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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履行对矿井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 护工作,保护职工健康,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国 家、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经矿委研究,制订了职业病 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牌板;由救护队负责对作业 地点噪声、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并如实填写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牌板;由通风队负责对作业地点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并如实填写到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牌板。4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二月份由职防办负责将上年度体检 的结果
2、对职工进行告知。5 .三月份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根据职教中心制定下发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职业卫生培训时间,并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 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在岗期间职 业健康培训,对新招收职工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岗前职业健康培训, 尤其对岗位职业病危害、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如何避免和减少 职业病发生以及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和职工权利进行重点 授课教育,并培训考试建立培训档案。6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由职防办负责组织对职工健康检查,按 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新入职工人由职防办统一安排进行岗 前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
3、方可办理入职手续;每年第四季度由 职防办负责安排对接触粉尘、噪声的职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 查,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由企业管理部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做好治疗工作。发现患职业病人员及时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 并按规定发给补贴待遇;离岗职工由职防办负责安排体检,体检结 果无职业病的方可办理离职手续。7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结果公示。由职防办负责提交采 购计划,物资供应部通过公司采购平台采购,与具有资质职业卫生 检测机构合作,为矿井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在报告完成 后,及时把检测结果录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并将职业病危 害因素检测结果向职工公示。8 .建立健全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管
4、理档案。根据煤矿作业场所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职防办负责为 每个职工建立了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 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资 料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9 .每月为职工发放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标准(AQ10512008 )规定,矿井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为职工配备相应足够的个体防护 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矿靴、胶面防砸安全靴、防尘口罩、 防冲击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秋衣裤、绒衣裤、毛巾、肥皂、香 皂等)。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建立发放记录、明细并建立月度发放档 案和年度个
5、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各区队要督促职工正确配带、使10 .粉尘在线监测。由机电管理部负责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安装 粉尘传感器,实行在线监测。11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由通风队负责对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进行测定,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 月测定1次,监测结果向职工公示。12 .游离性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检测。由通风队负责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六个月为矿井做好游离性二氧化硅和粉尘分散度检测工作,并把游离性二氧化硅、测工作,并把游离性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结果向职工公示。13 .噪声日常监测。由救护队按照标准每六个月对各作业场所噪声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向职工公示。14 .有毒有害
6、气体气体监测。由救护队负责按照标准每三个月对 NO (换算成NO2X NH3、CO、SO2进行一次监测,每月对硫化氢 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向职工公示。15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及管理。主要进、回风巷净化水幕、 转载点降尘喷雾、防尘罩由机电队安装;采煤工作面降尘水幕、转 载点降尘喷雾、防尘罩由各采煤队安装;地面三房一所降噪工程, 由车间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区队负责本工作区域内职业病防 护设施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对其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检修记录及 时存档备查。(三)实施步骤1 .矿井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矿井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2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完善以
7、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5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6)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7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8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9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10 )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1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12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3 )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销毁和更换制度。(1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相关制度。3.建立、
8、健全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按照要求一人一档。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嗜好等基本情况。(2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记过及处理情况。(4 )职业病诊疗资料。(5 )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4 .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检修台帐,对职业病防护设 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 正常状态。5 .按照年度计划组织职工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培训率达到100% ;矿井主要 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委托
9、有资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做到持 证上岗。6 .及时与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在岗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出具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掌握职业健康现状。发现疑似患者,必须及时安排确诊,对职业病 患者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7 .严格按照AQ1051标准,配备与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并建立 档案,同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8 .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因素进行检测,并将结果上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 安全监察机构,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9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0 .按照国家相关部
10、门规定,对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11 .编制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部从业人员进行学习 培训。(四)技术要求1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各副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正职为 成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 制,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保证职业病 防治管理工作全面落实。3 .坚持“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保健康”的原则,使职业卫生管理 工作逐步纳入正规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防 治法的要求,矿井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工 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11、劳保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4 .通风队和救护队抽调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 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档案。5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操 作规程、职业病防护、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的培训。6 .为了增强广大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矿井制订职 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职业病危害场所职工进行演练,使其 增强应对职业病危害突发事件的信心和能力。7 .矿井设立安全资金投入专项账户,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 害、工作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劳动防护用品 等费用,并制定了年度安
12、全投入计划,规定了资金投入项目。8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为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危害,矿井按照 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的原则,及时将防护用 品发放到职工手中,而且要求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 安全。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防治职业病,保护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在重点岗位悬挂职业 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提醒广大职工注重生命安全,保 护自身健康。10 .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的日常检查、监测,建立职业病危害检查整改记录档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如果出现故障要 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
13、,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11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由职防办负责委托有备案资 质的机构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评 估,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立 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12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矿井每年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职防办是矿井职业病防治管理单位。七、考核内容与标准(一)工伤保险缴纳。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用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二)职业病危害告知。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 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
14、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 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无签订合同或无告 知的每项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按照煤矿作业场所 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73号令)规定安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设备;各区队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进行维护、检查。未按要求安装设 置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安装过后未使用、不能使用 的或未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扣单位的,每缺一项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 责任制考核分1分。(四)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15、,载明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未按规定公布检 测结果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作业场所无警示 标识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五)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按规定采购、发 放符合标准的劳保防护用品并建立劳保防护用品台账。未按规定、 标准采购、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假冒伪劣、超过使用期限和失 去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未 建立劳保防护用品台账,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未按 要求使用劳保用品,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六)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管理。有专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经过培训
16、,持证上岗;每月有总工程师审定的合理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测点布置方案;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规定开 展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填绘在 告知牌板上;各项检测记录齐全。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 危害因素监测人员,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按 规定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的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检测结果未及时填绘在告知牌板 上或记录不全,扣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七)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按规定提供足额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并制建立有职业病防治
17、经费台账。未按规定提 取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建 立台账,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八)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进行保管。未 建立档案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职业健康监护档 案不符合要求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 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煤矿职业病危害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应安排 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按规定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 及时安排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 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
18、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未安排职业 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 分;未按要求安排疑似职业病诊断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分2分;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未按职业病待遇办理扣责任 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十)传感器维护、调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职业病 危害防治监测监控工作,围绕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做好安全 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安装、维护、调校等责任,严格职业病危害防 治相关的各种台帐、记录、报表、资料的管理,资料做到详实、准 确,达到标准要求。未按规定对各类传感器维护、调校等工作扣单 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按规定建立相关的各种台帐
19、、记 录、报表、资料,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十一)职业健康体检管理。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组织从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煤矿职业病危害检查,包括: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按规定将职业健康检 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未组织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 职业健康检查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按规定周 期组织在岗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分2分;未对准备调离或脱离作业及岗位人员组织进行离岗职业健 康检查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未对劳动者进行告 知的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告知不全的每缺一项扣安全生 产责任制考核分
20、1分;检查机构不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扣安全 生产责任制考核分5分。(十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按规定联系有资质单位, 委托其为矿井做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现状评价。未按规定委托做职业 病危害因素及现状评价,每缺一项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2分。(十三)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矿井主要负责人和职 业卫生管理人员应该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 活动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 岗期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未按规定进行以上培训,每 缺一项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八、验收方法.考核验
21、收采取综合考核、分项扣分的办法。考核验收项目及扣分标准见上述考核内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依据国家、省、市有 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矿井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 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职工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立足矿井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维护矿
22、井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工作目标及指标(一)目标1 .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杜绝职业中毒事故;2 .新增职业病控制在最低限度。(二)指标.建立健全矿井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1 .考核验收工作由主管矿长主持,每季度由主管矿长组织安 全、生产、机电、企管等部门负责人对相关部室进行考核验收。2 .考核内容分为内业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1 )内业资料验收:查阅文字材料。考核验收工作组针对附 表所列“验收项目”和“考核内容的规定,查阅反映工作进展的实施 方案、年度计划、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资料。(2 )现场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安装与应用。考核验 收工作
23、组根据区队各自分工,检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安装、使 用、维护等情况。4.考核验收结果统一收集汇总考核扣分项目纳入安全生产责 任制考核考核中。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表序 号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实施部门时间备注1为职工缴纳足额的工伤社会保险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3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 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和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 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4在岗人员职业卫生培训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6建立健全职工个人监护档案7每月为工人发放符合标准的劳保防护用品8粉尘传感器安装9每月对矿井总粉尘浓度
24、进行2次测定,呼吸 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硫化氢每月监测 一次10游离性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 一次11每6个月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1次12每3个月对作业场所的氨气、NO、CO、SO2 监测一次13安排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2 .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73号令)进行作 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防止作业场所各类粉尘、有毒有害气 体、高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杜绝呼吸性粉尘超标及急 性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 测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 100%o.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接尘和有毒有害作业职
25、工身体健康。按照规定安排,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体检率达到100%。3 .职业病防治能力、应急救援能力、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职业 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4 .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覆盖 率100% ,劳动合同签定率100%。5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保防护用品,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6 .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 ,妥善安置率100%。8.矿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 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率100%。三、计划安排(-)1月份对作业现场噪声进行监测。(-)2月份整理上年末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26、。(三)3月份对职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根据各作业地点检测时间周期,对作业地点粉尘中的游离SiO2和分散度进行测定。(五)每月为矿井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六)与新入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其职业病危害。(七)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 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 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A) 7月份对作业现场进行噪声监测。(九)7月份委托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检测并公示。(十)建立健全职工个人监护档案。(十一)劳动防护用品发
27、放、登记、建档。(十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安装粉尘浓度传感器。(十三)每月对硫化氢、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十四)每季度对有毒有有害气体进行监测。(十五)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安装、使用、检修。(十六)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四、保障措施1 .各部门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 合治理”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病 危害防治素质,普及预防知识,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2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着重职工上岗前和岗中职业 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病 危害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
28、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3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病 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 管理工作。矿井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矿井作业场所 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矿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各部门、 岗位按矿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求,对本部门、 本岗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4 .加强个体防护,确保职工身心健康。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的特殊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和一些有毒有害气体,严重的威 胁着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企管部要按AQ1051-2008 标准为员工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29、,并建立劳动防护用 品发放记录,各区队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5 .加强现场监测,及时发现危害因素。为了控制作业环境中的 温度、一氧化碳等因素对人体的危害,机电管理部对监控系统进行 合理布置,对井下各区域进行连续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6 .建立综合防尘制度,完善综合防尘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完善 的防尘洒水系统。按要求对巷道定期进行清扫和冲洗,特别对容易 积尘的巷道、运输转载点等每班进行冲洗。二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防尘设施,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三是加强对 采掘工作面防尘管理,并严格落实湿式打眼、爆破喷雾、随机喷雾 等综合防尘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防
30、尘设施,确保防尘设施全部 能正常、有效运行。四是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7 .噪声防护措施。优先选用噪声小的设备,减少噪声危害。一 是在购进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噪声小的设备。二是保持设备的完好, 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 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减少机械老化产生的噪声。三 是控制噪声的传播,采用隔音、吸音设备设施减少噪声危害。四是 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8 .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电气焊作业场所加强机械通风,以降低现场浓度,尽量采用低尘低毒焊条或无镒焊条,为了保护眼睛 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制防护眼睛片的面罩。为 防止弧光
31、灼伤皮肤,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米。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 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 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 风侧挂警戒牌。9 .高温防护措施。一是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准备好职工的防暑 降温用品和物资。二是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碉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当空 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
32、碉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10 .各相关单位要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其台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有效,要求各种防护设施完好,有定期维护记 录。11 .加强管理,对职业病危害重要部位,悬挂警示牌、告知牌、 公告牌。告知牌板应载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产生的后果、预 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在工业广场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操作人员 必须按照矿井职业病危害岗位操作规程要求执行。12 .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井上下职业病危害 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13 .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档案,以保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有效控制。14 .制定矿井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管
33、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加 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切实 保障全体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15 .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护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档案包括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劳动者职业史、 既往病史和职业病接触史等内容。16 .完善劳动合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告知制度。签订劳动合 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 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职业病防治、待遇等条款。17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 险。18 .加强全员监护,普及职业健康检查。按上级管理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
34、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19 .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投入。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经费纳入安全费用预算,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等费用。职业病防治工 作所需的费用按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中据实列支,部分按需求从生产成本中 列支。20 .不定期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工会和职 工代表应对企业违反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 督,对安全健康方面的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五、考核评价方法(-)矿井成立职业病危害
35、防治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成员: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综合调度室、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 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由 职防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二)矿井职业病危害防治考核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负责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评价,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三)每月由主管矿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职业病危害 防治计划列出的内容进行跟踪落实考核,对没有按期完成计划任务 的或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处罚,并责成按时整改。六、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
36、照以上职业病防治 计划所列的事项,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职业病防治工作 的实施方案。(一)实施时间: (二)进度安排.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每月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如实上报本 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 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伤社会保险工 作。1 .履行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由企业管理部负责与新入职工人 签订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 隐瞒。2 .加强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由 职防办负责在地面生活广场设置职业病危害公示栏,将职业病危害 相关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等)予 以公布;由职防办负责在井底车场和采掘作业地点、接触有害工作 岗位设置粉尘、噪声、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