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86374043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2.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 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执法条例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 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成立的具 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 复议案件。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正职负责人、副职负责 人、参与分管涉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

2、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 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级行政机关及下一级人民 政府行政案件败诉的性质认定,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第五条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公平 公正、过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行政案件败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第七条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行政案件败诉,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人民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 更行政行为的;(二)人民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三)人民法院或者

3、行政复议机关决定行政机关在一定 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四)人民法院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五)人民法院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行政机关返还财 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的;(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第八条因下列原因导致行政案件败诉的,应当对承办 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追究败诉责任:(一)行政行为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二)超越或者滥用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的;(四)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五)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六)未按规定反馈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 意见和行政复议建议,导致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4、并且败诉的;(七)其他违法行为导致败诉的。第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 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 任:(一)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的;(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的;(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按规定出庭应诉也不委托 相应工作人员出庭的;(四)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不按规定期限书面反馈落 实整改措施的;(五)因不积极履行应诉职责导致案件败诉的;(六)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行政复议案件参照第一款执行。第十条 案涉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绩效考核 中实行一票否决:(一)不积极提供证据材料,因举证不力

5、导致相关案件败 诉的;(二)应当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不依法依规 出庭应诉导致案件败诉的;(三)不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导致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全年行政案件败诉3件(含3件)以上且败诉率高于 全市平均败诉率的;(五)其他应当一票否决的。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败诉进行性质认定,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行政案件败诉作出 解释和说明;(二)询问承办机关的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 人、证人等,并制作询问笔录;(三)调阅有关材料,查阅与行政案件相关的行政执法案 卷及账目、票据、凭证等,必要时可以复制;(四)委托

6、有关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检测;(五)暂扣或者收缴涉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人员所持有 的行政执法证件。相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行政案件败诉的性 质认定工作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销毁、转移证据。不予 配合或者有销毁、转移证据行为的,可以径行认定负有败诉 责任。第十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败诉进行性质认定, 应当由3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监督资格人员进行。第十三条 行政案件败诉性质认定过程中,司法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对案件公正认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工

7、作人员的回避,由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 负责人决定。第十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败诉性质认定可以 组织听证。第十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败诉性质认定后, 应当追究责任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交同级人民政府办公 室,由其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处理。第四章责任追究方式第十六条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方式包括:(一)进行谈话提醒;(二)批评教育;(三)责令检查;(四)予以诫勉;(五)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六)公务员评定不称职;(七)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八)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九)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

8、轻或者免 予追究责任:(一)行政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 错误判断的;(二)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 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因法定技术鉴定部门鉴定意见错误直接导致案件 败诉的;(四)因同一行政行为已被其他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的;(五)因相关政策调整、维护社会稳定问题导致案件败诉 的;(六)其他可以免予追究责任的情形。第十八条行政案件败诉非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观原 因所导致,并且经审慎履行职责依然不能避免的,工作人员 不承担败诉责任。第五章工作保障制度第十九条司法行政机关每半年统计一次行政案件败诉 情况,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

9、级司法行政机关。第二十条 行政案件败诉的,行政机关在生效法律文书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行政案件败 诉分析报告,对案件基本情况、败诉原因、存在问题和工作 建议等内容作出具体说明。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 议意见、行政复议建议,应按要求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及 时反馈。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的民事案件、非诉执行案件、国 家赔偿案件、市属国有企业的民事案件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司法局负责 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