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四川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2023年四川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2023年四川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种业 创新开展活力,提高种业开展质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 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以及种业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省委一 号文件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 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 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原那么,覆 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 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
2、体 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开展环境。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 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假劣种子明显减少,品种权保护意 识明显增强;品种管理不断优化,品种“身份证”有序建立,品 种同质化逐步解决;种业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种子生产经营逐步规范,种子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 出现重大农作物种子质量平安事故,种业市场净化成效明显。2.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内容市级县级对地市 级发证 企业检 查覆盖 率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率对国家 制种大 县和良 繁基地 检查覆 盖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率对县级发证企业检
3、查覆盖率对种子 门店抽 查覆盖 率对门店 备案品 种抽样 覆盖率企业及门店检查问题整改率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生产经营主体经营品种备案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率到达移 送条件 的案件 向公安 移送率完成情况填表单位: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注:“完成情况”一栏按照工作完成情况据实填写,应填写具体数值,不可填写“是”或“否”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注:数据截至填表时,包括省、市、县三级数据,不重复计算。案件类型执法情况监管情况出动执法 人员数 (人次)立案数(件)涉案种 子数量 (公斤)处分金额(万元)办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分结果信息公开(件)抽取样 品数 (个)检查
4、企业数(个)检查门店数(个)检查基地数(个)件数涉案金额(万元)件数涉案金额(万元)品种权侵权其他合计(二)细化目标。省级目标:组织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培训不少于1 次;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 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 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藏任务承储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 100%;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涉种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 件移送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渠道,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 诉举报案件查处反应率到达100%。市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数 量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检查反映
5、问题整改合格率到达100%;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 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对国家级制种大县、良繁基 地及省级农作物种子(苗)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上级 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应率到达100%。县级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 传,组织对辖区内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 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 率不低于6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 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 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到达移 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
6、率为100%;上级部门转办督 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应率到达100%。三、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 全面净化种业市场。(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1 .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组织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 及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 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在种子生产经营的关键时期,根据品种 权人、群众举报投诉以及明察暗访掌握的线索,积极开展品种 维权工作。进一步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案件办理,优化案件 审查流程,压缩审查周期,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厅种业发 展处、综合执法监督局、省种
7、子站)(二)强化品种管理2 .加强品种审定监管。持续完善省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标准,加强各渠道品种试验管理,加大试验检查频次,对弄虚 作假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参试资格。严格引种备案品种申报材料 审查,加大品种适应性试验检查,进一步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 引种备案。(厅种业开展处、省种子站)3 .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管理。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初审,严查登记初审材料完整性和规范 性。结合种业市场专项检查,开展登记品种市场大清理活动, 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品种为重点,核查登记信息,现场抽取样品,依法严格处理违法违规登记行为。(厅种业开展处、省种 子站)4 .加大缺陷品种撤销审定(登记
8、)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不断加大品种风险监测力度。对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 利用价值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未按 要求提供品种标准样品或标准样品不真实的、以欺骗伪造试验 数据等不正当方式通过审定或引种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坚 决予以撤销审定或引种备案,停止其在我省生产、经营、推广。 对于有缺陷的国家审定品种或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由农业 农村厅向农业农村部申请撤销审定或登记。(厅种业开展处、 省种子站)(三)加强种业市场监管5,严格制种基地监管。加强对国家级制种大县、以及省级 主要制种基地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制种企业的生产经营资 质、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品种来源
9、和产地检疫等 内容,严查未按规定备案行为。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 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制种基地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 种、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违法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 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转 基因种子行为。探索实施种子质量认证制度,引导制种企业和 制种基地提升种子质量水平。(有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种子企业检查。主要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抽样检测品种真实性和 种子质量,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对近年来在各级监督检查 中发现有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件、遭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 加大抽查频次。对开展种子质量认证、老
10、实守信的企业减少检 查抽查频次。对承当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藏任务的企业 协助开展承储品种全覆盖检查,确保储藏任务落实到位。(厅 有关处(站)、有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6 .加强市场检查。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对农资 市场上销售的水稻、玉米、大豆、小麦、油菜和蔬菜等商品种 子,开展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监督抽查,重点检 查种子标签、销售档案、经营备案、“三无”种子等情况,探 索开展质量监测。对近年来各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检查发 现有问题的品种和经营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较 多的品种和经营门店加大检查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要求,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做好杆样、记
11、录及取证等痕迹管理 工作,形成可靠完整证据链。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对辖区 内电商经营种子行为的监管,通过在各大小电商平台上查找电 商种子经营线索,全面摸清辖区内通过电商渠道经营种子行为 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种子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查 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网络销售平台、网 络经营商户进行约谈、整治。畜禽种业方面,重点检查无证生 产经营(含过期、超范围)、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 档案不全等问题;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纳入“全国种畜禽 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组织开展种畜禽、桑蚕种 质量监督抽查。(厅有关处(站)、有关市(州)、县(市、 区)农业农村部门)7
12、 .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 及配套规章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制 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严格查处未按规定 备案行为,确保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覆盖。(厅有关处(站)、 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8 .从严从重查处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 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充分利用种业 案件投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违法线索,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建立完善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那么由市县级查处,复杂疑难案件和跨区 域案件由省级直接查办或组织查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
13、厅 综合执法监督局、种业开展处、各市(州)、县(市、区)农 业农村部门)9 .完善执法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执法直通车”,对投 诉举报线索明确的,执法机构要快速查办、不得推诿,实现企 业与执法机构同向发力。加强跨区域种业执法协作联动、信息 共享,做到“一处发现、全省通报、各地联查“。要强化跨部 门执法合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业 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联动 等机制,强化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研究推动建 立重大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 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种业开展处、各市(州)、县
14、(市、区)农业农村部门)10 .提升种业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 升行动。加大执法抽检经费投入,确保满足执法需求。加强执 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假劣种子检验鉴定水平,为种业执 法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卫星遥 感技术等,不断提升种业执法效能。(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省 种子站、种业开展处、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 门)(六)强化培训宣传11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主要农作物 品种审定管理方法等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种业执 法
15、实务技能。要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 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并报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厅将定期通报 各地种业案件查处情况,遴选发布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厅种业开展处、省种子站、各市(州)、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种业监管执法是各级农业农村 部门的法定职责,是规范种业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 重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 本方案,制定本区域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在本单位官网 公开并报种业开展处备案。我厅将在关键时间节点,派出检查 组赴重点地区开展制
16、种基地、企业、市场检查指导,并将检查 结果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部署要求抓细抓实,做 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 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本钱,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建 立健全社会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建立举 报奖励制度,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 击。(三)强化队伍支撑。积极争取充实种业行业监管、农业 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条件建设,强化种 业行业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确保队伍稳定、能 力提升。鼓励企业加强法务团队和能力建设,依法维护自身权 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种业良好法 治环境。)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及时开展工作总 结,各市(州)、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2022年11月30日 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2-3个) 以正式文件报送种业开展处、综合监督执法局。联系人:农业农村厅种业开展处朱砂红 :(028)邮箱:四川省种子站涂坦 :(028)邮箱:四川省畜牧总站彭继勇 :(028)邮箱:四川省蚕业总站马露芸 :(028)邮箱:附件:1.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