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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岗位责任制11 .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工作制度2.应急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32 .应急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5.应急管理局一次性告知制度63 .应急管理局限时办结制度7.应急管理局帮力、代办制度84 .应急管理局延时服务工作制度10. 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公开承诺12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岗位责任制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送达工作。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申报企业基础数据的录入和上报工作。严格遵守办理程序,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 政许可受理事宜。三、牢固树立为人
2、民服务的思想,热情、细致、周到地 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办好。四、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工作方法,把一次性告之落到 实处,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保持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自觉体现和维护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四、讲求工作效率,增强时间观念,确保行政许可受理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五、积极做好协调和督办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行政许可送达和公布事宜。六、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败行为。七、认真做好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及网上受理工作,确保申请信息登记齐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五、认真做好受理审查网上办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六、加强理论学习,总结实践经验,
3、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和业务水平。七、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的联系,适时掌握 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审批工作中的 新问题。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工作制度一、认真研究并熟练掌握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办理要求等相关规定,依法受理行政 许可申请,按时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二、接受申请人咨询和申请业务时,应做到热情周至IJ、 举止大方、耐心细致,能当场告知的须当场告知,不能当场 告知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人员 保证提前10分钟到岗,推迟10分钟离岗,不得无故迟到、 早退和擅自离岗。四、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4、,自觉维护机关办公秩 序。五、坚持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与申请人、申请人、承办科室沟通联系,认真履行受理、审查、送达和督办等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七、坚持廉洁奉公,遵守党纪国法,严禁任何利用工作 之便接受申请人贿赂、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努力塑造廉洁 高效的机关服务形象。应急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我局的行 政审批行为,严肃追究行政审批过错责任,促进依法行政, 提高行政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行政审批窗口、相关业务科室必须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审批事项范围内办理实施审批事项,未经新的法律、 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规定,不得增加
5、审批事项。第三条 对每一审批事项的内容、依据、时限及审批 对象的资格、条件等,都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申请审批的对象 或社会公众公布。第四条 所有审批事项都必须在政务中心受理,实现 “一扇门”办理。第五条 各科室应明确办理审批事项的责任人,明确 审批职责,严格办理时限,落实审批责任。第六条 办理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审批事 项负直接责任,各科室领导对本科室的行政审批行为负直接 领导责任,局领导对行政审批行为负领导责任。第七条 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按规 定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审批,提供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第八条市应急管理局设立投诉电话O ,投诉人可到纪委纪检组进行投诉。第九条 行政审批
6、工作人员及有关责任人违反审批 制度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进行批 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相关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记过,调离 工作岗位,撤职直至辞退等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惩处。应急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 函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申请办理事项的科室(单位)工作人 员。第二条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帮助联系办理等事项。第三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要在第一时 间受理,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及时办理或一次性告知其有关办 事办案程序、要求和资料准备,并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7、 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联 系,搞好衔接,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直至找到具 体负责人。第四条特别紧急重大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立即向科室(单位)负责人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如果没有落实首问责任制的,经查证属实,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及时向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事项处理的结果。应急管理局一次性告知制度第一条 接待来电、来访、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 申请事项时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及时办理 或一次性告知其有关办事办案程序、要求和资料准备,并热 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第二条 凡时接待询问或受理相关申请时,要一
8、次性 告知所询问的事项或相关申请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申 请时,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 面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查材料时,发现材料不符 合规定要求的,要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需要补 正的全部内容,或提供规范化文本。第四条 现场审查人员在核查现场时,要当场出具书面意见,现场情况与书面申请不符或未达到法定标准的,在 书面意见中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全部内容。应急管理局限时办结制度第一条 各监管科室、窗口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对其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法定规定 的时间或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力、结。第二条 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
9、对实施限时办结制 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第三条 窗口或其他科室对所办事项应急按照便民、 高效的原则,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向申请或询问人承诺所 办事项的办结或者答复时限,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第四条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开始之日不计算 在办理时限内。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 起计算。第五条 申请事项不需要进行审批或登记的,或者不 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告知申请人, 并出具书面凭证。送达书面凭证之日即为办结或者答复的日 期。第六条 服务对象因自身原因,不按行政机关告知的 时间到机关服务部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或不按规定提供 相关材料和不按办事程序办理相关手
10、续,导致超过办结时限 的,不视为违反时限办结制行为。第七条 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和项目建设,相 关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或办结。第八条 市应急管理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限时 办结制的,服务对象可向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或政务服务中 心投诉。应急管理局帮办、代办制度为持续深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 “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为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优质、高效、 便捷的审批服务,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一、帮办、代办机构和职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负责市应急管理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帮办、代办工 作。二、帮办、代办业务范围和职责。帮办是指在接受申办 人咨询、协助准备齐全
11、材料后,帮办人员带领申办人到相关 科室或窗口办理业务。代办是指申办人在准备齐全材料,与 代办人员完成材料交接后,由代办人员全程代替办理市应急 管理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帮办、代办程序。帮办、代办人员就申办人提出办 理市应急管理局职权范围内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向相关综 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四、属于市应急管理局职权范围内的相关行政审批业务 范围的,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当场审查其现有材料是否齐全, 对于材料齐全的帮办事项,帮办人员带领办理人去相关业务 部门办理;对于材料齐全的代办事项,申办人与代办人员完 成材料交接后,代办人员向申请人出示代办通知单,由代办 人员代替
12、申办人完成代办事项:材料不齐全的,帮办、代办 工作人员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 法,方便申请人方便快违地补齐材料;不属于帮办、代办业 务范国的,为申请人提供引导服务,将申办人引导至该业务 办理部门或窗口。五、帮办、代办人员按照应急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 要求,由行政审批科”首问责任人”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申办 人帮办、代办意愿,负责全程办理申办人提出的市应急管理 局职权范围内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帮办、代办工作。应急管理局延时服务工作制度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把“不 便”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切实做到有呼必应, 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市应急管理
13、局行政 审批工作上推行延时服务,并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延时服务是指因工作或服务对象需要,延长 工作时间办理工作事项或为特定对象提供服务。行政审批科 根据工作需要或服务对象要求开展延时服务。第二条 延时服务等同于工作日服务,坚决杜绝“脸 难看、事难办”现象。第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提供延时服务:1.服 务对象因合理需要而请求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2.非 延长时间不能在规定限期内办结服务事项的;3.因业务量 大或事项紧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办理的;4.其他原因需要 延长工作时间的。第四条工作日延时服务: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办理条件,尚未为服务对象办结业务, 临近或者到达下班时间
14、,必须延时办理完毕。第五条 延时服务由服务对象请求提出,也可以由行 政审批科主动作出。服务对象提出的,可以现场请求,也可 以电话请求。第六条 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提供延 时服务,因条件不具备或确无必要不能提供延时服务的,必 须向请求人说明理由。第七条 延时服务中,同时涉及多个部门(窗口)或 多名工作人员的,由牵头受理部门(窗口)或工作人员协调 相关部门(窗口)或工作人员提供延时服务。第八条 违反延时服务制度或服务不到位,致使服务 对象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经办人需采取相应措施消 除影响,市应急管理局将视情况追究相关经办人责任。第九条本制度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窗口公开承诺一、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办理行政许可 受理事项。二、热情周到为民服务,不刁难企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