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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国不动产登记法律制度政策考前密押预测卷(七) 含解析一、单选题1 .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 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 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下列()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 要审查对象。A、3辆汽车的性质B、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C、B公司购买行为的合法性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答案: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进行审查。本案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是被诉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而 不是两个公司销售购买汽车行为的合法性,当然也不是三
2、辆汽车的性质。2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继 承权()OA、因实际无法行使而丧失B、不受影响C、由其子女代位行使D、由其父母代位行使A、某市税务局B、某市某区税务分局C、该税务所D、区税务分局与该税务所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 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 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19 .下列不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是()。A、聋哑人B、合伙企业C、机关法人D
3、、法人的分支机构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 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责任能力,法人的分支机 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是民事主体。20 .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有委托必有代理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超越代理权意味着修改委托合同D、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形式答案:B解析:委托是产生授权的一个基础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授权是单方法律行 为,是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必要条件,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 21 .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A、行政赔偿义务机关B、致害的公务员C、国家
4、D、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与致害的公务员答案:A解析:行政赔偿诉讼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诉讼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 偿”制度。致害的公务员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作为诉讼被告。22 .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该两年的期间属于什么性质?()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D、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答案:B解析:本题涉及保证期间性质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 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故而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应选B。23 .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的区别
5、主要表现在。A、在一个物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但不可存在双重其他物权B、所有权是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完整的权利,而其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 权能C、所有权是所有人必须实际地行使各项权能,其他物权不需要实际地行使各项 权能D、所有权可以允许他人加以侵害,其他物权不允许他人加以侵害答案:B解析:对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来讲,所有权的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完整的权利,而其 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但所有权人享有四个方面的权利,并不意味 着所有人必须要实际地行使各项权能,他可以将四项权能中的一项或数项权能分 离出去由他人享有并行使,从而更好地实现其意志和利益。24 .下列关于转质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6、A、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B、若质权人在转质过程中,在其所控制的质物上所担保的债务超出了原质权所 担保的债权范围的,该转质无效C、若质权人在转质过程中,在其所控制的质物上所担保的债务超出了原质权所 担保的债权范围的,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D、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答案:B解析:根据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 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 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 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
7、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 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 害承担赔偿责任。25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 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说 法不正确的是()。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和理论,由于甲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是基 于对不动产最低限度
8、的利用,乙有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物权法第八 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 必要的便利。26 .小张委托小李代为购买一台旧电脑,恰好小王也委托小李出卖一台旧电脑, 小李遂把小王的电脑卖给了小张,小李的这种行为属于。A、隐名代理B、双方代理C、自己代理D、表见代理答案:B解析: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指代理人违法行使代理权的行为。包括自己代理、双 方代理和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而为的代理行为。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为同一 项法律行为的,是双方代理。27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 但施工单位误将货款支付给乙供应商,针对
9、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A、乙供应商因无过错,无需返还B、乙供应商有权拒绝甲供应商的给付请求C、施工单位不得以乙供应商拒绝返还为由,暂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D、甲供应商有权直接要求乙供应商给付该笔款项答案:B解析:乙供应商获得的材料款,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且有损于他人利 益而自身取得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施工单位。而甲供应商应当依据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向其主张货款,因其还未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债权关系 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甲只能向施工单位主张贷款而无权直接向 乙请求价款返还。28 .甲有乙 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 全部遗产由乙
10、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 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 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 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 人?()A、乙B、丙C、TD、乙 丙、丁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 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 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A项,继承法第17条第2 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日。B项,第17条 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11、注明 年、月 日,并由代书人 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请律师代书遗嘱没有见证 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系无效遗嘱,丙不享有继承权。C项, 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 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 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甲在危急情况消除后,之前所立口头遗 嘱未以书面形式订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形式要件,系无效遗嘱,丁不享 有继承权。唯有第一份遗嘱有效,故乙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29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oA、请求权B、形成权C、一时抗辩权D、永久抗辩权答案:C解析:双
12、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属于一时抗辩权,其效力的表现是,抗辩权的行使, 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拒绝履行债务,而不是消灭履行的义务。但产生抗辩权的原因 消失后,债务人必须履行其债务。30 .下列各项中,关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说法错误的是0。A、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财产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B、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C、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有权要求对共有物进行分割D、共同关系消灭,共同共有消灭答案:C解析: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划分其共有权的份额,不得请 求分割共有物。31 .下列关于转送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A、被转送的案件是属于特殊管辖的复议案件B、转送
13、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C、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D、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可以拒绝接受转送答案:D解析:转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必须属于特殊管辖的复议案件;转送机 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 辖权。转送管辖对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具有约束力,受转送的复议机关不能拒绝接 受转送,也不能再自行转送其他复议机关。32 .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 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直到5月15日,某 甲一直没有作出是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那么,下面关于某甲的行为正确的是: 0A、推定
14、为放弃遗赠B、推定为接受遗赠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D、由人民法院决定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放弃遗赠的问题。依继承法的规定,接受遗赠必须采用明示 的方式,某甲未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遗赠。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33 .某市建设委员会于1月10日印发了关于为治理城市仪容拆迁滨江道沿街建 筑的通告的文件,责令凡滨江道街旁5米内50家住户于10月1日前一律拆迁, 否则强制拆除。陈某系此类建筑所有人之一,他对市建委的行为不服,欲提起行 政诉讼。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因建委的文件是具体行政行为,陈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因建委的文件为抽象行政行为,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C因建委的文件尚未形成
15、一个完整的具体行政行为,对陈某尚未造成实际影响,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因建委的文件是内部文件,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同答案:A解析: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正如选项A所言,市建委发布文 件的行为虽然以“文件”为载体,但它针对的是特定的相对人,因此是可诉的具 体行政行为。具体可参见行诉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本题考查的是具体 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问题。34 .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 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管辖。A、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16、B、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C、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D、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赔偿若干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 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 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35 .张某和李某约定,如果李某能够考上重点大学,张某就赠与李某名牌钢笔一 支。李某请求张某交付钢笔的权利属于0。A、抗辩权B、期待权C、物权D既得权答案:B解析:根据民事权利是否已经具备全部成立要件,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既得权和期 待权。其中期待权是指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只
17、具备现实可能性的权利。本题 中张某和李某之间的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条件成就后,李某 才能够获得钢笔,其权利属于期待权。36 .关于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在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而债权为请求权B、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为绝对权,而债权为相对权C、在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不以物为限D、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任意主义,债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答案:D解析: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很 显然,在权利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债权是一种意定主义。37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人按照出资的比例或
18、协议约定,以 各自的财产对合伙承担清偿责任。这一规定意味着()。A、合伙协议中可以规定某些合伙人不负有责任B、合伙协议中可以规定某些合伙人不负连带责任C、债权人只能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追索债务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 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 权。其继承权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 理人代理配偶一方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一般不得代理放弃继 承权。明显损害继承人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3 .法律规定,对某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而没有规定可以提起行
19、政诉讼,但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如何处理?。A、不能提起诉讼B、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 政诉讼C、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D、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但选择复议的即使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答案:B解析:考查行政复议范围。本题中所涉及的情况并非为法律所特别规定的情况, 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提 起行政诉讼,即B项是正确答案。4 .下列行为中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的是。A、某公安机关对某市政府公务员的赌博行为给予处罚B、某行政机关对其公务
20、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行政处分C、某区教育局向市规划局申请在某区域盖房D、合伙协议规定的债务承担比例对债权人无约束力,而仅在合伙人之间有约束 力答案:D解析: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只是在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力, 对外责任问题上,普通合伙人之间仍然应该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不因为普通 合伙人之间的内部约定而有变化,因为普通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本身也是法定责任, 不允许约定改变。38 .不属于民法自愿原则含义的是。A、当事人有依法进行某种活动或者不进行某种活动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B、当事人有选择行为相对人 行为内容与行为方式的自由C、当事人有权约定纠纷的解决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解决办法D
21、、任何人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答案:D解析:所谓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充分根据自己的内心意愿,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我国民法中的 自愿原则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当事人有依法进行某种活动或者不进行某种 活动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当事人有选择行为相对人 行为内容与行为方式 的自由。当事人有权约定纠纷的解决条款,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解决办法;在涉 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还可以自愿确定处理合同纠纷的准据法。D项属于诚 实信用原则的含义。39 .下列不是行政处罚行为的是0。A、工商管理局责令违法经营户停产停业B、税务机关对欠缴税的工商户进行罚
22、款C、公安机关对打架斗殴者采取15天的行政拘留措施D、矿山企业对罢工的职工宣布开除工职,并且罚款若干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的规定或经授权 委托, 对实施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制裁的活动。矿山企业 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作出的罚款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40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不包括()。A、占有权B、使用权C、受益权D、处分权答案:D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不享有处分权, 处分权是物的所有人享有的权利41 .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讼具体行政行为的继续执行,但在下列O 情况下,可以暂停具体行政行为的
23、执行。A、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B、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C、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D、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 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 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 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 律 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 以申请复议一次。42 .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24、0。As医院的医疗卫生设施B、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C、建设用地使用权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 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 原材料 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一并 抵押。所以选项C正确。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 土地所有权;(2)耕地 宅 基地 自留地 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
25、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 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 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 的其他财产。选项A、B、D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不符合题意。43 .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有()。A、行政法基本原则过于宏观和抽象,不能作为行政行为实施和处理行政争议的 依据B、从调整范围上来讲,基本原则大于原则,原则大于规则C、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思想性,是由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和提炼的D、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可简单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也称为
26、依法行政原则答案:A解析:一般来说,行政法基本原则不直接调整和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 的处理。但是在相应问题缺少行政法具体规则的调整,或者法律给行政主体或行 政争议的处理留下了较广泛的自由裁量余地时,行政行为的实施或行政争议的处 理就要受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拘束。44 .我国行政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为前提条件。A、个人过错B、公务过错C、行为违法D、无过错责任答案:C解析: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以违法为归责原则,只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行为 违法,国家才能承担赔偿责任。45 .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
27、经济秩序。”下列行为中不违反该条 规定的是0。A、甲某将自家的垃圾倾倒在马路中央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C、丙组织一帮朋友在自己的房间里打牌直到深夜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D、戊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坟的行为答案:B解析:违反社会公德、损害他人利益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 为皆为非法。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又不危害他人及社会共利益的行为则属于法律允 许的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属于私法自治的范畴。46 .根据我国法律,关于质押与留置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两者都可以以动产权利为标的B、留置权是法定的,而质押是约定的C、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留置权优先D、留置权与质押并存时,效力相同答
28、案:B解析:留置权要以债权人占有动产为前提条件。而质押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质 押合同才能够成立。当两者并存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确定两者的效力:如果是 在设定质权之后,质权人将质物交给第三人保管、加工或修理,因为质权人未支 付相关费用从而使第三人享有对该物的留置权,那么留置权应当优先于质权;如 果留置权人将留置物合法出质,由于留置权人已经丧失占有,留置权不能对抗质 权。47 .下列属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是0。A、持枪许可B、排污许可C、会计师证D、行医许可答案:C解析:行政许可的内容是行政机关赋予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 为的权利或资格。除了 C项之外,其他几项
29、均是赋予行政相对人行为权利的情形。 48.甲与乙的合同约定,甲应当在2016年6月18日到2016年10月18日之间分 五次交货,乙应当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2016年7月18日, 甲发觉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一旦甲将剩余的货物交付给乙,乙很可能不能付 款。于是甲便电话告知乙将中止供货,但乙根本不同意。直到2016年10月19 日,甲仍未交付剩余的货物。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所以可以中止供货B、甲应当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继续供货C、乙可追究甲的违约责任D、如果甲能够提供确切证据证明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则其行为非为违约行 为 答案
30、:D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如果先履行合同方有证据证明对方经营 状况严重恶化,先履行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在本题中,如果甲能够提供确切 证据证明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可以援引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并及 时通知乙。在乙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甲可以解除合同。 甲因为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不履行合同债务,具有正当理由,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乙自然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49 .甲从乙公司购得燃气热水器一台,因该热水器质量不合格,致甲在使用时一 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方脱离危险,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乙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B、甲可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C、甲可向乙公司追究侵
31、权责任D、甲可以同时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乙公司均应予承担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损害方 有权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不得要求对方既承担侵权责任, 又承担违约责任。50 .无效的民事行为是。A、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行为B、通过当事人追认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C、只有该行为的当事人一方申请法院宣告无效时,法院方可做无效宣告D、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答案:D 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因而自 始、绝对、确定、当然不按照行为人设立 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
32、为。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后,并不是说不发生任何 法律后果,比如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等。 51.在下列行为中,可以被代理的有()。A、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B、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C、到公证处公证遗嘱D、购买电视机答案:D解析:根据民法理论,有下列行为不得代理: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结婚、立遗嘱等;违法行为不得代理;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不 得代理。52 .下列各种类型的法人中,具有意思机关的是()oA、股份有限公司B、国务院C、财团法人D、县人民政府答案:A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意思机关,意思机关是法人的决策机关或者说权力机关。财团法人无意思机
33、关。53 .某乡镇企业甲以自有的办公大楼向银行乙抵押贷款,办理抵押时,只办理了 抵押办公楼的登记未涉及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后该乡镇企业又向生 意伙伴丙借资金周转,并合同约定以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后甲两笔借款均无力偿还因此发生纠纷。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银行乙与合作伙伴丙均无抵押权 B、银行乙对办公楼享有抵押权,合作伙伴丙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 C、银行乙对办公楼即办公楼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享有抵押权D、合作伙伴丙对办公楼即办公楼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享有抵押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抵押权的设立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3
34、条。乡镇、村企业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 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因此银行乙享有抵押权且未登记的土地使用 权属于抵押财产,合作伙伴丙不享有抵押权,乡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本题答案为选项Co54 .甲的儿子今年即将参加高考,其邻居乙是一个京剧爱好者,每日清晨会定时 在房间内练嗓子。甲遂与乙达成协议,约定乙每日上午只能在7点半以后练嗓。 5月初,乙外出探亲,将自己的房子借给其外甥丙居住。丙是一个二胡爱好者, 每晚9点会练习二胡一小时。甲及其儿子不堪丙的骚扰,遂与乙、丙产生纠纷。 对此,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请求丙停
35、止每日练习二胡B、甲有权要求乙停止侵害C、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D、甲无权请求丙停止每日练习二胡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及相邻关系问题。根据物权法第84条的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题中,甲 丙为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丙每日 在家练习二胡,侵扰了甲的儿子备考,甲有权请求丙停止侵害,故A选项正确, D选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与甲达成了只能在每日上午7点半以后练 嗓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甲和乙,对丙不具有约束力,故甲无权因为丙的行为 而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错误。在丙使用不动产期间,甲无权请求乙
36、停止 侵害,故B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55 .下列行政行为中,适用情报公开制度的是()oA、行政立法B、行政处罚C、行政复议D、行政许可答案:A解析:情报公开制度适用于抽象行政行为领域。本题中只有行政立法属于抽象行 政行为,其他的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56 . 2019年2月1日,李明向张三借款1000万元,李明以其房屋提供抵押,担 保张三的900万元债权:以其劳斯莱斯汽车抵押,担保张三100万元债权,均进 行了抵押登记。3月,李明又以其劳斯莱斯汽车作为抵押,先后向李四借款100 万元,向王五借款100万元,向赵六借款200万元。其中,赵六的抵押权进行了D、某行政机关向本机关的公务员收购旧
37、图书答案:B解析: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行为 和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 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对社 会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A项 是外部行政行为;B项是内部行政行为;C项是教育局作为外部行政行为的相对 人的行为;D项是民事行为。5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并应当向当事人或 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A、五人B、三人C、两人D、四人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
38、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 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 制作笔录。6 .税务机关以某企业偷税为由,对该企业处以罚款。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偷税是 根据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的反映,而主管部门的反映只是根据一封匿名信,并未作登记,李四、王五的抵押权未进行登记。4月1日,由于市场因素,李明的房屋 下跌至800万元,故张三要求李明将汽车担保的债权变更为200万元,李明同意, 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但未经李四、王五 赵六同意。张三、赵六对李四、王五享 有汽车的抵押权的事实均不知情。后李明无法偿还债务,关于李明的债权人对汽 车价
39、款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若汽车拍卖后仅得价款300万元, 万元B、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C、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D、若汽车拍卖后得到价款500万元, 答案:C应由张三、赵六分别获得200万元、100李四、王五均可获得100万元李四, 王五均只能获得50万元李四可获得200万元,王五不能得到受偿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的顺位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抵押物拍 卖所得价款受偿顺序的规则为: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 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又,物权法第194条第1
40、款规定:”抵押 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 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 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张三于4月1日因协议变更担 保债权数额增加的100万元,不可对抗赵六:但由于该变更已进行登记,且张三 为善意第三人,因此可以对抗李四、王五。故,若汽车拍卖后得价款300万元, 先由张三获得100万元,再由赵六获得200万元。若汽车拍卖后得价款500万元, 先由张三获得100万元,再由赵六获得200万元。再由张三获得100万元,最后 由李四 王五平分100万元。故正确答案为C。57 .合同的终止
41、是指()。A、合同的变更B、合同的消灭C、合同效力的暂时停止D、合同的解除答案:B解析:合同的终止是合同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不复存在,指的是合同消 灭。合同的变更 合同效力的暂时停止并没有终止合同关系,合同的解除只是合 同终止的一种原因。58 .有关行政立法位阶的说法正确的是()oA、所有行政立法处于同一位阶B、行政规章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C、规范内容越具体位阶越高D、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答案:D解析:比较行政立法位阶的高低主要是看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地位的高低。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 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不得与
42、行政法规的内容相冲突。59 .某大学为修缮教育设施向银行借款,银行要求该学校提供担保,学校以自有 财产向银行设立抵押,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O。A、该学校的办公楼B、该学校的操场C、校办工厂D、与邻校存在权属争议的财产答案:C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学校的教育设施 所有权有争议 的财产均不得设定抵押。60 .甲乙两人因为纠纷大打出手,结果甲被乙打成轻伤住院治疗,派出所向甲作 出1000元罚款,甲接到处罚通知后,发现通知书上盖的是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 府的公章,甲对此处罚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人民法院 应当以。为被告进行审理。A、县公安局B、乡人民政府C、派出所D、
43、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以解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争议 为核心,以谁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就应当由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本题 中派出所是以县公安局和乡人民政府的共同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措施,二者应当 成为共同被告。多选题.行政规章可以采用的名称有。A、条例B、规定C、实施细则D、规则E、实施办法答案:BCDE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 法,但不得称条例实践中,规章有时也采用“实施细则”的名称。行 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四条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 称规定、办法等”。1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弟、妹扶养
44、兄、姐的条件是。A、弟、 妹有负担能力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C、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D、兄、 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E、兄 姐身体不好答案:ACD解析:婚姻法第29条后段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 姐,有扶养的义务。”由此可知, 弟、 妹扶养兄、姐的条件有三:弟、 妹由兄、姐扶养长大;弟、妹有负担能 力;兄、 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2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必须作出发回重审裁定?。A、原审判决遗漏被告的B、原审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的C、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D、原审不予受理裁定确有错误的答案:
45、ABC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裁判。行政诉讼法第89条第1款第4项规定,原审 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第二审法院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 院重审。选项AB中的被告、第三人都属当事人,因而AB项都选。按照行诉解 释第109条第3款,C项也应当选。D项涉及的条文是行诉解释第109条 第1款,对于原审不予立案裁定确有错误的,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应撤销此裁定, 指定原审法院立案受理。此时不适用发回重审。3 .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有()。A、国有建设用地所有权B、某学校校办工厂的货车C、某医院的医疗器械D、某幼儿园小卖部的设备E、某企业正在建造的厂房答案:BDE解
46、析:本题考核抵押权。选项A是国有建设用地所有权和选项C是医疗卫生设施, 都不得抵押。4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有O。A、主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和法人B、客体为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C、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D、具有排他性E、是一项独立的物权答案:ACDE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符合法 定条件的公民和法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 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 性,是一项独立的物权。5 .甲将自己的一套住宅出售予乙,并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30%, 一个月内付清
47、剩余房款,待乙付清房款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 在3月10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同年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房屋已经移转占有,但未办理过 户登记。同年7月1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丙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无权占有B、因房屋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丁无法办理过户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D、假设乙取得房屋所有权,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答案:CD解析:本题涉及预告登记 多重买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问题。选项A,物权 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 变更 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 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 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不影响房屋买 卖合同有效。丙基于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故A选项错误。选项B, 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虽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 告登记失效的情形,其中包括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 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预告登记已经超过3个月,故预告登记失效,B选项 错误。选项C,同样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D, 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