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项目(住宅、非住宅、安置房)检查考核工作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管理项目(住宅、非住宅、安置房)检查考核工作项目招标文件.docx(6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物业管理项目(住宅、非住宅、安置房)检查考核工作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3.2. 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 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 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
2、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 3. 2.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 3. 2.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 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 企业。
3、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 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 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 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 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4、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5、,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3.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 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发展. 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 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 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 满分。3.4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 府采购
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 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询问、质疑、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 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 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
7、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2.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 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 2,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
8、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O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
9、 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 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 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 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
10、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 投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 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O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2投标人须知;1.3采购需求;5. 1. 4评标办法;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以书面
11、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 . 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 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 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
12、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 1资格文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1L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H. 2. 3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n. 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 2. 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 2. 7投标标的清单;商务技术偏离表;11. 2. 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报价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 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
13、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1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 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 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 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14、进 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 .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 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15、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 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1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 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 . 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 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 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 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 或变相强制投标
16、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1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 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 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 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 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 .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 份投标文件。16 .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 密封和标
17、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 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 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17 . 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无效。18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 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9 .投标有效期17.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 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18、,投标无效。17.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 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标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 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1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 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 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
19、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 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 失效。19、资格审查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 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0 .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
20、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 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 .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
21、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五、评标22 .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 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 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3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4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1自中标人确
22、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 中标通知。23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 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 .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
23、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1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25.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
24、线签订,自动备案。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 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2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 能影
25、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 .验收采购人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采用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和专 门机构验收两种形式,具体按照萧政办发2014217号文件执行。验收方成员应 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采购且单项合 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或使用镇(街道平台)财政性资金采购且合同金 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按萧市监【2015】127 号、萧市监【2019】1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如项目发布之时已有新文件,按照 最新文件执行)。存在隐蔽工程的项目,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货并将实 施安装前,申请进行初验收。29.
26、 2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除29.1情形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 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 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 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加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杭房局(2017) 61号) 精神、关于印发杭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 知(杭物管【2022】3号)及滨江区物业管
27、理项目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我区物业服务水平与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 益,区住建局积极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持续发 展。为进一步提升考核水平,将委托专业第三方服务单位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 考核工作。服务单位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行业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的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包括住宅(含安置房)、 非住宅),并且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物业服务项目监督查验工作,就相关检查问题 出具专业报告,发挥好物业考核工作在树立发展导
28、向、推动工作落实、优化工作 作风等方面的作用,从日常推进着手,改进完善考核中的过程管理,实现对物业 项目服务的动态管理、实时监测,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升物业 服务品质。2 .服务要求根据考核标准和考核工作重点,每个季度就滨江区的住宅(含安 置房)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年就滨江区的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 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给出指导意见和建议:1)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需要, 实地现场查验物业管理项目中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是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 常管理、维护的基本情况,了解个案情况,提供相应的考核报告;2)就小区物 业服务质量、设施设备维护的查验、抽查和管理事宜等提供必要依
29、据;3)为行 业主管部门及辖区内相关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提供咨询、指导,维护行业主管部门 的合法权益;4)为行业主管部门展开物业事务的监督管理宣传活动;3.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现场考核情况完成归档工作并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 门。二、其他要求1、行业主管部门对服务单位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2、服务单位在项目实施过中应要求服务人员加强劳动纪律,注重职业道德 规范,特别是廉政工作的落实。3、服务人员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专业素养。4、加强合作,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的检查考核,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整改。5、作业时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保证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服务单位 自行解决
30、,与采购单位无关。6、服务单位接到责任范围内的投诉电话和新闻舆论监督曝光的,应在3小 时内处理完毕,并作好信息反馈。7、服务单位需从事过物业服务考核类工作。三、商务需求服务期及服务 地点1、服务期:一年2、服务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第二期付款:四个季度的考核工作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虬 第三期付款:考核结果(行业主管部门对服务单位的考核)为90 分及以上,支付尾款20%,考核结果每低一分(以90分为基数), 扣1000元。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发票,否则采购单 位有权不予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成交供应商仍须
31、履行本合 同。四、考核验收表根据考核工作效率,台账的完整性和资料的齐全性及考核工作的廉洁性等进 行考核。考核内容内容要求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工作态度工作态度积极配合,并主动展开工作 (按照管理考核标准做好对滨江区物业管理项目的考核)15未按考核标准开展工 作的且工作不配合的 每人次扣3分,扣完为 止。无缓报、瞒报、漏报有关重大及突发 事件信息15缓报、瞒报、漏报有关 重大及突发事件信息 每次扣5分工作能力如实完成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 并就电梯、消防维护中的重大问题进 行汇总10未对设备设施进行检 查,或未如实进行上 报,每次扣2分在考核工作中,如实进行各项工作的 汇总,与物业服务企业无利益往来
32、, 无弄虚作假的情况20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 况,每次扣5分工作效率1 .每次考核按时启动考核工作;2 .每次考核按时完成考核工作;3 .每次考核按时通知相关各方;4 .每次考核按时上交原始资料归档;5 .每次考核后及时上交汇总材料30每次考核如未按时启 动、结束、上交资料的, 每次扣5分其他按规定提供发票和财务信息10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和 财务信息的,每次扣5 分合计10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技术部分(80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1投标人具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证书(符合SA8000:2014标准),企业诚 信管理体系证书(符合GB/T31950-2015标准)每个证书得4分(须在有
33、效期内),总分8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0-82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物业服务 考核类业绩的(30万元以上),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 供合同复印件。0-23制订本项目服务方案:(1)项目工作计划是否详细、可行,能最大限度保证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工作计划详细可行的5分,详细不可行的3-4分,不够详细可行的1-2 分);(2)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是否全面、准确(分析全面准确的5分, 分析一般的3-4分,不够全面,未突出重难点的1-2分);(3)服务标准及质量保证承诺能否使考核质量有较好的保障(1-4分)。3-144安全文明、
34、应急工作措施和方案:安全文明、应急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措施合理可行性等情况,由评标专家酌情打分。(优秀8T0分;良好 4-7分;一般1-3分)1-105公司内部的监管方案、员工考核办法:监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员 工考核办法是否健全到位等情况,由评标专家酌情打分。(优秀8-10 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1-106合理化建议:针对滨江区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含安置房)、非住宅) 检查考核工作实际情况,能切实提出相关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由评标专1-10家酌情打分。(优秀8To分;良好4-7分;一般1-3分)7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和优惠: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和优惠是否有优于或超越 招标文件的要求,每提供
35、一项的得3分,最高得9分(须同时明确具体 内容、质量标准)。0-98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情况: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具备15 个及以上人员配置基础的得10分,具备5-14个人员的得5分,5人以下不 得分。0-109节假日保障方案:节假日、大型活动、突击检查及各类城市评比时管理 措施是否可行。(优秀6-7分;良好4-5分;一般1-3分)1-72、价格部分(20分)备注:1、评分条款中涉及的业绩、荣誉、人员、社保等分公司均有效。价格分计 算 方 法价格权值二0.20最低有效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 100(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2、投标文件
36、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 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 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3、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 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37、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无效。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 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 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 4报价评审。3.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 4. 1.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 4. 1.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4.1. 3单价金额
38、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3. 4.1.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 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 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 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 4. 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 4.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 4.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39、,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 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 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 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 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
40、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 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41、,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3.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 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 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 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
42、提 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 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 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 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 2. 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43、件的;4. 2.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 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 2.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 2.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 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 2. 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 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 2. 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44、,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 的,投标无效;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3.2. 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 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 .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 .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
45、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 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 .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 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 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6、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 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 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 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 1-7. 4规定处理。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滨江区物业管理项目(住宅、非住宅、安置房)检查考核工作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
47、13 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S20230101 项目名称:滨江区物业管理项目(住宅、非住宅、安置房)检查考核工作项目预算金额(元):850000. 00最高限价(元):850000. 00采购需求:滨江区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含安置房)、非住宅)检查考核工作项 目,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J)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V)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 中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