指挥处置工作。县级预案启动后,事发地乡镇(街 道)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各自预案开展处置 工作。县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应急总指挥部。有关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承当县应急总指挥部的情报信息、行动处置、 新闻宣传、政策法规教育等职责,并加强协作沟通。(2)现场处置。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 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街道)的主要任务:统组织领
14、导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统调用有关部门的人 员、交通工具、通信工具、装备器械和其他物资等资源,决 定重大处置措施。指令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 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 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 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 说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协调有关 职能部门站所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 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成认失误;对 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 传,引导
15、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异地聚集的,群众来源地乡镇(街道)应当劝阻本行政 区域内的群众不要再到异地聚集,并指派有关负责人率领工 作组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化解的接返工作。事发地乡镇(街 道)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教育和送返工作。相关乡镇(街道) 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参与事件处置,不得推诿。事件涉及部门的主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 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 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负责人直接与群众代表对话。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 矛盾。公安依法行使以下职权: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 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
16、制措施,控制 现场事态的开展;保护政军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 的人身平安;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适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 常社会秩序;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对事件中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插手事件的敌对分子,依 法打击处理。调动警察部队参与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应严格按有关程序处理。5. 1.2信息报送和处理(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那么。特别重大、重大聚集事件信息应立即(最迟不超过2小时)上报县,同时通报有 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县接到报告后,立即(最迟不 超过2小时)报告上级。(2)县应急总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事发地乡镇(街道) 应及
17、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4)信息报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 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事件开展趋势的分析、预测。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5)信息报送形式:可通过 口头初报,随后采用 、计算机网络等载 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5. 1.3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1)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 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 22号)和关于印(2)聚众堵塞铁路、高速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
18、;(3)聚众阻挠、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4)聚众围攻、哄抢国有企业、仓库、重点工程物资 及其他公私财物的;(5)未经批准的罢工、罢课、罢市,违法聚众去访、 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全县性、跨行业连锁反 应的;(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7)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8)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 抢、烧事件;(9)重大文体、商贸、金融活动中发生的大规模聚集 事件;(10)敌对势力和等邪教组织筹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 闹事事件;(11)其他严重破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平安的大规模聚 集行为。1.4工作原那么(1)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
19、 意识、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高度重 视,做好预防和应对大规模聚集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 提升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聚集事件能力水平,有效防止和避 发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 63号)的要求执行。大规模聚集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县级 各主要新闻媒体可按照规定及时通过内参反映情况。必要时, 按程序报批后公开报道,或者经批准,由事发地主要媒体作 适当报道,引导舆论。(2)重大事项信息发布的组织工作,在县委、县的统 领导下,由县应急总指挥部会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必要时 向县委、县请示报告后处理。(3) 一般事项的信息发布工作,经县委、县授权由县 应急总指挥部和参
20、与事件处置的县属有关部门,会同宣传部 门负责处理。(4)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把握适度、遵守纪律的原那么。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造攻击, 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5. 1. 4后期处置(1)县应急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县属有关部门、 事发地乡镇(街道),及时开展对大规模聚集事件中伤亡群 众的救治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积极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2)事件平息后,事发地乡镇(街道)要继续做好群 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 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 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急指挥
21、机构应组织开展事 件的损失评估工作,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 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4)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事发地乡镇(街道)、参与事件处置的县属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 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视情提出修改完善本预案的意见建 议;视情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5.2较大(in级)聚集事件响应较大聚集事件发生后,在县的统领导下,事发地乡镇(街 道)和县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协调处置工作,并将事件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县根据 需要或应事发地乡镇(街道)请求和县属有关部门的建议, 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处置工作。6应急保障1信
22、息保障(1)建立、健全并落实聚集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 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单位已有的 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信系统 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 息报送渠道的平安畅通。(2)县经商局应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6. 2物资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 物资储藏制度。车辆、武器警械、防暴及照明、灭火等设备、 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处置需要。储藏物资应存放 于平安、交通便利的区域。7. 3资金保障预防和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 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23、8. 4人员保障各地应组建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 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的要求,具体实 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当地公安民警、武警、医疗 卫生人员及有关专家等组成。9. 5培训保障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大规模聚集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 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 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响能力,进一步增强 对大规模聚集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拟完善和 规范的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做好公安、 武警部队处置力量的培训保障工作。7附那么1奖励与责任县及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定期对大规模聚集 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
24、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 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构成违反纪、政纪的,依照 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追究其纪、政 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制定错误政策、 作出错误决策,侵害群众利益,或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敷衍了 事,不负责任,引发大规模聚集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2)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大规 模聚集事件的内部矛盾、纠纷不及时了解,不做细致工作, 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到上级机关集访, 致使大规模聚集事件发生的。(3)因泄露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
25、,导致群众集 访或引发大规模聚集事件的。(4)大规模聚集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处置不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 报情况、及时处置,致使可以防止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防止的。(5)违反规定指令公安参与非警务活动或违反规定派 出警力处置,或滥用强制措施、警械,或违反规定携带、使 用武器,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的。(6)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7. 2预案制定与更新本预案是XX县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和 响应的工作文件,由县办公室负责制定。各乡镇(街道)和 县属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 本部门、本单位
26、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本预案定 期进行复审和修订。7. 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办公室负责解释。7. 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免大规模聚集事件发生。(2)统领导,分级负责。县对全县范围内大规模聚集 事件的处置工作实施统领导,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 内大规模聚集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 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那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3)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改开展稳定的关系, 在充分考虑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 基础上制
27、定和出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大规模聚集事 件发生。(4)强化信息,把握主动。强化预测预警预防,建立 多渠道、多行业、多形式的情报信息队伍,扩大信息范 围,增强信息深度,提高信息准确性。健全完善维护社会稳 定的预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力争将 事件扼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聚 集事件的各种因素。(5)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 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 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 调解等方法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
28、施、慎用武器警械,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 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平安的事件,要及时、 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6)快速反响,相互配合。大规模聚集事件发生后,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县 和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 置工作责任制。建立县、乡(镇)两级和相关部门之间纵向 和横向的协调联系机制,上下呼应,互相配合,确保信息收 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 间内控制事态。同时,加强沟通与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7)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制宣
29、传、教育疏导 工作贯穿预防和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整个过程,通过新闻媒 体、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聚集事件一般不公 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统部署, 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 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2大规模聚集事件分级标准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 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开展蔓延的趋势等划分为三个等级:2.1 特别重大聚集事件(I级)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聚集事件:(1) 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
30、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 砸、抢、烧乡镇以上政军机关的事件;(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 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事件;(4)阻断铁路、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 市交通8小时以上停运,或阻挠、阻碍重点建设工程施工, 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的事件;(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6)学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 区连锁反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7)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聚集械斗、冲突事件;(8
31、)罪犯10人以上的暴狱、越狱或者聚众劫狱事件;(9)出现全市范围或跨县(市、区)、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响;(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聚集事件对待的事件。2.2 重大聚集事件(II级)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聚集事件:(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 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去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 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赴省进京的非法集会和 集访事件;(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 人以下受伤的聚集事件;1. )学校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和蛊惑信 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
32、 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的聚集事件;(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 员伤亡的聚集械斗、冲突事件;2. )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 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聚集事件;3. )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水域等权属争议 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聚集事件;4. )已出现跨县(市、区)或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 的连锁反响,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 一步扩大和升级;(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聚集事件对待的事件。5. 3较大聚集事件(III级)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聚集事件:(1)参与人数在200人以上
33、、1000人以下,影响社会稳定的;(2)在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集人数在10人以上,100 人以下,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3)已引发跨地区、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连锁反响 的聚集事件;(4)造成人员伤亡,但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受伤人 数在10人以下的聚集事件;(5)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聚集事件对待的事件。上 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 含本数。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应急总指挥部5.1.1 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聚集事 件,涉及全县性或超出乡镇(街道)处置能力的较大性聚集 事件,县成立县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 称县应急总
34、指挥部),统指挥事件的处置工作。6. 1.2县应急总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分管副主任、事发地乡镇(街道)委主 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事件涉及的县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3. 1.3县应急总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聚集事件的 应急处置工作;(2)确定各乡镇(街道)和县属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 作职责及具体分工;(3)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相关 乡镇(街道)和县属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4)决定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中外记者采访 等工作事项;(5)负责向县委、县汇报事件发生、开展及处置工作 情况,并根据现场情
35、况,向县提出有关处置工作的建议;完 成县交办的有关事项。(6)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3. 1.4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制定本部门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县应急 总指挥部的指挥、决策,并根据本部门职责具体负责某项工 作的开展;催促事发地有关部门限期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1)县委政法委:积极做好大规模聚集事件的协调、 指导工作;及时收集情报信息,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做好事态 进展的分析研判工作,为指挥部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涉境外情报及敌对势力在幕后筹划 煽插手利用聚集事件损害危及政治平安稳定的相关工作措 施,防止危害发生。(2)县X委监委:组织全县各级监察机关
36、对有关部门 在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 因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开展调 查,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3)县委组织部:参与处置因机关单位人事改、人员 调配、考核奖惩、农村离任村干部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4)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负责全县大规模聚集事 件应急处置对外宣传口径的审核、把关;加强网络舆情的监 控和引导;加强对相关媒体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发布权威正 面信息。(5)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侨办):参与处置因民 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 数民族群众、有关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疏导、劝 解工作,参与处置大规模聚集事件中的涉外事项。(6)县发改局:参与处置有关经济体制改和宏观调控 政策出台引发的大规模聚集事件。(7)县经商局:参与处置因对内贸易活动、涉外商务 活动及因通信故障、通信服务、通信管理等问题引发的大规 模聚集事件,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为事件处置提供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