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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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县卫生人口和计 划生育部门职责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编(201412 号)、中共周村区委、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周村区人民政府职 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周发2014) 12号)和周村 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组建周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通知(周 政发(2014) 41号),组建周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挂周村区 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能转变(一)划入和增加的职责1 .将原区卫生局的职责、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 育管理和服务职责划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 .承接国家、省、市卫生和计划生

2、育部门下放的有关管理 和服务职责。(二)划出和取消、下放的职责1 .将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区发 展改革局。2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 要求需要取消、下放的有关职责。(三)加强的职责1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 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加负责区级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咨询、办理、解释和动 态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母婴保健许可, 放射诊疗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医师 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医疗广告证明 核发,再生育审批,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

3、务机构执业许可、 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等;受理特殊情况生育的申报事项。(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全区城乡社会 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动员 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我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负 责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全民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达标升级 等工作;承担区爱卫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四、人员编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挂周村区中医药管理局牌子)机关 行政编制18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不含区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1名副局长兼任的副局长),区爱国卫生运动

4、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五、其他事项(一)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二)与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 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 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 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 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 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 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 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三)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

5、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区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计划,负责落实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任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收集相关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对通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 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依法采 取措施。2、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 生处理,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进行流行病学调

6、查并及时向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调查结果。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建 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 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并对其餐饮具进行卫 生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区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 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和抽样检验,监督餐饮服务 单位禁止使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的不合格餐饮具,并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将原区卫生局、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 位,整建制移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其

7、单位设置、职责 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推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 质。2 .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 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 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3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 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 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并监 督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

8、规划、政策措 施;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疗保障工作, 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 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与信 息工作。(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 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的干预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 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 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和发布传染 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三)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

9、卫生、放射卫生、 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 标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 病防治等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评估任务。(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 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 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五)贯彻落实并监督实施省、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 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 医疗质量以及医疗安全管理等有关规范、政策和标准;会同有 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专

10、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 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 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六)负责组织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建立公益性为导 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基本 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 基本药物目录及山东省药品增补目录,执行国家和省基本药物 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落实上级有关药物政策措施。 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 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 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

11、展动杰,提出发布计划 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建立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 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 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九)组织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 展机制;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计划 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制度;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十)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 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 作机制。(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

12、才发展规划,指 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 业人才培养任务,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 范化培训制度。(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 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 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十三)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 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目标管 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估,监督落实 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

13、教育、健康促进 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 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交流合作。(十五)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 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 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保健工作规划、政策;承担 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七)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 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挂区中医药管理局 牌子)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

14、作;负责机关文电、综合文字、会务、 宣传、信息、机要、档案、督查、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 作,承担安全生产、保密、政务公开、信访、人大建议、政协 提案办理、年鉴史志等工作;具体负责局机关资产使用管理; 根据职责分工,承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安排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 策措施,督促落实议定事项。协调安排有关科室做好群众投诉 的日常处理。(二)组织人事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 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各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组织指导 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5、;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 事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局 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 管理服务工作。(三)规划信息与财务科(挂内部审计科牌子)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 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 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提 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全区卫生计生机构建设项目和 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提出全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 产鼓励扶持政策和药物价格政策建议;承担药品集中采购的支 付结算工作;拟订卫生

16、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 监督卫生计生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协调医保政策相 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社会保障及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指导 相关预算管理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卫生计生对口支 援有关工作;负责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 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 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制定本系统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 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四)医政医管科(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负责牵头落实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 核和区管医院等综合目标考核工作;拟订、监督组织实施全区

17、医疗机构(含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有 关政策、规范、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 行业管理办法;落实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有关管理制度; 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 系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 制度;指导健康服务业发展和医养结合体系建设,落实社会资 本办医鼓励和扶持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 策,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市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 市基本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一 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 省、市有关中医药

18、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医疗机 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 育、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 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继承和发展 中医药文化的有关工作;指导中医医疗机构有关药事工作;拟 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保健工作规划、政策;承担区干部保健工作; 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与区民政、 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的工作联系。(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挂科技教育科牌子)承担全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的综合管理 工作,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制定 基本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19、方案并进行绩效考核;监 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全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相关规划、政策、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 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组织实施全区 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方案;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工作;承担农村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与生殖健康、社区卫生信 息的有关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 研基地建设;承担卫生行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有关 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毕业后医 学教育和继续医

20、学教育,推动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 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落实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 养任务;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 织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 工作。(六)计划生育指导科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协 调分析和安全预警预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计划生育目 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全区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具体工作。(七)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拟订全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建立完善并组织实 施

21、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全区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区计划生育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 父母养老补助等优先优惠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 政策;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 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及区域协作工作。(八)卫生应急办公室(挂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牌子)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 预案和措施;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

22、导和组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 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 件预防控制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灾害、事故灾 难、社会安全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紧急医学救援;承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 重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 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 制体系;组织实施对法定传染病及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 急措施;承担全区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干预等工 作;承担中小学健康体检、统计、分析与干预等工作;负责地 方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 担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 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 处违法行为,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落实职责范围内食 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任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初步审 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法律法规咨询 等工作。(九)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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