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案例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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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待政策案例解读2022-5-28 11:03:53来源:南方日报作者:蒋余良孙剑琴梁彬何俊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待实施以来,对减轻我省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负担、扶持小型微利 企业进展、促进就业和创业,发挥了乐观的作用。从2022年起,财政部、我国税务总局文件规定,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 范围,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适用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 (含6万元 我省2022年小型微利企业优待面为16% ,减免企业所得税1.34亿元,同 比增长20%。本次扩大小微企业优待范围

2、和简化备案流程后,估计将惠及我省近50万户企业。我 省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待政策面,将由原来的16%,提高到75%以上。政策解读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发布后,财政部 税政司、我国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 答记者问。问:此次出台对小微企业的优待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此次出台的优待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待新政策解读发布日期:2022-04-24小型微利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行 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党中心、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 小型微利企业的进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切实减轻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负担。2022 年4月8日,财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C2022) 34号),再次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行新的优待政策。为能使广阔 纳税人和税务管理人员对此次出台的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有更加全面深化地了解和把握, 现对新政策进行解读如下: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待政策上所谓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我国非限制和禁 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 万元的工业企业和年度应纳税

4、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 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条件,不是企业利润总额,而是所属行 业、当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有关指标。 请留意税收优待政策上 的小型微利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国统计局我国进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所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之间 的区分。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小型微型企业的适用范围除一般企业外,还包括个人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其次是划分标准不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指标包括多 个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不同标准。二、我国非限制

5、和禁止的行业指什么?我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考我国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2022年本) (我国进展改革委2022年第21号令)。三、此次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纳税人可享受所得减半和低税率两大优待。四、此次新政策相对之前政策的变化是什么?五、如何申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履行备案管理,辽宁省国税局大幅度简化了备案手续,将事前备 案改为事后备案。纳税人在预缴申报时可对比规定自行判定是否符合条件,自

6、主进行纳税 申报。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以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五税收优待明细表中应纳税所 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所属行业栏目为纳税人备案资料,取消此前要求报送的其他 资料。六、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如何计算?依据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251号) 的规定,预缴纳税申报时,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依据财政部、我国 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69号)的规定,小型 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 数之和,年度申报时才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详细计算公式是:月平均值

7、=(月初值+月末 值H2 ;全年月平均值二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 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 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七、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如何计算?依据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251号) 的规定,预缴纳税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依据财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69 号)的规定,年度纳税申报时,资产总额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详细计算公式是:月平 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

8、间开业或 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八、小型微利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依解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251号)、 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22 185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总局公 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现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时,不能直接反 映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只能反映减免所得税额。 因此,对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与法定税率之间

9、换算成15%的实际减 免税额进行纳税申报;对只享受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与法定税 率之间换算成5%的实际减免税额进行纳税申报。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应纳税所得额与5%(15%)的乘积,填入附表5税收优待明细表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内。九、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待?依据财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2269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待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的 企业,核定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核定征收纳税人

10、可 建账建制,转为查账纳税人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待政策。十、非居民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依据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22 650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 我们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因仅就来源于我们我国所得负有我们我 国纳税义务,所以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十一、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总机构,其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企业 所得税?依据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的公 告(我国税

11、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7号)的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 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十二、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处理?年度纳税申报后,税务机关依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 业条件。如企业当年确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优待政策计算缴纳所得税额的,在年 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减免的所得税额。财政部税政司我国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答记者问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我国税务总局新闻办公室L问:此次出台对小微企业的优待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此次出台的优待政策,自2022年1

12、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 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 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即:自2022年1月 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 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 .问:为什么要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实施范围?答: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进展和促进市场富强的重要力气。为扶持中小企业特殊 是小微企业的进展,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待政策,详细包括:对符合条 件的小型微利

13、企业赐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 (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基础上,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 收率(自6%和4%统一降至3% );统一并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至2万 元);实施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预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和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营 业税优待政策;免征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将符合条件的我国中小企业公共 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待政策的享受主体范围等,有力减轻 了中小企业税负负担,促进了中小企业进展。李

14、克强总理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待范围, 减轻企业负担。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仍非常简单,为保持我们我国经济平稳较快进展,在 连续贯彻落实好现行中小企业税收优待政策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 税收扶持力度,以充分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推动经济进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乐观作 用。3 .问:优待范围为何选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答:首先,小型微利企业界定标准是在内外资企业“两法合并时确定的。这一标准 借鉴了国际阅历,也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讨论,同时,还考虑了我国税收收入和企业 利益等因素。这次出台的优待政策以这一标准为基础,能较

15、好的体现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 型企业支持力度的政策导向。其次,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已做出了明确规定,各级税 务征管机关只需在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中,依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界定即可。 这样,该项优待政策无需制定新的认定标准,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操作。此外,现行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优待政策,对推动小型微利企业进展起到了乐观作用。考虑到目前国内外经济环境比较简 单,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也比较大,需要我国进一步赐予政策支持。因此,将优待范围扩 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体现了我国连续加大对中小企 业扶持力度的

16、精神,也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4 .问:目前已经是2022年4月份,是否会对优待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造 成影响?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 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将在2022年5月底前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此项优待政策出台时 虽已到2022年4月份,但不影响符合条件的企业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项优待政 策。5 .问:优待政策截止期限是如何确定的?答:现行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 政策出台前,我国曾连续两次出

17、台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均为一年, 优待期限较短。因此,现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的执行期限为四年,从2022年1 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此次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优待政策适当延长执 行期限,从2022年1月1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 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X我国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进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 知如下:一、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

18、得额低于10万元(含 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请遵照执行。2022年4月8日我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 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我国资本金

19、(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 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特地用途并按财政部我 国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70号) 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 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一1(二)项以外情形的, 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 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

20、处理(-)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 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 同、合同商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 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三、保险企业预备金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依据财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预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22 45号)有关规定,保险企业未到期责任预备金、

21、寿险责任预备 金、长期健康险责任预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预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预备 金应按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有关规定计算扣除。保险企业在计算扣除上述各项预备金时,凡未执行财政部有关会计规定仍执行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规定的,应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四、核电厂操纵员培育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核力发电企业为培育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育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 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育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 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育费直接扣除。五、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假

22、如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 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 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 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连续按 规定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 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即:自2022年1月 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 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

23、缴纳企业所得税。问:为什么要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实施范围?答: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进展和促进市场富强的重要力气。为扶持中小企业特殊 是小微企业的进展,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待政策,详细包括:对符合条 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赐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 (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基础上,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 收率(自6%和4%统一降至3% );统一并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至2万 元);实施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

24、预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和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营 业税优待政策;免征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将符合条件的我国中小企业公共 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待政策的享受主体范围等,有力减轻 了中小企业税负负担,促进了中小企业进展。问:目前已经是2022年4月份,是否会对优待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造成 影响?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 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将在2022年5月底前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此项优待政策出台时 虽已到2022年5月份,但不

25、影响符合条件的企业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项优待政(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假如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 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三)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 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四)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 前扣除。(五)石油自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计 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六、施行时间本公告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2022年度汇算清缴前接收政府或股东

26、划入资产,尚未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 可按本公告执行。对于手续不齐全、证据不清的,企业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补充完 善。企业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补充完善的,一律作为应税收入或计入收入总额 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特此公告。我国税务总局2022年5月23日关于我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8日来源:我国税务总局办公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有关规定,就 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反映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我国税务总局下发了我 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

27、告)0为便于理解 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一、关于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近年来,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事项日益增多。在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改制过程中,常 常发生各级人民政府将其拥有或掌握的经营性资产划拨给国有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状况。 对于此类事项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在实际税收征管和纳税申报过程中,税企双方常 常消失理解不一、引发分歧的状况。公告对该类事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了统一和法律 规范。(-)企业接收政府投资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 国有资产作为股权投资划入企业,属于政策性划转(投资)行为,按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 不属于收入范畴,因此,企业应将其

28、作为我国资本金(资本公积)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此外,由于该项资产价值通常由政府在划转时直接确定,因此,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 按其实际接收价值确定。(二)企业接收政府指定用途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门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划出单位或业务监管部门指定了特地用途,且企业已按财 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70 号)规定进行了管理,就具备了财政性资金性质,因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 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其中,无偿划入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 该项资产实际接收价值确定不征税收入。(三)企业接收政府无

29、偿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无偿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及其有关部门无偿划入资产,属于上述(一 I (二)项情形以外的(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企业应按政府确定的该项资产的实际接收价值,并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假如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应按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上述处理的政策依据 是: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收入总额分为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三类,明显, 该项收入假如不属于免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就应属于应税收入。二、关于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 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

30、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作为资本 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的,说明该事项属于企业正常接受股东股权投资行为,因此,不 能作为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说明该事项不 属于企业正常接受股东股权投资行为,而是接受捐赠行为,因此,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三、关于保险公司预备金支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2022年以前,保险公司提取的各项预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预备金、寿险责任预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预备金、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预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预备金5 项)应按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计算扣除。依据财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预备金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

31、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45号)规定,从2022年起, 保险公司提取的各项预备金应按财政部的会计规定计算扣除。对于此前尚未连接转换的, 即仍按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计算扣除的,应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调整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 额。四,关于核电厂操纵员培育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从核力发电企业的实际运作看,核电厂操纵员的培育费用是一项持续、必要和生产运 行紧密相关的投入,是发电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的职工教育培训支出。因此, 公告明确核电厂操纵员培育费可作为核电企业发电成本税前扣除,同时强调,企业应将核 电厂操纵员培育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五.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

32、得税处理我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我国税务总 局公告2022年第1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在实际会计处理上 已确认的支出,凡未超过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 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之所以做出上述规 定,主要目的是为了削减税会差异,尽可能使税收与会计协调全都,便利纳税人纳申报和 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但15公告施行后,部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 的处理上存在分歧,公告对这类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的协调。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

33、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成本、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会计折 旧提足后,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已没有会计折旧,但由于前期已提折旧按税法规定进行 了纳税调增,也就是说,税收与会计之间差异部分已实际进行了会计处理,因此,应准予 将前期纳税调增的部分在后期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减。这样处理,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基本原则,也与15号公告第八条规定不冲突。(二)企业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最低折旧年限的协调。假如企业固定资产采纳的会 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视同会计与税法无差异,按15号公告规定应 按会计年限计算折旧扣除,不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减。这样处理,大

34、大削减 纳税调整成本,符合15公告的立法精神。(三)会计上提取减值预备的固定资产折旧的税会差异协调。依据税法规定,企业计 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应进行纳税调增。另依据税法规定,企业持有固定资产期间资产增 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 基础。由于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已进行纳税调增,并未税前扣除,所以,尽管固 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已经削减,但此时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未调整,仍可按税法确定的 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扣除。这样处理,符合税法和15号公告的立法意图。(四)会计与税法折旧方法不同导致的税会差异协调。一种状况是,企业按企业所 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35、实行加速折旧的,公告明确其按加速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 额在税前扣除,而不必按15公告规定看会计上是否已按加速折旧处理。另一种状况是,财 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折旧税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49号)规定油气企业在开头商业性生产之前形成的开发资产, 准予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8年。按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采纳产量 法或年限平均法对油气资产计提折耗。在采纳产量法计提资产折耗的状况下,会形成税会 差异,假如单纯套用15公告的规定,会导致折耗(折旧)得不到准时扣除,违反企业 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基于此,公告明确,石油自然 气开采企业在

36、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 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 纳税调整。六、关于公告下发前上述事项的企业所得税连接处理为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做到政策有机连接,公告明确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2022年以前发生的上述事项尚未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 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对于手续不全、证据不清的,企业应准时补充完善。考虑到企业2022 年度汇算清缴前接收政府或股东划入资产,事项比较简单,补充相关证据和手续需要肯定 时间,因此,公告将补充完善时间延长到2022年底,到期仍未完成的,一律按税法规定 严格处理,防止企业滥用该政策。策

37、。案例算一算你可以享受多少优待?案例1某工业企业A公司从事我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2022年从业人数为12人,资产总额为280万元,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纳 税所得额7.5万元,在今年4月2日完成了度预缴申报,申报利润额为2万元,申报 减免税1000元,缴纳税款4000元。二季度:累计利润8万元,由于利润低于10万元,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的减 免税额为二季度累计减免税额=80000x15% = 12000元将二季度本期减免税额8000 ( 12000-4000 )元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申报表(A类)第十二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二季度应

38、补(退)的所得税额=80000x25% - 12000 - 4000 = 4000元三季度:累计利润26万元,由于利润超过10万元,低于30万元,停止享受减半征 税政策,可享受减低税率政策,享受的减免税额为三季度累计减免税额=260000x5% = 13000元将三季度本期减免税额1000 ( 13000 - 12000 )元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 税申报表(A类)第十二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三季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260000x25% - 13000 - 4000 - 4000 = 44000元四季度:累计利润40万元,由于利润超过30万元,停止减低税率政策。四季度累计减免税额=

39、0将四季度本期减免税额-13000元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十二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四季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400000x25% - 4000 - 4000 - 44000 = 48000元案例2某工业企业B公司从事我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应税所得 率征收,应税所得率为7% , 2022年从业人数为8人,资产总额为80万元,2022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在今年4月2日完成了一季度预缴申报,申报销售收入50万元, 缴纳企业所得税8750元。二季度:累计销售收入100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x7% = 70000元二季度累计减免

40、税额=70000 x 15% = 10500元将二季度本期减免税额10500元填入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B类工二季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70000x25% - 10500 - 8750 = -1750元案例3某企业C公司从事我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022 年4月15日登记设立并开头经营。二季度:企业平均从业人数为25人,资产总额为50万元,累计利润5万元,由于利 润低于10万元,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的减免税额为二季度累计减免税额=50000x15% = 7500元将二季度本期减免税额7500元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41、类) 第十二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二季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50000x25% - 7500 = 5000元三季度:因经营需要平均从业人员110人,累计利润8万元,由于从业人员人数超出 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停止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待政策。三季度累计减免税额=0元将三季度本期减免税额-7500元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十二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三季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80000x25% - 5000 = 15000元案例4某企业D公司从事我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022 年利润总额为20万元,四个季度预缴申报均没有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

42、待,预缴企业 所得税5万元,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8万元,从业人 数49人,资产总额77万元。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待条件,可享受的减免税额为220000x5%=11000 元,将11000元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第三十四行(-)符合 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220000x25% - 11000 - 50000 = - 6000元D企业可申请退税6000元。案例5某企业E公司从事我国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022 年利润总额为20万元,四个季度预缴申报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待,预缴企业所

43、得 税4万元,减免所得税1万元,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36万元,从业人数49人,资产总额77万元。该企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待条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 表五第三十四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填0o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60000x25% - 40000 = 50000元E公司汇算请假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0000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待政策办税指南2022-4-28 14:42:16来源:贵州国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第92条;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

44、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 251号);我国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22 650号);我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待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22255号);财政部 我国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若干问 题的通知(财税202269号);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22年度企业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2185号);财政部我国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 企业所得税优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 34号),为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办 税负担,优化办税程序,提速办税服务效率,从2022年起,我省小型微利企

45、业所得税优 待政策管理改为事后报送相关资料。即:小型微利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对 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待条件自行享受优待,待纳税年度终了,企业报送企业所得税年 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即作为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不再填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待事 后备案表(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优待)进行备案。一、预缴申报的详细操作和留意事项(-)详细操作:企业上一年度或新开业企业估计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的按实际 利润额预缴所得税的,减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

46、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额栏据 实填列,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栏填列实际利润额与25%的乘积,将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 积,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企业上一纳税年度或新开业企业估计当年应纳 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的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的,在企业所得税预缴 申报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 际利润额栏据实填列,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栏填列实际利润额与2 5%的乘积,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47、)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额” 与15%的乘积,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二)留意事项:对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待条件的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无须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优待备案手续,自行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待的相关规定填报预缴 纳税申报表,享受优待。二、年度申报的详细操作及留意事项(-)年度申报的详细操作和留意事项1 .详细操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年 度应纳税所得额、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 得税。将享受优待税率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即将其所得与5%计算的乘积,填入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

48、报表(A类)附表五税收优待明细表第34行符 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同时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的按 实际利润额缴纳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栏中据实填列,其所得不做减按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的处理,而是将其所得与15%计算的乘积,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税收优待明细表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栏。2 .留意事项: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主表中反映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 和;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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